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博斯。」薩凱從車裡喊道,「我有些好奇,你們怎麼找到這兒的?如果人偶師已經死了,是誰告訴了你們藏屍地點?」
博斯沒有回答這幾個問題。他慢慢地走回防水布下面。其他人好像還沒找到取出混凝土塊的辦法。埃德加站在外圍,生怕弄髒衣服。博斯向他和龐茲打了個手勢,三人聚到壕溝左側的一個角落,以免談話被人聽見。
「怎麼樣?」龐茲問,「有什麼收穫?」
「看起來像丘奇乾的。」博斯說。
「該死!」埃德加說。
「你怎麼能確定?」龐茲問。
「就我所見,符合人偶師的所有作案特徵,包括他的簽名,就在那兒。」
「什麼簽名?」埃德加問。
「腳趾上的白色十字架。我們在查案時隱瞞了這點,以防記者報道出去。」
「會不會是模仿犯?」埃德加滿懷希望地問。
「有可能。結案前我們一直沒有公佈白色十字架這個細節,結案後《時報》的布雷默寫了本書講這個案子,書裡提到過。」
「所以我們遇到了一個模仿犯。」龐茲宣佈。
「這完全取決於死者的死亡時間。」博斯說,「布雷默的書是在丘奇死後一年出版的,如果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書出版之後,可能真遇到了模仿犯;如果在書出版前,她就已經被埋進了混凝土,那我就不知道了……」
「見鬼!」埃德加說。
博斯思考了一會兒,又說:「有好幾種可能。可能是模仿犯,可能丘奇有個我們從未見過的幫兇,也可能……我殺錯人了。也許寫字條的人說的是對的。」
這句話一說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了。大家都在迴避這個想法,就像行人小心翼翼地避開人行道上的狗屎。
「字條在哪兒?」最後,博斯問龐茲。
「在我車上,我一會兒拿給你。你說他可能有個幫兇是什麼意思?」
「我是說,如果人真是丘奇殺的,那字條從哪兒來?丘奇已經死了,只可能還有別人知道丘奇藏屍的地方。如果是這樣,那這個人又是誰?是幫兇?難道丘奇有個我們不曾知道的搭檔?」
「記得‘山腰絞殺者’嗎?」埃德加問,「最後查明其實是‘山腰絞殺二人組’,是兩個人,一對殺害年輕女人的表兄弟。」
龐茲後退一步,搖了搖頭,彷彿要逃避一個讓他事業受阻的案子。「會不會是錢德勒乾的,那個律師?」龐茲問,「也許丘奇的老婆知道藏屍地點,她告訴了錢德勒,錢德勒策劃了這個陰謀,她模仿人偶師寫了字條,放到警察局前臺,好讓你輸掉官司。」
博斯把他的話在腦子裡過了一遍,這個猜想似乎能說得通,可他馬上就看出了一個破綻,讓一切又變得不合情理。
「可是丘奇為什麼埋葬一些屍體,又把另外的一些留在外面?我記得幫專案組分析的心理學家說,丘奇是在故意展示受害者,他愛出風頭。到後來,在殺害了第七名受害者後,他開始給我們和報社送字條。他留著一些屍體故意讓我們發現,又把其他屍體埋進混凝土,這說不通啊。」
「是啊。」龐茲說。
「我覺得像模仿犯。」埃德加說。
「可他為什麼模仿所有作案手法,包括那個簽名,卻又把屍體埋起來?」博斯問。
博斯不是真的要問他們,這個問題他必須自己回答。三人在沉默中佇立良久,都開始覺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真正的人偶師還活著。
「不管是誰幹的,為什麼要送字條?」龐茲看上去非常焦慮,「他都已經脫身了,為什麼要給我們送字條?」
「因為他想引起關注,」博斯說,「就像人偶師和我即將引發關注的官司一樣。」
這回他們沉默的時間更長了。
最後,博斯說:「關鍵在於確定死者的身份,弄清她被埋在地下多久了,然後或許我們就能找到答案了。」
「我們該怎麼做?」埃德加問。
「我告訴你們怎麼做。」龐茲說,「我們別跟任何人說這事,現在還不行,得等我們完全有把握了再說。先等驗屍結果,確認死者身份。等我們弄清死者的死亡時間,查明她失蹤前在幹什麼,我們再——我再告訴大家朝哪個方向調查。同時,什麼都別說出去。如果這件事被人誤解,將對我們非常不利。媒體已經來了,我去應付他們。你倆都別說話,明白了嗎?」
博斯和埃德加點點頭,龐茲轉身緩緩穿過廢墟,朝著一群記者和攝像師走去。他們聚集在警員拉起的黃色警戒線外。博斯和埃德加看著龐茲離開,沉默了一會兒。
「我希望他知道該跟媒體說些什麼。」埃德加說。
「他看上去很有把握,不是嗎?」博斯回答。
「嗯,是啊。」
博斯回到壕溝旁,埃德加跟在他身後。「死者留在混凝土上的壓痕,你們打算怎麼處理?」
「鑽工認為沒法移動。他們說拌混凝土的人水放多了,沙也太細。就像石膏,如果我們把整塊混凝土板抬起來,它會被自身的重量壓碎。」
「然後呢?」
「多諾萬正在拌石膏,他打算做個面部模型。至於她的手,目前只剩左手儲存完好,右手被我們挖壞了。多諾萬會用矽橡膠試試,他說運氣好的話能拓出指紋。」
博斯點點頭,看了會兒遠處正在回答記者提問的龐茲,發現了這一天唯一好笑的事——龐茲正在鏡頭前接受採訪,顯然沒有哪位記者提醒過他額頭上有塊汙漬。博斯點燃一根菸,又轉向埃德加。「聽說這地方以前是用來出租的儲藏室?」
「是的,房主剛剛還在這兒,說這裡以前被隔成了好幾間儲藏室,都是單間。人偶師,呃,那個兇手,不管他媽的是誰,都可以租一間,幹他想幹的勾當。唯一的問題是砸碎地面時會弄出聲響,可能是夜裡乾的,房主說晚上一般不會有人來。每個租戶都有巷口那個大門的鑰匙,兇手可以夜裡來藏屍。」
下一個問題非常明顯,所以不等博斯提問,埃德加就說:「房主沒法給我們提供租戶的名單,至少不能確定,記錄在大火中燒燬了。他投保的保險公司受理了大部分租戶的索賠,那份名單我們能拿到,但是有好幾個租戶在暴亂後沒有提出索賠,也沒聯絡過房主。他也記不住所有名字,哪怕兇手真是其中一個,也可能用了假名。要是我租一間房子,在地上鑿洞埋屍,我一定不會報上真名。」
博斯點點頭,看了下手錶,他必須趕回去了。這時他才感覺到餓,但恐怕已經沒時間吃東西了。他低頭看了眼壕溝,發現新舊混凝土層之間有一條明顯的分界線。舊的混凝土顏色偏白,埋著女屍的混凝土是深灰色。他看見壕溝底部一個灰土塊裡嵌著一片紅色的紙。他跳進壕溝,撿起棒球大小的土塊,在舊混凝土板上敲碎,取出了紙片,那是一個空的、皺巴巴的萬寶路煙盒。埃德加從西裝口袋裡抽出一個塑膠證物袋,開啟讓他把煙盒放了進去。
「一定是和屍體一起埋進去的。」埃德加說,「好眼力。」
博斯爬出壕溝,又看了眼手錶,真的得走了。
他把工作服扔進後備廂,又點了根菸,然後站在自己那輛隨想曲旁邊,望著龐茲召開他一貫擅長的即興新聞釋出會。從攝像機和記者們昂貴的衣服來看,大部分媒體來自電視臺。博斯還看到了布雷默,就是《時報》的那個傢伙,他就站在人群外圍。博斯有一陣沒看到他了。他長胖了,還留起了鬍子。博斯知道他之所以站在外圍,是在等電視臺記者問完,再向龐茲甩出幾個得費一番腦筋才能回答的敏感問題。
博斯抽著煙等了五分鐘,龐茲才結束了釋出會。他之所以冒著出庭遲到的風險,是為了馬上看到那張字條。龐茲回答完了記者的問題,打了個手勢示意博斯上他的車。博斯坐進副駕駛座,龐茲遞過來字條的影印件。
博斯仔細研究了一會兒。字跡是潦草的印刷體,勉強可以辨認。可疑檔案調查組的分析員說這種字型叫費城大寫體,還說字跡往左傾斜是因為寫字條的人用的是不常用的那隻手,很可能是左撇子用右手寫的。
報紙說審判剛開始人偶師大案將宣判博斯的子彈準又真玩偶知道我的事業還沒完她躺在賓氏的地下我的心在西大街歌唱可惜博斯殺錯了人多年後我還在繼續玩耍
博斯知道字型可以模仿,但這首詩裡似乎有某種東西滲入了他的意識。和其他字條一樣,蹩腳的押韻就像出自小學生之手,只有半文盲的水平卻偏要用誇張的辭藻。博斯一陣慌亂,胸口彷彿被猛戳了一下。
是他,博斯心想。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