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星期一上午博斯走進審判室的時候已經遲到了十分鐘。直到看見西爾維婭坐上計程車,安全離開酒店前往學校,他才出發回家。他換上了星期五穿的那身衣服,匆匆趕到審判室。博斯看見凱斯法官沒坐在審判席上,原告席也不見錢德勒的蹤影。丘奇的遺孀獨自坐在那兒,直勾勾地望著前方,好像在祈禱。

博斯在貝爾克的身旁坐下,問道:「怎麼了?」

「我們在等你和錢德勒。現在就缺錢德勒了,法官不太高興。」

博斯看見法庭書記員站了起來,敲了敲法官辦公室的門,接著把頭伸了進去。博斯聽見她說:「博斯警探到了,錢德勒女士的秘書還沒聯絡上她。」

博斯胸口猛地一緊,出了一身冷汗,因為他發現自己忽略了一件事。他弓著身子,雙手捧住臉。「我得去打個電話。」他站了起來。

貝爾克轉過身,正要告訴他哪兒也別去,法官辦公室的門就開了,凱斯法官邁著大步走了出來,說:「請坐下。」

凱斯法官坐上了審判席,吩咐書記員按鈴通知陪審團入場。博斯坐了回去。

「我們馬上開始,不等錢德勒女士了。以後再處理她遲到的事。」

陪審團落座後,法官問他們是否有話要說,對日程安排等事項是否有異議。沒人吱聲。

「很好,請回休息室繼續商議,到了午餐時間法警會去通知你們。順便說一下,錢德勒女士今天上午因為日程安排的衝突未能到場,請你們不要在意。非常感謝。」

陪審團離場。法官再次提醒原告和被告雙方不要走遠,一旦接到通知,要在十五分鐘之內回到審判室,然後讓書記員繼續找錢德勒。交代完之後,他回到了法官辦公室。

博斯連忙起身走出審判室,來到公用電話前,撥通了通訊中心的電話。報上姓名和警察編號之後,他請接線員幫他查一下霍尼·錢德勒在機動車管理局留下的緊急聯絡資訊,說需要詳細地址,他會在電話這頭等著。

直到博斯駕車駛出法院的地下停車場,對講機才有了訊號。他在洛杉磯大街上又試了一次,對講機裡傳來了埃德加的聲音。博斯告訴埃德加,錢德勒住在布倫特伍德的卡爾梅利納街。「去那兒和我會合。」

「馬上出發。」

博斯開上了第三大街,穿過隧道,上了港口高速。剛要換到聖莫尼卡高速時,尋呼機響了。他開著車,迅速瞥了一眼,是個不認識的號碼。下了高速,他把車停在韓國城的一家雜貨店門口,用牆上的公用電話打了回去。

「第四審判室。」接電話的人說。

「我是博斯,你們剛剛給我打電話了?」

「是的,是我打的。判決出來了,請馬上回來。」

「怎麼回事?我剛剛還在那兒,他們怎麼——」

「這很正常,博斯警探。他們很可能上週五就已經達成一致了,想等一個週末,看看有沒有人改變主意。這樣他們還能少上一天班。」

回到車裡,博斯又拿起了對講機。「埃德加,你到了嗎?」

「還沒到,你呢?」

「我得回去了,出判決了。你能去看看嗎?」

「沒問題,去看看什麼?」

「那是錢德勒的家,她的頭髮也是金色的,上午她沒來法院。」

「我懂了。」

博斯怎麼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竟會盼著霍尼·錢德勒出現在對面的原告席上。她還是沒現身,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一名陌生男子。

博斯走向被告席,看見審判室裡已經來了幾名記者,布雷默也在其中。

「那是誰?」博斯向貝爾克打聽德博拉·丘奇身旁的那個人。

「丹·戴利。凱斯從走廊上揪過來的,坐在那兒陪寡婦聽判決。錢德勒肯定是被關起來了,哪兒都沒找到她。」

「有人去過她家嗎?」

「不知道,我想他們打過電話。你擔心她幹什麼?你該擔心你的判決。」

凱斯法官走了出來,坐上了審判席。他對書記員點點頭,示意通知陪審團入場。十二位陪審員全部就座,沒有人望向博斯,幾乎所有人都盯著德博拉·丘奇身旁的那個男人。

「大家好,再說一遍,」法官說,「錢德勒女士因為日程衝突無法出席,出色的律師戴利先生同意代替她出席。法警告訴我你們已經做出了判決。」

十二人中的好幾個點了點頭。博斯看見有一名陪審員終於看了他一眼,但又馬上移開了視線。他的心跳驟然加速,不知道是因為判決就要下達,還是因為錢德勒的失蹤,也許兩者都有。

「請把判決書交給我。」

陪審團團長把一小沓檔案遞給法警,經法警和書記員之手,最後呈遞給法官。觀看這一過程簡直是一種煎熬。為了看清判決書,凱斯法官不得不戴上眼鏡。他不緊不慢地研究了一會兒,最後把判決書交還給書記員,說:「宣佈判決。」

書記員先在心中默唸了一遍,然後開始宣讀:「關於諾曼·丘奇因反抗被告耶羅尼米斯·博斯的非法搜查和抓捕而被剝奪公民權利一案,本陪審團判原告勝訴。」

博斯一動不動。他看向陪審席,這時所有陪審員一起向他投來目光。他又看了看德博拉·丘奇,只見她拉著旁邊那名男子的胳膊,臉上堆滿了笑容,但她其實根本不認識那人。她轉過臉,得意地望著博斯。這時貝爾克拽了下博斯的胳膊。「別擔心。」他悄悄地說,「賠償金才是重點。」

書記員接著往下念。「據此,陪審團宣佈原告應獲補償性賠償金一美元。」

博斯聽見貝爾克歡喜地低聲喊道:「真棒!」

「至於懲罰性賠償金,陪審團宣佈原告也應獲賠一美元。」

貝爾克又喊了起來,這一次聲音大得連旁聽席上的人都能聽見。博斯看見德博拉·丘奇臉上那副得意的笑容消散得無影無蹤,她的眼神暗淡了。博斯覺得這一切是那麼離奇怪誕,彷彿在觀看一齣鬧劇,不同的是他自己和劇中人一起站在舞臺上。判決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他只是冷眼靜觀所有人。

凱斯法官發表了一通演說,向陪審團表示感謝,說他們履行了憲法規定的義務,應當為這次服務和身為美國人而感到自豪。博斯自動遮蔽了這段,坐在那兒出神。他想起了西爾維婭,真希望能告訴她判決結果。

凱斯法官敲響了木槌,陪審團最後一次離場。接著凱斯法官也走了,博斯看見他的臉上似乎有不滿的神色。

「哈里。」貝爾克說,「這判決真他媽不錯!」

「是嗎?我不懂。」

「是的,這個判決可謂好壞參半。從根本上說,陪審團認為我們已經承認了所犯的過錯,我們承認你闖進公寓是不對的,警察局早已為此處罰過你。他們認為按照法律規定,你不應該踢開門。但他們只判給對方兩美元賠償金,說明他們相信你的話,丘奇不僅形跡可疑,而且他就是人偶師。」他拍了拍博斯的背,似乎正等著博斯說謝謝,可他沒等到。

「錢德勒怎麼辦?」

「啊,棘手的地方就在這兒。陪審團判原告勝訴,所以我們得付給錢德勒訴訟費。她也許會開價十八萬或二十萬,我們也許能還到九萬。還不錯,哈里,已經很不錯了。」

「我得走了。」博斯站起身,穿過擁擠的觀眾和記者,朝審判室大門走去。他快速走上扶梯,從煙盒裡摸出最後一根菸。布雷默踏上他身後的一級,翻開筆記本,已經準備就緒。「恭喜,哈里。」他說。

博斯回頭看了看,這名記者好像是認真的。「恭喜什麼?大家都說我就像個憲法保護的打手。」

「是的,可以說什麼事都沒有,只要賠兩美元,挺不錯了。」

「說是這麼說……」

「那麼,有什麼想在報上說的?我猜‘憲法保護的打手’不能見報,對吧?」

「沒錯,謝謝你。聽我說,你讓我再想想。我現在得走了,回頭給你電話。你為什麼不回去問問貝爾克呢,他才是想讓名字見報的人。」

走出大廳,博斯點燃了煙,從兜裡掏出對講機。「呼叫埃德加。」

「收到。」

「情況怎樣?」

「你最好過來,哈里。所有人都到了。」

博斯把煙扔進了垃圾桶。

他們的保密工作沒有做好。當博斯趕到卡爾梅利納街時,頭頂已有一架直升機在盤旋,地面有兩家電視臺的記者隊伍。要不了多久,這兒就會變得像馬戲團一樣熱鬧。這個案子有兩個吸引人的地方:模仿犯和霍尼·錢德勒。

道路兩側停滿了各個機構的小汽車和麵包車,博斯不得不把車停在兩棟房子之外的地方。交警剛開始放置訊號燈,正要封鎖街道,禁止車輛穿行。

錢德勒的房子被黃色塑膠警戒線圍了起來。線外有一名穿制服的警員拿著一份登記表,博斯在上面簽了字,然後從警戒線下面鑽了過去。這是一棟包豪斯風格的兩層小樓,建在山坡上。站在門外博斯就知道,從二樓的落地窗一定能看到山下廣闊的平原地帶。屋頂有兩根菸囪。這是棟體面的房子,坐落在體面的街區,周圍住的都是體面的律師和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教授。可惜如今一切都變了,博斯心想。走進屋裡,他真希望自己還有根菸。

埃德加站在門口鋪著瓷磚的走廊裡,正在打電話,好像是在要求媒體關係部派人來應對。看見博斯進來,他指了指樓梯。樓梯就在進門右手邊,博斯走了上去。二樓有一條寬敞的過道,連著四扇門。幾位警探圍在最靠裡的那扇門外,偶爾朝屋裡瞄一眼。博斯走了過去。

博斯已將自己的心智訓練得幾乎與變態殺人狂別無二致。每到一處犯罪現場,他都會啟用物化的心理機制,死人不再是人,成了調查物件。他必須把死人看成屍體,看成證物,唯有這樣才能撐得下去,完成工作,唯有這樣才能生存。當然,事情總是說著容易,做起來難,他也有受挫的時候。

作為人偶師專案組的一員,他見過那個連環殺手的後六個受害者。檢視的屍體用警察的話說都是「原狀」——即被發現的最初狀態,每次都不容易。那些受害者傳達出的絕望是如此強烈,哪怕博斯盡最大努力將她們物化,也常被壓得喘不過氣。更何況她們都是來自街頭的風塵女子,這一點更讓博斯難以承受。兇手對她們的折磨就像是她們屈辱一生的最後一次受虐。

現在博斯低頭看著霍尼·錢德勒那受盡折磨的赤裸身軀,任何心理防禦機制都無法阻止他眼中的恐怖畫面蝕刻靈魂。辦了這麼多年的兇殺案,他頭一回只想閉上眼掉頭離去。

他沒有離開,而是和其他那些以冷靜的姿勢冷眼打量著屍體的人站在一起,就像冷血殺人狂的觀摩會。他忽然想起聖昆廷監獄的牌局。洛克曾跟他講過,四個變態殺人狂坐在一起,他們殺的人加起來比桌上的牌都多。

錢德勒仰面朝上,雙臂張開,臉上塗著濃豔的化妝品,遮住了從頸部向上擴散的青紫色。地上拖著一條從手提包上剪下來的帶子,一頭緊緊勒在她的脖子上,繩結打在右側,像是用左手拉緊的。與之前的幾樁謀殺案相同,兇手用的捆繩、塞口布都被帶走了。

但這次出現的一些痕跡也有不同於之前的地方。博斯看出來模仿犯在即興發揮,如今他已不再偽裝成人偶師作案。錢德勒的身上遍佈菸頭燙痕和咬痕,有的出過血,有的瘀青,意味著施虐是在她還活著的時候進行的。

羅倫伯格在房間裡發號施令,連攝影師從什麼角度拍照都要聽他的。尼克松和約翰遜也在裡面。博斯意識到,錢德勒死後,她赤裸的身體要這樣在地上放好幾個鐘頭,被那些瞧不起她的男人看個遍。她臨死前或許也曾想到自己即將蒙受這番最後的屈辱吧。尼克松抬起頭,看見博斯站在門口,於是走了出來。「哈里,你怎麼會想到她?」

「今天她沒去法庭,我覺得有必要看看。她的頭髮也是金色的,只可惜我沒馬上想到這點。」

「是啊。」

「死亡時間確定了嗎?」

「只推測出大概,驗屍官辦公室的技術員說死亡時間至少在四十八小時前。」

博斯點點頭。那麼,在他發現字條之前錢德勒就已經死了。想到這一點,他心頭的負疚感稍稍消解了一點。「有洛克的訊息嗎?」

「沒有。」

「這個案子由你和約翰遜負責?」

「是的,甩手漢子讓我跟他接手。雖然是埃德加發現的,但他的首要任務是上週的案子。我知道是你想到的,我猜甩手漢子肯定害怕和你的官司有牽連——」

「沒關係,需要我做什麼嗎?」

「還是你說吧,你想怎麼做?」

「我想從這兒出去。我不喜歡她,但喜歡活著的她,你明白嗎?」

「明白。是啊,這案子糟透了。你看出來他的變化了吧?他現在還咬人、燙人。」

「我發現了,還有別的變化嗎?」

「我們暫時沒發現其他變化。」

「我想檢查一下房子的其他地方,清理過了嗎?」

「我還沒來得及清理,只快速檢視了一遍。戴上手套,發現什麼跟我說一聲。」

博斯來到走廊牆邊的工具箱前,從一個紙巾盒一樣的盒子裡抽出一雙橡膠手套。

歐文和博斯在樓梯上擦肩而過,他倆都沒說話,對視了不到一秒。博斯走下樓梯,看見兩位副總警監站在正門的臺階上,什麼也沒幹,就杵在一定能被電視臺拍攝到的地方,表情嚴肅,神色凝重。博斯發現聚集在警戒線外的記者和攝影師越來越多。

他在客廳環顧一週,找到了家庭辦公室的門。房間的兩面牆都是嵌入式書架,上面擺滿了書,一扇窗朝向屋前的草坪和喧囂。他戴上手套,開始翻找寫字檯的抽屜。他沒找到想找的東西,但能看出來抽屜已被別人翻過一遍,裡面的東西一團糟,檔案都從檔案袋裡抽了出來,一點也不像那個始終把原告席上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的錢德勒所為。

他掀起鋪在桌面上的吸墨紙,沒發現模仿犯的字條。桌上擺著兩本書,一本《布萊克法律詞典》,一本《加州刑法典》,他翻了翻,還是不見字條。他靠在皮椅上,抬頭打量兩面牆上的書。

他推測翻遍所有書大概需要兩個小時,可能還是找不到字條。忽然他看見在最靠近窗戶的書架上,從上往下第二排有一本書脊開裂的書。他見過那本書,就是錢德勒在做總結陳詞時念過的《玉石人像》。他馬上起身將它抽出。

字條就在裡面,折起來夾在書的中間,裝字條的信封也在。博斯的猜測得到了驗證,這張字條的確是警方那張的影印件。警察局收到的時間是上週一,開庭陳述的當天。不同的地方在於信封,這張字條不是直接送來的,而是郵寄的。信封上貼著郵票,蓋著凡奈斯的郵戳,日期是開庭前的那個星期六。博斯看了看郵戳,他明白不可能從上面提取到任何有用的痕跡。信封上可能有很多指紋,來自經手的郵政人員。他覺得字條應該沒多大取證價值。

他走出辦公室,用戴著手套的手捏著字條和信封的一角,他得上樓找驗屍官辦公室的技術員要一個塑膠證物袋存放它們。他站在門外朝臥室裡看了看,只見一名技術員和兩名運屍工往輪床上鋪開了一個運屍袋。霍尼·錢德勒的公開展示就快結束了。博斯不忍心看這一幕,於是後退幾步。埃德加走了過來,看了看字條,技術員正往上面貼標籤。「他把相同的字條寄給了錢德勒?這是為什麼?」

「我猜他是怕我們不提收到了字條的事。要是我們保密,他還能指望錢德勒公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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