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頭和張大媽此時正在警戒帶外面接受民警的詢問。王老頭在不斷點頭,和民警交談著什麼,而張大媽帶著她身後的十幾個大媽,正踮著腳,翹首往警戒帶裡張望,一邊看還一邊說:「這都什麼味兒啊?死人臭了嗎?」
「大媽,這麼遠都能聞得見味道啊?」王小美笑著鑽出警戒帶,走到張大媽面前說,「您能把報案過程和我講一下嗎?」
民警插話道:「王姐,這裡都記錄下來了,您看看。」
王小美接過筆錄紙,一頁一頁地看完,說:「我想問問,你們每天都來這裡嗎?」
老王頭和張大媽同時點了點頭。
「那你們昨天早上沒有看見鞋子和血跡嗎?」
張大媽想了想,說:「不不,我有5天沒來了。清明節不是有3天假期嗎?我兒子從外地回來了,所以我早上要給他做早飯,就和我那些老姐妹們說了,停止練習3天。我是咱們舞蹈隊的領隊嘛,如果我不在,她們也跳不起來。你看你看,這播放器都是我帶著的,音樂都在我這兒,我不來她們拿什麼跳?所以我就一個一個給她們打電話,說是清明幾天不跳了。畢竟兒子是大事嘛,我兒子可有出息了,在北京工作呢,是工程監理。對了,姑娘,你有物件了嗎?」
王小美紅了紅臉,說:「大媽,那你們只是停止練習了3天,為什麼是5天沒來呢?」
張大媽說:「啊,對,是這樣,我們舞蹈隊受到街道的邀請,去表演了,兩天,兩場。」
王小美點了點頭,轉頭問老王頭:「王大爺,您呢?」
「啊?我?哦,我啊……」老王頭有些緊張,說,「我不用掃這裡的,公園有專門的人打掃。我一般不到這裡來的,偶爾才來坐坐。」
「那專門打掃公園的人,您認識嗎?」
「認識啊。不過你別問了,我知道你什麼意思。他們哪像我這樣每天都打掃,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很少來,一個月來個把次就不錯了。」
「是啊是啊。」張大媽說,「涼亭那一塊,都是我們自己打掃。有的時候,喲,你不知道,騷臭騷臭的,真沒辦法。」
王小美抬了抬手,打斷了張大媽的絮叨,說:「那您先忙著,我們要去驗屍了。」
現場勘查組的一行幾人,頭也不回地向警車走去。身後的張大媽小聲地說:「喲,這漂亮姑娘是驗死人的啊?幸虧沒把我兒子介紹給她。」
坐在勘查車上,趙偉說:「師姐,您剛才問他們的意思,就是因為屍體現象和現場血跡形成時間不符吧?」
王小美讚許地笑了笑,說:「是啊。死者死亡應該五六天了,而血跡和鞋子今天才發現,有些異常。不過剛才張大媽已經解釋了,她們都是好幾天沒來了,所以這個疑點解決了。」
大家都沒說話。
王小美接著分析:「不過,還有些問題不能解釋:第一,血跡時間一長,會變黑,而現場的血跡感覺還是很新鮮的,就像是昨天粘上去的一樣?這和死者的死亡時間相差太大了。第二,剛才我看了屍體,沒有發現屍體上有明顯的創口啊。沒有開放性損傷,哪來的大量出血呢?很奇怪。」
廉峰說:「有兩種可能:一是有可能岸上的血跡和死者沒有直接的關係。二是說不定死者身上沒傷,而是兇手身上有傷呢?」
王小美說:「不會吧。我們剛才做了現場重建,血跡滴到池塘邊就沒了,所以應該是落水了。如果血跡是兇手的,那麼兇手是怎麼離開現場而不在離開路徑上留下血跡呢?」
「難道是游泳離開的?」楊光說。
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裡,排風扇發出轟轟的聲音。
屍體靜靜地躺在解剖臺上。
「現在我們就開始按部就班地進行屍檢吧。」王小美對兩名實習生說,「屍體檢驗是我們法醫的基礎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我和廉峰一起進行屍檢,你們倆負責記錄。」
王小美一邊屍檢,一邊說,方便兩名不熟練的實習生進行屍檢記錄。
「死者上身著黑色文胸,無撕裂痕跡,搭扣完好。下身穿黑色短褲。」王小美說,「死者呈現高度腐敗,巨人觀狀。」按照從頭到腳的順序,王小美對屍體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屍體檢驗,並沒有發現死者身上有任何開放性創口。
「這就奇怪了。」王小美說,「第一,死者的衣著雖然不多,但是在衣著上並沒有看見任何擦拭狀或者滴落狀的血跡。第二,死者的身上既然沒有開放性創口,那麼現場的血跡從哪裡來的呢?」
廉峰皺了皺眉頭:「說不定還真就是兇手受傷了,然後在岸邊包紮後再離開現場的。」
解剖室裡頓時安靜了下來,大家都在悄悄地思考著,想找出一個解釋來完美回答現在遇見的疑點。
「先不用想那麼多吧。」王小美打破瞭解剖室內的沉寂,說,「還是先按流程進行屍檢,最後得出一個結論,看能不能解釋疑點。如果解釋不了,就再復勘現場。大家不要著急,破案就是要抽絲剝繭,慢慢來。」
chapter5屍檢
對法醫職業感興趣的人,最好奇的應該就是法醫的工作之一——屍體檢驗了吧,也正是因為這一項工作給法醫披上了神秘的面紗。老秦曾經說過,法醫既是腦力勞動者,也是體力勞動者。除了現場勘查需要體力支援以外,屍體檢驗也是需要體力支援的。在解剖臺上,法醫除了要對一百多斤的屍體進行全面解剖外,因為現在一線工作人少事多的問題,法醫有的時候一天要在解剖臺前工作數個小時,尤其是遇見多人死亡的案件,更是會嚴重超負荷運轉。
無論現場有多血腥,屍體有多惡臭,手段有多殘忍,法醫必須克服恐懼、噁心、惻隱,客觀公正地進行屍檢工作。為了保證屍檢工作快速、有效,保證物證收集完善,保證全面發現痕跡物證和現場分析依據,屍檢工作必須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式來進行。
所謂的屍檢不僅包括屍體解剖檢驗,屍表檢驗和衣著檢驗也同樣重要。只有結合幾種檢驗的發現,才能得到客觀公正的結論。法醫在到達現場後,在現場就會對屍體進行一個簡要的檢驗,這樣可以第一時間發現顯而易見的物證,也可以在初步檢驗屍體的時候,對照現場環境,對現場有個整體的印象。這項重要的工作叫作現場屍體檢驗。
下面,我們就衣著檢驗、屍表檢驗和屍體解剖檢驗等諸多方面注意事項介紹一下屍檢工作。
1.衣著檢驗
在大多數情況下,現場發現的屍體都會穿有衣著。檢查衣著服飾應按由靜到動、從外向內、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
(1)首先觀察死者衣著外觀:是否整齊,紐扣有無缺損,有無反穿、層次錯穿等。
【案例】有一起案件,現場發現的女性死者衣著整齊,但是在對死者衣著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的內褲穿反了。這是一個平時生活很講究的女性,為何會反穿內褲?這就引起了法醫的注意。破案後,果然證實了法醫的推斷。兇手在殺害死者後,對死者進行了性侵,並且為屍體重新穿上衣著,掩蓋犯罪行為,但是在慌亂中,反穿了死者的內褲。
(2)檢查衣著特徵:注意衣服件數、式樣、型別、顏色、質地、品牌等。對於死者衣著特徵的檢驗,有很多重要意義。比如屍體已經高度腐敗甚至白骨化,無法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那麼根據死者的衣著情況,至少可以判斷死者死亡時的季節,從而縮小偵查範圍。從死者衣物的品牌、質地,可以判斷死者的生活層次,從而在尋找屍源的時候有的放矢。
(3)衣物斑跡:附著物、嘔吐物、血跡、精斑等。衣物上的斑跡,不僅可以給法醫找到現場物證的機會,也可以讓法醫從斑跡流注的方向來判斷斑跡在滴落到衣物上的時候,死者處於什麼體位,這樣對於現場重建工作有重要意義。
(4)衣物破損:對衣服的破損處進行觀察,分析推測破損形成的原因和致傷物。尤其是在一些有工具型損傷的屍體上,法醫對衣物破碎的研究就顯得更加重要。因為人的皮膚是有彈性的,有利器刺入後,創口邊緣的皮膚會有一定程度的壓縮。如果在行兇過程中,利器在死者體內有轉動等因素,就會導致無法通過創口形態準確判斷致傷物形態。如對單刃、雙刃、無刃刺器的推斷。而衣服纖維的彈性較皮膚彈性小得多,所以從衣服上的破損口,可以更加準確地判斷致傷工具形態。
(5)衣物及其裝飾品特點:對於一些有特徵的衣物以及衣物或屍體上的裝飾品,可以作為尋找屍源的依據。
【案例】有一具女屍在河邊被人發現,法醫到達現場的時候,發現屍體已經呈現巨人觀狀態,不可能根據其面貌、體態來尋找屍源。但是女屍戴著的戒指上有著明確的品牌和編號,所以偵查人員通過這一線索,迅速找到戒指銷售商的銷售資料,從而鎖定了屍源。屍源鎖定後,偵查人員很輕鬆地摸排出與死者有著矛盾關係的犯罪嫌疑人,從而迅速破案。
2.屍表檢驗
法醫在除去屍體的全部衣物後,會按照一個既定方法對屍體進行全面的屍表檢驗。屍表檢驗主要是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一般檢驗。這是一個概述性的檢驗,法醫主要是通過對屍體的初步印象來決定檢驗結果的。主要包括死者的一般情況,如性別、種族、身高、髮長、發育狀況、有無畸形、殘缺、有無明顯特殊的個人特徵(如文身、痣等)、有無明顯的病理特徵(如疤痕等)。這項工作不僅要看屍體的正面、側面,還要看屍體的背後。在解剖臺上翻動屍體是很需要體力的,這也是我之前說法醫也是體力勞動者的原因之一。這項工作可以第一時間發現死者與其他人不同的特徵,從而最快鎖定屍源。在觀察完一般情況後,還要觀察屍體的諸項屍體現象。
(2)損傷檢驗。幾乎所有的機械性損傷,都是可以在屍表上發現痕跡的。比如按壓住死者雙手腕導致的約束性損傷,都會在屍體皮膚上出現淡淡的黑色痕跡,這是皮下出血在皮膚上映現出來的痕跡。但是,損傷究竟有多嚴重,能不能致死,這是需要解剖檢驗才能確定的。法醫在對屍體的損傷進行檢驗的時候,要詳細記錄損傷所在的部位,損傷的特徵形態,並且儘可能地推斷致傷物形態。如果損傷較多,法醫則會沿著從上至下、從中央到四周的順序,逐個記錄損傷。當然,損傷檢驗的同時,也需要對照死者的衣著進行記錄。如果皮膚上的創口和衣服上的創口出現偏差,則要分析原因。
【案例】一名男性胸口中了一刀導致死亡,但是他所穿著的t恤衫上沒有發現對應的創口,分析認為死者在中刀的時候,並沒有穿上衣。說明兇手在殺人後,還幫屍體穿上了上衣。這可能是兇手的一種羞澀、愧疚或者偽裝行為。
(3)體表各部位逐項檢驗。法醫要遵循一個固定的規律,對屍體各個部位的體表進行屍表檢驗。這個規律是:頭部—頸項部—胸腹部—腰背部—會陰部和肛門—四肢。每一處部位,都有檢驗的注意事項和重點內容,在實際操作中必須注意。
3.屍體解剖
屍體解剖是法醫學屍體檢驗工作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做好屍體解剖工作,對提高法醫學鑑定水平、保證檢案質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屍體解剖務求全面、系統,如果只是對某個部位進行區域性解剖,勢必造成漏檢、誤診,從而導致冤假錯案。所以,屍體解剖工作一旦開始,法醫就必須對屍體的顱腔、胸腔、腹腔、盆腔和脊髓腔進行全面的解剖。很多讀者不理解,為什麼一個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被刀刺中了心臟死亡,為啥還要開顱、開腹呢?老秦說個案例吧。老秦曾寫過一個案子,一個小男孩被他自己的親生父親殺死,是按在水塘裡溺死的。那麼,是不是法醫只需要解剖死者的胸腹腔,確定其有水性肺氣腫、胃內有溺液,就可以了呢?其實不然,法醫在解剖死者的頭部後,發現死者頭顱內有巨大的腫瘤。這樣的腫瘤可以給患者造成極大的痛苦,這也是一個父親殺死自己孩子的原因——不願意看見孩子痛苦地生存下去。而且這個腫瘤不斷增大,勢必導致患者死亡,以現在的醫療手段,幾乎沒有辦法挽救他的生命。正是因為法醫的這個發現,為這位父親減輕了罪責。
法醫學屍體解剖,有很多術式。經常看美劇的同學,可能看到法醫在屍體的胸腹表面劃一個「y」形的切口,這種術式叫作y字形切口。而我國的法醫通常使用的方法是直線切法,即是從頸部一直劃開到恥骨聯合,開啟胸腹腔。切開皮膚後,法醫會逐步分離皮下組織、肌肉以及骨骼,暴露出胸腹腔的器官,從而檢驗是否存在損傷或者異常。
不論國內國外,對於頭部的解剖方法都是一致的。首先以雙側耳後和頂部正中三點連線,切開頭皮。然後沿著切口,分別向前、向後剝離頭皮。因為頭皮下方和顱骨之間有一層「帽狀腱膜」,這層腱膜是疏鬆組織,保持頭皮和顱骨的相對活動度。同學們按住頭皮可以在顱骨上滑動,就是因為有了這層組織。頭皮和顱骨可以輕鬆分離,也就是利用了這層疏鬆組織。頭皮和顱骨分離後,顱骨就暴露了。法醫會用開顱鋸鋸開顱骨,將「天靈蓋」取下。這樣,就會暴露出大腦外面的一層硬腦膜了,剪開硬腦膜,就可以取下大腦進行檢驗觀察。
一般情況下,法醫都會最後檢驗背部。而在檢驗頸、胸、腹、顱時,會有一個固定的順序。最常見的是先檢驗腹腔、盆腔,再檢驗頸部,然後是胸腔,最後開顱。當死者疑似頸部受傷導致機械性窒息(見chapter8機械性窒息)時,法醫會先檢驗腹腔、盆腔,再檢驗胸腔和顱腔,這個時候,屍體內的血液幾乎已經被放乾淨了,最後檢驗頸部的時候,不會因為頸部錯綜複雜的血管破裂而導致軟組織汙染,看不清損傷。
除了衣著、屍表和解剖檢驗,法醫有的時候還會選擇性地開展「法醫組織病理學」檢驗。在本書中,老秦會詳細地介紹這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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