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

李乖乖地躺在原地,兩手還向前伸著,幾乎挨著地面。

「出來吧,埃倫,」襲擊他的男人說,「沒時間磨磨蹭蹭。馬上出來。」

一時沒有迴音。片刻,「婊子」顫抖含混的聲音才從裡面傳出來:「你打傷他了?不要傷害他!」

「他沒事,不過要是你不趕快出來,我就不保證了。我只能這麼做,」他停了一下又補充道,「要是他受傷了,就得怪你自己。」

同時,汽車喇叭還在夜色中單調地叫著——叭!叭!叭!叭!

李又扭頭往車道上看。頭很疼。那混蛋到底拿什麼打的他?他說的是撬胎鐵嗎?記不清了。

靴子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腳。李大叫一聲,忙把臉貼到地上。

「出來,女士,否則我把他的腦袋砸開花!我別無選擇!」

那女人的聲音再次響起時,已經比剛才近了一些。她聲音發顫,但怒氣漸盛:「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用不著那樣做!」

「我用手機報了警,」李上方的男人說,「州際公路一百四十英里處有巡警。所以我們有十分鐘時間,或許還要更少。李—李先生,車鑰匙在你身上還是她那裡?」

李想了想。

「她那裡,」他終於想了起來,「她說我喝醉了,不能開車。」

「很好。埃倫,你到那邊,上車,然後開走,不到萊克城別停下。如果你的腦子比鴨子管用,就不要回頭。」

「我不會丟下他的!」她聽上去真的動怒了,「特別是你手上還拿著那種東西!」

「不,你要走。現在就走,否則我馬上打死他。」

「你混蛋!」

男人笑了,那笑聲比他接下來說的話更讓李害怕:「我數到三十。三十下之後,要是你還沒有開車離開休息區,我就把他的腦袋從肩膀上擰下來當高爾夫球打。」

「你不能——」

「去吧,埃莉。去吧,寶貝兒。」

「你聽到他的話了,」男人說,「你的泰迪熊哥哥想讓你走。如果明天晚上你想讓他把你打死,順便把孩子也打死,隨便你!明晚我就不在這兒了。但是現在,我受夠了,快滾,滾到他媽的車上去。」

用她熟悉的語言傳達了這個命令後,她聽懂了。趴在地上的李看見她的光腿和涼鞋開始移動。襲擊他的那個男人開始大聲數數:「一,二,三,四……」

「死女人,快點!」李喊道,靴子又踢了他屁股一下,力道不大,說是踹,不如說晃更恰當,但還是疼。夜色中,汽車喇叭還在響,叭!叭!叭!叭!「滾到車裡去!」

聽到那句話,穿涼鞋的腳跑了起來,影子跟在後面。漫遊者像縫紉機般的小引擎發動時,男人才數到二十,等數到三十時,李看到車尾燈正在停車場裡往後退。李本以為男人會開始打他,結果卻並非如此,這令他鬆了一口氣。

漫遊者開上出口車道,引擎聲也越變越小時,頭頂的男人有些拿不定主意似的開了口。

「現在,」偷襲他的男人說,「我該拿你怎麼辦呢?」

「不要傷害我,」李哀求道,「不要傷害我,先生。」

汽車尾燈消失在視線中以後,哈丁開始把撬胎鐵在左右手間來回倒換。他的手心裡都是汗,差點連那鐵棍都拿不穩。真掉到地上就糟了,砰的一聲響肯定會被李聽到,一眨眼工夫他就能站起來。李並不像戴克斯特拉料想的那樣魁梧,但他是個危險分子,這一點已被他的行動充分證實。

沒錯,對孕婦來說十分危險。

不能那樣想。假如他讓李—李先生站起來,那麼兩人之間要開始新一輪的遊戲了。他能感覺得到戴克斯特拉試圖回來,想就這一點,或許還有其他問題進行討論。哈丁把戴克斯特拉一把推開。這壓根就不是大學英語老師該出現的時間和地點。

「現在,我該把你怎麼辦呢?」他問,是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別傷害我。」趴在地上的人說。他戴著眼鏡。這倒是個大意外。不管是哈丁還是戴克斯特拉,都沒想到這傢伙竟然戴眼鏡。「別傷害我,先生。」

「我有了一個主意,」換做戴克斯特拉,則會說我有一個主意,「把你的眼鏡摘下來放在旁邊。」

「為什——」

「別廢話,照我說的做。」

李穿著褪色的裡維斯牛仔褲和西式襯衫(已經從褲腰裡掉了出來,蓋在屁股上),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屬絲鏡架的眼鏡摘下來。

「不,用左手。」

「為什麼?」

「別那麼多問題,照做!用左手把眼鏡摘下來。」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緻莫名的眼鏡,放在一旁。哈丁立即落腳,靴子跟碾上眼鏡,隨著細碎的噼啪斷裂聲,眼鏡被踩爛了。

「你幹嗎要這樣?」

「你說呢?你有槍或別的武器嗎?」

「沒有!上帝啊,沒有!」

哈丁相信他。就算真的有槍,也應該是放在漫遊者的行李箱裡了。但他覺得那也不太可能。剛剛站在女洗手間外聽的時候,戴克斯特拉設想裡面是個五大三粗的建築工人。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個每週去三次戈爾德健身房的會計師。

「我現在回我的車上去,」哈丁說,「關掉警報,然後離開。」

「好的,好的,你為什麼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腳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後晃動。

「你為什麼不閉嘴?你以為你剛才在裡面做的是什麼光彩事?」

「他媽的給她一個教訓——」

哈丁幾乎使出渾身力氣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後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點點。李又驚又痛地大叫一聲。哈丁被自己不經大腦的行為及其方式嚇了一跳。但更讓他吃驚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腳,再用力一些。他喜歡那聲痛懼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聽一次。

從這點看來,他與趴在地上、後背被入口走道的陰影斜劈為兩半的廁所狂人李有多大區別呢?似乎區別並不大。不過那又如何?這個問題太累人,像「本週推薦電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個有趣得多的問題:如果用腳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證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還好奇到底會發出什麼樣的聲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滿意的聲音。當然,那麼照頭一踢可能會要了李的命,不過世界也不會有什麼大損失,對不對?又有誰會知道?埃倫?該死的。

「你最好閉嘴,我的朋友,」哈丁說,「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閉嘴。等州警來了後,你可以告訴他你想要什麼。」

「你為什麼還不走?走吧,放過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鏡,還不夠嗎?」

「不夠。」這是哈丁的真心話。他想了一秒鐘,「你知道嗎?」

李沒有問他「知道什麼。」

「我要慢慢走到車那兒。想爬起來追我隨便你。我們面對面單挑。」

「好,好極了!」李眼裡掛著淚笑了出來,「離了眼鏡我狗屁都看不到!」

哈丁把自己的眼鏡往鼻樑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說,「看你那副熊樣!」

李一定是從他的語氣中聽出了什麼,因為藉著銀色的月光,他看見李開始哆嗦。但李還是一言不發,算他聰明。而李上方站著的那個人,那個這輩子從小到大,從文法學校到高中,從來沒有打過一場架的人,明白這場「惡仗」終於結束了。要是李有槍的話,或許會在他背後開黑槍。不過,不會的。李已經被……那個說法是什麼?

被鎮住了。

老李—李被鎮住了。

哈丁突然靈光一閃。「我有你的駕照號碼,」他說,「我還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會留意看報紙的,渾球。」

李還是不說話,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鏡在月光裡閃閃發光。

「晚安,渾球。」哈丁說。他走回停車場,開車離開,感覺自己像開著捷豹車的舍恩。

十分鐘,或是十五分鐘內,他還好好的。足夠讓他開啟電臺,隨後又決定還是聽cd機裡的露辛達·威廉斯。然後,突然間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裝滿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雞肉和土豆。

他猛地轉到故障車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車,又意識已經來不及了。於是他從車窗探出頭去,安全帶還綁在身上,稀里嘩啦吐到了駕駛座這邊的車道上。吐完後,他渾身發抖,牙齒不住地打架。

身後突然出現了車燈,亮光朝他奔過來,然後慢了下來。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來了,州警終於來了。他們總是在你不想看見他們,不再需要他們的時候出現。轉念間又想到——幾乎是渾身發冷地肯定——來的是那輛克萊斯勒漫遊者,埃倫開車,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著他自己的撬胎鐵。

然而,來的卻是輛塞滿小屁孩的舊道奇。其中一個長得像白痴、頭髮很可能是紅色的男孩從車窗探出他長滿粉刺的圓臉,衝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腳上!」接著,伴隨著一陣大笑,車加快速度開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頭縮回來,關上車門,閉上眼睛等待著身體平靜下來。過了一會兒,果然顫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識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這是個好兆頭。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腳——有多用力?會發出什麼動靜?——然後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僅僅是想想自己曾經有多渴望那麼做都讓他渾身不舒服。

他讓自己的大腦(多數時候還算順從)轉到北達科他州代號「孤鴉」(要麼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導彈發射中心的指揮官。那個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處都潛伏著恐怖分子。他在櫃子裡堆滿潦草寫就的小冊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電腦螢幕前搜尋網路上的陰謀暗道。

或許道格正在前往加州執行任務的途中……之所以沒有搭乘飛機而選擇開車,是因為他那輛普利茅斯軋路者的行李箱裡放了兩把特製槍支……後來他的車出了毛病……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錯。或者說,再仔細構思一下,會很不錯的。他以前不是認為道格不適合放在廣闊的中西部背景下嗎?現在看來,是他思維狹隘了。因為在合適的條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體停止發抖了。戴克斯特拉發動了引擎,又把捷豹開上了路。在萊克城的一家整夜營業的加油站裡,他解決了內急問題並給捷豹加滿了油(當然,是在遍尋停車場和四個加油點都不見漫遊者的蹤跡後)。然後,他以哈丁的大腦思考著,一路開回家,走進約翰·戴克斯特拉位於運河邊的房子。外出前他總是會把防盜系統開啟——謹慎些總是好的——於是他把它關上才進了房門,臨睡前又再次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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