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法官大人,我們反對這條指控。那些警探當時身著便衣,也沒有及時表明他們的身份。我的當事人當時正攜帶著相當昂貴的攝影器材——順便提一句,他完全依靠這些器材謀生——他只是害怕自己會成為一樁搶劫案的施暴物件。這就是為什麼面對那些警察時,他會選擇逃跑。」

「這說法倒是有趣,」法官說道,「那住址問題你們有什麼說法?」

「布里斯班先生在皮克大道的假日旅館訂了一個房間。他暫居在那裡,還在盡力找工作。他是個從事自由職業的攝影師兼平面設計師,對自己的職業前景滿懷信心。他不會跑去任何地方,就像我之前說的,他正打算在法庭上駁倒這些——」

「好的,克拉斯納先生,就按你之前說過的方案。那你們打算交多少保釋金?」

「是這樣,法官大人,只因為朝海里扔了個垃圾桶就要交二十五萬美元,這實在是太荒謬了。我認為適當的保釋金額應當在五千到一萬美元之間,這才與被指控的罪名相符。我的當事人經濟並不寬裕,如果他把全部積蓄都用來支付保釋金,他就沒有錢維持生活,或者支付律師費。」

「你遺漏了拒捕和破壞市政財產兩項指控。」

「法官大人,就像我剛才說的,他從警察眼前逃跑,只是因為他事先並不知道對方是警察,他還以為——」

「再次反對,克拉斯納先生,留著你的抗辯,到合適的時機再說。」

「我很抱歉,法官大人,但請看看那幾項指控。非常明顯,它們只是輕罪,那麼保釋金也應當與罪名相當。」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沒有。」

「費斯多女士。」

「法官大人,公訴方再次敦請法庭考慮不按保釋常規處理本案。對布里斯班先生的兩項主要指控均為重罪指控,公訴方今後也不會改變這一主張。雖然有克拉斯納先生提供擔保,公訴方仍舊認為被告存在極大的潛逃風險,哈羅德·布里斯班這個名字也不一定是他的真實姓名。據執法警探所言,被告的頭髮是染過的,並且染髮的時間恰好與那份駕照的頒發時間一致,由此可見被告有意掩飾身份。我們今天正嘗試借用洛杉磯警察局的指紋識別系統,來檢視能否——」

「法官大人,」克拉斯納打斷道,「我不得不對此提出反對,因為——」

「克拉斯納先生,」法官拉長聲音說道,「你的輪次已經過了。」

「除此之外,」費斯多說,「警方之所以逮捕布里斯班先生,是因為他還有其他可疑行為,也就是——」

「反對!」

「拍攝幼童的照片,其中一些孩子身體裸露——而且是在被拍攝者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也沒有得到被拍攝者父母的知悉或允許。此條指控所涉及——」

「法官大人!」

「之事件發生在拘捕之前,當時警探正在調查針對被告的一起投訴事件,被告試圖逃逸,才遭拘捕。」

「法官大人!」克拉斯納高聲喊道,「並不存在任何對我當事人的重大指控。地區檢察官在法庭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在庭審之前抹黑我的當事人,這是極其不恰當且不道德的行為。如果布里斯班先生真的做了如公訴方所述之事,那麼指控文本在哪裡?」

寬敞的法庭陷入了寂靜,克拉斯納的高呼震住了場,其他律師甚至不用悄聲提醒他們的當事人不要說話。法官緩緩掃視全場,視線從費斯多移到克拉斯納再到格拉登,最終又落到費斯多身上,然後繼續說道:「費斯多女士,你們部門目前是否打算針對這個人提出其他指控?我的意思是現下,此刻。」

費斯多猶豫了下,才勉強回答:「目前尚未收集到更多材料完善這一指控,但正如我剛才所說,警方仍在調查被告的真實身份及犯罪活動。」

法官再次低頭看著面前的檔案,開始在上面書寫。克拉斯納想補充幾句,但很快又打消了這個念頭。很顯然,法官的舉動表明他已經做出了決定。

「按照保釋常規,本案的保釋金當被擬為一萬美元,」尼貝里法官說道,「我將做出一點偏離,將保釋金定在五萬美元。克拉斯納先生,我願意在下一次會面中重新考慮保釋金額度,如果那時候你的當事人能夠消除地方檢察官對其身份及住址的憂慮。」

「好的,法官大人。謝謝您。」

法官傳喚下一個案子。費斯多合上了面前的卷宗,放到右手邊的那沓卷宗上,又從左手邊的一沓檔案中取下並開啟另一份卷宗。克拉斯納轉身面對格拉登,臉上帶著一絲笑意。

「抱歉,我原本預計法官會把保釋金定為兩萬五千美元。這場交鋒最美妙的是,地區檢察官說不定也很高興。她開口索要二十五美分的硬幣,實際上很可能心裡的預期只是十美分的硬幣或者五美分的鎳幣,最後她真的就得到了五美分鎳幣。」

「這個無所謂,我就想知道還要待多久才能從這兒出去?」

「耐心點。再過一個小時,我就會把你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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