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第一系列」的五部小說(即《黃金案》《湖濱案》《銅鐘案》《迷宮案》《鐵釘案》)完成之後,高羅佩先生開始創作「新系列」的第一部作品《漆屏案》。「當我對早先寫的小說的評論和我收到的信件(包括中國和日本朋友寄來的)進行研究時,我注意到許多讀者覺得書裡的故事人物太多,讀這種書使他們感到頭疼。按照中國風格設計的每章的標題(兩行互相對應的句子),也有點誇張。因此我決定以另外的形式寫由五部小說構成的第二個狄公小說系列。我安排了在狄公辦案時,他僅僅由一個助手陪同。我還儘量減少其他人物的數量。我也決定去掉每章的標題,還對開場白的段落進行了修改,讓它們直截了當地與故事本身相銜接。我發現,通過這種方式,我能用更多的篇幅描述人物的性格。」從本書中,便可明顯看出這種形式和風格上的變化。
1958年秋天,高羅佩先生在希臘乘坐大轎車旅行時,設計了此書的故事情節,靈感來自多年前在東京買到的一座明代漆屏風。高羅佩先生的幼子托馬斯·範·古利克(thomasvangulik)曾經提到:「我們家另一個固定元素是一件中式漆屏,它是由四個板塊組成的晚明螢幕。紅色漆上有精美的浮雕,在所表現的各種景象裡,許多人物在豪華的庭院裡遊玩。在我還是一個小孩時,我常常盯視著那些板塊上的小人物。在螢幕的一處,一個人物雕像被弄壞了。」
1960年前後,高羅佩先生將三部新小說《漆屏案》《朝雲觀》《紅樓案》寄給倫敦出版商邁克爾·約瑟夫有限公司(michaeljosephltd.),但是他們每年只肯出版一本狄公小說,並且認為新小說篇幅太短。高羅佩先生對此頗為不悅,決定嘗試自行出版。他當時正擔任荷蘭駐馬來西亞大使,結識了一家印刷廠的華人老闆,於是陸續印刷出售,結果十分暢銷,並獲得許多好評,從而使得他確信「新系列」比「第一系列」更上一層樓。1962年5月,此書的英文本由吉隆坡的藝術印刷社(artprintingworks)出版,名為ithelacquerscreen/i,荷文本也在同年由荷蘭範胡維出版社(w.vanhoeveltd.)出版,名為ihetchineselakscherm/i,意為「中國漆屏」。
本書的故事發生地牟平縣,原文為wei-ping,音譯可作「威平」。查古代登州,下轄牟平、文登、蓬萊、黃縣,並且高羅佩先生在《黃金案》後記中提到的日本僧人圓仁,唐代時來到中國,曾在其著作《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記載過牟平,因此譯者參考史實,選用「牟平」一名。
書中的「冷謙」一名,猜測或是取自提出「琴聲十六法」的明代琴人冷仙,高羅佩先生曾在《琴道》中寫道:「冷仙是明朝初年偉大的音樂家;他的真名是冷謙(字啟敬,號龍陽子,卒於1403—1424年間)。在約1370—1380年間,曾任樂部太常司協律郎。除了音樂,他還痴迷於道教的法術,《四庫全書總目》中提到他所著的《修齡要指》。」「崑山」一名,猜測或是來自一張著名的古琴「崑山玉」。書中的「書生」這一人物,在英文本中取名為夏良(hsialiang),在荷文本中則取名為郎天(langtien),至於為何有此不同,以後或將另行撰文加以解析,此處不再贅述。
關於第二章中狄公與喬泰沐浴溫泉一節,譯者在此做一冒昧猜測,或是來自高羅佩先生對於小田原溫泉的回憶。1935年3月,高羅佩先生進入荷蘭外交部工作,被任命為荷蘭駐日使館的助理譯員,5月動身前往東京,開始了作為外交官的職業生涯。同年年底,他與同居女友岡谷勝代女士外出度假。對於這一段具有重要意義的經歷,高公曾在自傳稿中寫道:「當時我帶著勝桑到日本內地旅行,先是到了海邊的村莊,然後到了以溫泉而聞名的旅遊勝地小田原。回到東京後,我把所經歷的事情記下來。對我來說,這是一生中第二個轉折點。長期讓我為之絞盡腦汁的問題,突然間一目瞭然,我與東方實現了某種和諧。從那個時刻起,我似乎是從中國和日本的內部觀察它們的,而且,閱讀中文和日語文章時,我再也不需要在腦子裡進行‘翻譯’。此時是否有自我暗示在起作用呢?我首先想這是禪宗說的‘頓悟’。」在用英文寫成的《小田原的溫泉》一文中,高公「描述了他如何與勝桑一起享受傳統日本式客棧,描述那裡有品位的內部裝飾,精緻的美味佳餚,天堂般美好的熱水浴,以及溫泉水輕輕發出的猶如背景音樂的沙沙聲」。
第十一章中的「勿使生汝之門,而成死汝之戶」,應是化用自高羅佩先生在《中國古代房內考》一書中引用過的一句,出自明代春宮圖冊《鴛鴦秘譜》序言:「《易》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至哉斯言也。奈何世人不能懲欲,竟以此為歡娛之地,而使生我之門,為死我之戶。噫!」並在下文中提到「序文提到三種春宮手卷和它們的題目,以及它們是出自趙孟頫、唐寅、仇英之手,看來,‘而使生我之門,為死我之戶’的比喻,在當時是很流行的」。然而在《大漢學家高羅佩傳》一書中,亦提到過此語是高羅佩先生在北京某家妓院的一塊牌匾上看來的。
本書第十三章的插圖來自英文初版,即1962年馬來西亞藝術印刷社版本,而在迄今為止譯者所見到的其他所有英文版中,則全如下圖所示:
如果仔細看左下方的花押字,就可發現誤為映象圖片,包括海涅曼出版社(williamheinemannltd.)1964年英國初版也是如此,由此或可斷定,插圖的不同正是從1964年版本開始出現的,至於原因則不得而知。在此感謝提供馬來西亞初版的於鵬先生。
張凌
2019年7月
[荷蘭]c.d.巴克曼,[荷蘭]h.德弗里斯著,施輝業譯:《大漢學家高羅佩傳》,海南出版社,2011年,第223頁。
《大漢學家高羅佩傳》之《中文版前言三》,第11頁。下文稱在小說中,「被故意弄壞」的一件漆屏是故事的一個重要細節,這一說法似是稍欠準確。
[荷蘭]高羅佩著,宋慧文、孔維峰、王建欣譯:《琴道》,中西書局,2013年,第103、104頁。
《琴道》,第201頁。
此處在英譯本中為kachan而非kasan,推測應為表示暱稱的「勝醬」或「小勝」,而不是「勝桑」。
《大漢學家高羅佩傳》,第41、42頁。
《大漢學家高羅佩傳》,第43頁。
[荷蘭]高羅佩著,李零、郭曉惠、李曉晨、張進京譯:《中國古代房內考》,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307頁。
《大漢學家高羅佩傳》,第1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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