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極為專業的古代文學研究者總有一天會意識到這件事是值得去做的:翻閱二三十年代之間流行的廉價偵探小說雜誌,探索這些流行的偵探小說是如何,什麼時候,以怎樣的節奏呈現出高雅的格調,並且適應大眾口味的。他需要具有敏銳的眼光和開闊的胸懷。廉價小說做夢也沒有想到它們會後繼有「人」,並且這些「後裔」現在大多是以骯髒的灰褐色現身。這確實需要開放的思想,透過這些多餘的俗豔的封面、垃圾的標題和令人難以忍受的廣告,體會到一種真實的寫作風格,這種風格儘管極端矯揉造作和虛偽透頂,卻使得當時大部分的小說讓人讀起來像在老姑娘茶室裡品嚐一碗溫熱的法式清湯。
我不認為這種寫作風格完全是暴力因素,儘管這些故事裡許多人被殺身亡,人們也以極大的熱情關注他們死亡時的細節。當然也不是精細化寫作,因為任何這方面努力都會被編輯大人無情地刪除。也不是因為故事情節或角色的獨創性——大多數情節都很平常,大多數角色都很粗糙。或許是因為這些故事所竭力要散發出來的恐怖氣息。這些角色生活在一個錯亂的世界,一個早在原子彈發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創造了用以毀滅自己的武器,而且大家都在學習使用,就好像惡棍愚蠢而高興地試用他的第一支機關槍。法律淪為爭權奪利的工具,街道上充斥著比暗夜還要黑暗的東西。偵探小說的主題和角色變得愈發冷酷和充滿嘲諷意味,但是它的寫作效果和寫作技巧卻並不是冷嘲式的。幾個不尋常的評論家看出了這一點,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普通的評論家在一開始是意識不到這一偉大成就的,他們只能等到這個成就顯著之後才忙著去解讀。
標準偵探小說的情感基礎是——而且一向是——兇殺案得以偵破,正義得以伸張。除了大結局,寫作技巧反而無關緊要。這樣或多或少形成過程情節,結局能夠解釋一切懸念。但是另一方面,《黑麵具》一類故事的寫作技巧是場景比情節重要,也可以說好的情節創造出好的場景。引人入勝的理想的偵探小說應該沒有結局,我們寫作這類小說的人和電影製作人有相同的觀點。我第一次去好萊塢工作時,一個很聰明的製片人告訴我,你無法把偵探小說拍成一部成功的電影,因為小說的重心在於揭開結局,而這在銀幕上只需要幾秒的時間就能辦到,觀眾很快就能明白。他錯了,因為他說的只是推理方式。
至於冷硬派偵探故事的情感技巧,顯然它從不相信兇殺案能得以偵破,正義能得以伸張——除非信念非常堅定的某個人決定插手管事。這類小說就是關於此類人的故事。他們都是硬漢,不管是警察、私家偵探或記者,他們的工作都很艱苦危險,因為他們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這樣。從前到處都是這種工作,現在也是。以他們為主角的故事無疑一直具有一種令人嚮往的因素。這樣的事情確實發生過,但發展不會這麼迅速,也不會發生在一群關係密切的人身上,更不會侷限於一個狹窄的邏輯框框裡。但在小說中,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小說中的人物)需要不斷地採取行動,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輸了。一有懷疑,就有人手上拿著槍走進門來。這樣寫可能顯得很愚蠢,但事實上無關緊要。一個不敢越超自己的作家跟一個害怕犯錯的將軍一樣毫無用處。
我回頭看自己的小說,要說我不希望它們更好,那是很荒謬的。但如果更好,它們就不會出版了。如果規格不那麼死板,當時更多的作品或許會流傳下來。我們有些人很努力地去打破成規,但總是難逃被退稿的惡運。超越規格的限制而不破壞規格是每一個雜誌撰稿人的夢想,只要他們還沒有完全喪失希望。我的故事裡有些東西我想改變或剔除。這看似容易,但試一下,你就會發現根本不可能。你只會破壞好的東西,對壞的部分卻一點也起不了作用。你無法重新捕捉氛圍,和自然的情境,甚至會減弱僅有的野蠻氣質。作家學到有關小說創作的藝術或技巧只會使他越來越背離當初寫作的需要或慾望。最後,他學會了所有的技巧,卻沒東西可寫。
至於這些出版物所表現出來的文學品質,我有資格通過一位著名的出版商的版本說明認為自己無須過度謙卑。身為作家,我一直無法把寫作令人厭煩的特質之一——滿心誠摯掛在心上,而且作品有幸不被稱為「形勢的勢利——原本可吸收過去休閒文學的因素,結果只接受了現代啟蒙文學的樣式」。在平板單調的喜劇幽默和文學貧乏的精妙之間,還有很大可發揮的空間。在這個領域,偵探小說或許是一個重要的地標。有些人憎惡所有偵探小說的形式,有些人喜歡關於好人的故事(「那個迷人的瓊斯太太,誰想得到她會用肉鋸鋸掉她丈夫的腦袋呢?他還是個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認為暴力和虐待狂是可以互換的用詞,有些人認為偵探小說是次文學,不比那些習慣濫用附屬分句、狡猾的標點符號和假設語態的作品高明到哪裡去。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時才看偵探小說,但從他們所消遣的偵探小說數量來看,他們一定經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偵探小說迷或色情小說迷,發熱的小腦袋想不通虛構的偵探人物只是催化劑不是大眾情人。前者要求豪門宅邸的平面圖,標示書房、槍械室、大廳和樓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間的走道,管家就在那裡擦拭喬治時代的銀器,薄唇緊閉,傾聽乖舛命運的呢喃。後者認為兩點之間最近的距離是從一個金髮女子到床笫之間的長度。
眾口難調,也沒有作家試圖做到這點。本書的故事當然也沒有想要取悅十年十五年後的人們。偵探小說是這樣一種文學,它不需要躲在過去的陰影中,也不需要忠誠地拜倒在經典的石榴裙下。現在的某個作家創作出比《亨利·埃斯蒙德》更好的歷史小說,比《黃金時代》更好的童話,比《包法利夫人》更尖銳的社會縮寫,比《波音頓的珍藏品》更優美精煉的警醒小說,比《戰爭與和平》或者《卡拉馬佐夫兄弟》更寬廣的時代史詩並非不可能。但構思出比《巴斯克維爾獵犬》或《失竊的信》更加貌似真實的偵探小說並不會太困難。當今時代,超越更不容易。犯罪和偵探小說沒有「經典」,一部也沒有。在可參考小說的框架之內——這是唯一可評價的標準——一部經典作品會窮盡各種結構形式,幾乎無法被超越。但還沒有一個故事或一部小說能做到或接近這點。這是許多人持續進攻這一堡壘的根本原因之一。
註釋
henryesmond,英國作家威廉·梅克比斯·薩克雷創作的歷史小說。薩克雷的《名利場》是享譽世界的名著。
thespoilsofpoynton,美國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
thepurloinedletter,美國作家愛倫·坡的短篇小說。
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