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摩托繞了一大圈再回到唱片行時,那三個人已經不在了,但唱片行也即將關門。
老闆叼著煙正要拉下捲簾門,被烏蔓一把摁住手。
她雙手合十說:「老闆,通融一下吧,再延長十分鐘行不行?」
老闆愣了一下,看著她哀求的神色,只猶豫了一秒,又拉開卷簾門,揚了揚下巴:「進來吧。」
沒有人能拒絕十九歲的烏蔓。
追野也要跟進去,卻被她勒令守著電摩托:「你幫我看著車,我馬上就來。」
「……哦。」
他於是就守在電摩托邊上,像個忠誠的騎士。
沒到十分鐘,烏蔓就出來了,追野沒發現她身上多出來什麼。
「沒有阿姐想要的嗎?」
她遺憾地搖頭:「沒有呢。」
「我們縣城太小了,很多流行磁帶都沒有的。」
「沒關係啦,反正我明天就走了,可以去別的地方再看看。」
提到這個話題,追野的情緒頓時沉了下去。
距離天亮,只有四個小時了。
四個小時後之後,她就會離開此地,如同一條被放生的游魚,從河塘漂向湖海。
這世界上有幾十億人,不是誰都有機會遇見一次,更遑論再重逢。
那些短暫忘卻的痛苦隨著這些亂七八糟的思緒一起回來了,追野握緊了拳頭,努力忍住漫上來的衝動的淚水。
他已經答應阿姐,以後要做個可靠的大人。
所以不能動不動再哭了。
電摩托被消磨大半夜幾乎已經沒電,最後的四個小時,他們推著車,慢慢走向海邊,迴歸到之前離開的那個地點。
黎明前的海岸線已經有了模糊的影子,像馬蒂斯筆下的畫作,天地間的黑色和藍色被運用得恰如其分,由濃到淡,顯現出夜幕下平靜的海面。
在海中浮沉的照片早已經不知去向了。
他們肩並肩,坐在灘岸邊等待著日光的到來。
追野坐下沒多久,渾身的倦怠便像繭一般將他裹住,小孩子經不起熬夜,更何況又是這麼驚心動魄的一天一夜。
他感覺到精疲力竭,眼皮上下打架,最終雙方鳴金收兵,安穩地閉合在一起。
再次醒過來,追野覺得背部暖烘烘的。
太陽已經出來了。
他茫然地呆了片刻,才意識到自己錯過了日出,而身邊的烏蔓也已經不見了,連同電摩托一起。
她什麼都沒有留下,讓追野疑心自己只是太傷心,在海邊哭得睡著,做了場黃粱夢。
直到他伸手進了口袋,摸到一個硬硬的小物件。
——是一張空白磁帶。
在她進到唱片行的那幾分鐘裡,其實她給他錄了一首《小茉莉》。
「小茉莉,請不要把我忘記。太陽出來了,我會來探望你……」
十二年後,小茉莉的確沒有忘記阿姐。
只有小茉莉被忘記了。
洛杉磯,午夜十二點。
烏蔓見追野指尖夾著的菸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渾然不覺,出聲提醒他:「你在想什麼?」
追野回過神,撣掉菸灰,嗓音喑啞:「我在想,你是真的不會唱《小茉莉》了嗎?」
「……怎麼突然說起這個?」
「你明明唱得很好聽。我想當年的那個巡演歌舞團,大概沒有人會比你唱得好吧。」
烏蔓愕然:「……你在巡演團的時候,就認識了我?」
追野點頭說:「準確來說,是你在歌舞團的最後一天。」
歌舞團的最後一天,那個時候,她應該是隨著去到青泠。
她試探地問:「我在青泠……見過你?」
烏蔓從腦海中塵封的圖書館裡翻閱,她只記得自己去過,對那個縣城有一個非常模糊的印象。具體的細節,她記不清。
畢竟那對她而言,只是太久遠的時光中不怎麼重要的一筆。
那個時候她到了可以離開家的年紀,便毅然決然地離開。她身無長物,會的只有這些年苦學的才藝,跟著一個不入流的巡迴歌舞團混飯吃。這中間去了不少地方,到現在她還能記住青泠,是因為那是她和歌舞團鬧掰的最後一站。
在這之後,她買了張去北京的票,遇到了趙博語,從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進入娛樂圈之後,趙博語就給她打造了一個不會唱歌的人設,就是為了將她從那個草根豔俗的歌舞團經歷割裂開來。
她當時也反抗過,唱歌是她正經學習的才藝,她靠這個吃飯掙錢闖蕩江湖,堂堂正正,有什麼不對?那都是她人生經歷裡的一部分,為什麼要掩藏?
趙博語卻笑她天真。
他說,你以為粉絲真的喜歡看你卸妝之後最原本的樣子嗎?沒有人喜歡灰撲撲的烏鴉,都喜歡華美的夜鶯,即便只是烏鴉塗的彩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