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博斯坐在屋後的平臺上,遠望從卡文加山口升起的朝陽。陽光碟機散了晨霧,照耀著山坡上那些曾將寒冬趕走的野花。他看著朝陽,抽著煙,喝著咖啡,直到山口下的好萊塢高速公路上傳來連續不斷的汽車呼嘯聲。
他穿上白色按扣式襯衣、深藍色西裝,在臥室的鏡子前戴上深紅色領帶,領帶上點綴著金色的角鬥士頭盔圖案。他在琢磨應當以怎樣的形象出現在陪審團面前。昨天,每當他和十二名陪審員中的任何一名對視,對方總是先移開目光,這說明了什麼?他本想問問貝爾克,可他又不喜歡貝爾克,如果什麼事都要徵求貝爾克的意見,他會感到不自在。
他把銀色領帶別針穿過以前刺穿的小洞,固定住領帶,針上刻著數字「187」——這是加州刑法中代表「謀殺」的編碼。他用塑膠梳把因為沐浴還溼著的灰褐色頭髮梳理整齊,然後梳了梳鬍子,滴了幾滴眼藥水,湊近鏡子觀察。由於睡眠不足,他的虹膜發黑,像是結冰的瀝青。他們為什麼迴避我的目光?博斯心裡還在糾結。想起錢德勒對他的描述,他大概有了答案。
他提著公文包走向前門,還沒走到,門竟然開了。西爾維婭拔出鑰匙,走進屋來。「早啊。」她說,「我想趕在你出門前來看看。」
她穿著卡其色褲子和粉色按扣式襯衣,微笑地看著博斯。博斯知道她星期二和星期四不會穿連衣裙,因為這兩天她要當學校巡視員,有時要追趕學生,有時要制止打鬥。陽光照進前門,把她深棕色的頭髮照得金黃。
「來看我做什麼?」
她笑吟吟地走到他跟前,兩人親吻了對方。「我知道會耽誤你的時間,我上班也會遲到,可我只想來跟你說聲祝你好運,雖然你靠的不是運氣。」
博斯把她擁進懷裡,嗅著她的髮香。兩人相識已有一年,但博斯還是時常擔心她會突然離去,留下一句「喜歡上他真是一場錯誤」。也許博斯在她心中只是亡夫的替代品,她的亡夫和博斯一樣也是警察,是緝毒警。他忽然有一天自殺了,博斯調查過那個案子。
博斯和西爾維婭的關係正處在一段非常美好的時期,最近博斯開始依賴這種感覺。西爾維婭也一樣,甚至還跟他聊過。但她說問題在於博斯不能完全卸下防備,博斯自己也明白。他獨自一人生活了很久,但並不感到孤獨。他有許多深深埋藏在心底的秘密,無法透露給西爾維婭,至少現在還不行。
「謝謝你來看我。」他低頭看見陽光打在她的臉上,她的牙齒上沾著一點口紅,「在學校裡小心點,知道嗎?」
「知道。」她皺起眉頭,「雖然你不讓我去法庭,可我還是想去看看——至少去一次。我想去那兒支援你,哈里。」
「你沒必要為去而去,明白嗎?」
她點點頭,博斯知道他的回答未能讓她滿意。兩人拋開了這個話題,聊了幾分鐘別的瑣事,約好一起吃晚飯。博斯說晚上會去她住的布凱峽谷找她。互相親吻後,兩人一起走出門,一個去法庭,一個去中學,兩個危機重重的地方。
新一天的開始總是令人興奮,但審判室裡鴉雀無聲,人們在靜候法官開啟門,坐上法官席。已是九點十分,法官還未露面,這很不正常,因為在遴選陪審員的那一週,凱斯法官總是嚴格要求按時到場。博斯環顧四周,看見了好幾位記者,人數似乎比昨天還多。他感到有些奇怪,因為通常只有開庭陳述才會爆出猛料。
貝爾克湊近博斯,悄聲說道:「沒準兒凱斯正在讀今天的《時報》,那篇報道你看了嗎?」
因為和西爾維婭見面耽誤了時間,博斯還沒來得及看報,它應該還放在門口的地墊上。「說什麼了?」
貝爾克剛要開口,門開了,法官走了進來。
「先別請陪審員入席,裡韋拉小姐。」法官對書記員說。他坐到皮椅子上,掃視了一圈審判室。「在請陪審團入席前有什麼要討論的嗎,錢德勒女士?」
「有,法官大人。」錢德勒邊說邊往講臺走去。今天她穿著灰色的西裝,從遴選陪審員開始,她只輪換著穿三套西裝。貝爾克告訴博斯,這是因為她不想讓陪審員覺得她很有錢,女律師可能因為各種莫名其妙的原因失去女陪審員的支援。
「法官大人,原告要求處罰博斯警探和貝爾克先生。」她舉起折起來的《時報》都市版,博斯能看見右下角有一篇報道,位置和昨天那篇報道一樣,標題寫著「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與人偶師有關」。貝爾克站起身來,但沒說話,大概是忽然想起法官嚴禁打斷別人的陳述。
「為什麼要處罰,錢德勒女士?」法官問。
「法官大人,昨天發現的屍體與本案有重大關聯。作為法律工作者,貝爾克先生有責任告知這一情況。根據證據開示制度的第十一條規定,辯方律師必須——」
「法官大人,」貝爾克打斷了她的話,「我昨天晚上才得知這一訊息,正打算今天早上提出來,她簡直是——」
「請打住,貝爾克先生。在我的法庭上,請依次發言,你似乎每天都需要有人提醒一下。錢德勒女士,你提供的那篇報道我讀過了,博斯只是因為本案而被提到,並未被引證。剛才貝爾克也粗暴地指出,昨天晚上他才得知訊息。老實說,我不覺得應當處罰,除非你手中還有別的牌。」
她還真有。「法官大人,博斯警探早就知情,不管是否被引證。昨天中午休息時,他去過現場。」
「法官大人?」貝爾克怯怯地問。
凱斯法官轉過頭看著博斯,並未理會貝爾克。「是這樣嗎,博斯警探?她說的是否屬實?」
博斯看了一眼貝爾克,又轉向法官,心想,該死的貝爾克。他撒了謊,把責任推到了博斯頭上。「我的確去過,法官大人。下午回到法庭後沒來得及把新的情況告訴貝爾克先生。庭審結束後,晚上我告訴了他。我沒看今天早上的報紙,不知道上面是怎麼說的,不過目前還沒有從屍體上查到確切的線索,無法確定是人偶師作案還是別的兇手,目前連死者的身份都還沒確定。」
「法官大人。」錢德勒說,「下午的庭審有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博斯警探故意略過不提,我認為他有足夠的時間向律師彙報如此重要的資訊。」
法官看向博斯。
「我的確想過在休息時告訴貝爾克先生,但他說他要準備開庭陳述。」
法官盯著博斯仔細看了幾秒,但什麼也沒說。博斯所說的話與真相極為接近,他能看出來凱斯法官也知道這點,似乎正在考慮如何抉擇。
「好了,錢德勒女士,」他終於開口,「我真的看不懂你在耍什麼手段。我當這件事沒有發生,但要警告你們雙方,在法庭上隱瞞證據是最醜惡的行為,要是被我抓到,你們會後悔當律師。現在,我們還有必要談談新的發現嗎?」
「法官大人,」貝爾克馬上說,他走向講臺,「自警方發現新的屍體到現在,還不足二十四小時,我申請延期審判,讓警方充分調查案件,先弄清到底是否與本案有關。」
貝爾克竟事到如今才提出來,博斯心想。他明白現在想要申請延期根本不可能獲准。
「嗯,」凱斯法官說,「錢德勒女士,你有什麼意見?」
「我不建議延期,法官大人。這一家人為這場審判已經等了四年,任何延期都是對罪惡的縱容。此外,貝爾克先生認為誰會負責調查新的案件呢?難道是博斯警探?」
「我相信被告律師一定願意讓洛杉磯警察局來辦案。」法官說。
「可我不願意。」
「我知道你不願意,錢德勒女士,但這不關你的事。昨天你親口說大多數警察還是好的、有能力的,你自己說的話不能不算數吧……不過我要駁回延期審判的申請,既然已經開庭了,我們就不要停。警察可以查案,也應該查,還應把最新進展告知法庭,但我不會消極等待,庭審要繼續,除非有必要再次處理有關情況。還有什麼要說的嗎?陪審員可都等著呢。」
「那篇報道怎麼辦?」貝爾克問。
「什麼怎麼辦?」
「法官大人,我想詢問一下陪審團成員有沒有讀過那篇報道。還有,應當再次提醒他們不要看報,今晚也不要看電視新聞,所有電視臺都喜歡在《時報》後面跟風報道。」
「昨天我已經提醒過陪審員不要看報紙和新聞,一會兒我還會問他們有沒有看過這篇報道。看他們怎麼說,根據他們的回答,你們如果認為會引起無效審判,我們可以請他們離席。」
「我可不想要無效審判,」錢德勒說,「那是他們辯方想要的。那樣的話又會耽誤兩個月,這一家人為了正義已經等了四年,他們——」
「好了,還是先聽聽陪審團怎麼說吧。抱歉打斷你,錢德勒女士。」
「法官大人,我會受到處罰嗎?」貝爾克問。
「我認為沒必要,貝爾克先生,我否決了錢德勒要處罰你的動議。還有什麼要說的?」
「我知道了,法官大人。我想請求法庭處罰錢德勒女士,她指責我隱瞞證據,對我構成毀謗。她——」
「貝爾克先生,請坐。你們兩位都聽我說,別再搞這些小動作了,在我這兒一點用都沒有,我不會處罰任何一方。我問最後一遍,還有別的事嗎?」
「還有,法官大人。」錢德勒手中還有一張牌。她從拍紙簿下抽出一份檔案,交給書記員轉呈給法官。錢德勒回到講臺上。「法官大人,這是我準備的一張傳票,將遞交警察局。《時報》上提到的那張字條,我要求他們呈送一份影印件作為證物。報道說字條由人偶師所寫,於昨天送至警察局。」
貝爾克立刻站起身來。
「等一下,貝爾克先生,」法官提醒他,「讓她說完。」
「法官大人,字條是與本案有關的證物,應當立即上交。」
凱斯法官朝貝爾克點頭示意,他緩緩走上講臺,錢德勒不得不後退給他讓出位置。「法官大人,那張字條不是本案的證物,目前還未查明字條的來源。但不管怎麼說,它是與本案無關的另一樁謀殺案的證物,洛杉磯警察局並無在公開審判的法庭中展示證物的慣例,更何況嫌疑人仍未抓獲。我請求您駁回她的要求。」
凱斯法官十指緊扣,思考了一會兒。「聽我說,貝爾克先生,你把字條的影印件拿過來,讓我先看看,然後再決定是否作為證物。就這樣吧。裡韋拉小姐,請叫陪審團進來,不能再浪費上午的時間了。」
陪審團就座後,審判室裡的其他人也都坐了下來。凱斯法官問他們有沒有看過與本案有關的新聞報道,沒有一位陪審員舉手。博斯知道即使有人看過新聞也不會承認,不然一定會被請出陪審席,回到陪審員等待室——在那兒非常無聊,簡直度日如年。
「很好,」法官說,「傳你的第一位證人,錢德勒女士。」
特里·勞埃德坐上了證人席,他對證人席好像非常熟悉,坐在上面就如同每天晚上喝醉了酒坐在電視前的躺椅上。他甚至不用法庭助理幫忙,自己調了調面前的話筒。他有一個酒徒特有的紅鼻子,年近六十,深棕色的頭髮與年齡極不相稱,所有人都看得出來他戴著假髮,也許他自己還不知道有多明顯。錢德勒問了幾個預熱性質的問題,讓大家知道他是洛杉磯警察局搶劫兇殺調查處的一名警督。
「在四年半前的一段時間裡,你是不是曾帶領一個專案組調查一個連環殺手?」
「是的,是我負責的。」
「請跟陪審團說說為什麼要成立專案組,又是怎樣運作的。」
「我們查明五起兇殺案由同一兇手所為,於是組建了專案組。警察局裡管我們叫西城絞殺者專案組,但這只是個非正式的名稱。後來媒體聽到了風聲,管兇手叫人偶師——因為他用受害者的化妝品把她們的臉塗得像玩偶一樣。專案組裡有十八名警探,分成a隊和b隊,a隊白天值班,b隊值夜班。兇案發生後我們展開調查,核實知情者來電提供的線索。媒體披露案情之後,我們每週能接到大概一百個電話——指認某個人是人偶師,我們必須挨個排查。」
「這個專案組,不管它叫什麼,其實並不成功,是這樣吧?」
「不,女士,你錯了。我們很成功。我們找到了兇手。」
「兇手是誰?」
「兇手是諾曼·丘奇。」
「你們是在他死後確認的,還是在他死前?」
「在他死後。所有案子都是他乾的。」
「這樣對警察局也很好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把他當成兇手,對警察局很有利吧。否則,你們就得——」
「提問題,錢德勒女士。」法官打斷了她。
「抱歉,法官大人。勞埃德警督,在你們成立專案組之後又發生了六起兇殺案,你所說的兇手諾曼·丘奇才被擊斃,是這樣吧?」
「是的。」
「讓至少六名女子慘遭毒手,警察局怎麼還認為案件調查獲得了成功?」
「我們沒有放任不管。我們已經竭盡全力追查兇手,最後也查到了,所以我們成功了,在我看來非常成功。」
「在你看來?告訴我,勞埃德警督,在手無寸鐵的諾曼·丘奇被博斯警探擊斃之前,你們在調查中可曾注意到他的名字?」
「沒有,並沒有,但我們找到了——」
「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夠了,警督。謝謝。」
錢德勒看了看擺在講臺上的黃色拍紙簿。博斯看見貝爾克一會兒在面前的拍紙簿上做筆記,一會兒又在另一本上寫下問題。
「好了,警督。」錢德勒說,「你的專案組未能抓到兇手,在組建後又發生了六起命案。你和你手下的警探當時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想抓到兇手,想早點結案,我這樣說毫不過分吧?」
「是的,我們的確有很大壓力。」
「壓力從何而來?誰給你們施壓,勞埃德警督?」
「呃,有報紙、電視臺,局裡也給我壓力。」
「為什麼?我是說,警察局如何施壓?你們和上司開會嗎?」
「我每天都向搶劫兇殺調查處的警監彙報,每週一向總警監彙報。」
「他們要求你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他們要求我破案。不斷有人受害,用不著他們提醒我,可他們還是要說。」
「你把他們的意思傳達給專案組的警探?」
「當然,但警探們也用不著提醒。每次發現新的死者,他們都看了屍體,他們也難受,都想抓到兇手。這事用不著報紙或上司提醒,連我的提醒都多餘。」
勞埃德好像要岔開話題,開始講起警察是孤獨的獵手。博斯覺得他就要踏入錢德勒的陷阱卻毫不自知。最後錢德勒肯定會說博斯和其他警探揹負著巨大的壓力,最終致使博斯槍殺了丘奇,並和他們一起偽造證據,謊稱丘奇就是兇手,也就是找替罪羊的套路。博斯真希望自己能喊暫停,告訴勞埃德趕緊閉嘴。
「因此專案組的所有人都頂著壓力,必須找到某個兇手?」
「不是某個兇手,而是真兇。沒錯,是有壓力,這是工作的一部分。」
「博斯警探在專案組扮演什麼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