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17章

十月的後半個月,有些日子過得就像少女跳舞的腳步一樣輕盈,有些日子又像垂死的蝸牛一樣沉重緩慢。

案情沒有進展。因為和平和浩美潛伏不出,也是當然的結果。現在兩人只想著如何設計讓和明成為兇手。受害者已經夠了,如今需要的是兇手,是社會要求的兇手。

和平強調,心理學的證明已經夠充分了,和明對社會的怨恨就能解釋一切。他出生像喪門犬,活著也像喪門犬,復仇心理導致他犯下一連串罪行。殺害的物件都是女性,證明他是一個鬱鬱寡歡、欲求得不到滿足的男性。

此外再新增一些鐵證在和明身上,一切就大功告成了。不在場證明也不必擔心。將近三十歲還跟父母住在一起,沒有女朋友,沒有任何嗜好的男人,其生活模式可以想見。若被問到不在場證明時,和明的回答只會有一個——「我在家裡」,而能夠為他證明的也只有家人。近親的證詞是不具效力的,比羽毛還要輕。

二十一日的《日本日刊》有一則獨家報道,讓浩美感到震驚。嫌疑人「t」。之前他就知道這個人。據他的說法,這人是和平事先安排的「地雷」。果不其然警方也踩到地雷了。和平的設想真是周到,簡直如有神助!

深夜,和明打電話來問:「那個‘t’是兇手嗎?」浩美毫不猶豫地回答:「不是。」然後在心中低語,因為你才是兇手,和明。

和明好像很失望。

「你不必在意那種人。」

和明無精打采地回答:「我知道了。」他像要說些什麼,但支支吾吾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栗橋壽美子出院後,和明帶花來栗橋藥店探望。浩美並沒有告訴和明,母親是因為帶走別人的女兒,才提前出院。他只是假裝愉快地說:「以後每天要到醫院做康復治療,是吧,媽?」

不知為什麼,和明跟壽美子說話時也很緊張。可以用手觸控她輪椅的椅背,卻不敢直接觸控她的身體。好像遠遠看著壞掉的東西一樣,表現得十分溫柔。

回去的時候,浩美在門口對他說:「關於那件事……」

「怎麼了?報紙和電視都爭相報道‘t’的事……」和明立刻追問。

浩美只是搖搖頭。「是嗎?和明,從現在起,我會有一段時間不在家。」

「要回租住地嗎?」

「沒錯,但不只是那樣,為了那件事也必須這麼做。我會打電話的。就算沒事也會打電話。」

「我知道了。」和明乖乖地離開,「你自己小心點。」

最後還投過來一個怎麼看都像是同情的眼神,讓浩美有些在意。那種納悶和不愉快的感覺就像是雨天褲子沾到泥水一樣,始終留在心上。

接著浩美立刻跟和平聯絡。沒想到和平從二十一日起竟十分熱衷嫌疑人「t」。聽他說話似乎可以感覺他幾乎已經忘記要將和明設計成兇手的計劃了。

「原來水到渠成就是指這種事,果然還是上鉤了!田川一義果然不負我的期待。」

「你要用他演戲嗎?」

「當然,不用白不用。別忘了選擇大川公園也是因為有他,而且自從送回古川鞠子之後,我們什麼也沒有做。」

「和明的事就順延嗎?」

「怎麼,生氣了?放心好了,那件事不用急。把和明放到田川一義的劇本後會更精彩。」

和平就是那麼隨性,就算反對,他也不會聽,浩美只好死心。

「總之我們到山莊再說吧。什麼時候可以去?」

「隨時都可以,反正補習學校那邊已經停了。」

和平說過要辭了在補習學校當講師的工作,一方面事件到了該結束的關鍵時期,而且他早就對這份工作感到厭煩了。

「我會跟學生說要揹著登山包到世界各地旅行,他們聽了一定很高興。那種年齡的小孩,對這種旅行和從事這種旅行的人很憧憬。」

「你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吧。總之早點把無關緊要的事情處理清楚。」

兩人從十月二十七日起就窩在「山莊」裡。來到計劃總部,和平依然熱衷於「t」的話題。浩美忍著心中的不滿,不時打電話給和明,說狀況沒有變化、有什麼事會立刻跟他聯絡等,一邊注意釣鉤有沒有折斷,一邊支撐著釣杆。而這本來就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

就這樣進入了十一月。十一月一日,一看過早報,和平像個小孩似的興奮地說:「你看看這個!今晚的新聞特別節目,那傢伙要親自上場呢!」

不過是幾個小時,和平就利用田川設計出今天晚上的這出戲。浩美也很興奮,覺得很有趣。到時候打電話到電視臺的也是他。

「我可是第一次現場實況演出呢。」

「你可要好好表現。」

兩人很晚才吃了午餐,和平累了想要午睡。浩美留住他,說:「我知道有些囉唆,但我還是很在意和明的事。」

和平邊打哈欠,邊笑著說:「和明是你身上揹負的重擔呀,栗橋同學。」

「古川鞠子遺體出現時發生的事,現在又發生了。特別節目之後,和明那傢伙一定又會打電話給我,問我現在的情況。」

「我想起來了。」和平收起昏沉的表情說,「浩美,長壽庵今天開嗎?」

「開啊。」

「所以那傢伙在黃金時段不能看電視,在廚房忙?」

「大概吧。」

「他跟誰在一起?」

「和他老爸兩個人。店裡有他老媽和妹妹招呼。」

「客人看得見廚房嗎?」

「看不見。和明那麼笨,所以也不出來招呼客人。」

和平高興地笑道:「也就是說,能夠證明不在場的,只有他的家人。」

沒錯,就是這麼回事。

可浩美還是很不安。「為了安全起見,我們在現場演出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把和明叫到沒有人注意的地方?」

「沒必要!」和平很有自信地說,「之後能夠證明不在場的只有家人,所以不需要操那個心。而且我們需要的證詞,就是他那句‘我在家裡’。雖然不能保證他說‘我沒有打電話給電視臺’也沒什麼用,但是一個快三十歲的大男人,抽個空離開廚房打電話,應該沒有家人會監視吧。」

「和明家可就難說了。他連專用電話和手機都沒有。」

「除了店裡的電話,家裡應該還有其他電話吧?」

「但號碼是一樣的。」

「那就沒問題。完全ok。」和平自得其樂地說,「我們把和明設計成兇手的目的,不就是要讓高井家的人被警方質問而痛苦不堪嗎?那真的是一件很難受的事。那個時間,我兒子沒有打電話!太太你真的能肯定嗎?和明不是嬰兒,揹著你打個電話,裝作沒發生什麼事又回到廚房,是很簡單的。你們還是強調你兒子是無辜的嗎?明明就是鐵證如山!」和平一個人演得很愉快。「浩美你說得沒錯。那就來談談和明的事吧,我似乎有點玩過頭了。」和平表示,讓和明成為連環女子誘拐殺人事件的兇手是個很好的主意。「很棒的角色。他是主角,所有受害者都是配角。再怎麼使社會震驚的連環殺人案,有誰會記得受害者呢?歷史上能留名的只有兇手。」

「我知道,這一點我當然知道。可嫌疑人就是要被警察逮捕的。」

「開什麼玩笑!怎麼能被捕呢?」

浩美吃驚地問:「和明不會被捕嗎?」

「當然。就算我們再怎麼厲害,一旦將活生生的和明交到警察手裡,就不可能陷害他為兇手了。」

「為什麼?」

「你想想,活著的人一定會說話,和明絕對會說自己沒有殺人。他會把從聽見你打手機給有馬義男,到對童年玩伴你的懷疑,都一五一十抖出來。到時候警方就會盯上你!」

「盯上我……」

「開始調查你身邊的事,連我都會一起遭殃。鞠子和千秋被殺時,我們都沒有不在場證明。那還用說嘛,因為那兩人是我們殺的。但和明說不定有不在場證明。任何事件都可能出現沒有關聯的物證。將活生生、會說話的他交給警察就完了。對我們而言,無異於自掘墳墓。」

浩美只有一瞬間想試探和平,於是他問:「也可能我被抓了,和平你還很安全。只要我什麼都不說,承認一切都是我跟和明做的。」

和平立刻將嘴抿成一條直線。

「浩美,你認為我是那種人嗎?我會那麼卑鄙嗎?」

浩美沒有回答。他後悔說了不該說的話,但已經來不及了。

「我們一直都是兩個人一起走來,兩個人做了這些事,不是嗎?你卻認為我可以將你一個人交給警方,自己裝作沒有事嗎?」

「對不起,是我不對。剛才我是開玩笑的。」

浩美小心地道歉,但不知道和平是不是因說出「卑鄙」這個詞而激動,還是一臉怒容,同時不安地咬著指甲。

浩美一向認為,和平從小就沒有改變,不能忍受被人說「卑鄙」、「沒用」、「頭腦笨」、「彆扭」。他絕對不會忘記說他的人,也不會原諒他們。

「總之我絕對不會做出那種卑鄙的事!」和平不斷強調。浩美也安撫道:「我知道。我不是真心說那些話的。」

「那你以後不許再說那種無聊的話!」

「我不會說了,絕對不會再說。就算剛才也不是真心說的。」

和平瞪著浩美,好像想起了什麼,忽然笑了。他說:「說不定倒也不是一件壞事。如果我出車禍忽然死了、人不見了,你一個人就無法讓高井和明成為兇手吧?這時這個主意倒是不錯。你被警察逮捕,然後宣稱同夥就是高井和明。」

「不要說這種不吉利的話!」

「你聽著,以前真的有過這種案子。大概是昭和二十年代吧。有一個‘梅田事件’,到現在還是冤案。」

可惡!又開始賣弄他的知識了。浩美有些不耐煩,可是為了取悅和平,他還是安靜地聽下去。

「那個男人,我忘了叫什麼名字,犯下好幾起搶劫殺人案,而且被捕了。因為作案手法兇殘,很明顯一定是死罪。他想自己一個人倒霉不公平,反正也逃不過死罪,乾脆找人陪葬。於是他謊稱所有的案子都是他和朋友梅田一起幹的。」

「這種騙人的口供,警察也相信嗎?」

「相信了。因為作案手法太過兇殘,一開始警方就認為兇手不止一個。實際上是一個人犯案,但因為警方認定有同夥,而當真兇說謊供出梅田,警方立刻逮捕了無辜的梅田,嚴刑逼供。梅田受不了,承認了自己沒有犯的罪,畫了押。他其實有不在場證明,但能提供證詞的是他的家人。我記得應該是他妹妹吧。可是因為家人作證的可信度不高,沒被採納,法院便判定他有罪。」

「那真兇怎麼了?」

「死刑。而且到最後都堅持梅田是同夥的謊言。在監獄裡,梅田申訴自己是無辜的,同時有律師願意幫他。結果真兇只想跟律師做一筆交易,說只要給他一大筆錢,就願意承認梅田沒有做。他希望將錢留給自己的女人。大概說的就是這些。但是律師拒絕了,因為這是行不通的。最後真兇在上絞刑臺之前,都一口咬定梅田是同夥。雖然現在已經證實了梅田是無辜的。」和平又開始咬指甲了,這是他不安時的習慣。「可惡……我居然想不起來那個人、那個真兇的名字。我的記憶力也開始衰退了嗎?」

「有什麼關係,都是以前的故事了。」

「話是沒錯,可是這件事卻冠上無辜嫌疑人梅田的名字,成為‘梅田事件’,這才讓人不滿。這個事件應該冠上真兇的名字才對,因為是他犯的案子。」

和平的眼睛充滿了熱情,就像很久以前一起玩電子遊戲、一起做模型時一樣,浩美曾經在和平眼裡看見過同樣的光輝。和平始終沒有改變,一直都是少年的樣子。浩美心裡忽然閃過一個念頭:這傢伙會有女人緣嗎?

「真兇既不痛恨梅田,跟他也沒有利害關係,也不是為了什麼小過節,才陷害梅田。兩人在戰時曾經在同一軍隊服役,不是陌生人,卻也不是好朋友。從常識來判斷,真兇實在沒有理由誣賴梅田。也難怪警方根本不認為兇手會撒這麼大的謊。」

浩美不置可否,他只希望早點回到原來的話題。設計和明的計劃到底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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