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斯德哥爾摩。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切發生之前。當時我十八歲,趕上了從奧斯陸出發的火車。我獨自漫步在南島的街道上。我蹚過動物園島上的草地,坐在碼頭邊蕩著雙腿,看著對面的皇宮,知道我絕不會用自己的自由去換取皇宮裡的一切。然後我用僅有的一點錢把自己打扮起來,去了皇家歌劇院,因為我愛上了一個在《培爾·金特》中扮演索爾維格的挪威女孩。
她比我大三歲,不過我在一次聚會上和她說過話。這一定是我去那裡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這個。她演得很好,她的瑞典語說得跟當地人一樣好,至少我聽著是這樣。她富有魅力又遙不可及。儘管如此,在她表演的過程中,我對她的迷戀漸漸消失了。也許是因為她無法和我在斯德哥爾摩度過的那一天相媲美。也許只是因為我才十八歲,並且已經愛上了坐在我前面一排的紅頭髮女孩。
第二天,我在塞格爾廣場買了點大麻。我走到國王花園,在那裡我又見到了那個紅髮女孩。我問她是否喜歡那出戲,但她只是聳了聳肩,向我展示瑞典人是如何卷大麻煙卷的。她二十歲,來自厄斯特松德,在奧登普蘭有一套小公寓。公寓隔壁是一家價格公道的餐館,名叫特拉南,我們在那裡吃了炸鯡魚和土豆泥,喝了中度啤酒。
原來她不是坐在我前排的那個女孩,她也從來沒有去過皇家歌劇院。我和她一起待了三天。她去工作的時候,我只是在夏天的城市裡閒逛。回家的路上,我坐在那裡看著窗外,思考著關於回去我該說些什麼。而我第一次想到了那個最令人沮喪的念頭:再也回不去了。現在變成了那時,現在無休止地變成了那時,這輛我們稱之為人生的汽車上沒有倒車擋。
我又醒了。
有東西在門上刮擦。我在床上翻過身,看到門把手在上下移動。
她改變了主意。她回來了。
「萊亞?」我的心怦怦直跳,欣喜若狂,我掀開被子,雙腳甩到地上。
沒有回答。
不是萊亞。
是個男人。一個強壯、憤怒的男人。因為他施加在門把手上的力使得床架的連線處都在吱吱作響。
我抓起靠在牆上的來復槍,對準門。
「誰在那兒?你找誰?」
還是沒有回答。但他們又能說什麼呢?說他們會來修理我的,所以請我開啟門嗎?繩子像鋼琴絲一樣顫動著,門開啟了一條縫隙。足以插進左輪手槍的槍管……
「回答我,否則我開槍了!」
大釘子被一毫米一毫米地從床架裡拔出來,床上的木板聽上去像在痛苦地尖叫。然後我聽到了外面的咔嗒聲,像在往左輪手槍裡裝子彈。
我開槍了。一槍。兩槍。三槍。彈匣裡有三顆子彈,槍膛裡有一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