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總笑笑,說:「我們又不是聾子,你跟易國的行動我們都是有必要知道。」
我說:「好靈的耳報神。」
唐總說:「袁總你別誤會,我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發展情況。」
我說:「沒事,我也應該把情況跟集團通報一下,我們很快就是同一個公司的股東了。」
唐總說:「我也希望這樣,可是你有把握嗎?」
我說:「當然沒問題。怎麼了?我做事什麼時間讓你失望了?是不是易國跟你們說什麼了?」
唐總嘿嘿一笑,說:「人家開庭完了跟我們程總通了個電話,說看你在庭上的表現他們懷疑那份協議根本就是假的。」
我心中明白東潤集團這幫傢伙現在是向兩邊都不得罪,所以他跟兩邊都保持著聯絡,看來剛剛是易國跟程總說了什麼,讓集團這邊感到了對我的信心動搖了,所以唐總才打電話來落實一下。
當然不能讓他們對我信心不足,我笑著說:「易國那是自說自話吧,他們已經要求做鑑定了,等鑑定結果出來,你看他敢再這麼說。」
唐總說:「易國在集團這邊鬧得厲害,你別讓他抓到了把柄。」
我說:「易國去集團那邊說什麼了嗎?」
唐總說:「他來過集團這裡,就在你起訴之後,要求我們程總主張股東購買股份的優先權,從而推翻你的那份協議。」
我最怕的就是這一點,如果東潤集團主張了優先權,我的這份協議並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先通過其他股東的同意,也就不產生法律效力,等於廢紙一張。那樣浪費了我寶貴的一個公章不說,還會讓易國挫敗我的佈局。
所以我在拜訪了程總以後,才敢真正的啟動股權轉讓的訴訟。但是現在這個程總什麼態度我心中無底,趕緊問道:「程總怎麼答覆易國的?」
唐總說:「程總說了,上級要求我們集團這邊及早的把這些子公司清理掉,所以顧不過來還去主張優先權利,集團也就不介入你們的紛爭了。」
這個程總倒是湯水不漏,就是鬧到他們的上級管轄部門,他也是按照上級部門的既定政策辦事,根本沒做錯什麼。
我說:「易國聽了程總這麼說,是個什麼反應?」
唐總說:「他當然不滿意,也找了上級部門的一個領導來問過情況,被程總頂了回去。」
我對這個答案已經很滿意了,說:「你跟程總說,這份情誼心領了,謝謝他。」
唐總說:「程總叫我跟你說一聲,一定要打贏這個官司,否則以後的事情他也不好說話了。」
我說:「我明白。」
第二天,法院就通知我到法院技術科,看天旺公司出具檢材並指定鑑定機構,杜律師正好開庭,沒辦法去,我自己就開著車去了法院。
技術科裡,一位戴著眼鏡的法官接待了我,說讓我先坐一會兒,天旺公司的人還沒來。
我坐在那裡等了十分鐘,楊律師帶著兩名壯漢進來了。
我看這陣勢,知道易國搶別人的公章搶慣了,怕我照抄他的做法,特別讓楊律師帶著這兩名壯漢好保護他們的公章。
我譏笑楊律師說:「楊律師,沒必要搞這麼大場面吧?我不知道海門的律師現在這麼牛,辦案子還帶著保鏢,難道我們的人民法院不能保障你的人身安全嗎?」
楊律師說:「這兩個朋友跟我一起辦一件事情,就跟我一起來了,哪裡是什麼保鏢。」
我笑笑,說:「是嘛,你這兩個朋友可夠健壯的。」
楊律師看看周圍,說道:「杜律師那?沒跟你一起來?」
我說:「不就是指定家鑑定機構和看你們改革公章嗎?我一個人來足夠了。」
楊律師笑了,說:「袁總倒是信心滿滿。」
我說:「我沒你們易總那麼些鬼蜮伎倆,當然比他自在得多了。」
技術科的法官問楊律師:「你們天旺公司的公章帶來了嗎?」
楊律師說:「帶來了。」
技術科的法官找出一張空白信箋,伸手對楊律師說:「把公章給我。」
楊律師從公文包裡把公章拿了出來,遞給了法官,兩名壯漢眼睛眨也不眨的盯著我,生怕我有所舉動。我坐在離法官有一段距離的位置上,根本就沒起來,這幫傢伙也是好笑,盯著我幹嘛,難道我會從法官手裡搶東西嗎?我還真沒那個膽量。
法官拿過去公章,在空白信箋上蓋了一下,註明是用作檢材,就裝入了公文袋裡,然後對我和楊律師說:「現在你們看指定那一家鑑定機構?」
楊律師說:「讓袁總先制定吧。」
我說:「也別那麼麻煩了,反正我跟鑑定機構都不熟,乾脆就由法官指定一家就可以了,你看那楊律師?」
楊律師說:「也好,就麻煩法官你指定吧。」
法官就開啟電腦,隨機指定了一家在法院備案過的鑑定機構,做了一份指定筆錄,讓我和楊律師簽了字表示同意指定,就叫我們回去等結果。
出了法院,楊律師帶著那兩名壯漢,疾步進了他們的車子,發動汽車迅速離開了。我看著楊律師走得這麼快,還以為他是還有別的事情要辦,所以急著要走。我上了車,忽然想明白了,肯定是易國怕我伏擊他們搶走公章,囑咐他們蓋完章就趕緊離開。
這幫傢伙還真有點草木皆兵的味道,不由得讓我感覺好笑。看來這段時間我雖然沒佔到什麼便宜,卻令易國和隋力他們始終生活在惶恐之中,這種煎熬的感覺絕不會好受了。
結果很快就出來了,協議上的公章是真實的,這個結果倒沒有出乎易國的意料之外,楊律師馬上在法庭上指出了我小叔曾經是天旺公司的管理人之一,有可能手裡有事先蓋好的空白公章。
我看著楊律師著急的樣子,譏誚的說道:「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嗎,楊律師?我提醒你,你是做律師的,說什麼要有證據。」
楊律師說:「我們當然有證據,我們現在公司的管理人肯定沒簽過這份協議。」
我笑笑,說:「這樣也算證據,我還肯定銀行的錢都是我家裡的,你說行嗎?」
楊律師說:「我們要求法庭對公章和上面的文字形成的時間加以鑑定,我們懷疑這上面的文字形成的時間肯定比公章形成的時間晚,這個協議肯定是在空白蓋好公章的信箋上變造的。」
我說:「被告方面明顯是在藉機拖延訴訟,我不同意再搞什麼鑑定。」
楊律師對萬法官說:「審判長,我們要求重新鑑定,就鑑定協議形成的時間。這一點是確定協議是否成立的關鍵,請求法庭批准。」
萬法官看看我,說道:「我覺得為了確認協議的真實性,是有必要進行書寫時間的鑑定的,原告方你不能同意嗎?」
我說:「法官,我不是不能同意鑑定,這麼拖延下去都什麼時間才是個頭?」
萬法官說:「那是程式的問題,我們也沒辦法改變。」
我說:「你讓被告方保證,下次鑑定結果出來,不論如何不能在鑑定了,我才同意,否則就會沒完沒了了。」
萬法官說道:「你不用擔心,法庭也不會允許無休止的鑑定下去。」
但是這一次的鑑定並不如楊律師想得那麼簡單,由於天旺公司並沒有能夠提供足夠的檢材,海門本地的鑑定機構根本就無法進行鑑定。
鑑定其實是一個比對的技術,你要鑑定一個材料的真假和形成時間,需要一些真實材料和同時期形成的材料來比對,在比對過程中發現兩者之間的符合或者區別,你才能確認被鑑定材料的真假或者形成的時間。這一點有點類似古董鑑定,需要一個確定時代的標準器來對比,才能夠確定一個物品準確的斷代。
天旺公司本身就是一個空殼公司,是小叔跟隋力當初為了進入東潤公司而設立的,所以天旺公司本身並沒有什麼經營活動,基本上公章很少使用,你讓他找一個跟我協議上列明時間形成的公章出來,對易國和楊律師來說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至於協議書上的文字,是用印表機打字形成的,現在印表機這麼普及,他到哪去找一臺同樣同時間的列印材料出來?這也是不太可能的。
這也就是我敢讓他們鑑定協議最根本的底牌。楊律師聽說了本地不能做這種鑑定,一時有些傻眼,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了。
我對萬法官說:「審判長,現在不是我不想鑑定,而是無法鑑定,根據法律規定,應該確認我們這份證據是真實的。‘楊律師急了,說:「無法鑑定並不代表證據是真實的,我們不認可協議的真實性。「萬法官說道:「楊律師,你也是知道法律規定的,你沒辦法證實證據是假的,那證據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