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遺言

心爺:

如果你收到了這封郵件,想必我們這場生死之約,已經有了最終的結果了——這是一封設定了定時傳送的郵件。如果我最終能夠活著,那麼我會取消這封郵件的設定,你將永遠不會看到這些話。

而倘若我死了,那麼也一定是死得其所,去向我應該去的地方了。

在刑警大隊和心爺及大家在一起的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一年。

在我還是一個窮學生,還沒有資格穿上這身警服的時候,我站在警察學院的門口,無數次地幻想過自己穿上這身衣服時的樣子,就覺得一定是一個彰顯正義的英雄,可以與最兇殘的罪犯生死相博,所向披靡。

這些憧憬,都是直到我從原來的分局,調到刑警大隊你的手下,才開始逐一實現的。

在於曼儷的河中碎屍案發生之前,在我還是風城刑警大隊一個借調刑警的時候,你從來沒有把我當外人對待過,也已經讓我接觸了幾樁不小的案子。

晝魘連環案重新啟動偵查之後,除了你在雲島度假遇到的那起案子以外,每一斷複雜詭譎的追兇路程,我都從中獲益良多,大開眼界,也終於能夠感覺到一絲絲,在警察這份職業中的成就感——而這,是我之前從未有過的。

所以,在這封信的開頭,我必須先發自內心地感謝你。感謝你對我一直以來的信任和幫助,感謝你一手帶我走上了這條曲折而又光明的道路。

雖然從很早的時候開始,我就知道未來有一天我扮演的角色不會很光彩,但單就我在這一年之中所得到的東西來說,我是知足而感恩的。

要怎麼說起我的故事呢,就從我還是個高中生時開始吧。

我出生在一個不太富裕的家庭,爸爸是長途貨車司機,媽媽在家帶著我和妹妹長大。生活雖然捉襟見肘,爸爸也很少出現在家裡,但我媽媽是個非常忍耐又溫柔的人,所以在我青少年以前的記憶裡。我一直覺得自己還算是個幸福的人。

變化是從離開家到外地讀書開始的。玉川是個小而偏遠的城市,而我媽媽一直為我和妹妹的未來充滿了擔心。不顧爸爸的一直反對,媽媽用省吃儉用從牙縫裡省下來的錢,把我送到了玉川旁邊更好的學校讀書。

雖然離開了媽媽和妹妹,在陌生的城市也會感到孤獨,在學校裡還會偶爾受到同學們的排擠。但想到堅持幾年,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學,將來再找到一個不錯的工作,就可以為家裡提供穩定的保障,對未來我還是充滿了希望。

這樣平靜而有期待的生活開始發生變化,是從我寒假回家,看到媽媽和妹妹臉上、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痕開始的。

再三追問,我才知道,早在我離開玉川外出讀書之前,爸爸的長途貨車生意的光景就大不如之前了。後來再加上我轉學之後的學費和生活費支出,家裡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為了能夠支援我在外繼續讀書,媽媽也開始在外做零工幫補家用,才能勉強維持東拆西借的生活。

大卡車司機本來就是一份枯燥辛苦的工作,家庭生活質量的持續下降加上風霜露宿的壓力疲憊,讓我本來就沉默寡言的爸爸變得更加沉鬱陰冷。在一次普通的口角中爸爸突然性情大變,對媽媽動了手。

別人都說,家暴只有零次和無限次,這話確實不假。從那以後,我爸家暴的惡習一發不可收拾,只要是他在家裡的時間,稍有一點小事不順心意,便會對我媽媽大打出手。

我妹妹那時還不到十歲,但很早慧懂事,總是在我爸情緒失控把媽媽往死裡打的時候,用自己稚嫩的小手拽著爸爸的衣服,甚至拿自己幼小的身軀擋在爸媽中間,試圖保護媽媽——但那個時候的爸爸已經喪失了理智,通常的結果就是,我妹妹陪著我媽一起捱打。

媽媽一直盡了最大的努力保證我原來的生活,在我的吃穿用度上也沒用任何減少,以至於我很長時間都沒有發現家中的異樣。

後來我家附近的鄰居告訴我,每到月頭該給我寄生活費的時候,都能看到我媽拎著她那個洗得發白的藍布牛仔包,歪歪斜斜地走到血站去——

那裡有被分配到了單位的義務獻血名額卻捨不得那幾百cc的鮮血,願意花錢找人去頂包獻血的人。我有一部分的生活費,就是靠我媽媽用這樣的方式換回來的。

得知了媽媽和妹妹在家中非人的生活,我的第一反應是讓媽媽離婚——但我媽媽是個傳統的女人,更擔心失去了父親這個經濟支柱後,我和我妹妹的生活無以為繼。她說只是尋常的夫妻口角,哪家結婚多年的夫婦不打打鬧鬧,讓我不要多想,只用安心學習。

寒假回到學校以後,我只保留了最基本的生活開支,讓媽媽減少給我匯錢的數目——雖然那份重如千斤的生活費用,還是會如期匯到我的卡上。看著atm機上那一直增長的數字,我甚至都能感覺到,我媽血液的溫度。

更可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有一天我正在教室裡考試,老師心急火燎地到教室裡找我,讓我趕快回玉川一趟。

我搭著老師的便車回了玉川,家裡卻空無一人,只看到客廳裡、廚房裡、臥室裡,到處都是殷殷的血跡。

沒完沒了的家庭暴力在媽媽的妥協沉默中,終於變成了幾乎要奪去人性命的毆打。我趕到醫院的時候,只看到媽媽的頭腫了一大圈,看上去有原來的兩倍大,眼睛都已經腫成了一條縫。聽醫生說,我爸那一次打斷了我媽六根肋骨,而我站在病房門外的時候,她卻在拼了命地掙扎著要出院——她擔心付不起高昂的醫藥費,擔心下個月沒有辦法再給我寄錢了。

不止我媽媽被打成了重傷,妹妹在保護媽媽的過程中,被我爸推搡到底,後腦勺磕在了桌子角,被診斷成腦震盪,還留下了一道很深的傷口。而這樣毫無人性的暴行,驚動了街坊四鄰,有人看不下去報了警,爸爸也因此被抓到了派出所裡。

那個時候我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也樹立了自己的理想——做一個鋤兇懲惡伸張正義的警察,清除這世上的不平之事。

看著面目全非的媽媽,弱小無助的妹妹,我下定了決心,這一次我一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她們,我要把我爸爸送進監獄,讓他再也不能做這種威脅到我媽媽和我妹妹人身安全。

在派出所裡,我在我面無表情的父親面前,堅定地表達了我的訴求——那個時候也已經成為了我媽媽的訴求。

她已經被我爸爸打怕了,更害怕更嚴重的事情再發生第二次的話,會傷害到我妹妹。她也願意以受害者的身份,起訴我的父親,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從此也能遠離我們這個家庭。

可派出所裡的警察卻告訴我,這種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他們一般更願意用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在之前類似的家暴案例中,即使是像我媽媽這種傷情嚴重足可以以故意傷害罪判刑的情況,最終能夠走上訴訟渠道的也寥寥無幾。

「你們畢竟是一家人嘛,內部矛盾不是敵我矛盾,哪兒有兒子把老子送進牢裡的道理呢?你爸爸這次只是下手沒輕沒重了一些,我們對他採取了措施,也狠狠地教育過了,他以後肯定不會這樣了嘛。

再說了,如果讓你爸進了監獄,你們一家人的生活怎麼辦?他留下了案底,以後你和你妹妹升學、就業、辦事,處處都會受到你父親的影響,這也不是你們希望看到的是不是,你們得為未來著想!」

我還記得,我家旁邊的派出所裡,當時負責處理我爸爸案子的警察一共有四個人。他們輪番上陣,苦口婆心,苦勸我和我媽媽放棄訴訟。

我只有一個念頭,把我爸送進監獄,讓他離我媽和我妹妹遠遠地,再也不要讓他們在水深火熱裡掙扎。但我媽媽不同,在那幫警察的軟硬兼施下,她又一次妥協了。她接受了警察的建議,放棄了起訴我爸爸,並在傷未痊癒的時候,又回到了家中和我爸爸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