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發現好幾位陪審員都沒有看錢德勒,而是注視著原告席。他稍稍前傾,看到講臺後方的德博拉·丘奇正在用紙巾擦淚。她是個鐘形身材的女人,有著黑色的短髮、淺藍色的小眼睛。她之前是典型的郊區家庭主婦和母親,後來博斯擊斃了她的丈夫,警察拿著搜查令找上了門,記者也來問這問那。其實博斯為她感到難過,甚至把她也看作受害者,可誰能想到她卻找來了財迷錢德勒,反倒管博斯叫殺人兇手。
「女士們,先生們,證據將會證明博斯警探不過是警察局的一個產物,」錢德勒說,「一臺冷血、狂妄的機器,全憑個人好惡來執行正義。請問這是大家想從警察局得到的嗎?我懇請大家為丘奇先生申冤平反,為一個失去父親和丈夫的家庭主持公道。
「最後,我想引用德國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在一個世紀前寫下的話,因為我覺得與今天的審判相關。他說:‘與怪物戰鬥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女士們,先生們,本案就是這麼回事。哈里·博斯警探凝視著深淵,在他槍殺諾曼·丘奇的那個夜晚,深淵凝視著他,黑暗吞噬了他,讓他墮落。他成了自己致力於打敗的怪物。我相信各位一定會看清,所有證據都將指向這一確鑿無疑的結論。謝謝大家。」
錢德勒坐了下來,輕輕地拍了拍德博拉·丘奇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她。博斯知道錢德勒的這個動作不是真的要安慰她,而是做給陪審團看的。
審判室大門上方的紅木嵌板上掛著一個時鐘,法官抬頭看了看鐘上的黃銅指標,宣佈休庭十五分鐘,然後輪到貝爾克上臺陳述。博斯起身目送陪審員離席,目光卻和旁聽席上丘奇的一個女兒對上了。她看上去有十三歲,應該是大女兒南希。博斯趕緊移開目光,他感到有些愧疚,不知道有沒有哪位陪審員看到這一細節。
貝爾克說休息時他想獨自演練開庭陳述。博斯還沒吃午飯,想去趟六樓的快餐店,又擔心陪審員可能會去,要是丘奇的家屬也去,就更尷尬了。於是他乘扶梯下樓,到樓前那尊雕像下面的垃圾桶旁邊抽菸。他點上煙,靠在雕像的底座上。在他的西裝之下,汗水已浸透全身。錢德勒長達一小時的開庭陳述彷彿永無止境,好像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他心想這套西裝肯定穿不了一週,得保證另一套是乾淨的,好換著穿。思考這類瑣事能讓他心情放鬆。
他在沙盤裡按滅一根菸,又點燃了第二根,這時法院的玻璃門開了。只見霍尼·錢德勒用肩膀把門推開,似乎是沒看見博斯在外面,她擠出門,轉過身,低頭用金色打火機點燃一根菸,抬起頭吸了一口,這才看見博斯。她走向垃圾桶,準備把剛點燃的煙插進沙盤。
「沒關係,」博斯說,「我知道這附近就這一個垃圾桶。」
「沒錯,可我覺得在法庭外見面對我倆都不好。」
博斯聳聳肩,什麼都沒說。主動權在錢德勒手中,她想走就可以走,但她又吸了一口煙。「就抽半根,反正我得回去。」
博斯點點頭,望向春日街,只見街對面的縣刑事法院大樓門前排著長長的隊,是等候過安檢的人。又是些「船民」,博斯心想。之前那個流浪漢沿著人行道走了過來,下午他還會來垃圾桶搜刮一遍菸頭。忽然,他停下了腳步,轉身就沿著春日街往回走,還機警地回頭看了一眼。
「他認識我。」錢德勒說。
博斯回頭看著錢德勒。「他認識你?」
「他以前是個律師,我們就是那時候認識的,他叫湯姆什麼來著,記不清了——哦,對了,湯姆·法拉第,沒錯。我猜他不想讓我看到他那副模樣,可這兒所有人都認識他。看看他,就知道事情鬧到一發不可收拾會是什麼後果。」
「出過什麼事?」
「說來話長啊,也許你的律師會告訴你。我能問個問題嗎?」
博斯未置可否。
「我們的案子,市政府為什麼不選擇和解?在發生過羅德尼·金事件和暴亂之後,現在真的不是審判警察的好時機。我認為蠢貨貝爾克——沒錯,我就這麼叫他,我知道他管我叫財迷——應付不了這個案子,到頭來倒霉的是你。」
博斯想了一會兒,沒急著回答。
「我不會說出去的,博斯警探。」錢德勒說,「只是跟你閒聊。」
「是我不讓他們和解的。我說如果他們要和解,我就自己出錢請律師。」
「你這麼自信?」她吸了口煙,「好吧,那麼等著瞧吧。」
「等著瞧。」
「你可別恨我,我向來對事不對人。」
博斯知道她繞這麼大圈子就是為了說這一句——律師行業裡最大的謊言。「也許你覺得是這樣吧。」
「噢?你還生氣?你槍殺了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他的妻子提出抗議,起訴你,你還覺得委屈?」
「你的委託人,她的丈夫剪斷女人皮包上的帶子,拿它勒住女人的脖子,再打個滑結,然後一邊慢慢勒緊,一邊強姦她們。他喜歡用皮包帶,好像一點也不在乎被他虐殺的女人,只喜歡她們的皮包帶。」
錢德勒沒有絲毫示弱,博斯也沒指望她示弱。「那是她的亡夫,我的委託人的亡夫。而且本案唯一確定的一點,就是你殺了他。」
「是的,我還想再殺他一次。」
「我知道,博斯警探,所以我們才來這兒。」錢德勒撇著嘴,使得下巴的輪廓更加分明。下午的陽光照得她的頭髮閃閃發亮,她氣沖沖地把香菸往沙盤裡一插,轉身離開。她猛地拉開門,就像那扇門是用輕木做的。
「律師」(lawyer)與「騙子」(liar)英文讀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