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裡頭裝的什麼?」

「電腦。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想讓你看點東西。」

他開啟門,那一男一女抬起頭來。「抱歉,夥計們,野餐結束了。」華盛頓說。

「可以再給我們十分鐘嗎,短腿?」那男人坐著問道。

「不可以,現在有位訪客。」

他們把剩下的三明治包好,一言不發地離開了。那男人臨走前還瞪了我一眼,估計對我打攪他們用餐很是不滿。不過我不在乎。華盛頓示意我進去。我把電腦包放在桌上,桌上有張摺疊的標有「禁止吸菸」的指示牌。我們在桌子兩邊坐下。房間裡有一股陳腐的煙味,還有義大利沙拉醬的味道。

「現在說吧,你找我有什麼事?」華盛頓問道。

我理了理思路,盡力讓自己看起來冷靜自持。跟警察打交道的時候我總有不大舒服的感覺,雖然他們的世界一直讓我著迷,但我老覺得他們可能在懷疑我,懷疑我幹了什麼壞事,一直想從我的舉動中挑錯。「我不知道該從哪裡說起。我是從丹佛過來的,今天早上才到這裡。我是個記者,我來這兒是——」

「打住,打住。你是個記者?哪一類記者?」

我看到他左上頜微微一抽,深色的皮膚上掠過一絲憤怒。我已經預料到了。「報社記者,我在《落基山新聞》工作。請先聽我說完,之後如果你還想把我扔出去,悉聽尊便,不過我覺得你不會這麼做。」

「夥計,你這套說辭我聽得多了,可沒時間跟你在這兒折騰,我不想——」

「如果我說約翰·布魯克斯是被謀殺的,你怎麼看?」

我緊盯著他的臉,看有沒有跡象顯示或許他早有此想法,但我什麼都沒發現,他沒有表露任何情緒。

「你的搭檔,」我說,「我認為他可能是被謀殺的。」

華盛頓搖了搖頭。「噢,這倒是有些新鮮,他是被誰謀殺的?兇手是誰?」

「跟殺死我哥哥的是同一個人。」我頓了一下,就這麼看著他,直到我確定這一話題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我哥哥是負責兇殺案的警探,在丹佛警察局工作。大約一個月前,他遇害了。他們最初也認定他是自殺的。我開始調查這件案子,一直查到這裡。我是個記者,但調查這件案子跟我的職業毫不相干,我是為了我哥哥,現在也是為了你的搭檔。」

華盛頓的眉毛已經皺成黑色的v形,他凝視了我很長時間。我等著他把思緒理清楚,他現在站在懸崖邊——要麼選擇相信我,來到我這邊;要麼把我扔出去。他把視線收了回來,身體向後一靠,從西裝內袋裡摸出一包煙,抽出一支點上,又從房間拐角拉過來一個金屬垃圾桶充當臨時菸灰缸。不知以前有沒有人告訴他,吸菸會阻礙身體發育。他仰頭吐出一口煙,青色的煙霧裊裊上升,在天花板下縈繞不散。這時他探過身子。「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個瘋子,來這兒胡說八道。讓我瞧瞧你的證件。」

看來他站到了我這邊。我掏出錢包,拿出駕照和報社記者證遞給他,還有我的丹佛警察局通行證。他仔細檢查著這些證件,但我知道,他已經選擇把這個故事聽下去。布魯克斯的死一定有什麼蹊蹺,以至於讓他選擇聽一個並不認識的記者講故事。

「好吧,」他說著,把證件還給了我,「我相信你是個正經人,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必須得相信你的這套說辭。」

「當然。不過我覺得你已經相信了。」

「我說,你到底還要不要把故事講下去?要不是這裡面有些蹊蹺,難道你以為我會坐在這兒,聽你這套見鬼的……總之,這件事你到底掌握了多少情況?」

「沒有多少,就是報紙上登出來的那些。」

華盛頓在垃圾桶的邊緣摁滅了煙,把菸頭扔了進去。「那麼,傑克,說說你的故事。要不然,幫我個忙,你自己直接從這兒滾出去。」

我不需要照著筆記念,而是給他講起我哥哥的故事,不放過每一個細節,因為我對一切都瞭如指掌。我大概講了半個小時,在此期間華盛頓又抽完了兩支菸,但沒有提出任何問題。每一次他把煙叼在嘴裡,那股輕煙就會蜷曲著向上爬升,將他的眼睛遮蔽得模糊不清。但是我心裡清楚,就跟之前韋克斯勒一樣,他一定已經覺察到有哪裡不對勁,整日牽腸掛肚地想著。「你想要韋克斯勒的電話號碼嗎?」我最後問道,「他會證實我剛才說的每一句話。」

「用不著,需要的時候我會自己證實。」

「你有什麼問題要問我嗎?」

「沒有,現在沒有。」他只是久久注視著我。

「那麼,接下來呢?」

「我要核查一下你說的。你住哪兒?」

「芝加哥河下游的那家凱悅酒店。」

「好,我會給你打電話的。」

「華盛頓警探,這還不夠。」

「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來這兒是為了蒐集資訊,而不是僅僅向你提供完資訊後就回酒店房間,我想跟你打聽布魯克斯的事。」

「聽著,小子,我們沒有達成這種交易。你來了,告訴我你的故事,這不是——」

「你也聽著,別這樣高人一等地叫我‘小子’,想把我當成鄉巴佬隨便打發了。我給了你情報,你也得回報我點什麼,這就是我來這兒的目的——」

「我現在沒什麼可以回報你的,傑克。」

「胡說八道。你可以坐在這裡對我撒謊,短腿拉里,但我知道你手上有些什麼,我需要你的資料。」

「要來幹什麼?用這些資料搞出個大新聞,把其他像你一樣的豺狼全招過來嗎?」

這次輪到我傾身向前了。「我已經告訴過你了,這件事跟報道無關。」

我向後一靠,我們倆就這麼互相瞪著彼此。我想來一支菸,可身上沒帶,又不想向他要。這時,一個我剛才見過的警探拉開房門,打破了寂靜。「沒什麼事吧?」

「給我滾出去,雷佐。」華盛頓說。門關上以後,他繼續說道:「好管閒事的渾蛋。你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對吧?他們正心想說不定你是來自首的,說你殺死了那孩子。週年紀念日到了,沒準會出些怪事。等聽了你的故事以後,瞧他們會是什麼德行吧。」

我想起口袋裡那張孩子的照片。「來這兒的路上我路過了那地方,」我說,「那兒放著花。」

「那裡常年放著花,」華盛頓說,「孩子的家人一直往那兒送花。」

我點點頭,第一次為取走照片而感到內疚。我什麼都沒說,只等華盛頓再度開口。他的臉色開始緩和下來,身體也放鬆了。

「你瞧,傑克,我該去核查情況了,還得好好想想。既然我跟你說了會給你打電話,我就一定會打給你。回酒店去吧,做個按摩什麼的。不管什麼結果,兩三個小時內我都會給你回個電話。」

我不大情願地點了點頭,他站起身來,把手臂伸過桌子,張開右手。我跟他握了握手。

「幹得真不賴。我的意思是,對一個記者來說。」

我收起電腦,走了出去。大廳裡現在人多了些,很多人目送著我出門,我猜是因為我在裡面待了很長時間,長到讓他們明白我不是個神經病。出了警察局,外面比我來的時候冷多了,而且開始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飄落而下。我花了十五分鐘才攔到一輛計程車。

回程路上,我叫司機拐到威斯康星大街和克拉克大街的岔口,然後跳下車,踏著雪跑到那棵樹旁,將波比·斯馬瑟斯的照片放回我發現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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