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快跑才管用。
寶寶死了之後,埃米莉開始跑步。起初,她只是跑到車道盡頭,然後站在那裡,彎著腰,雙手抓住膝蓋上方喘粗氣;接著,她跑過整個街區;再後來,她會一直跑到山腳下的可依快餐店。她在那裡拿上面包或是人造黃油,假如想不起來吃什麼,也可能拿一個奶油卷或者巧克力派。開始,她只是走著回來,但過了一段時間,她便一路跑回來了。最後,她連點心也放棄了。這艱難得出乎她的意料。她從未意識到甜食原來可以減輕憂傷,也可能是因為她已經對甜食上癮了。不管怎樣,奶油卷最終也捲鋪蓋走人了。跑步就足夠了。亨利說她對跑步也上了癮,她覺得也許他說得對。
「斯坦納醫生怎麼說?」他問。
「斯坦納醫生說盡管跑吧,釋放你的內啡肽。」她並沒向蘇珊·斯坦納提過跑步的事兒,事實上,艾米的葬禮之後,埃米莉就沒去見過她。「她還說,如果你願意,我可以把它開到處方里。」
埃米莉總能夠騙過亨利,甚至是在艾米死了之後。我們可以再生一個,當他蜷著腿躺在床上、眼淚從臉的兩側不斷流下來時,她坐在他身邊,對他那樣說。
那句話對他來說是個安慰,很好。但不會再有一個孩子了,不會再有護工過來說孩子在嬰兒床裡一動不動,渾身發青。再沒有徒勞的心肺復甦,或是911熱線裡的聲嘶力竭。電話那端的接線員對她說,請放低音量,女士,我聽不懂您在說什麼。但亨利並不需要知道這些,而她也心甘情願地去安慰他,起碼最初是這樣。她相信,慰藉,而不是麵包,才是生命的支柱。或許最終她也能為自己找些慰藉。還有,她已經生了一個天生有缺陷的孩子。這是關鍵所在。她不能冒險再去生第二個。
這時她開始頭疼了。頭痛欲裂。於是她真的去看醫生了,但她去看的是他們的家庭醫生門德斯,而不是蘇珊·斯坦納。門德斯給她開了一種叫佐米格的藥。她是坐公交車到門德斯出診的那戶人家的,然後跑到藥店買了藥。之後,她慢跑回家——藥店離她家有兩英里——到家後,她覺得從腋窩到肋骨頂部簡直像植入了一個鋼餐叉般僵硬。不過她並不為之擔心,因為這種疼痛是會過去的。而且她筋疲力盡,感覺自己似乎可以睡上一會兒了。
她真的睡著了——睡了整整一個下午。就在懷上艾米的同一張床上,也是亨利曾經躺在上面哭泣的那張床。醒來後,她感覺眼前影影綽綽,就像幽靈飄浮在空氣中,可以肯定,這是被她命名為「埃米莉經典頭痛」開始的預兆。她吃了一片新開的藥,出乎她的意料——簡直令她震驚——頭痛慢慢減輕了,先是挪到了後腦勺,最後消失了。她覺得也應該有一種藥,能治療失去一個孩子的疼痛。
她認為應該挑戰自我忍耐的極限,並且認為探索的過程將是漫長的。離家不太遠處有一所大專,校園裡有煤渣跑道。她開始在每天早晨亨利上班後開車去那裡。亨利不理解她對跑步的執著。慢跑,沒問題——很多女人都慢跑。能夠讓她們的屁股掉個四磅,或是腰細上兩寸什麼的。但埃米莉並沒有多餘的四磅贅肉可掉。何況,慢跑對她來說已經不夠了。她必須大步跑,快跑。只有快跑才管用。
她在跑道邊停下車,開始跑,直到跑不動,直到身上那件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無袖運動衫前後都被汗水浸透。她搖搖晃晃,間或嘔吐,因為精疲力竭。
亨利發現了。有人看到她早上八點獨自一人跑步,告訴了亨利。夫妻倆討論了這個問題。討論最終升級為終結婚姻的爭吵。
「這是個愛好。」她說。
「喬迪·安德森說你都倒在地上了。她害怕你會突發心臟病。那不是愛好,埃米莉。說上癮都不夠,只能叫著魔。」
他責怪地看著她。雖說是過了一小會兒她才抓起手邊的書向他丟過去,但正是那眼神壞了事。責怪的眼神。她無法再忍受。那眼神,加上那張長臉,使她覺得屋裡養了一隻羊。我嫁了一隻多賽特羊,她想,現在他只知道嘚啵嘚啵,從早到晚叫個不停。
但她又做了一次保持理性的嘗試,儘管她深知,自己為之辯解的事情根本毫無理性可言。既然有魔力化思維,當然也可以有魔力化行為。比如說,跑步。
「馬拉松運動員也會跑到倒在地上的程度。」她說。
「你計劃去參加馬拉松嗎?」
「說不定呢。」可是,她的眼睛卻躲閃開來,看向別處。看著窗外的車道。車道在呼喚她。車道連著人行道,人行道通往外面的世界。
「不,」他說,「你不會去參加馬拉松。你壓根就沒這個打算。」
她突然想到——這件事本如此顯而易見,待到意識到時反而覺得像是靈光閃現——這就是亨利,該死的,他最擅長的就是這個。結婚六年來,他一直有本事看透她的想法、感覺和計劃。
我安慰過你,她想——她並不憤怒,只是處在發怒的邊緣。你躺在床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是我安慰了你。
「覺得痛苦時就跑步,這是一種典型的心理反應,」他仍然是那副實事求是的口吻,「它叫做逃避。但是,寶貝兒,如果你不去面對,你永遠無法——」
就是在這個時候,她抓起手邊最近的東西,碰巧是一本簡裝本的《不存在的女兒》。她曾試著讀這本書,但是讀不下去,亨利卻接手開始讀,從書籤的位置來看,他已經讀了四分之三。他連閱讀品位都和多賽特羊一樣,她想。她把書扔向他,正砸在他的肩膀上。他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著她,然後一把向她抓去。或許只是想擁抱她吧,誰知道呢?誰真能知道點什麼呢?
如果他出手快那麼一點,他就能抓住她的胳膊或手腕,或者t恤衫的後襟。但震驚拖延了他的反應速度。他抓了個空,而她已經跑起來,只在前門停了一下,抓起桌上的腰包。她跑到車道上,然後是人行道。她跑下小山。曾經有短暫的一段時間,她和其他媽媽們一起在山腳下推過嬰兒車,而現在,她們都躲著她了。這次,她不打算停下來,甚至不打算放慢速度。身穿短褲、跑鞋和一件寫著拯救拉拉隊隊長的t恤,埃米莉跑進了外面的世界。順著山往下跑時,她把腰包系在腰裡,扣上搭扣。感覺如何?
棒極了!哇哦!
她跑進市區(兩英里,二十二分鐘),遇上紅燈也沒停下,只是原地踏步。在主幹道和東街交叉的拐角處,一輛敞篷福特野馬迎面開來,上面坐著兩個男孩,一個衝著她吹口哨。埃米莉回敬他一根中指。男孩大笑著為她鼓掌,接著野馬便加速沿著主幹道疾馳而去。
她身上的現金不多。不過,她有兩張信用卡,更好的是其中一張是運通卡,這樣她就可以開旅行支票了。
她意識到自己不想回家,起碼一段時間不想。意識到這一點讓她感到輕鬆——也許還有一點流亡在外的激動——而不是難過。她懷疑也許離家不是暫時的。
她到莫里斯酒店去打電話,臨時起意決定要個房間。可以只住一晚嗎?可以。她把運通卡遞給前臺。
「似乎您不需要服務生幫您拿行李,」前臺看了看她的短褲和t恤。
「我走得匆忙。」
「知道了。」可那口氣顯示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她接過前臺遞來的鑰匙,急衝衝地穿過寬敞的大堂來到電梯前,抑制住想要奔跑的衝動。
2
聽上去你在哭。
她想買幾件衣服——兩條裙子、兩件襯衫、兩條牛仔褲,再買一條短褲——但在購物之前,她要打兩個電話:一個給亨利,一個給父親。父親在塔拉哈西,她決定還是先打給他。她想不起來他在車輛調配場的辦公室電話,但記得手機號。電話響了一下就接通了,從那端傳來了發動機的聲音。
「埃姆!你好嗎?」
這問題本該別有所指,但此刻卻意義單純。「我很好,爸爸。但我現在在莫里斯酒店。我想我離開亨利了。」
「永遠還是一時?」他聽上去一點也不吃驚——他很快就能接受事實;埃米莉就愛他這一點——但電話另一端的發動機轟鳴聲先是減弱,後又消失了。她猜想他進了辦公室,關上了門,說不定還從一片狼藉的桌子上拿起了女兒的照片。
「不好說。不過目前我們倆關係不妙。」
「怎麼回事?」
「因為跑步。」
「跑步?」
她嘆了口氣,說:「也不完全是。你也知道,有時候表面上是一回事,其實是關於另外一件事。說不定是關於一堆事。」
「那個孩子。」自從嬰兒猝死之後,父親就沒有再稱呼她為艾米過。現在提起她,一直都是「那個孩子」。
「還有我的應對方式。不是亨利想要的。只是我突然想堅持自己的方式。」
「亨利是個好男人,」父親說,「但他看問題的角度與我們不同。毫無疑問。」
她等待著。
「我能做什麼嗎?」
她告訴了他。他答應了。她知道,聽她說完之後,他就會答應。傾聽是最重要的部分,而魯斯蒂·傑克遜善於傾聽。他能夠從車輛調配場的三名技工之一變成或許是塔拉哈西校區最重要的四個人中的一個(她並沒從他那裡聽到這個;他不會向她或是別的任何人誇耀這種事),傾聽是不可缺少的本事。
「我會讓馬裡耶特去打掃。」他說。
「爸爸,不用。我會打掃的。」
「我想這麼做,早就該徹底清潔一次了。那鬼地方差不多有一年沒用了。自從你媽媽去世後,我就不大去弗米利恩了。似乎我在這裡能做的事情更多。」
埃姆的媽媽也不再是徳布拉了,因卵巢癌去世以後,她就只是你媽媽了。
埃姆差點問,你確定不會太麻煩嗎?但只有在陌生人提供幫忙時你才會那麼說。或是面對另外一種父親。
「你去那裡跑步?」他問。她能聽出他語氣中的笑意。「那裡的海灘適合跑步,路也很好。這你很清楚。而且,你還不用跟別人擠在一起。從現在到十月,是弗米利恩人最少的時節。」
「我去那裡思考。還有——我想——去結束哀悼。」
「那很好,」他說,「要我幫你定航班嗎?」
「我自己能行。」
「我知道你能行。埃米,你沒事吧?」
「我很好。」她說。
「聽上去你在哭。」
「掉了幾滴眼淚,」她說著抹了一把臉,「一切都發生得很突然。」就像艾米的死,她可以再加上一句。艾米像位小淑女般死去,嬰兒檢測儀連一聲「嘀」都不曾發出過。靜靜離開,不要摔門,當埃姆還是少女時,她的母親常這樣提醒她。
「亨利不會到酒店來糾纏你,是吧?」
她聽出父親用到糾纏這個詞時稍稍猶豫了一下,儘管眼淚流了一臉,她還是忍不住笑了。「如果你是想問他會不會跑過來把我揍一頓……我認為那不是他的風格。」
「老婆離開他,只是為了去跑步時,一個男人的風格會變的。」
「亨利不會,」她說,「他不是那種惹麻煩的人。」
「你打定主意了?不先回塔拉哈西嗎?」
她猶豫了一下。她有點想回家,但是——
「我需要一段時間獨處。之後才能再作打算。」她又重複了一遍,「一切都很突然。」雖然她覺得他們之間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說不定矛盾從一開始就埋在這段婚姻的dna裡。
「好吧。我愛你,埃米。」
「我也愛你,爸爸。謝謝你。」她嚥了口唾液,「謝謝你。」
亨利沒有找麻煩。亨利甚至都沒有問她是從哪裡打來的電話。亨利只是說:「也許不只是你需要暫時獨處。也許這樣對我們都好。」
她控制住想要感謝他的衝動——為此而感謝他似乎既正常又荒謬。沉默或許是最好的選擇。他接下來說的話讓她慶幸自己的選擇。
「你給誰打電話求助了?調配場的老爺子?」
這次,她要控制的衝動是問他是不是已經向他媽媽哭訴了。但針尖對麥芒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最終,她說:「我要去弗米利恩島。我爸在那裡有房子。」她希望自己語氣平靜。
「海螺屋。」她幾乎能聽到他哼了一聲。就像哈哈牌奶油卷、晶晶亮蛋糕一樣,只有三個房間、不帶車庫的房子不屬於亨利的信仰體系。
埃姆說:「到了那邊後我給你打電話。」
電話那頭是長時間的沉默。她想象他站在廚房裡,頭倚著牆,手用力地握住話筒,握得指節都發白,努力壓制自己的憤怒。在一起的六年中,畢竟大多數時間他們還是幸福的。她希望他能挺過這一關,如果他們之間的問題果真如她想象的一樣。
他再開口時,聽上去很平靜但也很累:「帶信用卡了嗎?」
「帶了。放心,我不會透支的。但我想要——」她停了下來,咬著嘴唇。她也差點把他們死去的女兒稱為「那孩子」,而那種稱呼是不對的。或許對她父親來說可以,但對她來說不行。她又重新開始。
「艾米的教育金,我想要我那一半,」她說,「錢或許不多,但——」
「比你想象得要多。」他說,聽上去又有些煩躁了。剛剛嘗試要孩子時,他們就開始準備這筆錢了,而不是等艾米出生以後,甚至也不是埃米莉懷孕以後。嘗試懷孕的過程持續了四年,當他們開始討論接受治療或是領養時,埃米莉終於懷孕了。「那些投資不能僅用收益好來形容,它們被上帝保佑了——特別是軟體股。入市的時候正好,出手也是黃金時機。埃米莉,你不會想要殺雞取卵的。」
他又來了,告訴她她想要做什麼。
「地址確定後我會告訴你的,」她說,「隨便怎麼處理你那一半都可以,但把我那部分開張支票。」
「你還在跑步。」他說。儘管他那副職業的、旁觀的口氣讓她希望他就在身邊,可以再把一本書砸到他身上,她還是保持了沉默。
最後,他嘆了口氣,說:「聽著,埃姆,我會離開幾個小時。回來拿你的衣服或是其他想拿的東西。我會在梳妝檯上放一些錢。」
有一瞬間,她動搖了。但她又想到,把錢留在梳妝檯上是男人們去找妓女時的做法。
「不,」她說,「我想有個全新的開始。」
「埃姆。」又是長時間的停頓。她猜想他正在努力控制情感,想到這一點又讓她的眼淚流了下來,「我們就這麼結束了嗎,姑娘?」
「我不知道,」她努力讓自己的聲音不要顫抖,「現在說什麼還為時過早。」
「若是讓我猜,」他說,「我會猜,是的。今天證明了兩件事。第一,一個健康的女人可以跑很遠的距離。」
「我會打電話給你。」她說。
「第二,對於婚姻來說,活著的孩子是黏合劑,死了的孩子是硫酸。」
這是亨利說過的最傷人的話,因為他把艾米的存在抹殺成一個醜陋的比喻。埃姆做不到這一點,她覺得自己永遠都做不到。「我會打電話給你。」說著,她結束通話了電話。
3
弗米利恩島煙霧蒸騰卻人跡罕至。
就這樣,埃米莉·歐文斯比跑到了車道盡頭,又跑到了山腳下的可依快餐店,再從那裡跑到了南克利夫蘭專科學校的跑道上,最後跑到了莫里斯酒店。她跑出了婚姻,如同一個女人下定決心拋開一切向前跑時甩掉腳上的拖鞋般決絕。然後她跑到了佛羅里達的麥爾茲堡(在西南航空公司的幫助下),從那裡租了一輛車,向南開往那不勒斯。在六月炙人的陽光下,弗米利恩島煙霧蒸騰卻又人跡罕至。沿著海岸,從吊橋開到父親的行車道有兩英里。車道盡頭是海螺屋,外觀十分簡陋,除了屋頂和百葉窗漆成藍色外,整體並未上油漆,就連漆過的窗子也被海風吹得斑駁陸離,但屋內有空調,佈置得十分舒適。
她關掉那輛尼桑阿維斯的引擎,空蕩蕩的海岸上只剩下海浪聲。附近,不知哪個方向,一隻受了驚嚇的鳥兒叫個不停,啊—嗷!啊—嗷!
埃姆低下頭,抵著方向盤哭了五分鐘,把這半年來承受的壓力和恐懼都釋放出來,或者說,試著釋放出來。除了那隻不停啊—嗷叫喚的鳥,沒有誰能聽見。終於哭了個夠,她脫下t恤,只剩一件普通的灰色運動文胸,把臉上的鼻涕、汗水和淚水抹掉,又把前胸擦乾淨。然後,她朝房子走去,運動鞋踩著腳下的貝殼和珊瑚碎片。草地上有個戴紅帽的侏儒塑像,帽子已經褪色,但面孔看起來依舊神色自得,喜氣洋洋。她彎腰從塑像下摸出一個蘇克里茲潤喉糖的盒子,鑰匙就藏在裡面。就在這時,她才想到,她已經有一週多沒有頭疼過了。還好,否則佐米格遠在千里之外,真不知該怎麼辦了。
十五分鐘後,她穿著短褲和爸爸的一件舊襯衫,在海灘上跑了起來。
接下來的三個星期,她的生活簡單得不能再簡單。早餐喝咖啡和橙汁,午餐吃一大盤蔬菜沙拉,晚餐是「斯托弗的精益料理」,通常是乳酪加通心粉,或是吐司配連袋煮的切片牛肉——父親嘲笑其為鵝卵石上的一坨屎。這些食物為她提供了足夠的碳水化合物。早上,天氣涼爽,她赤腳在離海水很近的沙灘上跑步,那裡的沙地潮溼而緊實,幾乎沒有貝殼。午後炎熱多雨,她會到公路上去,大部分路段都有樹蔭遮蓋。有時,她會被雨水淋得透溼。這樣的情況下,她就在雨水中奔跑,總是微笑著,有時甚至會大笑出聲。回家後,她一邁進客廳便開始脫衣服,再把溼透的衣服扔進洗衣機——它離淋浴噴頭只有三步,十分方便。
起初,她在沙灘上跑兩英里,公路上跑一英里。三週後,變成在沙灘上跑三英里,在公路上跑二英里。魯斯蒂·傑克遜從某首老歌裡得到靈感,把他的度假居所叫做小草屋。它位於弗米利恩島的最北端,和島上其他建築毫無共同之處;其他的房屋都歸富人和超級富豪所有,而島最南端矗立著的三幢極其豪華的大宅則屬於富得超乎想象的傢伙。埃姆在公路上跑步時,偶爾會看到裝載著運動場地維護器材的卡車駛過,但很少有轎車。她一路上看到的房屋都是關閉的,車道也都鎖著,這種狀態至少要持續到十月,那時房主們才會陸續回來。她開始在腦子裡為那些房子起名字:帶圓柱的那幢叫塔拉,前面有高高的鐵柵欄的叫聯邦俱樂部,醜陋的灰色水泥牆後面的高大建築叫碉堡。另有一棟小一些的,大部分被蒲葵和棕櫚所遮蓋,被埃米莉稱為釣魚屋——她幻想適逢旺季居住在那裡的人們是否以釣魚餅乾為食。
在海灘上,有時她會碰到海龜觀察專案的志願者,很快,她就叫著他們的名字打招呼了,而她跑過時,他們也會大喊一句「嗨,埃姆!」除此之外,她基本上沒有看見過別人。只有一次,一架直升機飛過,上面的乘客——一個年輕人——探出身來朝她揮揮手。埃姆同樣揮手致意,她的臉安全地藏在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內爾斯球隊的帽子下。
她在41號幹線上往北五英里的帕不里斯超市購物。通常,在開車回來的途中,她會去波比·特里克特的二手書店兜一圈。那家店雖然比父親的度假屋大得多,但本質上還是個海螺屋。她在那裡買了幾本雷蒙德·錢德勒和埃德·麥克貝恩的平裝書。書很舊,邊緣發黑,紙頁發黃,散發著甜蜜懷舊的味道,正如某天看到的那輛福特伍迪旅行車給她的感覺一樣。那輛車的車頂上綁著兩把花園椅,後備廂裡露出一個破破爛爛的衝浪板,晃晃悠悠地沿著41號幹線往前走。沒有必要買約翰·丹·麥當勞;父親的橙色書架上擺了一整套。
七月快過完的時候,她已經一天要跑六英里,有時還會跑七英里。她的胸部小得只剩兩個疙瘩,臀部也幾乎不存在了;另外一個成績就是把父親的兩個空書架上塞滿了諸如《死亡之城》和《六件壞事》一類的書。晚上,電視從來不開,甚至不看天氣預報。父親的舊電腦也一直黑著。她也沒買過報紙。
父親隔天給她打一次電話,在她說做好心理準備會通知他後,便不再反覆詢問是否需要他抽時間過來陪她。同時,她還告訴父親,她並沒打算自殺(這是真的),甚至也不抑鬱(這不是真的),而且她還按時吃飯。這些對魯斯蒂來說就夠了。父女間一直坦誠相見,她也知道夏天是父親的忙季——學生們在校(他也喜歡把那裡稱作工廠)期間不能做的所有事情都要在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之間做完,因為這段時間學校裡只有暑期課程和一些校方主辦的學術會議。
況且,父親有一個女朋友,她的名字是梅洛迪。埃姆不喜歡到他們那邊去——因為她會覺得怪異——但她知道,梅洛迪讓她的父親快樂,所以她也會在電話裡問候她。很好,父親的回答永遠不變。梅氣色好得像個桃子。
她給亨利打過一次電話,亨利也給她打過一次。他打電話來時是晚上,埃姆很肯定他喝醉了。他又問了一遍他們是不是結束了,而她再次告訴他,她不確定,但她在說謊。很可能是在說謊。
夜間,她睡得很沉,如陷入昏迷一般。起初,她會做夢——一遍又一遍地重現他們發現艾米死去的那個早上。有些夢裡,艾米渾身發黑,像一個腐爛的草莓。另一些夢裡——這些夢更糟——艾米呼吸困難,她口對口地人工呼吸才救了女兒。說這些夢更糟糕,是因為當她醒過來時,她會發現艾米還是死了。一個雷電交加的夜晚,她從這樣的夢中醒來,從床上滑下來,衣服也沒穿,便坐在地上放聲大哭。她的胳膊肘抵著膝蓋,雙手託著臉。窗外,閃電劃過海灣的天空,牆上映出忽明忽暗的藍色光線。
隨著她跑得更遠——挑戰自己耐力的極限,那些夢不再出現,也可能是她不再記得做過的夢了。醒來時,她的身體不能說多麼精力充沛,但也逐漸感覺到一種由內而外受傷後的復原。儘管每一天本質上都跟前一天相同,但每一天也慢慢像新的開始——屬於它自己的新的開始——而不是舊時光的延續。一天清晨,她醒過來,終於意識到,艾米的死開始變得像一件已經發生了的事,而不是正在發生的事。
她覺得自己準備好跟父親見面了——如果他願意,帶梅洛迪一起來也可以,她會給他們準備一頓像樣的晚餐,他們也可以在這裡過夜(這想法有點不像話,這裡本來就是他的)。然後,她開始思考自己現實中的生活該如何繼續,那個很快就要到來的、吊橋另一端的生活:有些東西想要保留,有些想要拋棄。
她想,很快就會打那個電話了。一個星期後。最多兩個星期。還不到時間,但差不多了。差不多了。
4
不是什麼好人。
剛進入八月不久的一個下午,德凱·霍利斯告訴她,她在這個島上有伴兒了。他從來都不說全稱,都是這個島。
德凱滿面滄桑,也看不出到底是五十歲還是七十歲。他又高又瘦,戴一頂活像一隻倒扣碗的破舊草帽。從早七點到晚七點,他負責管理弗米利恩和大陸之間的吊橋。這是週一到週五。週末是「孩子」值班(說是孩子,也三十歲了)。有時候,埃姆跑到吊橋,看見「孩子」替代德凱坐在門房外面的老藤椅上,讀《馬克西姆》或《大眾機械》而不是《紐約時報》,就會吃驚地意識到這麼快又到週六了。
但這個下午,值班的是德凱。弗米利恩和大陸間的通道——德凱稱之為「喉噥」(她猜他想說的是「喉嚨」)——在昏暗的天色下同樣顯得黑暗和荒涼。靠近海灣的一側憑欄上,一隻蒼鷺靜靜地佇立著,不知是在思考還是在伺機獵食。
「伴兒?」埃姆不解地回答,「我沒有任何同伴。」
「我不是那個意思。皮克林回來了。好像住在366號?帶著他的一個‘侄女’。」說到「侄女」時,德凱的眼睛翻了翻。他的藍眼珠顏色很淡,幾乎是無色的。
「我什麼人都沒看到。」埃姆說。
「有可能,」他說,「大約一小時前,他們坐在紅色的大賓士裡經過這裡,那時候說不定你還在繫鞋帶呢。」他向前探過身,身前的報紙被壓在了他那沒什麼肉的肚子上。她看到報紙上的填字遊戲做了一半。「每年夏天都是不同的‘侄女’,都是年輕女郎。」他停了一下,「有時是兩個,八月一個,九月一個。」
「我不認識他,」埃姆說,「也沒看到什麼紅色賓士。」她也不知道366號是哪幢房子。注意過那些房屋不假,可誰會去看郵箱號碼呢?當然,219號是個例外,因為郵箱上面有一排木刻小鳥。(很自然的,那個郵箱後面的房子便被埃姆命名為鳥園。)
「無所謂。」德凱說。這次他沒有翻白眼,而是扯了扯嘴角,像是嘴巴里有什麼難吃的東西一樣。「他開賓士把她們帶到這裡來,再用他的船送她們回聖彼得斯堡。是一艘白色的大遊艇,叫遊戲床,今天上午剛從這兒過去。」他的嘴角又扯了扯。遠方隱約傳來了雷聲。「那些侄女們參觀了一下房子,坐遊艇在海上兜兜風,然後我們就看不到皮克林了,直到明年一月芝加哥冷得沒法待了。」
這麼一說,埃姆覺得今早在海灘跑步時,似乎看到了一條白色的遊艇拴在岸邊,但也不是很確定。
「再過兩天——也可能是一星期——他會派幾個人出來辦事,有一個會把賓士開回放車的地方,誰也不知道在哪兒。我猜是在那不勒斯的私人機場附近。」
「他一定很有錢。」埃姆說。這是她和德凱聊得最久的一次,也挺開心,但她仍然開始原地跑了起來。一方面是因為她不想雙腿僵硬,另一方面是她的身體在呼喚她跑起來。
「富得像史高治·麥克老鴨,但我感覺皮克林的錢是用來花的,史高治叔叔可沒他那麼會花錢。聽說他是做電腦發家的。」他的眼珠轉了轉,「富人們不都是嗎?」
「也許吧。」她還在原地跑步。此時,遠處的雷聲聽上去更清晰、也更響了。
「我知道你著急要走,但我跟你說這些是有理由的。」德凱說。他合上報紙,放到一邊的舊藤椅上,又把咖啡杯壓上去。「我通常不會對這個島上的人說三道四——他們大多數都很有錢,亂說話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但是我喜歡你,埃米。你不太和人來往,但你一點也不勢利。我也喜歡你父親,我們偶爾還會一起喝一杯。」
「謝謝你,」她有點感動,又突然想到了什麼,便笑著問他,「我父親是不是讓你看著我點兒?」
德凱搖搖頭。「沒有。以後也不會。這可不是r·j的風格。但他會像我一樣提醒你——吉姆·皮克林不是什麼好人。換做我是你,就會離他遠遠的。如果他邀請你進屋和他的新‘侄女’喝上一杯,甚至只是喝杯咖啡,記得要說不。如果他要你和他一起去海上兜風,更要堅決拒絕。」
「不管去哪兒兜風我都沒興趣。」她說。她感興趣的是完成自己在弗米利恩島上該做的事情。她覺得差不多快完成了。「我最好在下雨前趕回去。」
「我看最早也要五點才會下,」德凱說,「不過就算我說錯了,你也沒問題。」
她又笑了,回答:「我也這麼認為。女人們不像男人們想的那樣會在雨中融化的。我會告訴爸爸你向他問好。」
「好。」他彎腰去拿報紙,又停下,從那頂可笑的帽子後面抬起眼來。「話說回來,你過得怎麼樣?」
「好些了,」她說,「每天都在好轉。」她轉過身,朝小草屋的方向跑去,一面揚起手算作向身後的德凱告別。此時,一直停在憑欄上的那隻蒼鷺從她身邊飛過,嘴裡叼著一條魚。
366號原來就是碉堡。自從她到弗米利恩以來,這裡的門還是第一次半開著。或者當她路過這裡,朝橋邊跑去時就已經開啟了?她記不得了。她已經習慣了戴手錶來計時,一隻顯示巨大數字的笨重傢伙。很可能上次路過時她正在看手錶。
她原本要不減速地跑過去的——雷聲已經越來越近——但她身上穿的又不是吉爾·安德森店裡上千美元的小山羊皮上衣,只是運動服裝店裡的一套行頭:短褲和耐克牌t恤。而且,她對德凱是怎麼說的?女人們不會在雨裡融化的。於是她放慢腳步,轉過身,偷偷看了一眼,純粹因為好奇。
她認為停在院子裡的賓士是sl450,因為她父親就有一輛相似的,只不過他的那輛已經很舊了,而這一輛還是嶄新的。車是糖蘋果的紅色,即使是在昏暗的天色下也閃閃發亮。後備廂是開啟的。一束金髮從裡面垂出來。頭髮上有血。
德凱有沒有說過和皮克林在一起的女孩是金髮呢?這是她腦子裡冒出來的第一個問題,然後她被自己嚇了一跳,她怎麼就不覺得吃驚呢?這似乎是個完全合理的問題,答案是德凱並沒這麼說過。他只是轉轉眼珠,說那是個年輕女孩,是他的「侄女」。
雷聲轟隆,幾乎就在頭頂。院子裡除了那輛車(還有後備廂裡的金髮女郎),什麼都沒有。整幢房子看上去也很荒涼,比任何時候都更像一個碉堡,就連周圍隨風搖擺的棕櫚樹也不能讓它看上去柔和些。它太大、太荒、太灰,是幢醜陋的房子。
埃姆隱約聽到一聲呻吟。她想都不想就衝進門去,跑到開啟的後備廂前,朝裡面看去。呻吟聲不是裡面的女孩發出的。她的雙眼是睜著的,但身上不知被捅了多少刀,喉嚨上的一刀從左耳劃到右耳。
埃姆盯著後備廂裡的女孩,嚇得忘了活動也忘了呼吸。她突然想,也許裡面的女孩是假的,只是拍電影用的替身而已。雖然理智告訴她那是胡扯,但頭腦的一部分卻拼命附和,想為眼前的一切尋找合理的解釋,甚至編造故事來支援這個想法。德凱不喜歡皮克林,也不喜歡他對女性同伴的選擇對吧?好吧,皮克林也不喜歡德凱!很可能就是個惡作劇而已。稍後,皮克林會故意開啟後備廂,從吊橋駛過,人偶的金髮隨風飄舞,然後——
可是,後備廂裡傳來了味道,血和糞便的味道。埃姆伸出手,迎著女孩圓睜的眼睛,碰了碰她的面頰。很冷,但那是皮膚。上帝啊,那是人的皮膚。
身後傳來一個響聲。腳步聲。她想轉身,卻被什麼東西砸在頭上。她沒感到痛苦,只看到眼前炫目的白色。接著,整個世界陷入了黑暗。
5
似乎他要同她玩「可怕的小老鼠」。
醒來時,她發現自己被布基膠帶捆在了一間大廚房的椅子上。廚房裡擺滿了可怕的金屬器具:水池、冰箱、洗碗機,還有一臺看上去供飯店專用的烤箱。疼痛從她的後腦勺緩緩地、長長地傳到前面,每陣疼痛似乎都在呼喊快逃!快逃!
站在水池邊的是一個高瘦男人,身穿卡其短褲和一件舊艾索德高爾夫球衫。整個廚房的金屬質地反射出冷酷的光芒,使埃姆可以看到那男人眼角深深的魚尾紋和精幹短髮髮際線上的斑斑灰白。她判斷他有五十歲。他正在水池裡洗胳膊,胳膊上似乎有處刺傷,就在手肘下方。
突然,他轉過頭來,眼神如野獸般犀利,讓她的心猛地一沉。他的眼睛也是藍色,但比德凱·霍利斯的有神得多。從他的藍眼睛裡,埃姆看不到任何正常的神智,這讓她的心更加冰冷。地板上——和外面一樣,地板也是難看的灰色,只不過不是水泥,而是鋪了瓷磚——有一長條深色滑膩、寬約九英寸的汙痕,埃姆覺得可能是血。眼前的情形很容易讓她聯想到,說不定那是皮克林拽著金髮女孩的腳把她向不可知的目的地拖去時,她的頭髮在地上留下的。
「你醒了,」他說,「好極了。很棒。你認為我想殺她?我不想殺她。她把一把刀藏在該死的襪筒裡了!我不過是在她胳膊上擰了一把,僅此而已。」他似乎考慮了一下,一邊用一疊紙巾捂住手肘下方帶血的深色刀口,「好吧,還有乳頭。那又怎麼樣呢,每個姑娘都有心理準備吧。或者說該有。這就叫前戲。或者,對那丫頭來說,叫全戲。」
說到「前戲」和「全戲」時,他每次都用食指和中指擺個引用符。在埃姆看來,他那樣子像是要玩「可怕的小老鼠」。他看上去還很瘋狂。事實上,他的精神狀態毫無疑問就是那樣。頭頂響起了雷聲,像是一堆傢俱轟然倒下。埃姆跳了一下——當然,綁在廚房的餐椅上,她也跳不起來——但站在雙槽不鏽鋼水池邊的男人並沒理會她發出的聲音,好像根本沒聽見。他向外努著下唇。
「於是我從她手上把刀奪了下來,然後我失去了控制。這點我承認。人們認為我是冷靜先生,我也努力讓自己配得上這個稱號。的確如此。我努力了。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失控。人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環境下。」
大雨傾盆而下,就像上帝拉下了他私人洗手間的沖水繩。
「誰有可能知道你在這裡?」
「很多人。」這個答案來得毫不猶豫。
一轉眼,他就如閃電般衝到了廚房的這一邊。上一秒他還在水池邊,這一秒就已經重重地在她臉上打了一拳,打得她眼前頓時冒起了金星,只看到滿屋都是亮點,後面還像彗星般拖著刺眼的尾巴。她的頭朝一邊歪去,頭髮蓋住了半邊臉,她能感到血開始往嘴裡流。她的下唇破裂了,是牙齒割破了嘴唇的內側,而且割得很深,感覺上幾乎是割透了。屋外,大雨嘩嘩地下著。還下著雨,我就要死了,埃姆想。但她並不真的相信。也許大禍臨頭時,沒有人真的相信。
「誰知道?」他彎下腰,衝著她的臉吼道。
「很多人。」她重複了一遍,但聽上去像是「橫多人」,因為她的下嘴唇腫了。她感覺到一小股血正沿著她的下巴流下來。可是,儘管又疼又怕,她的腦子卻並沒有糊塗。她知道,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讓這個人相信,要是殺了她就會被捉。當然,就算他放她走,也一樣可能會被捉,但那個問題待她稍後再處理。一次一個噩夢就夠了。
「橫多人!」她輕蔑地又說了一次。
他又閃身退回水池邊,回來時,手裡拿了一把刀。不大,很有可能就是死去的女孩從襪筒裡拿出來的那把。他把刀尖抵在埃姆的下眼皮上,往下一按。就在那時,她的膀胱失控了,一瞬間,尿液噴湧而出。
皮克林的臉一時間被厭惡的表情繃緊,但同時又似乎高興起來。埃姆的腦子尚有空間好奇一個人怎麼能同時擁有這樣兩種截然相反的情緒。他後退了半步,但刀尖絲毫未動。它仍然在她的皮膚上微顫,向下拉扯她下眼皮的同時也在輕輕地把她的眼珠向上頂。
「很好,」他說,「又要清理一個爛攤子。出乎我的意料。真沒想到。就像人說的,外面總比裡面有空兒。是那麼說的。」他竟然短促而尖利地笑了一聲。接著他又探身向前,犀利的藍眼睛瞪著她淡褐色的眼睛,「告訴我一個知道你在這裡的人。不要猶豫。不要猶豫。只要你一猶豫,我就知道你在撒謊,我會馬上把你的眼球挖出來扔到水池裡去。我說到做到。所以,告訴我。說。」
「德凱·霍利斯,」她說。她知道自己在胡扯,不負責任地胡扯,但這真的只是下意識的反應。她不想失去那隻眼睛。
「還有誰?」
她一時想不起任何名字——她的頭腦猶如萬馬奔騰,卻又一片空白——而她相信他的話,猶豫一下就會失去左眼。「沒有別人,你滿意了嗎?」她哭喊著。德凱肯定就夠了。一個人就夠了,除非他是個瘋子。
他把刀拿開,儘管外圍視力沒有立刻恢復,她也能感覺到有一顆小血珠從眼角冒了出來。可她不在乎,還能有外圍視力她已經很高興了。
「好,」皮克林說,「好,好,很好,好。」他又走到水池邊,把小刀扔進去。她開始覺得放心了一點。然而,他開啟水池邊的一個抽屜,拿出一把更大的、又長又尖的切肉刀。
「好。」他又回到她身邊。她沒在他身上看到血,一點都沒有。怎麼可能呢?她到底昏迷了多久?
「好,好。」他用沒拿刀的那隻手撓了撓那頭看上去花了不少冤枉錢打理的短髮,手拿開,頭髮立刻就歸了原位。「誰是德凱·霍利斯?」
「吊橋看管員,」她聲音顫抖著說,「我們談到了你。所以我才停下來朝裡看。」她突發靈感。「他看到那女孩了!你侄女,他是這樣叫她的!」
「是,是,女孩們通常坐船回去,他也只知道這麼多。他就知道這麼多。人們從來就這麼愛管閒事!你的車呢?馬上回答我,否則你會享受到新開發的、特別的乳房切除術。快速,但絕非毫無痛苦。」
「小草屋!」這是她唯一能想起的答案。
「那是什麼?」
「島另一端的海螺屋,是我父親的。」她再一次靈感迸發,「他也知道我在這裡!」
「是的,是的。」皮克林似乎對此不感興趣,「是的,好吧。你是說你住在這裡?」
「是……」
他低頭看了一眼她那條已經變成深藍色的短褲。「出來跑步,是不是?」她沒回答,但皮克林似乎並不在意。「是,你是個長跑健將,絕對是。看看這兩條腿。」出人意料地,他深深彎下腰去——像是給皇室行鞠躬禮般——響亮地在她左邊的大腿上親了一下,就在短褲的褲邊上方。當他直起身後,她看到他褲子的前面突了出來。不妙。
「你跑前,你跑後。」他把切肉刀在空中劃了一個又一個弧,像是樂隊指揮揮舞指揮棒一樣。這動作有催眠效果。外面,大雨繼續瓢潑。可能還會下個四十分鐘,說不定一小時,然後太陽會出來。埃姆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著看到太陽。她認為不能。可這一切仍然很難讓人相信。事實上,是不可能相信。
「你跑前,你跑後。跑前跑後。有時你和戴草帽的老頭一起打發點時間,沒和別人在一起過。」她害怕了,但還沒有怕到意識不到他在自言自語。「對。沒和別人在一起過。因為這裡沒有別人。要是你下午跑步時被在這兒種樹割草的工人們看見了,他們會記得嗎?會嗎?」
他手中的刀刃來回輕點著。他看著刀尖,像是它能告訴他答案似的。
「不,」他說,「他們不會記得。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因為在他們看來,你不過是另一個吃飽了撐著、玩命健身的富妞兒。這種人到處都有,每天都能看到。健康強迫症。恨不得他們不要擋道。不跑步的話,就騎車。戴著那些像罐子一樣傻不溜秋的小頭盔。明白了嗎?明白了。好吧,現在祈禱吧,珍小姐,不過要快點。我趕時間。很急,很急。」
他把刀舉到了肩膀的高度。她看到他繃緊了嘴唇,準備好進行致命的一擊。對埃姆來說,世界突然變得清晰了;所有的一切都明白無誤。她想:我來了,艾米。接著,也許是一句她在espn頻道看來的臺詞荒謬地鑽了進來:等著我,孩子。
但他卻停下了。他看看四周,那樣子完全像是突然聽到有人說話。「是的。」他說。接著,「嗯?」接下來,「是。」廚房中間有個貼了富美家塑膠貼面的食品加工臺。他砰的一聲把刀扔在上面,而沒有刺入埃米莉的身體。
他說:「老實坐在那兒。我不會殺你的。我改變主意了。一個人是可以改變主意的。除了胳膊被刺了一刀,我從妮可身上什麼都沒得到。」
加工臺上有一卷快用光的布基膠帶,他把膠帶拿起來。片刻之後,他已經跪在她身前,後腦和裸露的脖頸暴露在她眼前。在一個更好的世界裡——一個更公正的世界裡——她應該有機會攥緊雙手,往那一小片裸露而脆弱的地方狠狠砸上一拳。可現實中,她的雙手自手腕處被綁在椅子沉重的楓木扶手上。上半身則從胸以下綁在了椅背上,像是穿上了厚厚的束胸衣。雙腿的膝蓋、小腿上部、小腿下部和腳踝處被綁在了椅子腿上。他做得非常徹底。
而椅腿又被膠帶固定在了地上,現在,他正在用新的膠帶加固,先是在她身前,接著是身後。用完所有的膠帶後,他也完工了。他站起身,把空的紙軸丟到加工臺上。「不錯,」他說,「好,都弄好了。你在那裡等著。」不知他覺得哪裡可笑,竟仰著頭,又發出幾聲短促的、野獸般的笑聲。「別無聊得跑掉了,好不好?我去處理你那位多管閒事的老朋友,趁著還在下雨。」
這次,他衝到一扇門前,開啟後埃米莉才知道那是個衣櫃。他從裡面拽出一件黃雨衣。「我就知道放在這兒了。每個人都信賴穿雨衣的人,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過是又一個難以解釋的事實。好吧,姑娘,好好坐著。」他又爆發出一陣狂笑,活像一條憤怒的獅子狗在咆哮,然後就消失了。
6
還是九點十五分。
前門被砰的一聲摔上後,埃姆知道他是真的離開了。隨著眼前異常明亮的世界逐漸變成灰色,她意識到自己是要暈過去了。但她不能暈。如果死後真的另有一個世界,而她最後要在那裡見到父親,她有何臉面向魯斯蒂·傑克遜解釋,她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是在昏迷中度過的呢?他會對她感到失望的。即使他們在天堂相遇,站在沒入腳踝的雲朵裡,天使圍繞在身邊演奏著音樂,他也會為她因昏迷而浪費了唯一的機會而失望。
埃姆故意把破裂的下唇放在牙齒邊……狠狠一咬,血流了出來,世界又恢復了明亮,屋外的風聲和雨聲也大了起來,像是某種奇怪的音樂。
她有多少時間?從碉堡到吊橋有四分之一英里。皮克林穿了雨衣,而且沒聽到賓士車發動的聲音,所以她推測他應該是步行去的。她知道,因為打雷下雨,就算他發動了車子,屋裡也未必聽得到,但她就是不相信他會開車。德凱·霍利斯認得那輛紅色的賓士,而且不喜歡車的主人。埃米莉相信,皮克林也知道那一點。皮克林是個瘋子——有時他會自言自語,有時卻和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攜手犯下罪惡的隱形同夥說話——但他並不愚蠢。當然,德凱也不蠢。可是,在橋邊的那間小屋裡,他是獨自一人的。沒有車路過,也沒有船隻等著過去。在這樣的大雨中,什麼人都不會有。
而且,他老了。
「我大概有十五分鐘,」她對著空無一人的房間說,也許是對著地板上的血跡說。至少,他沒有堵上她的嘴。何必麻煩呢?反正,在這個醜陋、封閉的水泥碉堡裡,沒有人會聽到她的尖叫。她想,就算她站在路中央,扯破了喉嚨喊救命,仍然不會有人聽到。現在,就連打理球場的墨西哥工人們都會暫停露天的工作,躲在卡車的駕駛室裡抽菸喝咖啡。
「最多十五分鐘。」
是的,很可能。然後,皮克林就會回來,強暴她,就像他原先打算強暴妮可那樣。再之後,他會殺了他,就像他已經殺掉妮可那樣。妮可和其他多少個「侄女」?埃姆不知道,但她有強烈的感覺這不是——若用魯斯蒂·傑克遜的話說——他第一次登臺競技。
十五分鐘。也許只有十分鐘。
她低頭看看自己的腳。它們沒有被膠帶貼在地上,但椅腳是被固定住的。不過……
你是個長跑健將;你當然是。看看這雙腿。
這是一雙好腿,沒錯,而且她不需要任何人去親吻它們來讓她意識到這一點,尤其是皮克林這樣的瘋子。她不知道,以審美的眼光來看的話它們好不好,但若是以實用的標準來衡量,它們是夠格了。自從她和亨利發現艾米死在嬰兒床裡的那個早晨以來,這雙腿帶著她跑了很長的路。顯然,皮克林對布基膠帶的力量很有信心,也許他在好幾部電影裡看到過變態殺人狂們使用過膠帶,而他的「侄女」中也沒有一個人讓他懷疑過它的有效性。或許是因為他根本沒有給過她們機會,也許是因為她們太害怕了。可是,說不定……特別是在這樣一個雨天,在一間沒開空調、潮溼得甚至能聞到黴味的房間裡。
埃姆盡力向前探身,開始慢慢地繃緊大腿和小腿的肌肉:被那個瘋子誇獎的長跑健將的肌肉。起初只能活動一點點,後來能抬起一半。接近完全繃緊時,她已經快失去希望了,然而就在那時,她聽到了膠帶拉扯的聲音。起先很輕微,輕得讓她懷疑不過是自己的幻聽,但聲音逐漸地變大。膠帶是一層層十字交叉反覆捆綁的,無比牢固,但它仍然在脫離地面。然而,是緩慢的。親愛的上帝,如此緩慢。
她放鬆身體,深吸了一口氣,汗水從她的前額、腋窩和前胸冒出來。她本想立刻再用力,但在南克利夫蘭專科學校跑道上積累的經驗告訴她,必須等待她那顆狂跳的心臟把乳酸從肌肉中壓出去。否則,下一次的力量將會減弱,成功的可能性會更小。可是,這太艱難了。等待太艱難了。不知道他到底走了多久。牆上有臺掛鐘——不鏽鋼材質的旭日型鐘錶(就跟這間可怕而冷酷的房間裡的其他擺設一樣,唯一的例外就是她被綁在上面的那把紅色楓木椅子)——但它在九點十五分上停住了。很可能是電池問題,它的電池壽命已盡。
她試著在數到三十(每個數字之後再加上一個快樂的梅齊)之前保持不動,但只堅持到十七,便又鼓足全力繼續使勁。這次,膠帶立刻發出了拉扯的聲音,而且更響了。她感覺到椅子開始抬起來了。只是一點點,但毫無疑問地抬起來了。
埃姆繃直了身體,頭向後仰著,露出了牙齒,腫脹的下唇再次湧出鮮血,順著下巴流下來,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來。拉扯聲還在變大,突然,她聽到輕微的斷裂聲。
同時,炙熱的疼痛感包圍了她右邊的小腿,肌肉頓時僵硬了。埃姆忍住疼,仍然繼續用力——畢竟,賭注太大了,賭上的是她的生命——但很快,她又喘著粗氣在自己的枷鎖內放鬆下來,再次開始數數。
「一,快樂的梅齊。二,快樂的梅齊。三……」
之所以要等待,是因為很可能她可以把椅子從地板上拽起來,不管小腿有多麼吃勁。她幾乎確定自己可以。可是,如果付出右小腿肌肉痙攣的代價(以前曾碰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十分厲害,腿上的肌肉硬得跟石頭一樣),她會得不償失地浪費更多的時間。而結果必定是,她仍然被綁在那把該死的椅子上。粘在那把該死的椅子上。
儘管知道牆上的鐘停了,她仍然看了看。條件反射罷了。還是九點十五分。他到吊橋了嗎?她突發奇想:德凱會拉響警報,把他嚇跑。那樣的事情有可能發生嗎?她認為可能。她想,皮克林就像土狼,只有在確定自己佔上風時才窮兇極惡。而且,很可能也像土狼,根本無法想象自己不佔上風的時候。
她豎起耳朵。她聽到了雷聲和絲毫沒有減弱的雨聲,而吊橋門房方向卻沒有如她希望的那樣響起警報。
她再次試著把椅子拖離地面,而當它突然掙脫束縛後,她差點彈出去,把臉撞到爐子上。她踉蹌、搖晃,幾乎要摔倒,最後是把背靠在廚房中間的富美家貼面的工作臺上才保持住平衡。現在,她的心跳快得幾乎沒有間歇,胸腔和脖子上部、下顎之下的地方簡直嗡嗡作響。萬一真的摔倒了,她就會像個殼著地的烏龜,再也不會有翻身的機會。
我很好,她想,沒發生那樣的事。
沒有。但她仍然可以看到自己躺在地上,畫面清晰得可怕。躺在地上,只有妮可頭髮留下的那攤血跡和她做伴。躺在地上,等著皮克林回來,玩弄完後再結束她的生命。他什麼時候回來?再過七分鐘?五分鐘?還是隻有三分鐘?
她又看了看鐘。還是九點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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