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清晨,當麗茲又去彩排的時候,艾瑪回了趟自己的公寓,自己打了所有的電話:教堂、花店、租車公司、攝影師等等。奇怪的是她覺得自己離這些頗為遙遠,就好像她只是一名幫老闆取消會議的秘書似的。
而且就這麼簡單。兩年的計劃,不到30分鐘就煙消雲散。
她打完了最後一通電話,把聯絡簿放進婚禮匣,蓋上了蓋子。感覺這頗有象徵意義——她與丹共享的那部分人生就此結束。她想把匣子從窗戶扔出去,想象著所有的雜誌剪頁與清單紛紛揚揚灑向車流,如同婚禮上的五彩紙屑一般。
她怎麼會再次錯得這麼離譜呢?之前是斯圖爾特,現在是丹,兩個都是她以為能共度餘生的男人。然而這兩個人都在最後關頭逃之夭夭,毫無預兆。
她做錯了什麼呢?
而現在,她與生命中另兩個男人的關係也突起波瀾。威爾抑鬱發作,接近酗酒狀態,跑去了另一個洲;她父親和一個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女人有了孩子。
麗茲說得對:男人時常行為古怪。
她沒有把婚禮匣扔到窗外,而是拿到臥室,推到了床下。
離開威爾的公寓後,她就已經決定,第二天要直面自己的恐懼,回自己家去。她想明白了,終歸是要獨自去的,所以該回則回吧。
她躺在床罩上,盯著天花板。然後她強迫自己從床上爬起來,四處看看,想起了她和丹那些不見了的合影。如果他想分手,那又到底為什麼要拿走那些照片呢?這真是說不通啊。當然,理查德遭受的襲擊也無法解釋。
僅僅是想想丹可能犯下的罪行,她的頭都會抽痛。
不想了。她換上了運動裝、舒服的跑步褲和背心,然後從儲藏櫃裡掏出了沙袋和拳擊手套。她有挺長時間沒用過這些了,但她很快找回了感覺,使勁踢打著沙袋,力氣大得有時候都把沙袋打飛到後面的衣櫃裡了。之後,她又去跑步,慢慢跑過馬裡波恩大街,然後加速上了尤斯頓路。
她一路躲閃著吵嚷的遊客和表情嚴肅的上班族,穿過主街,進了攝政公園。由於幾天沒認真鍛鍊,加上高溫,她的身體有點吃不消了,但感覺很好。她一路跑上報春花小山,停在山頂欣賞陽光沐浴下的倫敦天際線。
她想知道丹是否在這茫茫城市裡,想知道他在做什麼。他已經有新人在側了嗎?他會不會正坐在某個咖啡廳裡,和一位美女共飲一杯呢?
這完全不像丹的作風。
她向山的四周看了看,突然疑惑為什麼自己選擇來這兒。到處都是喜笑顏開、出雙入對的情侶——有些在和孩子們玩,有些則享受著彼此的陪伴。
還有一個帶著相機的男人。
正舉著相機對著她。
「你在幹什麼呢?」艾瑪大叫道,小跑向那男人。
他放下了相機。「沒關係,我不是狗仔,」他說著舉起了雙手,「我只是拍張照片,沒別的。你是艾瑪·霍頓,對吧?」
「我可能是,」艾瑪說,「但你為什麼上來就衝我拍照?」
「對不起。人們通常不介意的。我常來這找電影明星,拍他們的照片。我不是拿去賣什麼的,只是業餘愛好。有一天搶拍到了麥當娜……不過她不像以前那麼特別了,現在在這裡常住。昨天,湯姆·克魯斯就在這附近!他來倫敦參加電影首映。我是在國家肖像館舉辦的‘搖滾皇族’攝影展看到他的。他居然還給我簽了名。順便說下,那攝影展超棒,有絕妙的沒公開過的滾石樂隊、披頭士和貓王的照片。上週開展之後,我幾乎每天都去,到下週結束前,我應該還會經常去的。要看的太多了。而且照片也值得反覆觀賞,每次都能看出不同的東西。」
「聽著不錯。」艾瑪看著他解釋,發現他挺年輕的,可能也就二十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