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麗賽和瘋狂怪客(黑暗愛他)

1

第二天早上,麗賽走進斯科特的「記憶角落」,盤腿坐在地板上,愣愣地看著南牆邊那堆積如山的東西。其中有雜誌、學術論文、英文系系刊,還有大學期刊。她還沒看過裡面的照片,因此那些照片一直鬼鬼祟祟盤踞在她腦海中,不斷喚起她的好奇心。她心想,就這樣坐在這裡看看,或許就足以驅散那想看照片的衝動。然而她真的坐下來才發覺自己是異想天開。此外,她發覺自己根本不需要阿曼達那本破破爛爛、寫滿密密麻麻數字的筆記本。那筆記本被丟在旁邊的地板上,麗賽伸手撿起來,塞進牛仔褲後口袋。她那腦袋有點問題的姐姐把這筆記當寶,但這東西讓麗賽很不自在。

接著她又開始打量那堆書報雜誌,一大堆沿著南面牆邊堆得參差不齊,共三十英尺長,平均約四英尺高。要不是看在阿曼達辛苦半天的份上,她可能連看都不會再多看一眼就找幾個水果紙箱把雜誌全塞進去。她甚至懶得再去想斯科特為什麼要留下這一大堆玩意兒。

她告訴自己,我沒有能力想這個問題。我根本不是那塊料。

也許吧,不過你的記憶力勇冠三軍,腦袋裡記得的東西可不少。

斯科特就是這麼可愛,這麼調皮,喜歡這樣消遣她。她就是抗拒不了斯科特的魅力。不過話說回來,其實她忘掉的東西更多,而斯科特也一樣。他們倆都遺忘了很多東西,但各有各的原因。斯科特說,她的記憶力勇冠三軍,既然如此,她是不是可以證明一下呢?於是她開始回想當年在納什維爾的情景。她記得當時有兩個聲音在對話。其中一個聲音她很熟悉——是斯科特的聲音,而另一個聲音有點南方腔,而且聽起來似乎有點狂妄。

——有位託尼先生想寫一篇報道,刊登在……(我忘了那是什麼勞什子雜誌,不管了)蘭登先生,您想要一份看看嗎?

——哦?那還用問嗎?當然想。

當時他們被四周嘈雜的人聲淹沒了,斯科特根本沒聽清楚託尼寫報道的事。他面向舞臺前方,面對那些專程前來拜會他的人。每當他面對群眾,就會不自覺地擺出這種姿勢,這是他多年來訓練出的一套類似政客的本領。人群越聚越多,七嘴八舌搶著發問。斯科特一邊仔細聆聽問題,一邊已經開始思考,到了什麼時間點就截住他們的話頭,開始回答。問答時間他彷彿散發出一股魔力,震懾住全場聽眾,接著,那股魔力會增強兩倍甚至三倍,再回流到他身上。他熱愛這樣的交流,但麗賽認為,他其實更喜歡截住問題的那一瞬間。他會先假裝思考一下,然後再回答。

——歡迎大家把東西寄給我,照片、學術刊物上的文章或評論、大學系刊報道,諸如此類,什麼都可以。我都很有興趣。我工作室的地址是,緬因州,城堡巖鎮,蘇克塔丘路,免費郵政信箱二號。寄件人免付郵資。郵政編碼等一下麗賽告訴大家,我老是記不住。

每次介紹到麗賽時,除了「郵政編碼等一下麗賽會告訴大家」這句話,別的就什麼都沒有了。阿曼達要是也在場,看到這種場面鐵定會發飆!不過每次跟斯科特到外地,不管是什麼場合,麗賽倒希望最好不要有人注意到她,她喜歡冷眼旁觀。

有次斯科特問她,你是喜歡像a片裡那些傢伙一樣站在旁邊看嗎?她冷冷一笑,暗示他這句話快踩到她的紅線了。她回答說,大概吧,親愛的。

他們每抵達一個地方,他都會把麗賽介紹給大家認識。中途如果有必要,他會再介紹麗賽,只不過這種機會實在微乎其微。學術圈的那些傢伙對本行以外的任何事物根本毫無興趣。他們大多數人只是很高興能看到《船長之女》(國家圖書獎)和《聖物》(普利策獎)的作者。後來大概有十年期間,在眾人眼中他有如神明,有時甚至連他自己也這麼覺得。不過麗賽可沒這種感覺。因為她可是那個斯科特上完廁所發覺衛生紙用光時,拿卷新的衛生紙給他的人。舞臺上沒有發電裝置,但是他站上舞臺拿起邁克爾風的那一剎那,他和聽眾之間便彷彿產生了一種無形的連結,這點連麗賽都感覺得到。那是種電流般的魔力,彷彿他和聽眾之間真的連線著電線。這種魔力可能有一小部分來自他的作家身份,來自他的作品。然而也有可能根本與這些無關。那股魔力似乎和斯科特本身的特質有關。聽起來有點瘋狂,不過卻千真萬確。那種魔力似乎並沒有改變他,也沒有傷害到他。只不過後來——

她的視線在那堆書刊雜誌上游移,過了一會兒,她被一本精裝書吸引住。書脊上用燙金字型印了幾個字:《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分校一九八八年評論集》。

一九八八。就是斯科特本來打算用土搖滾為題材寫本小說,卻終究沒有完成的那一年。

一九八八。「瘋狂怪客」就是那年出現的。

——這位託尼先生寫了篇報道。

「不對,」麗賽說,「不對,他不是叫他託尼,他叫他——」

——東溺。

沒錯,這就對了。他叫他東溺。

——有位東溺先生寫了篇報道——

「——刊登在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分校一九八八年評論集上,」麗賽說,「他說……」

——偶可以用快遞寄給你。

麗賽發誓,那傢伙看起來就像小一號的田納西·威廉斯,他的南方口音很重,不但把「託尼」念成「東溺」,還差點把「快遞」念成「怪遞」。沒關係,他不過是口音有點奇怪而已,南方人炸雞吃多了,都會有那種怪口音。還有,他叫什麼名字來著?達西摩?達西曼?達西,達西,名字聽起來有點田徑明星衝鋒陷陣的味道。好了,他的名字叫——

「達西米爾!」麗賽在空蕩蕩的工作室裡喃喃自語,然後不自覺地握起拳頭。她死盯著那本燙金書脊的精裝書,彷彿只要視線一離開,那本書就會立刻憑空消失。「那個眼睛長在頭頂上的小南方佬叫達西米爾,他跑得跟兔子一樣快。」

不過,如果有人說要用限時郵件或聯邦快遞寄東西給他,斯科特會拒絕,因為他認為沒必要多花錢。寄個東西不用那麼急——打個恐怖點的比方,你把屍體丟進河裡,到了下游屍體自然就浮起來了。然而假如要寄給他的是評論他小說的文章,那他可就沒那麼氣定神閒了。他會希望早點收到。不過如果只是些關於他到外地訪問的報道,那麼寄平信就行了。工作室有獨立地址,所以麗賽很清楚,郵差送信時會直接把郵件拿到穀倉那邊,她不太可能看得到。那麼,一旦郵件寄到了……嗯,工作室這幾個房間就像斯科特發揮創意的遊樂場,通風良好、光線充足,只不過這裡不是她的地盤,而是斯科特一人獨享的俱樂部。這裡有個小房間,牆上裝了隔音軟墊。他給這小房間取了個綽號叫「精神病房」。在這裡,他可以寫小說,聽音樂,愛放多大聲就多大聲。不過房間門口沒有掛著「閒人免進」的牌子,所以斯科特在世時,她也上來過好幾次,而斯科特也很高興看到她。不過也正因為門上沒有牌子,阿曼達才會長驅直入,對南牆邊那一整排蜿蜒起伏的書堆產生興趣,深入挖掘。阿曼達這個人像刺蝟一樣,疑神疑鬼,彷彿美國民防局似的,防衛機制隨時可以啟動。阿曼達堅持要往她家廚房的爐子裡塞三塊槭木片,而且一定要三塊,不能多也不能少,彷彿如果不照她的話做,廚房就會燒起來,整棟房子就會被大火夷為平地。有時她只要跨出門又發現什麼東西忘了拿,就一定要先在門廊上繞三圈,然後再走回屋裡。這習慣她一輩子都改不了。如果你看到阿曼達的種種行徑(或者如果你聽到她一邊刷牙還要一邊算刷了幾下),你一定很容易把她當成是那種「性飢渴的老女僕」,很想叫醫生開個「樂復得」或「百憂解」之類的抗憂鬱藥給她。然而,要不是因為阿曼達,我們的小麗賽有可能發現那些照片嗎?那堆書刊雜誌裡有成百上千張照片——她和斯科特的照片。長久以來,那些照片一直等待著麗賽,等著喚醒她腦中數不清的回憶,而且大部分回憶應該是很美好的,不會再出現像達西米爾那種討人厭的傢伙。那個炸雞吃太多的南方混蛋……

「好了!」她喃喃自語道,「麗賽·德布夏·蘭登,別再想那些了。放手讓過去隨風消逝吧。」

然而,她顯然辦不到,因為她忽然站起來,走到房間另一頭,在那排書刊雜誌前蹲下來。她伸出右手在面前晃了半天,彷彿魔術師在變戲法。接著,她抽出那本《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分校一九八八年評論集》。那一瞬間,她心頭怦怦狂跳。那種感覺不是興奮而是恐懼。儘管她腦中有個聲音不斷告訴自己,那已經是十八年前的往事了,然而她還是控制不住情緒,她的心臟依舊不聽使喚,怦怦狂跳。那個「瘋狂怪客」有一頭淡到接近白色的金髮,那個「瘋狂怪客」是個研究生,他滔滔不絕說個不停,但倒也不完全是胡言亂語。槍擊事件發生第二天,斯科特的情況慢慢恢復穩定後,麗賽曾問他,那個研究生瘋狂怪客會不會也是那種「上緊發條」的人?斯科特有氣無力地說,他不知道瘋子是否真有辦法「上緊發條」。「上緊發條」是種英雄行徑,是種意志力的展現,而瘋子不太可能會有什麼意志力……不過,他問麗賽,你有不同的看法嗎?

——我不知道,斯科特。我會想想看。

其實,她根本就沒打算要想這件事。如果可以的話,她寧可永遠不要再想到這件事。自從和斯科特在一起後,她遺忘了許多事情。麗賽希望自己能夠忘掉那個拿著槍的他媽的兔崽子,就像忘掉從前那些事情一樣。

——好熱,對不對?

斯科特躺在床上,臉色慘白,沒半點血色,不過還好他後來總算漸漸恢復了。當時他只是漫不經心地聊著,沒什麼特殊的表情。想到這裡,麗賽忽然顫抖了一下。現在只剩她一個人了,蘭登太太已成了寡婦。

「他忘了發生過什麼事。」她自言自語道。

麗賽幾乎可以斷定,他真的忘了。他忘了自己當時躺在地上,而且他們倆都認定,這次他是再也救不回來了。他忘了當時自己已經快死了,當時他們所說的話,將是他們這輩子最後一次說話,於是突然間他們彷彿都有千言萬語想向對方傾訴。後來麗賽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去找那個神經科醫生談了一下。醫生說,一個人在遭到意外傷害的那一刻會遺忘某些事情,接下來,受害人逐漸復原後通常都會發覺自己腦中的部分記憶已經毀損,彷彿放映中的電影膠捲被高溫燒焦一樣。那段毀損的記憶可能超過五分鐘、五個鐘頭,甚至五天。有時候,在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某些片段記憶會重新浮現腦海,精神科醫生稱之為「防衛機制」。

麗賽覺得很有道理。

她離開醫院後,回到下榻的汽車旅館。那個房間實在不怎麼樣,後院什麼東西都沒有,只有一道木籬笆。四下一片寂靜,只聽得到此起彼落的狗吠聲,彷彿有上百條狗同時吠叫著。儘管如此,她倒是一點也不在意。她的丈夫在校園裡遭到槍擊,當然,她很不願再想到和那所大學有關的任何東西。她踢掉腳上的鞋子,倒在那張硬邦邦的雙人床上,心想:黑暗愛他。

是真的嗎?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那樣說。

你知道的,親一下,這就是爸爸給你的獎品。

麗賽的頭在枕頭上猛力一甩,彷彿有隻無形的手甩了她個大耳光。閉嘴!別再說了!

她想不透……想不透……然而,彷彿有個邪惡狡猾的聲音在說:黑暗愛他。他與黑暗共舞,彷彿黑暗是他的愛人。銀色月光遍灑紫色山丘,原本清新甜美的空氣忽然瀰漫著一股腐臭味,聞起來像毒氣。

接著,她的頭又猛然甩向一邊。此刻,八月的天空中,夕陽逐漸沉落到遠方的地平線外,天際籠罩在一片橘紅色的暮靄光暈中。房間外面狗吠聲沸沸揚揚,彷彿全納什維爾那些該死的狗正集體朝著夕陽嚎叫,迎接夜幕降臨。從小媽媽就告訴她,黑暗沒什麼好怕的,而她也一直都相信媽媽的話。有時候,四下一片漆黑,有時夜晚雷電交加,隆隆雷聲劃破寂靜,刺眼強光撕裂無邊的黑暗。在那樣的時刻,她反而興高采烈。比她大好幾歲的姐姐阿曼達嚇得蒙在被子裡,而小麗賽卻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一邊吸著大拇指,一邊吵著要大人拿手電筒來唸故事書給她聽。有一次她把這件事說給斯科特聽,斯科特突然握住她的手說:「麗賽,你是我的光,請你把光明帶給我,好不好?」她也真的努力想把光明帶給他,只可惜——

「我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此刻,麗賽坐在空蕩蕩的工作室裡,手上拿著那本《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評論集》,嘴裡喃喃低語道:「斯科特,這句話是你說的嗎?是你說的,對不對?」

——我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而你找到了我。你救了我。

當年在納什維爾,也許真是這樣。然而到了最後,她還是救不了斯科特。

——麗賽,你一直在救我。你還記得我第一次在你公寓過夜的事嗎?

此刻,麗賽坐在地上,那本書攤開在她大腿上。她微微一笑,心想,我當然記得。那天晚上,她記得最清楚的就是自己喝了一肚子薄荷杜松子酒,弄得胃酸酸的。而且一開始,他有點障礙,無法持續勃起,還好後來他漸漸恢復正常,當時她還以為那是因為他酒喝多了。接下來,他們度過了美好的一夜。很久以後,他才告訴她,其實在遇見她之前,他一直都是不行的。她是他的第一個女人,也是唯一的女人。從前他編了很多故事,說他年輕時性經驗是如何轟轟烈烈,跟男人上床也跟女人上床,但其實都是鬼扯。那麼,麗賽呢?那天晚上,她的感覺是,斯科特彷彿是她一項未完成的使命,她必須在睡覺前做好這件事。她要幫這位炙手可熱的年輕作家吹喇叭,直到他堅挺起來。那感覺就像是應付那臺老爺洗碗機,一開始會卡住,發出震耳欲聾的嘎吱聲,必須拍拍才會恢復正常。也像砂鍋裡幹掉變硬的食物殘渣,必須先泡泡水才好洗。

——那天晚上結束後,你很快就睡著了,我卻毫無睡意。我一直聽著你床頭桌上的時鐘滴答滴答,聽著屋外風聲呼號,心裡忽然明白,我已經到家了。躺在這張床上,你依偎在我身邊,我忽然明白這裡就是我的家。黑暗中本來有某種東西一直朝我逼近,但此刻它突然消失了,被趕走了。我心裡非常清楚,它還會再回來,它有辦法找到我。不過它沒辦法逗留,所以我終於能夠好好睡覺了。我感覺內心滿是感激,心情無比激盪。我想,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感激。我躺在你身旁,淚流滿面,淚水沿著臉頰滴到枕頭上。那天晚上,我愛上了你。此刻,我依然愛著你。從那一夜起,直到此刻,每一天,每一夜,每一分,每一秒,我對你的愛從未停止。我不在乎你是否真的瞭解我。大家都很計較別人是否瞭解自己,只不過,瞭解與否其實並不那麼重要。大家都不明白,每個人最欠缺的,其實是安全感。當那個東西漸漸遠離,遠離我所在的黑暗世界,那一剎那,我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全。我永遠忘不了。

「親一下,這是爸爸給你的獎品。」

這次麗賽大聲將這句話說了出口。雖然空蕩蕩的工作室裡感覺很暖和,但話一齣口,她就突然打了個冷顫。她始終搞不懂這句話有什麼含意,可是她記得很清楚,就在他們結婚前夕,斯科特說過「親一下,這是爸爸給你的獎品」這句話。他還說,她是他的第一個女人,又說,大家都不明白,每個人最欠缺的,其實是安全感。她盡全力讓斯科特得到安全感。只可惜到最後,斯科特害怕的那個東西終究還是回來找上了他——有時候,在鏡子裡,或是水面倒影上,他會瞥見那個東西。那個身上有無數斑紋的東西。那個「高個子」。

有那麼一剎那,麗賽忽然害怕起來,轉頭看看工作室四周。不知此刻那個「高個子」是否正躲在什麼地方偷看著她。

2

她翻開那本《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一九八八年評論集》那一剎那,書脊突然發出「劈啪」一聲巨響,大得像是槍聲。她嚇得大叫一聲,手上的書一滑,掉在地板上。接著她笑了起來(聲音卻有點顫抖):「麗賽,你真沒用。」

接著,她又翻開那本評論集,忽然有張折起來的剪報掉出來。那張剪報已經發黃變脆,一碰就裂開了。她把那張剪報攤開,發現上面是張顆粒很粗糙的照片,底下還有一排說明文字。照片裡是個年輕小夥子,看起來大概二十三歲左右,不過,他好像受到什麼驚嚇,露出一臉茫然的表情,使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小。他右手拿著一把短柄小鏟子,鏟片銀光閃閃,上面刻著幾個字。雖然從照片上看不清楚那幾個是什麼字,不過麗賽親眼看過那把鏟子,到現在還記得上面那幾個字:「謝普曼圖書館破土典禮」。

那個年輕小夥子好像在……呃……盯著那把鏟子。但麗賽看得出來,那小夥子眼睛雖然看著鏟子,可是好像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手上拿的是什麼東西。這點不但從他的表情看得出來,就連他的動作也透出一些端倪。他那竹竿般瘦長的身體姿勢很怪異,彷彿有點不知所措。說不定他以為自己手上拿的是炮彈殼或是一株小盆栽,或是一根輻射探測器,或是一隻陶瓷小豬存錢罐。也可能是根「那話兒」,或是個象徵不朽愛情的護身符,或是頂土狼皮做的鐘形女帽。也可能是希臘抒情詩人品達的陰莖。總而言之,這傢伙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而且她敢打賭,他一定沒發覺自己的左手被人握住了。從顆粒粗糙的照片裡還看得出來,握住他左手的那個人,身上穿的好像是化妝舞會式的公路巡警制服,沒有配槍,卻掛著一條武裝腰帶,從肩頭垂掛到腰際。照片裡的斯科特瞪大眼睛笑著。他一定會說那是「大——得——嚇——死——人的一個洞」。其實,斯科特臉上的笑也是「大——得——嚇——死——人」的笑,笑得牙齒都露出來了。那笑容彷彿在說,謝天謝地,小子,等會兒到另一家酒吧去,你根本不用再花錢買醉了,因為我也會去,而且身上正好有一塊錢,足夠請你再喝一杯了。她看到達西米爾也在照片的背景裡。那個逃之夭夭、一臉正經的小南方佬。她忽然想到,那個人名叫羅傑·c.達西米爾。他名字中間那個字母c鐵定是「混蛋」(chickenshit)的意思。

照片裡,那個春風滿面的校園警衛好像在跟那個一臉茫然的年輕人握手。當時,我們的小麗賽·蘭登看到了嗎?沒有,不過……嘿……

嘿——菸斗……你聽著……想不想體驗一下做白日夢的真實感?想不想跟夢遊仙境的那個愛麗絲一樣,掉進兔子洞,或是親眼看看那個戴著高禮帽、開古董車的蟾蜍?如果你想,就仔細看看這個吧,就在照片右邊。

麗賽彎腰低下頭,鼻子就快碰到那張發黃的剪報了。那張剪報是從《納什維爾美國人報》上剪下來的。斯科特最大的那張書桌中間有個很寬的抽屜,裡頭有個放大鏡。麗賽看過好幾次,那個抽屜裡有兩樣非常珍貴的古董:一包未拆封、全世界最老的「賀伯·泰雷登」煙,還有一本美國最古老的「s&h」郵票冊。放大鏡就在這兩樣東西中間。她本來可以去拿放大鏡來用,但又懶得去拿。她很清楚自己要看的是什麼,根本用不著放大鏡。那是隻鞋跟很淺、只能看到一半的西班牙哥多華上等皮革棕色平底鞋。她對那雙平底鞋印象非常深刻,因為穿起來非常舒服。那天她穿的一定是那雙鞋,不是嗎?她不記得那天看到過那個笑眯眯的警察,也不記得看到那個發愣的年輕小夥子(她可以確定,他就是「東溺寫了篇報道」的那個託尼)。此外,事情發生的那一剎那,她也不記得看到了達西米爾,那個炸雞吃太多的南方混蛋。那些人,他媽的那夥人,她根本完全不在乎了。那一剎那,她滿腦子想的只有一件事,只有斯科特。當時,斯科特離她只有十英尺遠,然而她心裡很清楚,要是她沒有立刻衝到他身邊,群眾就會把她擋在外面……而一旦她被擋在外面,那些群眾可能會害死他。他們的愛很危險,他們的熱情橫徵暴斂,足以害死他。更何況,他媽的,紫羅蘭,他可能已經快死了。要是他真的快死了,那麼他斷氣時,她一定要陪在他身邊。換成她爸媽那代人的說法,斷氣應該要說成「嚥下最後一口氣」。

此刻萬籟俱寂,整個工作室籠罩在夕陽的餘暉中,那一堆滿是灰塵的雜誌沿著牆邊蜿蜒起伏。她自言自語道:「當時我心裡很清楚,他活不成了。」

斯科特忽然倒地,她立刻衝向丈夫身邊。那位報社攝影記者也立刻捕捉到那一瞬間的畫面。他本來只是來拍些例行的官方照片,比如說,學校的幾個領導,一位蒞臨訪問的知名作家,他們聚在一起,用一把銀鏟子「剷起第一勺土」,為一座圖書館進行破土典禮。結果他拍到的卻是更戲劇性的畫面,不是嗎?這是張足以登在報紙頭版的照片,甚至堪稱歷史經典畫面。假如你正在吃早餐,正舀起一匙麥片粥往嘴裡送,這時忽然看到這張照片,那你一定會目瞪口呆。湯匙舉在半空中,麥片粥還往下滴,滴到報紙的分類廣告欄上。看到這張照片,感覺就像看到暗殺肯尼迪的奧斯瓦爾德臨死前的那張照片。他雙手按著肚子,嘴巴張得大大的,彷彿想發出一聲垂死的呼號。那種靜止畫面會讓你一輩子忘不了。只有麗賽本人才看得出來,那張照片裡還有那位作家的太太,或者,嚴格說來,應該只能算是那位作家太太腳上的鞋跟。

照片底下的說明文字是這樣寫的:

田納西大學校區警衛隊長赫弗南向託尼·艾丁頓致謝。就在這張照片拍攝的幾秒鐘前,艾丁頓救了名作家斯科特·蘭登一命。當時蘭登正好蒞臨該校訪問。「他是位貨真價實的英雄。」赫弗南隊長說,「當時他距離蘭登最近,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伸出援手。」(第四版和第九版有補充報道)

照片左邊有一大段長長的註記,看不出是誰的字跡。照片右邊有兩行斯科特零亂的手寫字跡,第一行的字型比第二行稍大……而且還有個小箭頭,老天,箭頭指向那隻鞋!她知道斯科特為什麼要畫那個箭頭。他一眼就認出那隻鞋了,因為他知道那隻鞋的來歷,而且他還知道他太太以前發生過什麼事——那故事可以稱之為「麗賽和瘋狂怪客」,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所以他什麼都明白。那麼他會不高興嗎?不會,因為他知道他太太並沒有不高興。他知道麗賽覺得很好玩,而且那確實很好玩,一場他媽的大混亂。既然如此,她為什麼會突然有點想哭呢?這輩子她從來沒有這麼驚訝過,覺得彷彿被自己的感情矇蔽了,被自己的感情擊垮了,彷彿回到了斯科特過世前的那段日子。

這時,麗賽忽然把那張剪報丟在書堆上,因為她很怕眼淚會突然滴下來,把那張剪報像口水溶掉滿嘴的棉花糖一樣吞沒。她兩手弓成杯狀捂住眼睛,等著眼淚掉出來。當她發現自己沒有掉眼淚後,總算安下心來,於是又撿起那張剪報,看看斯科特寫了些什麼。

一定要拿給麗賽看!她一定會笑死!

可是,她看得懂嗎?(根據我們的研究,她一定看得懂。)

他把驚歎號底下那個點畫成七〇年代流行的燦爛笑臉圖案,彷彿在對她說早安。麗賽真的懂。儘管已經事隔十八年,但那又怎樣?記憶本來就是相對的。

要是斯科特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可能會說:哇,小蚱蜢,你的話真是充滿禪機。

「禪你個頭。我只是有點好奇我們那位託尼先生最近好不好。我對這位解救了大名鼎鼎的斯科特·蘭登的大英雄有些興趣。」說著,她笑了起來,凝聚在眼角的淚水開始沿著臉頰流下。

接著,她把那張照片反轉一百八十度,開始看左邊那一大段更長的註記。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八日

親愛的斯科特(希望你不介意我這樣稱呼您):我們覺得您也許會想要這張安託尼·艾丁頓三世(也就是「託尼」)的照片。他就是救了您的那位研究生。當然,田納西大學一定要頒獎表揚他。我們想,也許你也希望和他取得聯絡。他的地址是:田納西州,納什維爾郡,北納什維爾市,科德維路七百四十八號,郵政編碼三七二三五。艾丁頓先生是位傑出的青年詩人,他出身田納西州南部的家庭,「家境貧困,但品格高尚」。我相信,您一定希望用您自己的方式親自向他致謝(說不定您甚至會想給他一點實質的回饋)。

敬請臺安

羅傑·c.達西米爾

田納西州立大學納什維爾校區

英語系助理教授

麗賽看了一次、兩次(斯科特可能會跟她開玩笑,說一而再再而三,無三不成禮),這時她臉上雖然還掛著笑容,但已開始摻雜著驚訝的神色,一種終於恍然大悟的神色。羅傑·達西米爾可能和那個校園警衛隊長一樣,根本搞不清楚整件事的真相。也就是說,天底下只有兩個人知道那天下午的真實經過,一個是麗賽·蘭登,另一個就是託尼·艾丁頓——那個「幫年度評論集寫篇報道」的傢伙。不過,說不定連這位「東溺」先生都搞不清楚那天在典禮上,當他們把第一勺泥沙翻起來後,現場究竟出了什麼事。說不定他根本就嚇壞了,當場眼前一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他仔細想過之後可能真的以為自己救了斯科特·蘭登的性命。

不對。麗賽可不這麼認為。她想到的是,照片旁邊這段註記筆跡潦草,看了就讓人討厭,然而,說不定那是達西米爾為了報復斯科特所寫的……只是,為了什麼呢?

因為斯科特高人一等?

因為斯科特沒把這位「大文豪」達西米爾放在眼裡,對他視而不見?

還是因為斯科特這渾球實在太有創造力,他只要到這裡說幾句激勵人心的話,拿把鏟子挖一下泥巴,輕輕鬆鬆一萬五千塊就入袋了。說不定連那些泥巴都已經事先挖鬆了。

當然,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別的原因。麗賽覺得,達西米爾似乎認為如果這世界能更公平更真實,那麼他和斯科特的角色應該互換。也就是說,在那樣的世界裡,他——羅傑·達西米爾——才應該是文化圈裡眾所矚目的焦點,他才該是學生整天圍在身邊巴結的物件,而斯科特·蘭登才該在校園裡做牛做馬,還有他那膽小如鼠的老婆。要是放屁會送命,那他老婆鐵定連屁都不敢放。在那樣的世界裡,應該是他們必須到處逢迎巴結,隨時留心繫裡的政治風向,四處奔走尋求加薪水。

「不管怎樣,反正他就是不喜歡斯科特,而這張剪報就是他用來報復斯科特的東西,」穀倉樓上陽光燦爛,她獨自朝著這幾間空蕩蕩的房間嚷道,「這……這張剪報上寫的這些話實在很惡毒。」

那個念頭在她腦中盤桓片刻,然後她突然用雙手按住胸口上方,大笑起來。

笑了一會兒,她漸漸靜下來,開始把那本評論集從頭到尾翻了一次,很快找到了她想看的那篇文章:《美國最知名的小說家蒞臨主持圖書館破土典禮,正式啟動一個長久以來的夢想》。作者是安託尼·艾丁頓,也就是那位「東溺」。麗賽把那篇文章迅速瀏覽一遍後,忽然覺得很生氣,甚至憤怒。文章裡從頭到尾都沒提到那天的典禮是怎麼結束的,也沒提到那次事件中作者一廂情願幻想出的英雄行徑。那篇文章一直到最後幾行才透露出一點蛛絲馬跡,讓人感覺發生了很嚴重的事。「典禮結束後,蘭登先生本來打算當天晚上在學生交誼廳發表演說,並朗讀他的作品,不過該場活動卻因為突如其來的意外事故而臨時取消。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希望這位美國文壇巨人能夠很快再度光臨我們的校園。也許到了一九九一年,謝普曼圖書館開幕那天,他可以再度蒞臨,為我們主持剪彩儀式!」

她提醒自己,這是本大學刊物,而且老天,他們花了大把鈔票把一本大學刊物印成富麗堂皇的精裝本,就是為了寄給那些想必很有錢的校友,讓他們慷慨解囊。而且他們應該也希望藉此平息她的怒氣。她自問,你該不會真的認為《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一九八八年評論集》讓旗下寫手寫這篇文章,目的是為了激怒你,讓你重溫一次當天那場低階鬧劇吧?而且要是惹毛了你,他們還能指望從這傻瓜校友身上募到多少錢呢?而且她提醒自己,斯科特似乎認為這篇文章很好玩,應該有助於……可惜沒什麼效。畢竟斯科特已經不在她身邊了,再也無法摟著她,親親她的臉,輕輕捏一下她的乳頭,逗得她意亂情迷,然後在她耳邊低語:人世間的一切就像四季的變換——什麼季節該播種,什麼季節該收割,什麼時候該好好把握,什麼時候該放手。人生就是如此,千真萬確。

斯科特,你真該死,你為什麼要離開我?而且——

「而且他是為了你們這些人才受傷的。」她喃喃嘀咕,那充滿怨恨的口氣聽起來很像阿曼達。「為了你們這些人,他差點就死了。後來他能僥倖活下來,簡直是不可能的奇蹟。」

這時候,斯科特又在跟她說話了。雖然他已不在人世,卻彷彿有辦法從另一個世界跟她說話。她心裡明白,那只是因為她腦中有人用腹語術模仿斯科特說話——那個人深愛斯科特說過的每一句話,記得比她還清楚。儘管如此,那種感覺卻如此真實,彷彿真的是斯科特在說話,而不是有人用腹語術說話。

斯科特說,你是我生命中的奇蹟。你是我生命中幾乎不可能出現的奇蹟,不只那天,而是一生一世。麗賽,是你為我趕走了黑暗。你是我的生命之光。

「我想你的確有過這種感覺。」她茫然地自言自語。

——好熱,對不對?

是的,那天真的很熱,而且不光熱,還很——

「很潮溼,」麗賽說,「而且很悶。而且我從一開始就有不祥的預感。」

此刻,麗賽坐在那堆高低起伏的雜誌前,那本《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一九八八年評論集》攤開在腿上。她腦中突然閃過一幕鮮明的畫面,看到當年在老家時,徳家老奶奶餵雞的模樣。「我在浴室裡就開始感覺不對勁了。因為我打破了——」

3

當時她多渴望逃離那個熱得要命的鬼地方。不過只要那念頭一停,她就會一直想到玻璃。那些該死的碎玻璃。

當時,麗賽就站在斯科特身後稍微偏右。她一臉正經地鼓掌,眼睛看著斯科特。她看著他一腳撐在地上保持平衡,另一腳踩在那把爛鏟子的鏟片上,鏟片有一半插在泥沙裡。那堆泥沙是為了典禮專程送來的,事先已經挖鬆了。那天熱得嚇人,潮溼滯悶得讓人受不了,而看到現場圍觀的人群只會讓人更難受。他們和那些貴賓不同,他們穿的是牛仔褲、短褲、五分褲。雖然在那悶熱潮溼的天氣下,那樣的打扮也不見得舒服到哪裡去,不過已經夠讓麗賽羨慕的了。當時是田納西州的午後,麗賽站在人群的最前面,覺得自己簡直就像塊烤爐裡冒著油的肥肉。她身上穿的已經是最涼爽的夏季服裝,但站在那裡,她不禁開始擔心,她穿在外面的亞麻布上衣是米黃色,但裡面的人造絲胸罩卻是藍色。萬一她的外衣被汗水浸透了,胸前就會露出兩團黑黑圓圓的形狀。那件胸罩已經是夏天穿起來最舒服的了一件,可是乳房下方還是像針扎一樣刺痛。小寶貝,今天可真是個好日子。

當時,斯科特仍是一隻腳撐在地面保持平衡。偶爾一陣熱風襲來,他腦袋後方的長髮就會隨風揚起。他的頭髮實在太長,真該剪一剪了。她知道他是刻意把頭髮留長,因為覺得這樣看起來很像搖滾明星,只可惜,她卻覺得他那模樣看起來很要命,簡直就像伍迪·格斯里歌裡描寫的流浪漢。他天生就是媒體的寵兒,很懂得應付將他團團包圍的攝影師。他真的很有一套。站在他左邊的人是託尼·艾丁頓。這傢伙好像正在幫什麼勞什子校刊寫什麼勞什子報道。

站在斯科特這位臨時主持人右邊的就是這位羅傑·達西米爾,英語系的中堅分子。達西米爾是那種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蒼老的人,這類人顯老不是因為頭髮掉得太多,肚子太大,而是因為他們老愛板著臉孔故作正經。麗賽覺得,就連他們刻意講的俏皮話就像保險合約的附加條款一樣無聊。

不過麗賽真正難以忍受的是這個達西米爾對她先生不懷好意。這點麗賽立刻就察覺到了(一點都不難,因為絕大多數人都喜歡他,對比十分強烈)。接著她終於明白自己心裡為何一直隱隱感到不安了。自從來到這裡後,她就一直覺得不安,非常不安。她拼命安慰自己:那種不安只是因為天氣太潮溼,只是因為西邊天際的烏雲越來越濃密,好像預告著午後將有一場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或甚至颳起龍捲風之類的低氣壓產物。只不過她那天早上六點四十五分起床時,緬因州似乎並不像有低氣壓的樣子。

那是個風和日麗的夏日早晨,蔚藍天空萬里無雲。在主屋和斯科特的工作室之間那片草坪上,草葉點綴著難以數計的露珠,在初升旭日的照耀下閃爍著繁星般的點點光芒。要是她爸爸老丹迪·戴維·德布夏看到這樣的天氣,一定會說那是「藍天白雲青菜豆腐,半點不稀奇」。然而她一下床,腳剛踩上房間的橡木地板,就突然想到今天要去納什維爾——八點要出發到波特蘭民用機場,達美航空九點四十分的班機——那一剎那,一陣莫名恐懼忽然湧上心頭。平常剛起床的這個時間,她的胃一向很舒服,此時空空的胃裡卻咕嚕嚕一陣翻攪。

這種恐懼感令她十分訝異,因為平常她很喜歡旅行,尤其是跟斯科特一起到外地去。在飛機上,兩個人會並肩坐在一起,各看各的書。有時斯科特會讀一小段他的書給她聽,有時她也會禮尚往來讀一小段。有時候,她會摸摸斯科特,抬頭看看他的眼睛。而斯科特總是一臉嚴肅地看看她,彷彿在他眼中,麗賽一直是一團謎。

是的,有時飛機會碰上亂流,但她很喜歡那種感覺,彷彿小時候和幾個姐妹到嘉年華會遊樂場上騎電動馬,坐碰碰杯,開碰碰車。而斯科特也從來不把亂流當回事。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丹佛之行——那天狂風呼號,雷電交加,那架渦輪引擎小飛機彷彿在要命的天空中和死神玩捉迷藏。然而她卻親眼看到斯科特就像個急著上廁所的小孩,在座位上又彈又跳,露出齜牙咧嘴的狂亂笑容。其實,斯科特並不怕這種亂流,他怕的是夜半時刻緩緩沉入亂流般的夢魘。他偶爾會告訴麗賽一些事,說得正兒八經,甚至面帶微笑。然而那些事十分詭異,彷彿在一臺壞掉的電視機上突然看到某種畫面。或者當你拿著一個小酒杯,斜斜舉在眼前時,透過某個特定角度,就能在上面看到某種畫面。他每次講那些事都能把麗賽嚇得半死,因為那些事聽起來太瘋狂了,也因為她聽得懂斯科特在說什麼,儘管她並不想懂。

所以她會感到不安並不是因為什麼低氣壓,當然也不是因為等一下又要坐飛機。後來她走進浴室,開啟洗手檯上方的燈。他們已經在蘇克塔丘住了八年,也就是大約三千個日子。這八年來,除了少數出門在外的日子,她每天都會重複這個相同的動作,自然而然地走進浴室把燈開啟。然而那天她刷牙時,手背卻突然撞到裝著他們牙刷的玻璃水杯,杯子掉到瓷磚地板上,摔成大約三千片該死的碎片。

「該死,你在幹什麼!」她大叫一聲,心中感到一陣莫名的恐懼,而且很不高興,暗罵自己怎麼那麼……因為她並不相信預兆之類的東西。她是麗賽·蘭登,名作家的太太,她不會相信這種東西。她來自里斯本瀑布鎮的沙巴特斯路,她是德布夏家的小麗賽,她不會相信這種東西。只有那些住在破木屋裡的愛爾蘭人才會信這種鬼東西。

那一剎那,斯科特正好走進房間,帶著兩杯咖啡和一盤奶油土司。他當場愣住,立刻停下腳步。「小寶貝,你打破了什麼?」

「沒什麼,見鬼了而已!」麗賽沒好氣地大吼一聲,那一瞬間,她被自己嚇了一跳。剛剛那句話也是她們德布夏家歷代老奶奶的名言之一。還有,德布夏家老奶奶是很相信預兆的。大約麗賽四歲那年,那位愛爾蘭裔老太太就一命歸天了,麗賽還可能記得她嗎?似乎還記得,因為當麗賽站在那裡,低頭看著滿地的漱口杯碎片那一剎那,彷彿真的有個聲音在告訴她這是個預兆。那是嚼菸草的德布夏家老奶奶嘶啞的聲音……好了,再回頭說破土典禮。她站在那裡看著她丈夫。他身上穿著一件質料輕薄的夏季休閒外套,看起來人模人樣(天知道再過一下子,他就會汗流浹背,整件外套都會溼透)。

——早上碎玻璃,晚上碎了心。

沒錯,這就是德布夏家老奶奶的經典名言。整個德布夏家至少還有個小女孩記得這句話。老奶奶對小麗賽說完這句話後第二天走到養雞場時,便突然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當時她的喉嚨發出咯咯聲響,腰上那條圍裙的口袋裡裝滿了雞飼料,手上那包吃剩的嬰兒食品撒在衣袖上。

所以說。

不是因為天氣太熱,也不是因為坐飛機,甚至不是因為達西米爾那傢伙。那傢伙最後只跟斯科特握手寒暄了一下,然後就匆匆趕回醫院去了,因為前一天英語系系主任才十萬火急地動完膽囊切除手術。一切都是那個摔破的……該死……那個摔破的玻璃漱口杯惹的禍,再加上愛爾蘭老奶奶的預言。這整件事是多麼荒唐可笑(就像斯科特後來在那張剪報上寫的)。但這件事也足夠令她緊張,按捺不住。

事後不久,斯科特躺在醫院病床上。噢,他只差一點就要躺在太平間的冷藏櫃裡了,如果他進了冷藏櫃,那無數輾轉反側的夜晚,那無數狂亂駭人的思緒,就都結束了。他說起話來十分費力,氣若游絲。他對麗賽說,俗話說得好,有時候,剛剛好就夠了。

她完全瞭解他在說什麼。

4

麗賽看得出來,今天輪到羅傑·達西米爾頭痛了,只不過她不會因此減少對他的討厭。典禮的場面排程通常都有書面指令碼,只可惜就算真的有,系主任海格斯托姆教授(膽囊發炎,去動緊急手術的就是他)現在神志不清,根本沒辦法告訴達西米爾或其他任何人指令碼長什麼樣子,收在什麼地方。這樣一來,我們的達西米爾就只剩下一天時間了,他要怎麼排程現場貴賓完成這個典禮呢?而且與會貴賓當中,最重要的人物是他很不喜歡的一位作家。「英曼廳」的宴會結束後,一小群貴賓走出會場,朝謝普曼圖書館的預定地點走去。路程雖然不遠,但天氣卻熱得讓人難受。一路上,達西米爾對斯科特說,他們恐怕得用臨場即興的方式來完成這個典禮了。斯科特聳聳肩,一副氣定神閒的樣子。當然沒問題,斯科特·蘭登本來就是靠即興吃飯的。

多年後,麗賽都用「南方炸雞小混蛋」來代替那人的名字。當時那混蛋低聲對斯科特說:「等一下偶會介紹你。」他們一路走向那一小堆泥沙。那堆溼亮的泥沙在大太陽下被烤得熱烘烘的,那裡就是圖書館預定地點(達西米爾肯定會用南方口音將它念成「土蘇館」)。現場有位攝影師負責把整個典禮的場面記錄下來,成為永垂不朽的畫面。他在現場東奔西跑,像跳蚤般不停跳來跳去,手上的相機喀嚓喀嚓響個不停。麗賽可以看到前面不遠的地面上有片土黃色的長方形,大約九英尺長,五英尺寬。泥沙的顏色已經開始變淡。由此判斷,那堆泥沙應該是今天早上用卡車運來的。顯然沒人想到應該在那堆泥沙上方搭座帳篷,因此那堆新鮮的泥沙已經開始變得灰灰暗暗的。

「是該有人介紹一下。」斯科特說。

他的口氣輕鬆愉快,可是達西米爾忽然皺起眉頭,彷彿被人莫名其妙數落了一頓,蒙受了什麼不白之冤似的。接著,他深深嘆了口氣,又繼續說:「介紹完後,大家會開始鼓掌——」

「就像白天過後就是晚上。」斯科特喃喃說道。

「——接下來,你就要跟大家說幾句話。」達西米爾等斯科特說完,又接著把剛才被打斷的話接上。圖書館預定地點的另一邊是片最近剛鋪好的停車場,平坦的柏油地面和耀眼的黃線在陽光下閃閃發亮。麗賽看到停車場遠處邊界上彷彿有片波光粼粼、海市蜃樓般的水面。

「那是我的榮幸。」斯科特說。

然而他溫和的語氣卻讓達西米爾有點焦慮,他告訴斯科特:「不過,偶希望你對破土典禮的致詞能夠簡短一點。」這時兩人已逐漸靠近繩子圍出的那片區域。那堆泥沙前面是空地,可是四周已擠滿等候的人潮,幾乎就要擠到停車場上了。此外達西米爾和蘭登夫婦從英曼廳出來時,後面也跟了一群人。那個人群更加龐大,這兩群人很快就會匯合成更大一群人。平常麗賽並不害怕人群,就像她在兩萬英尺的高空中不怕亂流,然而眼前的景象令麗賽有點擔心。她忽然想到,天氣這麼熱,人這麼多,說不定空氣會被吸光。這實在是個愚蠢的念頭,可是——

「就算在納什維爾,這樣的八月天也真夠熱的了。你覺得呢,東溺?」

託尼·艾丁頓心不在焉地點點頭,沒有吭聲。到目前為止,他唯一一次開口說話,是叫出那個攝影師的名字。他說,那個滿場蹦蹦跳跳的攝影師就是《納什維爾美國人報》的斯蒂芬·昆斯蘭——而且他是田納西大學納什維爾分校八十五屆畢業生。他們開始走向預定地點時,託尼·艾丁頓對斯科特說:「希望你們能幫他個忙。」

可是達西米爾卻說:「等一下你要致辭。你致完辭後,大家會再鼓一次掌。到時候,蘭登先生——」

「叫我斯科特就行了。」

達西米爾齜牙咧嘴笑了一下,但又立刻收起笑容。「然後,斯科特,接下來你要拿起鏟子把低伊展堵歡開。」低伊?堵?歡開?麗賽越聽越覺得好笑。接著,她突然想到,這位達西米爾說的很可能是「你要拿起鏟子把第一剷土翻開」,只可惜他那路易斯安那州的南方土腔實在太重了。

「沒問題。」斯科特答道。說到這裡,他已經沒有時間再多說什麼了,因為他們已經走到了那裡。

5

也許是早上打破那個玻璃漱口杯讓她仍心有餘悸——一種不祥的預感。此刻,麗賽忽然覺得那堆卡車載來的泥沙看起來很像墳墓,一個用來埋葬巨人的超大尺寸墳墓。兩堆觀眾匯聚成一大群,圍繞著那堆泥沙,那一刻,土堆正中央彷彿變成熱烘烘的烤爐,令人窒息。泥沙堆四周用天鵝絨繩圍成長方形,四個角落各自站著校警,達西米爾、斯科特和「東溺」·艾丁頓三個人從繩子底下鑽過去。攝影師昆斯蘭還是滿場跳來跳去,手上拿著臺斗大的尼康相機遮在臉孔前方。麗賽心想,攝影大師再世。這時她突然明白,她很羨慕攝影師。他是那麼自由自在,在酷熱中像蚱蜢一樣跳來跳去。他今年二十五歲,耳聰目明手腳靈活。可是,達西米爾看著他時臉上的表情越來越不耐煩,而昆斯蘭則裝作沒看到。不過後來,當昆斯蘭好不容易拍到達西米爾想要的照片後,達西米爾臉上那不耐的表情就消失了。麗賽覺得,達西米爾想要的是那張斯科特的獨照。在那張照片裡,斯科特一腳踩在那把破銀鏟的鏟片上,一頭長髮在風中往後飛揚。總之,這位攝影大師再世的小夥子最後終於放下手上的相機,往後退到人群邊緣。昆斯蘭往後退時,麗賽一直盯著他,也就是這時候,她第一次看到那個「瘋狂怪客」。事件發生後,當地記者曾這麼描述那人的長相:「他看起來就像約翰·列儂晚年吸食海洛因時的模樣——眼神空洞、充滿戒心,和他以往孩子氣的渴慕神情有著天壤之別。」

當時麗賽只注意到那傢伙有一頭凌亂的金髮。今天她沒什麼興趣看人,只希望典禮趕快結束,然後他們就能趕快到停車場對面的英文系,找間廁所把那件跟她過不去的內褲脫掉,她已經開始想噓噓了。然而此刻她也只能先忍忍。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達西米爾拉大嗓門說,「很榮幸有這個機會向大家介紹斯科特·蘭登先生。他就是普利策獎得獎作《聖物》,以及國家圖書獎作品《船常之女》的作者。他在夫人的陪同下,千里迢迢從緬因州趕來,為我們的謝普曼圖書館主持破土典禮。是的,我們的夢想就要實現了。各位納什維爾的父老鄉親,這位就是斯科特·蘭登先生,請大家報以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他的蒞臨!」

現場觀眾立刻揚起一片掌聲,熱烈的掌聲。我們的蘭登夫人跟著大家一起鼓掌時,眼睛看著達西米爾,心想,榮獲國家圖書獎的作品叫《船長之女》,不是《船常之女》,而且我認為你不可能搞錯。我覺得你他媽是故意的。你這小鼻子小眼睛的傢伙,你為什麼不喜歡他?

接著,她瞄向達西米爾身後。這次,她真的注意到格德·埃倫·科爾了。他站在那裡,一頭金髮格外顯眼,凌亂的髮絲遮住了眉毛。他身上那件白襯衫實在太大了,袖子高高捲到上臂。襯衫下襬露在褲子外面,幾乎就快垂到膝蓋,而他那條牛仔褲的膝部已經泛白。他穿著一雙側邊有帶扣的重型機車騎士靴。在麗賽看來,他那身打扮一定讓他熱得半死。那個「金毛小子」沒有鼓掌,而是握住雙手,動作十分拘謹。他的嘴角掛著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兩手緩緩擺動著,彷彿在默默祈禱。他目不轉睛死盯著斯科特。那一剎那,麗賽立刻盯住那金毛小子。在麗賽眼裡,有些傢伙算得上是斯科特的「宇宙密碼狂」——他們幾乎都是男的。這些「宇宙密碼狂」都有很多話要說,他們渴望抓住斯科特的手,親口告訴他,他們看得懂他書裡隱藏的資訊,他們明白他的書真的能夠引導他們走向上帝,或是走向撒旦,甚至引導他們找到傳說中失落已久的《諾斯底福音書》。「宇宙密碼狂」通常都信基督教「科學論派」,信仰「希臘生命數字」。甚至有個傢伙信仰「楊百翰的宇宙謊言」。有時候,他們很想跟斯科特談談「別的世界」。兩年前,有個「宇宙密碼狂」千里迢迢從德州一路搭便車來到緬因州,目的只是跟斯科特談談所謂的「遺蹟」。他說,那些「遺蹟」通常都是在南半球的無人島上被發現的。他說他知道斯科特的《聖物》裡寫的就是那些東西。他在書中的某些句子底下畫了線,證明他沒說錯。看到那傢伙的模樣——眼珠子幾乎全是眼白,眼神空洞茫然——麗賽緊張得要命。不過斯科特還是跟他聊了一下,請他喝了罐啤酒,跟他討論了一會兒復活島上的石像,收下幾本宣傳手冊,並且拿出一本全新的《聖物》簽名送給那小子,然後送他到門口。然後他可樂了,只是樂而已嗎?他媽的簡直是手舞足蹈。當斯科特上緊發條時,那可真是「驚心動魄」。沒別的字眼可以形容。

但她不認為真會出現暴力場面——這「金毛小子」想效法馬克·戴維·查普曼,對她丈夫下手。她或許這樣告訴過自己,這不是我的思考模式。我只是不喜歡那小子的邪惡笑容。

斯科特接受眾人鼓掌喝彩——有幾個傢伙吼得特別誇張,聲音都啞了。然後他露出數百萬冊小說封面上都能看到的「斯科特·蘭登」招牌笑容。這段時間,他的一隻腳一直踩在那把爛鏟子的鏟片上,讓鏟尖慢慢沒入那堆泥沙中。他保持這個姿勢十到十五秒,讓掌聲持續了十到十五秒。為什麼是十到十五秒呢?那是他的直覺(而且他的直覺一向很準)。接著,他把鏟子連著泥沙往旁邊一撥。那一剎那,現場立刻爆出滿堂彩,嘩啦嘩啦,真是酷斃了。

他剛開口說話時,聲音似乎不怎麼大,跟達西米爾完全不能比,可是麗賽心裡明白,他根本不需要麥克風,不需要擴音器,就能讓最後面的觀眾一樣聽得清清楚楚。麗賽甚至覺得,那天下午現場之所以沒有麥克風和擴音器,很可能是某個人的預謀。而全場觀眾都豎起耳朵,生怕漏了半個字,因為此刻站在他們面前的可是個風雲人物,一位名作家、思想家。現在他要開始說話了,那可是智慧的結晶,字字珠璣啊。

麗賽心想,什麼字字珠璣,根本就是對豬彈琴,一群汗流浹背的豬。但她突然又想到,她爸爸不是說過豬不會流汗嗎?

這時她對面那個金毛小子小心翼翼地撥了撥頭髮,把蒼白額頭上那幾撮凌亂的頭髮撥到後面。他的手像額頭一樣蒼白。麗賽心想,這隻小豬可能常待在屋子裡吧,一隻寵物豬。好像蠻有可能的,不是嗎?他真的需要多到外頭吸收點稀奇古怪的新知識。

她挪動一下身體,把重心移到另一隻腳上。這時她感覺那條絲質內褲彷彿在她兩片屁股中間嘎嘎吱吱地摩擦著。噢,她快瘋了!她立刻把那金毛小子拋到腦後,開始盤算,在斯科特致辭的時候……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太鬼祟了,不太好……

好了,那位大人物開口說話了,肅靜。給我聽著,不準跟我辯。不行,麗賽,你等一下。

「我今天不是來傳道的。」斯科特說。一聽到這句話,麗賽很快認出那是一本科幻小說裡的臺詞。那是斯科特最喜歡的小說,書名叫《群星,我的歸宿》,作者是阿爾弗雷德·貝斯特,書中主角古利·福伊爾常把這句江湖術語掛在嘴上。接著,斯科特又說:「這種大熱天不是傳道的好日子。」

「帶我們一起走吧!」忽然有人聲嘶力竭喊出一句小說裡的臺詞。停車場旁邊擠了好幾排觀眾,那個人好像站在第五排還是第六排。現場觀眾立刻爆出一陣大笑,滿堂喝彩。

「沒辦法,各位兄弟,」斯科特說,「太空運輸艦全都掛了,鋰水晶也用光了。」現場的觀眾都是初次領教斯科特的機智和妙語如珠(但麗賽已經聽過這句話不下五十次了),現場立刻又爆出滿堂彩,掌聲如雷貫耳。麗賽注意到,對面那個金毛小子只是淡淡笑了一下。他完全沒有流汗,右手抓著細細的左腕。他的手指好修長。這時斯科特的腳放開了鏟片。那感覺不像是他已經踩得不耐煩了,而是彷彿他的腳還有別的事要做——至少在那一剎那。他好像真的有事要做。她全神貫注看著斯科特,雖然她已經太瞭解他了,但還是看得很入迷。這是斯科特的拿手好戲,看他表演吧。

「今年是一九八八年,整個世界越來越黑暗了。」他說著,提起那把典禮用的鏟子,倒轉過來,然後稍微鬆開拳頭,讓木柄從手中往下滑。有那麼一剎那,鏟片將陽光反射到麗賽的眼中。接著,鏟片幾乎完全被斯科特身上那件薄外套的袖子遮住,只剩下那根細細的木柄露在外面。他把木柄當作指揮棒,在空中不停比劃,彷彿眼前有許多災難和悲劇,他要一件件指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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