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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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史蒂夫·奎恩

奎恩坐在汽車旅館的小餐廳裡,正在仔細察看一推銀行資料、筆記本和清單。這些清單字跡潦草,如同天書一般。這些都是他從李·哈里斯的住處收集到的,僅僅是李的部分家當。所有東西都堆放在紙箱裡,圍了他一圈,酷似中國的萬里長城。

到頭來,搜查證並非必不可少。簡單提一提妨礙警官行使職責要受什麼處罰,便足以說服亞瑟·傑普森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奎恩拿到了鑰匙,進入了9m號公寓。他期待見到這樣一番情景:傢俱不多,衣服掛在五斗櫃半開的抽屜上,床沒鋪,髒衣服成堆,電腦擱在棋牌桌上。傑普森似乎也用表情表達了同樣的期待。但恰恰相反,屋子裡塞得像魚罐頭一樣,有成箱的微波爐、電腦、野營器材,還有一隻降落傘。真受不了!

「噢,老天!這是搞的什麼?」這是奎恩的第一反應。所有紙箱和包裹都是寄給火攻手的,那是李的網路賬號。收貨地址有兩處:李用秘密身份租的房子、謝克海茨郊外的一處寄存庫。

奎恩在五斗櫃的抽屜裡找到了鑰匙,直接開車去了寄存庫。那裡也都是成箱的電子裝置、腳踏車、戶外休閒套裝、傢俱。所有東西都是發給火攻手的。只有一樣東西能證明這間倉庫確實屬於李,在一隻紙箱上有張照片,拍攝於三年前,李當時正在查辦欺詐案。他笑得很燦爛,坐在一幫特工同事中間,六噸重的辦案材料堆在他們身後。奎恩鎖好寄存庫,上了車,徑直回到公寓。

他越看越疑慮重重。比如,李要這些東西到底幹什麼用?怎麼搞到這些東西的?電腦無法幫他消除疑慮,一大堆密碼和防火牆把這玩意兒守的死死的,都快趕上五角大樓的內網了。

在一堆未付的賬單和催款單中間,他找到一本翻舊的手冊。扉頁上列出十條守則,第一行寫道:

「一、不可透露真實身份。」

很奇怪,李沒提過這回事兒。這又是一個難解之謎。

在那堆單據的最底下,奎恩找到一封信,是三個月之前的。信裡寫道:

「親愛的史塔克先生,恭喜您贏得我們的超級大獎:一套地建房組合房產,位於高貴的陽光山谷莊園。如您所知,房屋面積超過九百平方米,綠地面積更達三萬平方米之奢華。請聯絡我們,我們將欣然帶領您參觀,並奉上鑰匙。期待與您見面。」

署名為「格拉尼特促銷公司營銷副總裁瑪麗·哈德威克」。

奎恩知道史塔克是誰。這是李當初在匹茲堡起的化名,從那以後他在所有任務中都沿用這個名字。不管給他安排什麼角色,他都叫「史塔克」。

他給瑪麗·哈德威克打了電話,她說的確有位李·史塔克先生贏了那處房產。她接著說,史塔克先生在三月十六日給他們辦公室打了電話,要走了鑰匙,但謝絕了參觀。

當然,他拿出了所有必要的身份證明,就是他本人沒錯。他們不會把百萬房產拱手送人的,那些站出來自稱獲獎者的張三李四騙不了他們。非常感謝,順便問一下,您又是哪位呢?

他解釋說:他是個警官,正在查案;剛才說的那位先生失蹤了。接著他問了那處房產的地址。

「我不想多嘴,」她尖酸地說,「我聽說房子剛過戶就賣了,還是低價出售。不過這誰也管不了,房子是人家的,人家想怎麼著就怎麼著。」

他謝過她,掛了電話。

似乎,他發現得越多,就越不明白,而越不明白,越覺得兩人此生再難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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