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亡是我的領域,我借它謀生。我靠著它鑄就我的職業口碑。我像一個殯儀師一般以激情和精確來對待它——面對死者家屬時,我面露悲慼,深表同情;獨自一人時,我就化身為技藝嫻熟的工匠,與死亡漠然相對。我總以為跟死亡打交道的秘訣就是跟它保持一臂之距。這就是法則。別讓它的氣息噴灑在你的臉上。

但是我的法則沒能保護我。兩個警探前來找我,告訴我肖恩出事了,一片冰冷的麻木迅速將我吞噬。那感覺像置身水族箱中,在水裡不停挪動著——來來回回,迴圈往復——隔著玻璃望向外面的世界。我坐在他們汽車的後座上,每當車子駛過街燈,一閃而過的光映亮後視鏡,我便在鏡子裡看到自己的眼睛。我認得那種失焦茫然的眼神,這些年來我採訪了那麼多新喪偶的寡婦,她們的眼神就是這樣。

我只認識兩名警探中的一個,他叫哈羅德·韋克斯勒。我是幾個月前和肖恩在那家名叫「走幾杯」的酒吧裡小酌時認識他的。韋克斯勒和肖恩同在丹佛警察局負責人身侵害案件。我記得肖恩管他叫韋克斯。警察互相稱呼都用暱稱。韋克斯勒被叫作韋克斯,而肖恩的暱稱是麥克。這帶著某種部落情誼性質。有些暱稱的含義可不那麼值得稱道,但警察們並不抱怨。我熟識的一位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市的警察名叫斯科託,但其他警察大多叫他斯科羅特,有些人甚至乾脆直接喚他「陰囊」。不過我猜你得跟他關係鐵得跟哥們兒一樣才能這麼叫,否則可沒有好果子吃。

韋克斯勒壯得跟頭小公牛似的,強健有力,就是有點矮。因為常年抽菸、喝威士忌,他的嗓子已經壞了,像被煙燻過。我見到他的那幾次,他那張稜角分明的臉總是紅紅的。我記得他喝加冰的佔邊威士忌。我向來對警察喝什麼酒感興趣,這透露了他們的很多資訊。當他們像韋克斯勒那樣喝威士忌時,我總在想:也許是因為他們已經看到了太多,也看到了太多次那些東西,而大多數人一次都不會見到。那天晚上肖恩喝的是美樂啤酒,不過他畢竟年輕,雖說他是人身侵害調查組的頭號人物,但他至少比韋克斯勒年輕十歲。也許再過十年,他就會像韋克斯勒一樣,將加冰的威士忌視為治癒良方,一飲而盡。但我永遠也無法得知他會不會這樣了。

駛出丹佛的一路上,大半時間我都沉浸在走幾杯酒吧的那個晚上。那天晚上並沒有發生什麼重要的事情,只是我跟我的哥哥在一家警察常去的酒吧裡喝了些酒。那就是我們倆最後的美好時光了,不久之後就發生了特麗薩·洛夫頓一案。走幾杯酒吧的美好回憶讓我彷彿再次置身於水族箱。

但現實還是會透過玻璃擊中我的心臟,這時,一種挫敗感和悲慟就會緊緊攫住我。在三十四年的人生中,我第一次體會到這種撕裂靈魂的痛楚。姐姐薩拉去世時,我都不曾這樣。我那時太小了,還不能體會她的死亡帶來的悲傷,甚至不能理解一個生命中途夭折的痛苦。我現在感到悲慟,是因為我竟絲毫不知肖恩曾如此接近崩潰的邊緣。當我認識的其他警察喝著加冰威士忌時,他喝的還是淡啤酒啊。

當然,我也意識到這種悲慟是多麼自怨自艾。但事實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都沒怎麼傾聽彼此的心聲。我們早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每次一想到這個事實,新一輪的悲慟就會再次將我攫緊。

我的哥哥曾給我講過極限理論。他說每一個負責兇殺案的警察都存在極限,問題是達到極限之前,誰也不知道極限在哪兒。他說的就是見過的屍體。他認為一個警察可以承受的見過的屍體數量就是那麼多。每個人的極限數目有所不同,有些人很快就到了極限,而有的人處理了二十樁兇殺案,還離極限遠得很,但極限總是存在的,總有那麼個數目。一旦達到,你就知道,這是你的極限了。你會調往檔案科,你會上交你的警徽,你會做出點什麼事情來,因為你無法再多看哪怕一具屍體了。如果你還去看,如果你超出了極限,嘖,那你就麻煩大了。你最後恐怕要給自己來上一槍。這就是肖恩告訴我的。

我意識到另一名警探雷·聖路易斯剛才對我說了些什麼。

他正從座位上轉身看我。他的體格比韋克斯勒的要大得多。雖然車內光線暗淡,我依然能看清他痘坑點點的臉上的粗糙肌理。我並不認識他,但從其他警察那兒聽說過他,我知道他們管他叫大狗。在《落基山新聞》報社的大廳第一次見到正等著我的他和韋克斯勒時,我就覺得他們完美地再現了馬特和傑夫這對組合。他倆就像正從午夜電影裡走出來的馬特和傑夫一樣,穿著長長的黑色大衣,還戴著禮帽。整個場景就應該是黑白的。

「聽我說,傑克,我們得把這個壞訊息告訴她。這事我們來幹,我們只是希望你能在場,算是幫我們一把。要是情形不大好,恐怕你得留下來跟她待一會兒。你知道,也許她需要有個人陪著,行嗎?」

「好的。」

「那就好,傑克。」

我們正往肖恩的家駛去,不是丹佛那間他跟四個警察合住的公寓——那只是為了方便他在城市居民登記冊上登記為丹佛市居民。他的家在博爾德城,而他的妻子賴莉將會來應門。我知道,其實不需要誰來告訴她這個噩耗。只要開啟門,看到我們三個站在那兒,而肖恩不在,她就會明白我們要告訴她的事情。任何一個警察的妻子都會明白。她們一輩子都在為這一天擔驚受怕,為這一天做著心理準備。每一次聽到敲門聲,她們開門時都會猜想是不是死神的信使杵在那裡。而這一次,是真的了。

「你知道,她看到我們就會明白的。」我對他們說。

「很有可能,」韋克斯勒說,「她們總是能明白。」

我意識到他們指望賴莉一開門就猜到真相,這會讓他們的工作輕鬆點。

我垂下了頭,下巴幾乎抵到前胸,手指伸到眼鏡下面揉捏鼻樑。我意識到我已經成為自己撰寫的那些故事中的一個角色——我在那些故事裡展示著悲傷的場景和失去親人的細節,我是那麼竭盡全力地去發掘,只為了讓一篇在報紙上佔三十英寸版面的報道顯得翔實而豐富。而現在,我變成了這個故事的素材之一。

這時我想起曾經給失去丈夫的女人和痛失愛子的父母打過去的那些電話,一股羞愧感湧上心頭。我還給自殺的人的兄弟打過電話。是的,那些電話我都打了。我覺得沒有哪一種死亡是我未曾寫過的,這些無不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刺探他人痛苦的入侵者。

「您感覺如何?」記者慣用的這個句式總是擔當採訪的第一個提問。如果不便這麼直截了當,就會把它精心偽裝成表達同情和理解的措辭——事實上我並不抱有那份同情和理解。我因這份冷漠得到過一個教訓:一道細長的白色疤痕從我的左側臉頰直直延伸到鬍鬚邊緣。這是一個女人的訂婚鑽戒劃傷的,她的未婚夫在佈雷肯裡奇附近的一場雪崩事故中遇難。我用那句古老的開場白提問,她反手一個耳光抽在我的臉上。那時我還是個剛入行的新手,還覺得自己挺委屈。現在,我將這道疤痕視為一枚勳章。

「請靠邊停車,」我說,「我要吐了。」

韋克斯勒一個急剎車,將車駛進高速公路的應急停車道。車子在黑暗的冰面上有點打滑,但他很快控制住了。還沒等車停穩,我就拼命地推門,可門把手完全不起作用。我這才意識到這是一輛警用車,大多數時候,後座坐的都是嫌疑人或者囚犯,後車門裝著由前座控制的安全鎖。

「開門!」我努力從喉嚨裡擠出這句。

車子終於停穩了,同時韋克斯勒解除了安全鎖。我開啟車門,探身出去,吐在半融化的泥濘雪地上。我劇烈地嘔吐了三次,腸子都快吐出來了。整整半分鐘,我一動不動,等待著下一輪嘔吐感,但是已經結束了。我的身體被清空了。我想到這輛車的後座是供嫌疑人或囚犯乘用的。我猜自己大概是把兩項都佔全了:沒有盡到兄弟責任的嫌疑人和陷入自傲之籠的囚犯。至於判決,毫無疑問,將是終身監禁。

腸胃清空,就好像經歷了一番肉體上的驅魔儀式,剛才的那些念頭也隨著身體的輕快悄然而逝。我小心地下了車,走到柏油路邊。汽車一輛輛駛過,一簇簇尾氣在二月的飛雪和車燈的映照中折射成一道道流動的彩虹。我們的車似乎停在某個牧場的邊上,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兒。之前我並沒有留意已經朝博爾德城開了多久。我摘下手套和眼鏡,塞進大衣口袋裡,隨即彎腰扒開地面被汙染的積雪,直到底下潔淨的白雪顯露出來。我掬起兩捧冰冷潔淨的雪,緊緊地捂在臉上揉搓,直到皮膚感到陣陣刺痛。

「你還好吧?」

聖路易斯從我身後趕上來,問了一個愚蠢的問題。這跟那句「您感覺如何?」有什麼區別?我沒理會他。

「我們走吧。」我說。

我們回到車上,韋克斯勒一言不發,將車子駛回高速幹道。我看到了一塊去布魯姆菲爾德的出口指示牌,這才知道已經開了一半路程。我在博爾德城長大,博爾德城與丹佛之間的三十英里路程,我跑過上千次,但此時這段路看起來是如此陌生,猶如他鄉。

這時我才第一次想起父親與母親,想他們會怎樣處理這件事。一定會堅忍自持,我覺得。他們總是這樣處理所有的事情。他們從不花時間討論,他們只是繼續生活。他們曾經這樣對待薩拉的死亡,而現在,他們也將用同樣的態度對待肖恩的。

「他為什麼這麼做?」幾分鐘後,我提出這個問題。

韋克斯勒和聖路易斯沉默不言。

「我是他弟弟。我們是雙胞胎兄弟,老天,看在上帝的分上!」

「你同樣也是個記者。」聖路易斯說,「我們帶上你,只是因為如果賴莉需要家人的陪伴,能有個家人在身邊。你是唯一一個——」

「我哥哥他媽的自殺了!」我這句話喊得太響了,帶著點歇斯底里的意味,而我知道警察向來不吃這一套。他們慣於在你開始大喊大叫的時候閉緊嘴巴,冷漠以待。我降低音調繼續道:「我認為我有權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又為什麼會發生。我又不是要撰寫一篇什麼狗屁報道。上帝啊,你們這些傢伙真是……」我搖搖頭,把剩下的話嚥了下去。如果繼續說下去,我覺得自己會再次失控。我凝視著窗外,這時已經能看到漸漸駛近的博爾德城的燈光。路燈真多啊,比我還是個孩子時多多了。

「我們不知道原因,」半分鐘後,韋克斯勒終於開口了,「滿意了?我只能說這類事總會發生的。有些時候,做警察的厭倦了這份差事帶來的那些糟心事。麥克沒準就是受夠了,僅此而已。誰又講得清呢?不過他們正在處理這個案子,等他們弄清了,就會告訴我,而我會告訴你。我保證。」

「哪個部門負責這個案子?」

「公園管理局那邊已經把案子移交到局裡了,特別調查組正在跟進。」

「特別調查組?為什麼?警察自殺的案子又不歸他們管。」

「一般情況下不歸他們管,通常是由我們人身侵害調查組負責。但是這一次,他們不讓我們摻和。總得避嫌,你也明白。」

人身侵害調查組,我心裡想,負責偵辦人身侵害案件:兇殺、襲擊、強姦、自殺。我不知道在這起案件的報告中,誰會被列為受害者。賴莉,我,我的父母,還是我的哥哥?

「是因為特麗薩·洛夫頓的案子,不是嗎?」我問道,這其實不是個問句,我不需要他們承認或者否定。我只是脫口說出了一件我自以為顯而易見的事實。

「我們不知道,傑克。」聖路易斯說,「好了,這個話題就此打住吧。」

特麗薩·洛夫頓的案子是那種令人毛骨悚然的兇殺案。不僅在丹佛攪得人心惶惶,傳到任何地方都將舉座皆驚。任何剛聽說或者剛讀到這件案子的人,都會有那麼一瞬間被震驚到失語失神,忍不住在腦海裡描繪那幅殘暴的畫面,隨即感到腸胃一緊。

絕大多數兇殺案都是分量不重的「毛毛雨」——這是我們報刊業的行話。這類案子對他人的影響力有限,對人們想象力的調動也不會太久。它們只能出現在報紙的內頁裡,配以寥寥幾段文字,然後湮沒於報紙中,就像受害者被深埋地底一樣。

可當一個瓊姿花貌的女大學生被砍成兩截,發現屍體的地點還是華盛頓公園這樣一個向來安寧的地方,這樣的案子就會立即引爆井噴式的報道,多得版面都塞不下。特麗薩·洛夫頓一案不是毛毛雨,它就像磁石一般吸引著來自全國各地的記者。特麗薩·洛夫頓,這個被砍成兩段的姑娘,就是這樁案子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於是各地的記者——紐約的、芝加哥的、洛杉磯的,電視媒體、小報狗仔和報社記者等等——都蜂擁撲入丹佛。整整一週,他們在服務周到的優質酒店裡歇腳,於市區與丹佛大學校區之間奔波,丟擲毫無意義的問題,收集毫無意義的答案。有的人負責盯梢洛夫頓生前兼職的託兒所,有的人啟程前往洛夫頓的家鄉比尤特。不論他們奔赴何處,都得出了相同的結論:特麗薩·洛夫頓完完全全就是那種媒體鍾愛的形象——完美的美國女孩。

特麗薩·洛夫頓一案不可避免地被拿來與五十年前發生在洛杉磯的「黑色大麗花」慘案相比較。在那樁案子裡,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女孩的屍體於一塊空地上被發現,屍體自肚臍處被斬成兩段。於是,一檔獵奇類電視節目給特麗薩·洛夫頓起了個「白色大麗花」的名號,因為洛夫頓的屍體是在丹佛葛拉斯米爾湖附近一塊被冰雪覆蓋的荒地上發現的。

這樣一來,特麗薩·洛夫頓的故事不愁沒有素材可用了,這件案子成了熱點,熱得就像垃圾桶裡燃燒的火一般。這把火熊熊燃燒了差不多兩個星期,然而一直沒有人被逮捕,再加上其他地方又有新的案子發生,足夠各家媒體找到新熱點。就這樣,有關這件案子的後續新聞,先是跌回到科羅拉多州諸家報紙的內頁,又逐漸縮成文摘頁面中一則扼要的簡訊。最後,這件案子也成為毛毛雨,特麗薩·洛夫頓被埋葬了。

在這期間,所有警務人員,尤其是我哥哥這樣的,都對此案保持緘默,甚至拒絕證實受害者被發現時已遭分屍的細節。這個細節得以見報實屬偶然。《落基山新聞》的一個攝影師伊基·戈麥斯,當時正在那個公園裡轉悠著尋覓「野外的藝術」——我們通常在沒有熱點的「無事報道日」用此類採風照片填充版面。就這麼巧,他撞上了犯罪現場。在他之前,沒有一個新聞記者或攝影記者得到訊息。自從警方知道《落基山新聞》和《丹佛郵報》曾監聽他們的無線電通訊頻道後,他們便總是用固定電話通知法醫和犯罪現場調查組。戈麥斯拍到了警方用兩副擔架搬運兩個裹屍袋的照片。他打電話給本地新聞編輯部,說警方正在處理一樁需要用到兩個裹屍袋的案子,而從屍袋大小看,兩個受害者很有可能是孩子。

稍後,《落基山新聞》一個專司警務報道的記者範·傑克遜,從法醫辦公室的一個線人處證實了這個殘酷的事實:一個慘遭分屍成兩截的受害者被送進了殮屍房。第二天早上,《落基山新聞》就報道了此事,這如同奏響了塞壬之歌,誘來了全國各地的媒體。

我哥哥和他所在的人身侵害調查組負責偵辦此案,但他們似乎覺得沒有任何義務向公眾通報情況。每一天,丹佛警察局新聞辦公室釋出的通訊稿上就只有寥寥幾行字,宣告調查仍在繼續,以及至今沒有找到任何嫌疑人。一旦被記者們逼急了,警方負責人便會鄭重宣稱:這個案子不應該由媒體來進行調查,儘管這個宣告本身就是個笑話。既然從官方挖不到什麼訊息,媒體便一如既往地使出應對此等情況的慣用手段:他們自行調查這樁案子,報道受害者生前的各種逸事和實際上對本案沒有任何幫助的各類細節,直到把讀者和電視觀眾耗得麻木。

然而,警察局新聞辦公室依然幾乎未透露任何情況,在特拉華街警察局總部大樓之外的人們依舊對案子一無所知。兩三個星期後,媒體的狂轟濫炸結束了,被扼殺的原因正是缺少維繫其生機的命脈——資訊。

我並未參與報道特麗薩·洛夫頓的案子,但是我想涉入其中。這可不是能夠在這種地方經常遇到的事,任何記者都會惦記著分一杯羹。但是打一開始,就是範·傑克遜和跑校園新聞的勞拉·菲茨吉本斯負責跟進這個案子。我得靜候時機。我知道,只要警方不公佈內情,我就有機會。因此,當調查開始沒多久的時候,傑克遜問我能不能從我哥哥那兒搞到點什麼訊息,哪怕是那類「不供引用」的資訊也行,我告訴他我會去試試,但其實我沒有。我要自己做這個報道,我才不打算用自己的資源養著傑克遜,幫他抓牢這個案子呢。

到一月底,當這個案子已經發生一個月,並且已消失於新聞資訊版塊時,我展開了行動。而我的錯誤也就此開始。

一天早上,我走進本地新聞編輯部主任格雷格·格倫的辦公室,告訴他我想就這個案子寫篇專稿。那是我的專長、我的領域——用長鏡頭呈現落基山帝國的重大凶殺案。用一句報紙行當的陳年套話,我的技藝就是「走進頭條,帶您深入追尋背後真實的故事」。所以我去找格倫,提醒他我能在這件案子里拉上關係。我說,那是我哥哥負責的案子,也就只有我能跟警方搭上話。格倫可不會考慮傑克遜在這件案子上已經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他毫不猶豫地批准了我的申請。我早料到他會這樣。他所關心的,就只是打造一篇《丹佛郵報》沒有的獨家報道。我拿下了這份差事,走出了他的辦公室。

可我錯了,我不該在跟我哥哥談話之前便告訴格倫我有門路。第二天,我走過兩個街區,從報社來到警察局,和肖恩一起在自助餐廳吃午餐。我向他提起我的差事,他卻叫我打道回府。

「回去吧,傑克。我幫不了你。」

「你在說什麼?這是你的案子。」

「是我的案子,但我不會跟你或者其他任何一個人合作——你們只是把它當成寫作素材而已。我已經通報了這件案子的基本資訊,上頭只允許我這麼做,這件事到此為止。」

肖恩移開視線,看向另一邊。他有個讓人頗為惱火的習慣:一旦你跟他意見相左,他就不看你。我們小時候,只要他使出這一招,我就會跳到他身上,猛捶他的後背。現在我再也不能這麼幹了,雖然好多次我都恨不得揍他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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