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都是搶,有什麼區別?」
「區別大了。」宋凱說,「搶奪是乘人不備,公開奪取財物;搶劫是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財物搶走。這兩種犯罪行為都是以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雖然都是搶,但是搶劫對人身危害極大,所以量刑也要比搶奪罪重得多。如果你今天遇到的是搶劫犯,他可能會拿著刀或槍對著你,那就更危險了。」
一字之差,竟有性命之憂,夏小滿暗自慶幸,又深深地佩服。「專業,不愧是警校出來的。」夏小滿本來是想誇他,話一齣口就知道說錯話了,慌忙道歉,「對不起!」
宋凱大度地笑了笑:「沒事,那一頁早就翻過去了。」
夏小滿啜了口咖啡,說:「我見過孫志傑,他對我說過您以前的事。」這句話是她提前就想好了的,既可以引出核心話題,又不至於讓對方太難堪。
宋凱說:「我是被陷害的,我沒有殺人。」
「您是好人。」夏小滿說的是真心話。
「謝謝!」宋凱說,「我的故事比電視裡演的都精彩,在監獄服刑時我常常想,要是我把這些年的經歷寫出來,就是一部驚險小說,可惜我文筆太爛,寫不出來。夏作家,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把所有細節都告訴你。」
夏小滿明白,這種看似引以為豪的經歷,最值得同情。人們喜歡看驚險離奇的故事,多半是因為日子過得太平淡,在現實生活中不敢冒險,只有在小說和影視劇裡去體驗,享受隔岸觀火的快感。一般人真要有那些遭遇,恐怕活不過三集就崩潰了。平淡無聊的生活,往往才是幸福的。
夏小滿說:「謝謝您的信任,不過小說是要虛構的,最後寫出來可能和與真實情況相差很遠。」
宋凱說:「我只有一個要求,別把我寫成壞人就行。」
夏小滿笑著點頭,這個要求真不高。在小說的世界裡,作家就是萬能的上帝,主宰所有人的生殺大權。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自然是由她說了算。
「從哪裡說起呢?」宋凱目光望向半空中,心中彷彿有千言萬語,卻不知從何說起。
「就從你妻子說起吧。」
「前妻。」宋凱馬上糾正,「在我入獄之後,我們就離婚了,她叫田衛琴。」
「田衛琴?」夏小滿小聲驚呼。
「你認識?」
「我認識一個晴川十中的老師,也叫田衛琴,不知是不是同一個人。」
「是她。」宋凱點頭,「你們怎麼認識的?」
「我是市作家協會的文藝志願者,輔導過她的學生寫作,所以在學校有過接觸,只見過幾次,但我對她的私生活完全不瞭解。」
「她有個哥哥叫田衛國,當年在晴川市刑偵支隊二大隊任大隊長。」宋凱繼續說道,「我當輔警時,田衛國是我的直接領導,我是先認識田衛國,然後才認識田衛琴的。」
夏小滿注視他的眼睛,不再打斷。咖啡館人不多,婉轉清亮的薩克斯在大廳迴盪,正適合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