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犯罪過程的再現

血之罪 何家弘 第1頁,共2頁

洪鈞回到賓館後沒有去餐廳,而是徑直回到自己的房間。他首先給北京打了長途電話,讓宋佳去辦兩件事:第一,查詢一下北京哪些單位可以做陳舊血痕的dna鑑定;第二,約見鄭建中,他計劃明天從哈爾濱飛回北京。然後,他開始全神貫注地起草鄭建國一案的申訴書,他儘量用簡明的語言陳述理由。

洪鈞覺得這次辦案還算比較順利,他甚至預感到自己在成立律師事務所後承辦的第一起案件會有一個完美的結局。他認為,如果dna鑑定成功,那麼此案就大功告成了;即使dna鑑定不成,為鄭建國洗刷罪名也有一定把握,當然還有工作要做。突然,一個問題浮上他的腦海:假如dna鑑定結論表明那刀子上的血跡就是鄭建國的,那怎麼辦?他又想起了「夢遊強姦」的問題。在美國那種尊崇程式正義和人權保障的抗辯式訴訟制度下,法官可以接受「夢遊殺人」的抗辯理由,但是中國的法官大概不會接受「夢遊強姦」的說法,何況這還是一個再審的案件。洪鈞清楚地知道,在當下中國的司法制度下,錯判容易,翻案難!

洪鈞對自己說,假如真是鄭建國「夢遊強姦」並導致了李紅梅的死亡,那這就不僅是一個特別奇怪的案件,而且是一個特別棘手的案件啦!不過,他認為這種可能性不大。他相信自己的直覺,也相信自己對案卷材料的分析,特別是那個水果刀的推理。

如果鄭建國不是兇手,那麼真正的兇手是誰呢?當然,洪鈞沒有必要去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作為一名代理申請的律師來說,只要能用新證據證明原判確有錯誤,他就完成任務了,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從委託人那裡收取報酬了。但是他也知道,在司法實踐中,查明真兇往往是為無辜者翻案的最有效路徑。當年判有罪未必是證據確鑿,現在翻案卻要求證據確鑿,這就是現實!因此,洪鈞最好能向法院證明誰是強姦殺害李紅梅的兇手。洪鈞對此並無反感,因為他喜歡破解難題,甚至已經成為一種癖好。

洪鈞首先想到了那個下落不明的傻狍子。雖然他相信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命案,但是他很難接受政治謀殺或殺人滅口的說法。他認為,即使肖雄果真和當年的「民運」有什麼聯絡,恐怕也不至於要殺死自己情人。此時,他想起了案件發生後關於李紅梅死亡原因的傳言。如果李紅梅不是窒息死亡,而是本來有心臟病,在性交過程中意外死亡,那麼這個案件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這就不是強姦殺人,而是不當性行為導致的意外死亡。如果是這樣的話,肖雄的嫌疑就很大。但是,他怎樣才能證明這是肖雄所為呢?做dna鑑定不僅要有現場遺留的檢材,還要有嫌疑人的比對樣本。他上哪裡去找肖雄的血液樣本呢?

洪鈞又想到另外一個人——大鎬棒。直覺告訴他,這個人也可能是真正的兇手。儘管他一再告誡自己不要被直覺引入歧途,但是這個直覺在他心中越來越強烈,特別是在農場聽了陳豐路的話之後。根據已經掌握的情況,鄭建中具備作案動機和作案能力,也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但是,假如他是強姦殺人的兇手,他還會來找人翻案嗎?難道他是良心發現?或者他有把握做到既救出兄弟又不危及自身?洪鈞認為這兩個理由都很難成立。但是,他又很難把鄭建中從自己的嫌疑中抹去。這真是一道難題!不過,提取鄭建中的血液樣本進行dna鑑定,應該不是太難的事情。當然,此事決不能打草驚蛇。此外還有一個令洪鈞猶豫不決的問題:假如最終查明鄭建中是強姦殺人的兇手,他把弟弟救出來又把哥哥送進去,這是不是有點違反律師的職業道德?畢竟鄭建中是花錢僱他的人。

洪鈞感覺有些疲勞,便索性躺在床上,閉上眼睛,手指反覆地把頭髮向後梳去,任憑思想在漫無邊際的空間隨意遊動。於是,他的眼前浮現出兩個罪犯的身影,一個高大,一個粗壯。究竟是哪一個呢?

……夜是黑黢黢的,農場的家屬區裡只有幾個窗戶還透出燈光。李紅梅在睡覺前出來關院門。這時在東邊的麥稈垛邊站著一個人。那人聽見紅梅的腳步聲,就說:「大妹子,還沒歇著哪?」

「噢,是大哥呀!你不也還沒睡嗎?」

男人走了過來,「對了,我正有事兒想跟你嘮嘮呢!你有閒工夫嗎?」

「啥事兒啊?」

「關於我兄弟的事兒。」

「那就進屋說吧。」

男人跟在女人後面進了屋。

「老爺子睡了?」

「晚飯時喝了幾盅,早睡了。大哥坐!」

男人坐在炕桌邊上,女人站在地上。

「啥事兒啊,大哥?」

「我兄弟這陣子老愁眉苦臉、唉聲嘆氣的。我問他咋了,他也不言語。我捉摸著,他這一準和大妹子有關,所以想問問。」

「那跟我有啥關係呢!對了,大哥,你吃蘋果嗎?今兒個從縣城買的,可甜啦!」

「吃個也中。」

女人從北邊炕梢上取來一個蘋果,遞給男人說:「就是還沒洗呢,有點埋汰。」

「有果刀嗎?」

「有!」女人從箱子上取來果刀,遞給了男人。

「咱也得學著人家城裡人,打皮吃。我告你,就這手活兒,比使大釤刀還難練哪……哎唷!」

「咋的?剌手啦?深不?我給你找塊布包包?」

女人從炕頭處找出一個針線笸籮,從一塊白布頭上撕下一條,給男人包手指頭。男人站在女人的對面,他第一次站得離她這麼近,不僅看清了她那豐滿的乳房上方的細膩肌膚,而且聞到了她身上的特殊氣味。他的心裡一陣騷動。突然,他一下子把女人抱起來,壓到炕頭上。

女人愣了一下,剛叫出:「你要……」,她的嘴就被男人抓過來的枕頭捂住了……

事後,男人拿下壓在女人臉上的枕頭,他發現女人沒氣了,忙穿好衣服,溜了出去。正當他溜進東邊鄭家院子時,李青山開門出來解手……

……夜是黑黢黢的,農場的家屬區裡只有幾個窗戶還透出燈光。一個高大的黑影悄悄來到李紅梅家的院門外,他的手從柵欄門上面伸進去,撥開門栓,推開門,溜到已經熄燈的西屋窗外,輕輕地敲了敲窗玻璃。

「誰?」李紅梅從屋裡問。

「我!是我!」黑影壓低嗓子說。

「你等等。」屋裡燈亮了,窗戶上透出李紅梅穿衣服的身影。門開了,黑影走進去,一把抱住了姑娘。

「你急啥?快進屋!」

「我想你!」

兩人摟抱著走進西屋,關上了門。兩人親吻一番之後,男人一邊用手撫摸著女人的胸部,一邊問道:「最近他們又找你了?」

「找了。」

「問些啥?」

「還不是我倆的關係和你的那些事兒!」

「你說了?」

「我啥也沒告訴他們!」

「那他們能信?」

「咋不?我有辦法!」

「你有啥辦法?」

「不告訴你,哎,你渴不?我這兒有蘋果,國光的,縣城買的,不酸!」女人說著從北邊炕梢上取來一個蘋果,又從箱子上找來一把水果刀,一起遞給男人,說:「就你隔路,吃蘋果還打皮!」

男人坐在炕桌邊削著蘋果,女人則坐在他身邊偎依著,蘋果削到一半,男人忽然「哎唷」一聲,扔下手中的刀和蘋果,用右手按住左手的食指。女人看見刀刃上的血跡,忙問道:「咋的?剌手啦?快讓我看看!」

「沒事!」

「啥沒事!快讓我看看剌得深不。呦!挺深哪!你咋整的嘛!」

女人心疼地把男人的手指放到自己的嘴裡吸吮著。突然,男人抱住她並把她壓倒在炕頭上。女人並不反抗,只是喃喃地說:「你要幹啥?別……」

男人脫去了女人的褲子……

突然,女人感覺很難受,呼吸很急促,說不出話來,一會便昏迷了過去。男人有些慌亂,連忙穿好自己的衣褲。他用力推搖昏迷中的女人,但很快就發現女人已經停止了呼吸。男人愣愣地坐在炕邊,不知如何是好。終於,他拿定主意,最後看了女人一眼,悄悄地溜了出去。大概是他的關門聲驚醒了酒後熟睡的李青山。李青山開門出來解手,那個男人便貓著腰溜進東邊鄭家的院子……

洪鈞反覆在心裡比較著這兩個黑影,很難說清他更傾向於其中的哪一個。就在他難做取捨的時候,門鈴響了。

來者是楚衛華。他下午去了濱北縣公安局。由於原來負責該案物證的於景輝法醫出差,無法查詢,所以要等於法醫回來。楚衛華已經向韓院長做了彙報。韓院長的意思是請洪鈞先回北京諮詢一下,主要是那血跡已有十年,不知還能不能做dna鑑定。如果還能做,就請洪鈞來個電話,法院再派人把物證送到北京。洪鈞也認為應該由法院的人出面委託鑑定,便同意了上述安排。他把寫好的刑事再審申請書交給楚衛華,並說自己今晚就回北京。

楚衛華臨走之前把一個紙條交給洪鈞,「這就是你讓我查的。」

洪鈞急不可待地接過紙條,開啟一看,只見上面寫著:肖雪,哈爾濱市公安局,副處長,下邊還有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洪鈞首先感到一陣輕鬆,因為這兩天壓在他心上的那個噩夢應該不是現實。但是,那個瘋女人的眼神又不停地在他的眼前晃動。他真想立刻就給肖雪打個電話,但是說什麼呢?洪鈞又想起那個身材魁梧的男青年,又想起了鄭曉龍的話——錯過是終生的遺憾!

吃過晚飯,洪鈞收拾好行李,到賓館前臺辦理退房手續,然後走出賓館。

夜色朦朧,寒風凜冽,大街上行人不多。走了一會,洪鈞發現一個戴口罩的男人一直在跟著他。他快那人也快,他慢那人也慢。他想了想,突然轉身走進路旁的一家商場,躲在一個櫃檯的後面。那個戴口罩的人果然走了進來,站在門口看了看,走向商場裡面。洪鈞覺得好像見過此人,但他無暇細想,迅速從旁門走出商場,快步向火車站走去。一路上,他不斷回頭張望,但是沒有再看到那個人的身影。他心想,這傢伙會是什麼人呢?

晚上十點,洪鈞登上南去的火車。第二天早上,火車到達哈爾濱。他出了火車站,直奔飛機場。當他把登機牌拿在手裡時,離登機還有一個多小時。

洪鈞坐在候機廳的椅子上,漫無目的地四處觀望。忽然,他的目光被牢牢地鎖定在牆邊的公用電話機上——他的心底突然升起一種要給肖雪打電話的強烈願望。經過一番艱難的內心鬥爭,他終於取出那張紙條,走到電話機旁。

他拿起話筒,又讓自己那顆劇烈跳動的心平靜片刻,然後才撥了那個號碼。

「鈴——」

電話通了,洪鈞的心跳又加快了。

「喂?」電話的另一端傳來一個女子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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