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不可靠的,物質卻是實實在在的。
「你現在賺多少,區區四五千元?」老張問。
「加了薪水,」我抗議,「接近六千。」
「我若保證你每月還有這個收入呢?」
我不響。
「你不信。」他嘆口氣,「籠中鳥即使釋放也忘記飛翔術。」
我咬咬牙,反正心中了無掛念,也罷,出來拼一拼,也許是生命中另一個轉折點。
「我想一想。」
「不妨與你的好朋友唐品商量一下,你在陶瓷方面絕對有天才,我沒有必要恭維你,要助手,隨便可以抓到一大把,城中每一個落魄的人都自稱藝術家。」
我並沒有為這件事去請教唐晶,不是過了河就拆橋,我也到自己作抉擇的時候了。
我同他說:「得。」
子群在當日晚上約我吃飯。
她要我出來見見她的洋老頭。
我心不在焉,正嘀咕沒事做,便答應與他們吃西餐,我沒有膽子同他們上中菜館,怕子群會以蘇絲黃姿態教洋人用筷子,我的心靈很脆弱,受不起刺激。
子群說笨還真笨,她失望地說,「不如到天香樓去,齋菜上市了,好吃齋菜雲吞。」
「不,要不吃法國菜,要不失陪。」我一口咬定。
子群經過那次事,對我是很遷就,去訂好位子。
輪到我內疚。人各有志,她又沒逼我同外國人好,我何苦為這件事瞧不起她。
當夜赴宴,我臉色稍霽。
使我意外的是,子群的男友說得一口廣州話,普通的交際應酬毫無問題,幾句俗語運用恰當,把我引得笑出來。
他有五十歲了,頭髮斑白、身體臃腫,不過對子群很體貼,這種事女人一向很敏感,立即可以看得出來。
一樣是外國人,這一個就好,跟以前那些不可同日而語。
終於他們提到婚事。
「——已經註冊了,下個月中行禮。」子群說。聲音中沒有太多的歡喜,也沒有什麼不愉快,她在敘述一件事實,像「星期六上午到會議室開會」一般。
老頭有點興奮,「婚後我們到達凡郡蜜月旅行,維朗尼嘉說,待我退休時,陪我一起去英國落籍。」口氣中一點遺憾也沒有了。
我長長嘆口氣。
「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頭。什麼地方都會撞見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鐘斯,我目前的大老闆,簡直有緣,處處都碰頭。
我毫無表情,他則活潑得很。「咦,」他說,「那個惡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們在商量正經事?好,一會兒我再過來。」他總算識相,走到一邊去。
子群對她未婚夫說:「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頭存心捧我:「卻豔若桃李。」
我?豔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總算得到一個歸宿。
對我來說,如此歸宿不如不要——呵,我不應大言不慚,懷著妒忌的心,歸宿對我來說,已是下輩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談:「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慮結婚。」
我淡淡應:「呵。」
「唐晶與一個年輕律師走得很密,你知道嗎?」子群閒閒說起。
「什麼」這真是大新聞,「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麼名字,多大年紀?事情有多久?」我跳起來,聲音都顫動。
子群愕然,「她沒與你說起,你們不是幾乎天天見面?」
我強笑道:「提是略略提過,我以為是普通朋友。」
「據說已經同居了。有人看見他倆每早到文華吃早餐。」
我更加震驚,已到這種地步。
她竟一字不與我透露,將我瞞在鼓中。好傢伙,這樣是待朋友之道嗎?
「他叫……對,叫莫家謙。」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澀的泡泡。
「人品不錯,」子群笑,「不是到處約女人那種男生,至少,他從未約會過我。」
「相貌呢?」
「五官端正了。」
我託著頭呆想半晌。
子群在這時略有喜氣,「今年倒是很多陳年舊貨都得到婚嫁的機會,不說笑,姐,很快就要輪到你。」
我站起來,「我有點事,我先走。」
「我需要十小時的睡眠,」我將面具一把撕將下來,「我累。」拿起手袋就走。
門外細雨霏霏,我站著等計程車。朋友?我冷笑,這也叫朋友。
已進展到同居了還不與我說一聲,難怪最近要找唐晶的人幾乎要提早一個月預約。而她也向我吞吞吐吐過數次,終於沒出聲,把這個秘密守得牢實。
我心酸地想:其實我又何嘗是個多是非的人,唐晶也太小心。
「送你一程如何?」
我轉頭,可林鐘斯站在我身邊。
我苦澀地反問:「為什麼不,車子在哪裡?」
「隔壁街。」他說,「怎麼一下子就生氣了?不是與你朋友說得好好?我看你也吃得很多。」
「我的脾氣非常不好。」我頹然說。
「據說在公司裡你情緒一向很穩定。」
「那是因為我密密換面具之故。」
「我不相信。」他對我笑。
「不相信?」
「你真面目如何?」
「我天生一張白板面孔,沒有五官。」
他看我,一邊搖頭一邊笑。
他找到車子,開門讓我先上。我說出地址。
「布朗待你可好?」
我看他一眼,「我不打算做這種小人,在你面前說他是非,他能夠在公司呆那麼久,總有他的道理,況且我已打算辭職。」
「辭職?」他愕然,「為什麼?沒有人在這個關頭辭職,我們正要升你。」
我微笑,是剛才那一剎那決定的。
「喂,千萬不要衝動,考慮清楚再說。」他嚷,「有委屈同我說。」
車子到家,我說:「謝謝你,再見。」
「明天吃午飯好不好?」
「我不與外國人一起走。」
「為什麼?」
「不為什麼,一種習慣,對不起。」我開車門。
一整夜我都想致電唐晶:怎麼?以輕描淡寫的口吻,同居了?不是最不贊成同居嗎?
那個男人叫莫家謙。
第二天我又在報攤上看到史涓生的彩照。
他成了大明星。
我皺皺眉頭,以厭惡兼夾好奇的心情買了那本週刊,同其他市民的心態一樣。
史涓生一副蠢相,眼睛有點睜不開來的樣子,辜玲玲照例咧著嘴,像獵頭族族長與他的戰利品合照。
我很替涓生累。
子群說得對,這麼多月下貨都尋到買主,可賀可喜,我沒有什麼感覺,如果有記者訪問我,我只會說:史醫生那領花的顏色太恐怖,綠油油的。
結罷結罷,隨他們高興。
我呈上辭職信。
布朗眼眉毛也不抬一下,立刻批准,我也不期望他說出什麼難分難捨的話來,各得其所。
同事知道我辭職,紛紛前來問長道短,忽然之間把我當作朋友,消除敵意,其實我又何嘗是他們的對手,他們土生土養,老於斯死於斯,而我,我不過是暫來歇腳的過路人,難為他們在過去一年如臨大敵似地對付我。
我嘆口氣,為什麼視我為異形?就因為我嫁過西醫?遲入行?抑或平時尚有不周之處?
待我要走,大家紛紛露出真情,蛋糕茶點不停地送將上來,連布朗也和顏悅色,稿子也不改得那麼一塌糊塗。
每日下班,我往老張處搓泥,穿著工作服,縛著圍身,滿手泥漿。
我學會抽菸。
老張跟我說:「子君,你簡直是一個藝術家,埋沒天才若干年。」
商戶指明要些什麼,有圖樣規定,釉彩顏料都一一指明,美這種行貨曰藝術,那是我師傅張允信過人之處,我覺得彆扭。
小息時我將泥捏成小小人形,單在面孔著色,將它們化妝成小丑。
「咦,童心大發?」
「不,學做女媧。」
我細心地在一寸大小的面孔上畫上大眼、眼淚和扁扁的小嘴。
「子君,男人很容易就會愛上你。」老張溫柔地說。
「你愛我嗎?」
「我愛你如姊妹。」
我點點頭,這一點我相信。
「你的丈夫呢?你有沒有丈夫?」
「我有丈夫,我女兒並非私生。」我替小丑小小的手也描上白色。
「他呢?」
「與他新歡在一起。」我無動於衷,「衣服不必著色了吧?」我問道。
「身體任由它鐵鏽色陶器原色好了。」老張說,「他怎麼會舍你取他人的呢?」
「人各有志。」我說,「你喜歡無錫大阿福泥人嗎?」
「現在流行得很。」
「我不喜歡,太土了,土工藝品有很多要經過改良,否則單是‘可愛好玩’,沒太大價值。」
「他為什麼同你離婚?」
「他說他不再愛我。」我將小丑送入烤爐。
「莫名其妙的男人,別難過,子君,他配不上你。」
我微笑,「我也這麼想,老張,謝謝你。」
布朗忽然召見我。
真威風,要是尚未辭工,準得緊張得一輪心跳,現在我態度服從,不過是禮貌。
我幾乎馬上明白,可林鐘斯在他身邊。
我坐下。
鍾斯開始與布朗自相殘殺。
鍾斯問:「為什麼子君遞辭職信時你立刻批准?我對這件事一點訊息都沒有?」
布朗反駁,「她只是低階職員——」
「我們開始的時候都是低階職員,布朗先生,都需要鼓勵提拔,公司擴張得那麼厲害,與其聘請新手,不如挽留舊人。」
「可是她去意已決。」布朗漲紅臉,「信是她自己遞進來的。」
「你於是很愉快地批准?」
「是。」布朗站起來,「工作人員上工辭工,是極普通的事。」
「是嗎?」鍾斯看著我,「子君,我代表董事局挽留你,明天你調到總公司宣傳組來做我的私人助理。」
布朗額角露出青筋,我看著實在不忍。
我說:「鍾斯先生,我已另有高就了,布朗先生說得對,像我這種‘人才’,車載斗量,公司裡擠得猶如恆河沙數,實在不勞挽留,」我站起來,「我去心已決,不必多言,這件事與布朗先生完全沒有任何關係。」我如背書般流利,「工作我不是不勝任,同事又待我很好,」完全昧著良心,「是我自己要轉變環境,一切與他人無關。」
這一下子輪到鍾斯下不了臺,我並不想看這場好戲,他要挽留我,不外是對我發生興趣,要討好我,可惜我不是初出茅廬的小妞,會對這類小恩小惠大肆感激。跟著史涓生那麼久,坐過平治,穿過貂皮,不勞而獲十多年,對於鍾斯提供的這類芝麻綠豆好處,瞧也不要瞧,他搞錯物件了。
我同女書記露斯說:「我請假半日。」
索性提起手袋走出公司。
我跑到老張的大本營,又開始做小丑。
我彷彿把內心的喜怒哀樂全發洩在這小小的人形中。
竟把老張的家當自己的家了。
老張也習以為常,不以為奇。
晚上回自己公寓睡,因生唐晶的氣,電話都不聽。
但唐晶到底還是自己找上門來。
她一開口便惡人先告狀:「你與那娘娘腔同居了?人影都不見,史涓生要結婚你知不知道?你倒是很篤定,聽說還辭職,這許多大事你都可以自己擔起?不得了,你本事益發高強了。」
我只是直接地反問一句:「關你什麼事?」
她一呆,顯然就在那一剎那,我倆三十年來的友誼船就觸礁沉沒。
她還努力著,「但我們一直是好朋友。」
「是嗎?所以我跟老張同居都得告訴你?」我冷冷地問。
「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唐品愕然問。
「你一向以為自己比我能幹、博學,對我,你愛罵愛諷刺我絕對沒話講,給點小恩惠,你就以為提攜我,你對我,恩重如山,情同再造,你儼如做著小型上帝,你太滿足了,謝謝這一年來的施捨,我不要這種朋友,你高高在上的找別人襯托你吧,我不是百搭。」
她氣得說不出話來,只從牙縫中拼出幾個字:「你這個小女人!」
她走了。
我是個小女人。我幾時有否認過?誰封過我做女強人?虧她有膽子事事來追查我,我剪個指甲都得向她報告?而她卻鬼鬼祟祟地什麼都不同我說。
我氣鼓鼓地往床邊一坐——
且慢。
我是怎麼了?我瘋了嗎?
我吃醋?誰的醋?莫家謙的醋。我把唐晶男朋友的名字記得這麼牢幹什麼?自己的妹夫姓什名誰還不記得,我是要獨自霸佔唐晶啊,我怕失去她。
我一旦聽到唐晶有男朋友,立刻驚惶失惜。十多年來,她是我忠心的朋友,隨傳隨到,這一年來,她簡直與我形影不離,如今她有了自己的伴侶,她甚至有可能成家立室,我將漸漸失去她,感情上的打擊令我失措,許多母親不願兒女成婚也是因為怕失去他們的愛。
我怵然而驚,我太自私了。
三十年的友誼毀於一旦,我不能蒙受這種損失。
我自床上跳起,忽然之間淚流滿面,我披上外套衝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