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雷蒙德並沒有約什麼人。鄰居們都不認識他,見過他的也很少。他迅速把輪椅移近五斗櫃,拿出小型史密斯威森手槍,塞進輪椅側面。敲門聲又響了,聲音更加急促。他大聲回應:「等一下,馬上來。」

他迅速掃視了一遍屋子,檢查有沒有犯罪證據,然後駕著輪椅來到門口,深吸一口氣,穩住氣息,開啟門鎖。

門外站著個男人,大約三十七八歲,金棕色的頭髮,鬢角有些灰白,一雙藍眼睛目光逼人,身著灰色的印花西服。他從西服內袋掏出皮夾子,把裡面的盾形警徽舉到雷蒙德眼前。「警察,」話音剛落,他便把皮夾子揣回衣袋裡,「我是聯邦調查局特工,史蒂夫·奎恩。我們正在這地方調查一起兇殺案。我可以進來嗎?先生姓……」他盯著雷蒙德的眼睛,同時取出本子和筆,拿在手裡準備記錄。

「蘭開斯特,」雷蒙德答道,他立即後悔租房時簽上了電影人物的姓,但願此人不會追問他的名字,「可是,這事兒我不清楚,恐怕家裡有些亂。」警察用表情暗示他,這不是在跟他客氣,於是他將輪椅後移,讓出路來。「不過,當然可以。請進。」

警察跨進門,審視著屋子,就像這兒已經成了犯罪現場。「你認識名叫梅爾文·克蘭茨的人嗎?住在城那邊兒的大學路。」

雷蒙德皺著眉,搖了搖頭,一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兒的表情。「很抱歉,我從沒聽過這個名字。」

「今天上午十一點,克蘭茨先生的清潔工發現了他。有人在天花板上打進一根牆釘,用電線做了個絞索。克蘭茨先生吊在上面。」

一股腎上腺素注入雷蒙德的血管,汗珠在他額頭上顯現。發給死亡畫師的郵件還沒有刪除,就是恭喜他贏了一支槍的那一封。他的大腦開始高速運轉,努力回憶自己還可能疏忽了什麼。他清理掉所有指紋了嗎?有幾個人見過他敲門?

但這些都是他的內心活動。

在表面上,他顯得很平靜。他撇了撇嘴,同情地慢慢搖著頭。「太可怕了,」他對警察說,「不過很抱歉,我不認識這個人。為什麼你覺得我可能認識他呢?」他把雙肘支在輪椅扶手上,兩手交疊放在大腿上。他希望自己看上既擔心又驚愕,很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他還希望警看不出他的心怦怦直跳,就像懷裡揣著個小兔子。

警察的目光在屋內四處游移,然後轉回來停在雷蒙德臉上。「他口袋裡有張紙條,寫著這兒的地址。」

雷蒙德眨巴了幾下眼睛,直起上身,攤開雙手。「依我看,我只能認為他搞錯了地址,或許弄錯了房號,因為我完全不認識他。不過,我只在這兒住了三個月,也許他認識我前面的房客。」

警察點點頭,似乎覺得有道理,然後再次掃視了一遍屋子。「箱子裡是什麼?」

「箱子?」雷蒙德順著警察的視線轉過頭,望著他身後摞起來的紙箱,「噢,這些箱子啊。我的一個朋友正在搬家,讓我幫他存著一些東西。」他攤開雙手,露出笑容,「我一直在問他什麼時候拿走。他告訴我太忙了,你能怎麼辦呢?」

警察點點頭,什麼也沒說。他似乎有些猶豫不決,好像還有問題,但又不想透露太多。「好吧,如果你想起什麼,隨時給我打電話。」他說著,遞給雷蒙德一張名片。

雷蒙德接過名片,用雙手拿著,以免名片抖動。他找到上面的名字。「一定會的。謝謝你,奎恩探員。」他駕著輪椅來到門口,準備送客。可是警察突然停住,轉過身來,眉頭微蹙,好像想起了什麼事兒。

「最後一個問題。」他說。

雷蒙德就知道會這樣。世界上的警察有一個算一個,都以為自己是神探可倫坡,都以為是自己寫了那本審訊嫌疑犯的書。罪犯剛開始鬆口氣,以為警察問完了所有問題,自己逃脫了犯罪指控。然後突然一個晴天霹靂,問題還沒完呢。

「什麼?」雷蒙德答道。心提到了嗓子眼兒裡,血湧進了耳朵。他相信警察聽得到他的心跳。

「你會不會碰巧認識一個叫哈里斯的人?」他刻意頓了一下,好像要試探雷蒙德的反應,「從這兒數過去第四個門,就是他的家。」

「很抱歉,我不認識叫這個名字的人。我很少見到鄰居,而且,你瞧……」他說,示意他的輪椅就是理由。

「那人跟我差不多高,棕色頭髮,藍眼睛,大約五十九公斤,現在也許瘦了一點兒。」警察說著,歪了歪頭,不確定自己說的話。

雷蒙德撇了撇嘴,再次抱歉地搖頭。「不好意思,但願我能幫到你。」

「好吧,非常感謝。別忘了,如果你聽到什麼,給我打電話。」

「我會的。」雷蒙德說,滿臉堆笑地看著他。

警察開啟門,匆匆告別後離去。

雷蒙德側身探出門外,看著他沿著走廊走遠。他關上門,上好鎖,長舒一口氣。聲音裡透著驚恐。

他必須搬出這套房子,而且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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