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既然大家都認定陸凡一是兇手,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我們不如分頭行動!」歐陽嘉堅定地說,「謝隊,你可以讓你的人繼續抓捕陸凡一。而我要去找到當年綁匪的同夥,我想,那個從未露面的神秘人,才是這次連環謀殺案的真正凶手!陸凡一現在只能算犯罪嫌疑人,至於他是否有罪,需要等待法庭的判決。」
「歐陽,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我也不反對你單獨行動。」謝剛平靜地說,「只是,案子已經過去了二十年,你現在要找當年綁匪的同夥,你怎麼找?大海撈針嗎?首先,我們不確定當年綁匪是否有同夥。就算有同夥,過了漫長的二十年,誰知道他是不是還活在世上。說不定,他已經病死、老死了,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退一萬步講,就算他還活著,可是,天大地大,你上哪兒找他?」
「我自有辦法!」歐陽嘉堅定地說,「給我三天時間,我保證把那個同夥找出來,如果他還活著的話。」
所有人都被歐陽嘉的最後一句話嚇住了,十幾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就好像她來自另外一個世界。三天之內找到沉寂了二十年的綁匪同夥,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歐陽,有些話可不能亂說,尤其在這個節骨眼上。我們只剩下四天時間了,你明白我什麼意思吧!」謝剛好意提醒她。這位重案隊公認的美女福爾摩斯,可千萬不要因為這起案子而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絕不是拿這種事開玩笑的人,謝隊,你放心。」歐陽嘉一本正經地說。
謝剛也不是不通世故之人,見歐陽嘉說得如此堅定,必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稍一沉思,說:「歐陽,如果你確定自己的計劃可行,我可以派人協助你找到那個同夥。」
散會後,李寧叫住正要離開的歐陽嘉,語氣充滿了埋怨:「你到底怎麼想的啊?」
「你指什麼?」歐陽嘉轉身,看著他。
「你在所有人面前打包票,說三天之內必找到綁匪的同夥,這怎麼可能!我知道你只是想找個緩兵之計,趁著這段時間尋找證據,幫陸凡一洗脫罪名,可你也不能把自己繞進去啊!」李寧急了,「我在旁邊聽著都替你著急。你知道曹帥那個小子覬覦重案隊副中隊長這個位置有多久了嗎?他平時就處處針對你,卻苦於抓不到你的把柄,現在好了,你自己把把柄送到人家手裡了。」他越說越生氣,最後索性別過頭,一言不發。
「不用為我擔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歐陽嘉淺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問你,對於二十年前的這起綁架案,如果存在第三個綁匪,而用贖金交換人質的時候,卻只出現了兩個,這說明什麼?」
「這能說明什麼嗎?」李寧沒好氣地說。
「那兩個綁匪在有意保護同夥,很有可能,我們要找的同夥是當年其中一個綁匪的女朋友。這種戀人共同作案的例子難道還少嗎?」
「就算知道是綁匪的女朋友又怎麼樣?」李寧不以為然,「人家額頭上又沒寫著‘同夥’兩個字,你怎麼找?」
「別急,你聽我說。」歐陽嘉緩緩說來,「像這一類綁匪,基本上都是遠離家鄉作案,所以,他們的家人應該不知道他們的住址和電話。那麼,那兩個綁匪被擊斃後,處理他們後事的警察應該無法同他們家裡取得聯絡。」
「老賈不是說了嗎,當時綁匪身上一無所有,他們連綁匪的身份都沒法核實。」李寧說。
「一般來說,對於已經死亡的罪犯做完例行屍檢後,一定會送去火化,而火化的骨灰,會在殯儀館免費放置7天,等待家人前來認領。對於無人認領的,作丟棄處理。」
「恩,是這樣的。」這會兒,李寧也慢慢聽出了一點門道,這才把注意力集中到歐陽嘉的推理上來。
「那個一直未曾露面、甚至連警方都不知道有這麼個人存在的女綁匪,一定會出現,領取這兩個男子的骨灰。」歐陽嘉說。
「就算她去領了骨灰又怎麼樣?」李寧反問,「二十年前的事,難道你去問當時殯儀館的管理員是否記得這個女人的長相?還是你打算去找認領記錄?就算認領有登記,那個女綁匪也不會傻到留下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一旦交完錢,領到骨灰,她走出殯儀館大門,你再想找她,就比大海撈針還難了!」
「好,那我問你,她拿了骨灰,下一個地方會去哪裡呢?」歐陽嘉問。
「當然是找地方把骨灰埋葬,難道擺在家裡啊?」
「如果她不是個女孩子,沒準真的會擺在家裡。可是,老賈說,被擊斃的綁匪是兩個年輕的小夥子,那麼,這個女綁匪當時也應該很年輕,家裡要是放著這麼一個東西,肯定不好受。當然,她也可以隨便挖個坑,一埋了事,不過那樣始終不保險,說不定哪天地下管道施工,就把骨灰盒給毀了。」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了!」李寧恍然大悟,「那個女綁匪一定會找個公墓,把那兩人的骨灰埋在那裡。」
「看來你還不傻嘛,一點就透。」歐陽嘉淡淡地說,「拜託下次別讓我說這麼多,你才反應過來。」
「你說話還真不留情面。」李寧瞪了面前這位美女副中隊長一眼,緊接著又問,「可是,w市上萬座公墓,你怎麼知道具體是哪一座?」
「很容易啊!」
「老賈都說了,無法核對兩名綁匪的身份,兩個無名人士,你怎麼找?」
「按時間!」歐陽嘉輕輕笑了笑,「每個墓碑上都刻著生卒時間,我只要找到死亡時間是1991年6月1日的墓碑就可以了,也就是兩名綁匪被擊斃的日子!」
「那一天死的人,整個w市估計有十幾個,你怎麼知道是哪一個?」
「看年齡!」歐陽嘉稍作停頓,補充道,「生卒年份相減,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的就是我要找的墓。現在醫學發達,英年早逝的人本來就不多,符合我所說條件的墓碑就少之又少了。反過來講,如果真的有這樣的墓碑,那同時也可以證明確實有同夥存在了!」
李寧目光灼灼地看著歐陽嘉,心中對她的欽佩不知不覺又多了一分。怪不得許建東一個大老粗會為她著迷,不惜傾盡自己所有積蓄也要買下豪華的別墅,金屋藏嬌;也怪不得陸凡一性子那麼清冷、從不輕易為誰動心的一個人,明知道歐陽嘉已嫁做人婦,還是對她念念不忘。那麼堅強聰慧又美麗大方的一個女人,哪個男人會不動心呢?
「好吧,就算你找到墓碑,證明確實有同夥,然後呢?」李寧收回飄遠的思緒,低聲問,「難道你準備派人全天守著,等那個女綁匪哪天前來祭拜,再抓住她?別忘了,你的計劃是三天之內抓住她,就算是守株待兔,也沒有像你這樣的,自己傻呵呵地設定個時間,最後把自己逼死的。」
「找到墓地後,接下來我們要做的工作其實更簡單。守株待兔也講究方法嘛!」歐陽嘉微微一笑,「首先,我們要做通墓園管理人員的工作,把那個墓人為損壞,然後在電視和報紙上播出因颱風導致部分墓地損壞的通告,要求死者家屬前來協助修善。女綁匪看到新聞一定會來的,我們只要等她自己送上門就行了。」
李寧不可思議地看著歐陽嘉,沉默良久,搖著頭,低聲說:「你真是個天才,守株待兔的天才。」
謝剛果然沒有食言,派人協助歐陽嘉尋找綁匪的同夥,重案隊的民警兵分四路,很快將全市大大小小的墓園查了個遍。
果然,在市區東面的一家小型國營墓園內,找到了符合歐陽嘉描述的一座墓碑,這是一座合葬墓,墓碑上面寫著:胡林,生於1962年10月3日,卒於1991年6月1日;劉威,生於1963年5月7日,卒於1991年6月1日。
歐陽嘉找到墓園管理處的周主任,說明來意後,周主任笑了笑說:「歐陽隊長,我看不必這麼麻煩了。」
「哦?周主任有什麼好的建議?」歐陽嘉問。
「如果說是二三十年前的墓地,因為缺乏可靠的登記資訊,可能只有你說的這個方法才能找到死者家屬。可是,你們剛剛找到的這塊墓地,是去年才建成的,我們這裡有非常詳細的記錄。」周主任說。
「什麼?去年才建成的?」歐陽嘉大吃一驚,難道她之前的推理完全錯了?
「我敢肯定是去年建的,因為那座山是w市政府去年才批給我們建墓地的。你等一下,我查一下登記系統。」周主任開啟電腦上的墓地管理資訊系統,仔細查閱,「找到了,購買這塊墓地的人姓劉,這裡有他的聯絡電話和住址。對了,我記得這位劉先生前幾天還來過電話,說他剛從外地回來,家庭住址換了,讓我們更新他的住址呢。」
買墓地的人居然是個男的?歐陽嘉低頭思索了一會兒,然後指著電腦上面登記的手機號碼說:「周主任,你用你們辦公電話嘗試撥通一下這位劉先生的手機,就說今年墓地管理費漲價了,叫他來補交費用。」
「好的。」周主任拿起電話撥打,電話裡傳來嘟嘟的聲音,「怎麼回事?是空號!」
「這位劉先生是用什麼電話打過來的?手機?公用電話?還是住宅電話?」歐陽嘉問。
「這個我就不記得了。」
「具體是哪一天應該還記得吧?」歐陽嘉不死心地追問。
「抱歉啊,歐陽隊長,我真的不記得了。」周主任為難地說。
看來,只能去那位劉先生登記的地址看看了!歐陽嘉遺憾地嘆了口氣,估計就算能找到對方打來的電話,八成也是公用電話。
「這個地址不就是……」李寧不知什麼時候進來,看了眼電腦螢幕,驚愕地說不出話來。
剛才沒注意,聽李寧這麼一說,歐陽嘉也湊過來看,頓時目瞪口呆。
天哪,怎麼可能是這個地址?
吉姆的別墅內,陸凡一聽完吉姆關於艾麗被綁架的敘述後,沉默許久,問道:「艾麗有沒有說綁匪有多少人?」
「當時艾麗還很小,才三歲,被救出來後整個人都嚇傻了,問什麼都不說,就一個勁兒地哭。」吉姆無奈地說,「後來,我們也有意識地不再提綁架的事。」
「吉姆先生,我現在懷疑,當時的綁匪不止兩個人,一定還有同夥。這個同夥二十年後回來了,不但殺死當年辦案的警察報仇,還再一次綁架了艾麗!」陸凡一說。
「他為什麼還要綁架艾麗呢?」吉姆吃驚地問。
「理由很簡單,他想完成當年那一樁未完成的綁架,告慰死去同伴的在天之靈。」陸凡一說。
「艾麗又落在他手裡,那可怎麼辦?陸警官,你能找出這個綁匪嗎?」吉姆急了。
「讓我想一想。」陸凡一坐在沙發上,低頭沉思。
「我知道這樣的要求有點過分,畢竟過去了二十年,而且還是一個從未露面的綁匪,想找到他,難度很大。」此刻的吉姆完全看不出是一個富可敵國的鉅商,他只是一個擔心女兒安危的父親。
「吉姆先生,這組密碼是有人傳真給你的?」陸凡一突然問。
「對,書房的傳真機今天上午收到的。」
「這張紙上面的時間和電話就是對方傳送傳真的時間和電話吧?」陸凡一指著a4紙最上面一行小字問。
「是的。」
「有沒有查過這個號碼?」
比爾回答:「已經查過了,傳真號碼來自永貞路一棟居民樓裡的一家列印店。店很小,沒有監控,老闆記不清發傳真的人的模樣,只記得是個女人,不像是那個小區的居民。」
「你說綁匪為什麼要發傳真呢?郵寄或者直接塞到家裡的信箱不是更方便嗎?」吉姆提出自己的疑惑,「所以,我覺得綁匪是故意的,她特地跑到這個小區發傳真,目的是迷惑我們。」
「也不全是出於迷惑我們的目的,發傳真可以避免留下指紋,不過要冒著電話被追查的風險。」陸凡一又問比爾,「那家店的老闆有沒有提供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有一點他倒是記得很清楚,發傳真只要一塊錢,這個女人沒帶零錢,所以給了一張一百的,老闆找給她九十九塊零錢。」
「哦?」陸凡一眼前一亮,「我想我們應該再去看看了,也許有新發現也說不定。」
「我想你們需要這個,所以提前找人準備了。」吉姆從抽屜裡拿出兩張假的警察證,「既然要調查,總得有個說得過去的身份。」
一個半小時後,陸凡一和比爾來到了這家數碼店。這家店真的很小,看上去不到十個平方,主要經營洗相、列印、影印、傳真等業務。
看到比爾和陸凡一齣示的警察證,店主很配合,主動介紹當時的情況:「那個女人戴著大墨鏡,遮住了半張臉,我也沒留意長相,只記得她給了我一張嶄新的一百紙幣……」
「那個女人有沒有戴手套?」陸凡一看似隨口一問。
「沒有。」
「你開啟裝錢的抽屜我看一下。」陸凡一說。
店主很配合地開啟,一張紅色的百元大鈔孤零零地躺在一大堆零錢上面。
「你發現了什麼?」比爾好奇地湊過來。
「果然和我想的一樣。」陸凡一說,「像這樣的數碼小店,客人來列印影印,基本上都是用零錢,很少有客人給一百元的。」
「那又能說明什麼?」比爾不解。
「你有沒有帶錢,一百的。」陸凡一問。
比爾從錢包裡拿出一張一百元的人民幣遞給陸凡一。
陸凡一用指尖輕輕夾起店主抽屜裡那張簇新的一百元紙幣,從貨架上扯了個塑膠袋,把錢裝進去,遞給比爾,然後將比爾的一百元放進抽屜:「老闆,你那張我們有用,跟你換一張。」
比爾馬上就明白了:「我會盡快提取那個女人的指紋!」
「老闆,我發現你有很多新的紙幣啊!」陸凡一看著抽屜裡一沓沓嶄新的十元紙幣。
「沒辦法,我這是小本生意,經常要找零錢,我就特意去銀行換了很多十塊錢的紙幣,當時我找給那女人就是九張十塊錢的紙幣,還有九塊零錢。」店主說。
「你這麼小的店,還是電腦收銀,還有機打小票,挺先進啊!」陸凡一貌似隨口一說。
「我記性不好,又懶得記賬,用電腦收銀我每天晚上算賬方便。」
「你能把今天的賬目打出來嗎?」陸凡一慢慢切入正題。
「沒問難。」店主打出賬單,交給他,疑惑地問,「你要這個東西幹什麼啊?這是我記賬用的,別人拿了沒用。」
其實,這也是比爾想問的問題。
「有沒有用很快就知道了。」陸凡一拿過賬單,目光快速地掃了一遍,不動聲色地一笑,「我想,我們可能很快就能找到那個女人了!」
「什麼?」比爾嚇了一跳,不敢相信這位中國警察竟然這麼快找到線索。
「這份賬單記錄了每次客人付錢和店主找錢的情況,你看,那個女人是今天的倒數第十三次交易,她付了一百,老闆找她九十九。然後,我們再倒查有多少筆交易店主找給客人十元紙幣,從而推斷出,店主在給那女人九張十元紙幣之前,還找出了多少張十元紙幣。」
比爾不愧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馬上明白陸凡一的用意,只是他很驚訝陸凡一居然會想到用這種方法,他怎麼就沒想到呢。
因為數碼店的老闆從銀行兌換的十元紙幣都是連號的新錢,通過電腦賬單逆向推理,他們很容易就知道老闆找給女人的九張十元紙幣是什麼號碼。
只是,有一點他不明白,找出那九張十元紙幣對應的號碼,難道還能找到這些錢的去處不成?
陸凡一看出了比爾的疑惑,笑了笑說:「能不能找到那些錢,就要看運氣啦!你稍等一下,我還要記下這個女人的付款時間。」他將賬單上的付款時間抄在紙上,離開數碼店,一邊走向小區的門崗,一邊看著表,計算時間。
這個小區是封閉式管理的,進出車輛都要登記。
陸凡一亮出假警察證,門口的保安很配合地拿出了今天的車輛進出登記表。
「我想這個女人不會傻到自己開車來,那樣很容易暴露身份,她一定是打車來,打車走的。」陸凡一回頭對比爾說,「根據那個女人在數碼店付款的時間,再結合車輛進出登記表,基本能確定那個女人離開小區的時間。你看,這個時間段內只有三輛計程車從小區離開,其中一輛,很可能就是那個女人搭乘的計程車!」
陸凡一記下那三輛計程車的車牌,問比爾:「能不能利用你的關係,在最短的時間找到這三輛計程車的司機?」
「沒問題,這事交給我了。」比爾十分肯定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