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出軌

「我和田衛琴結婚後的第三年,一天晚上,田衛琴說閨密邀她去逛街,她開了我的車出去,很晚才回來。第二天早晨,我開車去上班,發現副駕駛座椅位置不正常,向後拉得很開。我問她,昨晚是誰坐在副駕駛座上?田衛琴說是她閨密,車上只有她們兩個,沒坐過別人。」

此人心細如髮,夏小滿暗自心驚,隱約猜到他下面要說什麼。

「我見過她的閨密,身高不到一米六,腿沒那麼長,正常坐姿完全不用把座椅往後挪。我懷疑有男人坐過,身高至少在一米七五以上,但她矢口否認。從那以後,我就起了疑心。我猜出了她的qq密碼,在電腦上查到了聊天記錄,發現她一直在跟一個叫羅志文的男人秘密交往。」

「我兒子長得不像我,以前朋友們偶爾會拿這個開玩笑,我也沒有當回事。發現她的秘密之後,我沒辦法控制胡思亂想,既想知道真相,又害怕知道真相。我悄悄收集了小孩的幾根頭髮,找朋友幫忙做了dna親子鑑定。拿到鑑定結果,我想死的心都有,我養了三年的兒子和我沒有血緣關係!」

「我把鑑定報告甩到田衛琴面前,質問她孩子是誰的?剛開始她死活不承認,我無法承受這種打擊,當時也是太激動了,沒控制好情緒,一怒之下就動手打了她。其實事後我也挺後悔,畢竟夫妻一場,本來可以好聚好散,不該動手打人。可能就是因為這件事,她對我懷恨在心,後來才誣陷我殺人。」

「在我再三逼問下,田衛琴終於承認,羅志文就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他們是中學同學,初戀情人。她痛哭流涕,跪在地上求我原諒她,保證和他斷絕來往。如果兒子是我親生的,也許我真的會原諒她,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切從頭開始。可是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我們都沒有退路了,只有離婚。」

「他們為什麼指控你殺人呢?」夏小滿小心翼翼地措詞。

「也是我命中註定有此一劫。」宋凱嘆了口氣說,「兒子雖然不是我親生的,但畢竟朝夕相處了三年,怎麼可能沒有感情,小孩必須妥善安置。我叫她明天先把小孩送到親戚家,晚上約羅志文到我家來,我們三人當面協商孩子的安置問題。她答應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班。下午突然接到緊急命令,要上路執行堵卡盤查任務,田衛國是大隊長,我給他開車。直到晚上10點多才撤崗,在回支隊的路上,田衛國接到電話有急事要趕回家,他就在半路上提前下了車。他是去辦私事,身上帶著槍不方便,於是把配槍交給我,叫我幫他交回槍械庫。」

「我一個人開著車,想著家裡那攤子爛事還要去處理,就鬼使神差地帶著槍回了家。我當時想,先處理完家事,再把槍交回支隊也不遲。」

「我回到家,見到了羅志文。仇人見面,分外眼紅,沒說幾句就談崩了,我們在客廳扭打起來。田衛琴居然還幫他,抱著我的腿。羅志文操起一把椅子,向我衝過來。我掏出了手槍,指著他。我本來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就是被這個畜牲給毀了,我真的很想一槍崩了他。那個賤人看見我掏槍,又上來奪我的槍,我一腳把她踢開。她的頭撞在茶几角上,昏了過去。」

「你開了槍沒有?」夏小滿忍不住問。

「開了一槍。」宋凱說,「但我不是對著羅志文開的,也沒有打中他,我開槍只是想嚇唬他。槍一響,他立刻就慫了,嚇得屁滾尿流,全身發抖,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殺他。其實槍響之後,我也嚇得不輕,真把他打死了,我也就完了。我嚇唬了他幾句就出門了,開車回支隊去交槍。」

「然後呢?」夏小滿問。

「到支隊交完槍後,我不想回家。我想一個人冷靜一下,先到晴川河邊抽了幾根菸,一夜之間,我變得一無所有,妻離子散,兒子不是我的,好端端的一個家沒了。我萬念俱灰,當時真想跳進河裡一了百了,但是我沒有勇氣自殺。我在附近的賓館住了一夜,第二天中午,同事打電話催我回去上班,我一到支隊就被控制起來。他們說我殺了人。」

「這時我才聽說,羅志文失蹤了。田衛琴甦醒後,發現我走了,羅志文也不見了,手機打不通。她就去羅志文家裡和單位找人,都沒找著,羅志文的父親就報了案。田衛琴作證,說看見我拿槍指著羅志文,警察在我家客廳找到了子彈殼,並檢驗出了羅志文的血跡,當晚還有人看見我到過晴川河邊。專案組認為是我槍殺了羅志文,然後拋屍到河中。我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人證物證俱在,跳進晴川河都洗不清了。」

夏小滿問:「你說沒有打中羅志文,警察為什麼會在現場發現他的血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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