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出軌

宋凱說:「我和羅志文扭打過,在打鬥過程中,他身體的某個部位擦傷出血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告訴過警察,但是他們不信。」

「我聽孫志傑說,你在審訊期間承認過殺人拋屍,還帶警察去指認了拋屍地點。後來你又否認殺人,是這樣的嗎?」

「短短幾天之內,我經歷了老婆出軌、兒子不是親生、然後自己變成殺人犯,恐怕編劇都編不出這麼精彩的故事。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時期,沒有經歷過的人是無法理解的,警察天天來審訊我,我每天要面對絕望、高壓和恐懼,睡眠不足,生理和心理都崩潰了。」

「我想,與其每天這麼點燈熬油,不如死了痛快,我只求速死,所有指控我全都承認了。專案組要我指認拋屍現場,我就帶他們到晴川河邊,說就是在那裡把屍體拋入河中。他們很高興,案發當晚確實有目擊證人看見我到過那裡。」

「過了幾個月,案子到了起訴階段,我漸漸回過神來,就算死,也不能死得這麼冤。我的父母頭髮都白了,為了給我請律師把房子都賣了,我還沒給他們養老送終,就這麼稀裡糊塗死掉了,我越想越不甘心。」

「羅志文毀掉了我的家庭,最該死的人是他,憑什麼是我?所以我說出了真相,我沒有殺人,但是沒有人信。一審判決,我被判了無期徒刑,後來因為證據不足,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十年。我在監獄裡不停地寫申訴信,都沒有迴音。」

夏小滿問:「你剛才說證據不足,是因為警方沒有找到羅志文的屍體嗎?」

「是的。」宋凱點頭道,「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只要沒找到羅志文的屍體,就不能證實他死了,認定我殺人自然證據不足。」

「案發之後,羅志文確實消失不見了,這一點總是確鑿無疑的吧?」

「我相信他沒死,一定是藏起來了。」

「時間這麼長,一個大活人怎麼藏得住?」

「這不難,他只要躲到一個沒人認識的地方,改名換姓,就沒人知道了。有的人負案潛逃,一躲就是幾十年,最後被查出來,都成公司大老闆了。這種事情全國都有,不新鮮。」

「憑什麼這麼肯定?」

「我沒有殺他。」

這個問題再爭論下去就變成了迴圈論證,毫無意義,夏小滿換了個話題:「你還會申訴嗎?」

「沒有用,除非能找到羅志文。」宋凱搖了搖頭,忽然身上前傾,目光灼灼地看著她,「夏作家,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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