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與世隔絕的女孩,一個冒名頂替的女友,一道不能示人的菜,幾本電器說明書,把這些元素加起來,等於愛情。
1.死去的手機
譚什是一個婚禮司儀,開了一家婚慶公司。
他見到過很多新娘子: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漂亮的,不漂亮的,老的,少的,外國的,還有男的。
他還沒結婚,最近一直想給自己找一個新娘子,一直找不到。
公司有二十個人的時候,他有兩個女朋友,一個漂亮,另一個更漂亮。後來,公司只有十個人了,更漂亮的那個女朋友就成了別人的女朋友。最後,公司只剩他一個人,漂亮的女朋友也走了。
他的公司每況愈下,要倒閉,原因很簡單:他越來越不像是一個婚禮司儀了,像……
還是不說了,說出來會得罪人。
反正就是挺胖。
其實,這不怪他。每次主持婚禮,主人都會留他吃席,成天大魚大肉地吃,不胖才怪。他覺得,他的胖是職業病的外在表象。
酒席上有很多道菜,他最愛吃剁椒魚頭。他認為,剁椒魚頭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味的東西。他吃遍了這個城市大大小小的飯店,最後在一條衚衕裡找到了一家湘菜館,那裡的廚師做的剁椒魚頭最美味。
他是這麼認為的。
最近他一直沒接到活,成天閒著,就忙活著相親。有親戚給介紹的,有同學朋友給介紹的,還有上網認識的。
總共見了五個女孩。
第一個女孩很物質。
她不問譚什父母身體好不好,只問他們有多少財產。她不問譚什工作忙不忙,只問能掙多少錢。她不願付出,只圖回報。
第二個女孩是個韓劇迷。
只要有時間,她就坐在電視機前看韓劇,每天要用掉兩包紙巾。認識不到三天,她就讓譚什去整容,整成韓國人那種麵餅子臉,譚什友好地拒絕了。
第三個女孩很能幹。
別誤會,是很能幹活的意思。她一個人忙活也就算了,還不讓譚什閒著,總是讓他幹一些在他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比如用小刷子把鞋底刷得乾乾淨淨,用毛巾擦洗植物的葉子。她養了一盆紅豆杉,那葉子密密麻麻,跟人的頭髮似的……
第四個女孩很爺們兒。
她不喜歡男人,出來相親,只是為了應付父母。她和譚什喝過幾次酒,聊得挺投機,兩人還拜了把子,一直聯絡著。
第五個女孩幾乎完美無缺。
她只有一個問題:看不上譚什。
譚什時常感嘆:找個老婆真難。以前,他對女朋友的要求很高,隨著公司規模越來越小,他的要求也越來越低,現在,他只有兩個要求:沒毛病,女人。
譚什有個朋友,叫西太,在外地工作。一次閒聊的時候,他說要給譚什介紹一個女朋友。譚什沒抱什麼希望,甚至已經把這茬兒給忘了。這一天晚上,西太給譚什打電話,說那個女孩已經上了火車,去找他了,讓他去接站。
譚什問那個女孩的情況。
西太說是他同事的侄女,因為她和繼母的關係不好,一直想去外地,聽說了譚什的情況之後,覺得不錯,就買了票上了火車。西太說,她叫吳暮,今年25歲,長得挺好看,也沒什麼毛病,就是不太愛說話。
譚什覺得她的名字有點不吉利。
這不是一個好兆頭。
第二天上午,他去接站了。
西太說,吳暮乘坐的火車十一點半到站。
譚什舉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吳暮的名字,孤零零地站在出站口,翹首以盼。這個城市很小,火車站也很小,一天只有幾趟過路車,都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
乘客們出來了,稀稀拉拉十幾個人。
譚什粗略地數了數,七男五女,還有一個人穿一身很肥大的衣服,看不出身材,戴著口罩和帽子,看不到長相,也就不知道是男是女。
那個人站在了譚什面前,歪著頭看他手裡的牌子。現在是初秋,一點都不冷,大部分人都還穿著夏天的衣服,他(她)卻把自己包裹得這麼嚴實,十分古怪。他(她)揹著一個紅白相間的編織袋,鼓鼓囊囊的。
譚什盼著他(她)千萬不要開口說他(她)就是吳暮。還好,他(她)只是看了看,很快就走了。
其他乘客也走了。出站口只剩下譚什一個人。不遠處,一個三輪車司機定定地看著他,眼神里有一絲同情。
沒接到人。
譚什有些著急,東張西望。他忘了問吳暮的手機號碼,西太也沒說。
「你好。」背後有人輕輕地說了一句。
譚什回過頭,看見一個女人。她穿得很樸素,或者說很土氣,長相中等偏上,很瘦,顯得脖子有些長,臉色偏黃,長期缺乏營養的那種黃。
「我是吳暮。」她又說。她說一口生硬的普通話。
譚什抽了抽鼻子,似乎聞到她身上有一股洋芋擦擦的味道。他有幾分失望,但還是裝作很熱情地說:「你好,我是譚什。」
她很拘謹地笑了笑,低下頭,沒說話。她提著一個編織袋,也是紅白相間的那種,鼓鼓囊囊的。
她就是剛才那個人?
「你還沒吃飯吧?」譚什伸手要幫她提行李。
「還沒吃。」她換了個姿勢,背起了編織袋。這個姿勢很爺們兒,很少有女人這麼做。
「我先帶你去吃飯。」
「行。」
譚什帶她上了車。他有一輛越野車,不高檔也不低檔,公司有二十個人的時候買的。他開著車駛出火車站,問:「你喜歡吃什麼菜?」
「什麼都行。」
「湘菜行不行?」
「行。」她遲疑了一下才說。
譚什開車直奔衚衕裡那家湘菜館。他有幾天沒吃剁椒魚頭了,特別思念。他瞥了一眼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吳暮,說:「你係上安全帶。」
吳暮忙活了一陣子,沒繫上。
譚什伸手幫了她一把。他的腦子裡冒出一個念頭:她該不是不會系安全帶吧?他想問問,又覺得不太禮貌,就沒問。
一路上,吳暮扭頭看著車窗外的景緻,一言不發。
這個小城灰頭土臉,沒什麼好看的。
那條衚衕很窄,越野車開不進去,譚什把它停到旁邊的一塊空地上,帶著吳暮往裡走。半路上遇到湘菜館老闆,他跟譚什打過招呼,又看了幾眼吳暮,表情有些曖昧。譚什的心裡有點不痛快。
點完菜,他們坐在窗邊的桌子旁喝茶。這裡的廚師和服務員都認識譚什,不時過來和他打聲招呼,再看一眼吳暮,表情都很曖昧。
她太土氣了,譚什想。
剁椒魚頭上來了。
「你嚐嚐,味道不錯。」譚什招呼她吃魚。
她笑了笑,筷子伸向了臘肉。譚什注意到一個細節:她不吃魚,但是很喜歡吃臘肉和牛肉。還有,她的吃相有點兇,有點狼吞虎嚥的意思。
她肯定是在火車上沒吃飯,餓了,譚什想。
吃完飯,譚什帶她回家。之前,他和西太說好了,如果兩個人不合適,就幫她在這個城市找份工作,安頓下來。譚什相信西太已經把這些話告訴了她。
譚什住在一個老舊小區裡,房子是父母的,他們去了譚什姐姐家幫忙照看孩子,他一個人住。
進了門,換上拖鞋,譚什把她領到父母的臥室,對她說:「你住這裡,行嗎?」
這間臥室很長時間沒人住了,有點亂,堆滿了亂七八糟的東西。
吳暮看了看,點點頭。
「我幫你收拾一下。」
「不用了,我自己收拾。」
譚什就出去了。
吳暮輕輕地關上了房門。
一個陌生人就這樣住進了譚什家。
譚什坐到沙發上,開啟了電視機。他放低了音量,聽臥室裡的動靜,什麼都沒聽到。過了一會兒,吳暮出來了,也坐到了沙發上。她換了一身衣服,還是很土氣。
「我的情況你瞭解了嗎?」譚什先開了口。
吳暮盯著電視機,輕輕地說:「聽說了。」
「別人對我的描述可能有水分,我再介紹一下自己。我有一個公司,不太景氣,掙不了多少錢。」譚什停下來,環顧四周,又說,「這房子是我父母的,我名下沒有房子,最值錢的東西就是那輛越野車,你見過了。」
吳暮左右看了看,輕輕地說:「你的條件挺好。」
譚什一怔,不能確定她說的是不是真話。
電視里正演一部韓劇,女主角哭了,男主角哭了,旁邊的七大姑八大姨也跟著哭了。
吳暮的神情有些落寞。
她不會也是韓劇迷吧?譚什拿起遙控器,換了一個臺,是一部紀錄片,一群猴子在樹上摘果子吃。
吳暮看得津津有味。
譚什鬆了口氣。
她是個女人,到目前為止沒發現有什麼毛病,符合譚什的擇偶標準。譚什又看了她幾眼,覺得她如果好好打扮打扮,應該能看得過去。
「這幾天,你就在這裡住著吧,咱們相互瞭解一下。」
「行。」
「你缺什麼東西嗎?我去給你買。」
她想了想,說:「我的手機充電器壞了。」
「我看看你的手機型號。」
她撩起衣服,腰帶上彆著一個皮套,開啟,拿出一部黑色手機,遞給了譚什。它很老了,應該是十年前的產品,外殼都有了裂痕,纏著黑膠布,竟然還有一根天線,極其醜陋。比起現在的手機,它又老又醜、又土又笨。
譚什沒想到現在還有人用這種手機,更沒想到一個女人會把手機別在腰上,那應該是十年前男人的舉動。
「這手機太舊了,我出去給你買一部新的。」他說。
她拿過手機,輕輕地撫摩著它,小聲說:「它還能用。」
譚什站起身,說:「我出去一趟。你要是累了,就先睡個午覺。衛生間的熱水器裡有熱水,你可以洗澡。」
她遲疑了一下,低聲說:「知道了。」
譚什走到門口,換鞋的時候,他偷偷地瞄了她一眼,發現她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似乎是笑了,是那種很短促的笑,轉瞬即逝。
她在笑什麼?
譚什看了一眼電視,是一段俗套的廣告,毫無笑點。他覺得她有點古怪,可是說不出到底哪裡不對頭,可能是因為她穿著土氣,也可能是因為她的行為舉止有些異常。
譚什看了一眼她換下來的鞋子,是37碼的,他記在心裡,出去了。
忙活了一下午,跑了好幾個地方,譚什給她買了一大堆東西,有衣服、鞋子和化妝品,還有一部新款的手機,一千八百塊錢,不算好,也不算差。回到家,譚什看見吳暮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還是紀錄片。遙控器還在原來的位置,她似乎沒換臺。她的頭髮溼漉漉的,應該是剛洗過澡。
家裡已經收拾過了,井井有條,一塵不染。
譚什把一大包東西塞給她,說:「我給你買了些衣服,還有鞋子,你去試一下吧。」
她接過來,轉身往臥室走。
「我還給你買了部手機,你把手機卡換上吧。」譚什說。
她停下來,說:「我不會。」
「你把手機給我,我給你換上。」
她又撩起衣服,從皮套裡取出手機,遞給了譚什。
譚什接過來,遲疑了一下,說:「以後,你不要把手機別在腰上了。」
她弱弱地看著他。
「不太美觀。」他很委婉地說。
「知道了。」她低下頭,轉身去了臥室。
天色已經暗下來,沒開燈,空曠的客廳裡顯得有些冷清。那個笨重的手機靜靜地躺在沙發上,發出晦澀的光,有些喪氣。它早就該死了,卻苟延殘喘到現在。
譚什放下水杯,拿起了它。
它有21個按鍵,有幾個按鍵磨損得非常厲害,已經變成了透明的。它的螢幕很小,可能還不到兩寸。
譚什胡亂按了兩下。
它竟然亮了,發出幽幽的綠光。它只有這一種顏色,單調而古怪。
譚什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偷窺欲,他抬頭看了一眼,快速翻到了簡訊記錄,發現什麼都沒有,又找到通話記錄,還是空空如也,最後他檢視了電話簿,裡面竟然沒有一個聯絡人。
他詫異了。
一個人可能出於某種不可告人的原因,刪掉簡訊和通話記錄,但不可能把聯絡人也全部刪掉。
這說明什麼?
說明她和這個世界沒什麼聯絡,或者說,這個世界和她沒什麼聯絡。似乎是一個意思。不管怎麼說,都不正常。
譚什的心神就不再踏實了,說不清為什麼。過了一會兒,他把手機卡取出來,放到了新手機裡,把那個老舊的手機扔到了旁邊。它的螢幕很快就黑了,像午夜一樣詭秘。
天黑了,外面響起了高亢的音樂聲,跟平時一樣。
譚什起身關上了窗戶,然後,他又看了一眼那個手機。
它依舊靜靜地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
他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它會不會突然響起來?
這不可能。它的裡面沒有手機卡,就像一個人沒有了心臟一樣,不可能再發出聲音。他剛想到這兒,它突然就響了,彷彿故意在和他作對。
譚什抖了一下。愣了幾秒鐘,他走過去拿起它,發現是鬧鐘在響。他鬆了口氣,按了一下,把它給關了,又扔回到了沙發上。
他忽然覺得有些不對頭。
時間不對。
現在是下午六點半,又不是早上六點半,鬧鐘為什麼會響?如果提前幾個小時,可以理解成午睡鬧鐘,可偏偏是這個時間,讓人無法揣測。
只有一種可能:她是一個黑白顛倒的人。
譚什的腦子裡浮現出這樣一幅畫面:夜深人靜,所有人都睡著了。她直撅撅地躺在床上,睜大了眼睛,無比清醒。過了一會兒,她悄無聲息地下了床,輕飄飄地走了出去……
他的心裡頓時空了。
臥室的門開了,吳暮走了出來,定定地看著譚什,眼神里含著深不可測的笑意。她換上了新衣服,明顯好看了很多,至少不那麼土氣了。
譚什看了看牆上的掛鐘,說:「出去吃晚飯吧。」
她輕輕地點了點頭。
離開家之前,譚什又看了一眼那個手機。
它隱藏在了黑暗裡。
2.說明書
小區門口有個小公園,一群老太太正在扭秧歌,她們都穿著花花綠綠的衣服,臉上抹著粉,白白的,在夜色裡看著有些嚇人。
有一個老太太的眼神有點兇,她不扭秧歌,獨自一個人躲在角落裡,在練習一種很古怪的功法,四肢不停地抖,嘴裡還唸唸有詞。路過她身邊的時候,她看了吳暮一眼,嘀咕了一句什麼話,譚什沒聽明白。
他們沒開車,慢慢地走。
譚什說起了他的經歷,愛情和事業。吳暮靜靜地聽,不表態,也不說話。譚什拐彎抹角地問她以前做過什麼,她很含混地說了幾句,明顯是在敷衍。
他們去一家麵館吃牛肉麵。譚什吃了一小碗,吳暮吃了一大碗,還吃了一盤醬牛肉。吃完麵,他們又去看電影。
那是一場3d電影,科幻片,地球人打外星人的故事。
譚什發現吳暮似乎非常緊張,僵僵地坐在椅子上,抓著扶手,直勾勾地看著銀幕,一動不動。她的眼睛被鏡片擋住了,眼神不詳。
看完電影,他們回了家。
譚什洗漱完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吳暮穿著拖鞋去了衛生間。她在裡面待了有二十分鐘,出來了,也坐到了沙發上,看電視。
月光從窗戶鑽進來,陽臺上青青白白的。
客廳的燈忽然閃了幾下,滅了。
它太老了,譚什一直想把它換掉,卻懶得動手。
吳暮抬頭看了一眼,沒說什麼。
孤男寡女,黑燈瞎火,應該乾點什麼,譚什卻不合時宜地打了個哈欠。
「你困了?早點睡吧。」吳暮說。
譚什想:這是到目前為止,她說的最正常的一句話。他站起身,說:「那我先去睡了,你也早點睡吧。」
吳暮輕輕地說:「知道了。」
躺在床上,譚什睡不著,失眠了,怎麼躺都不舒服。他經歷過很多次相親,從沒像這一次一樣難以決斷。吳暮不像那些女孩一樣有明顯的缺點,但是,她有點古怪。譚什不知道缺點和古怪哪一個更要命。
後來他知道了,古怪更要命。
在糾結中,他睡著了。
下半夜,他做了一個很古怪的夢,嚇醒了。他掏出枕頭底下的手機看了一眼,凌晨兩點二十分。他躺了一會兒,怎麼也想不起來那個夢的內容,就下了床,打算去衛生間。
譚什的臥室在這套房子的最裡面,需要拐個彎才能到達客廳,穿過客廳才是衛生間。他拉開臥室的門,看見一片紅熒熒的光,來自客廳。
吳暮還沒睡覺?
譚什往前走了兩步,停下來,探出半個腦袋,往客廳看。電視機發出的亮光忽明忽暗,人和物若隱若現,透著一股詭異。
吳暮端坐在沙發上,手捧著一本小冊子,藉著電視機發出的光,仔細地看。她的身邊還放著幾本小冊子。
有一刻,電視機發出的光特別亮。
譚什看見吳暮手裡的小冊子是一本熱水器使用說明書,她身邊的那幾本小冊子都是一些說明書:冰箱、電視機、手機、洗衣機和空調。她住的臥室裡有一個書架,那些說明書夾雜在各類圖書中間,很不顯眼兒。
深更半夜,她看這些說明書幹什麼?
譚什感到有些恐怖。
如果她是在看小說,哪怕是恐怖小說,他也不會害怕。可是,她偏偏是在看一些正常人平時根本就不會留意的說明書,這極不正常。
譚什沒敢驚動她,悄悄地退回了臥室。
躺在床上,他思前想後。也許是有神靈提醒他,他的腦子裡突然迸出一個念頭:她之所以看那些說明書,是因為她不會用那些電器!
這有點匪夷所思。
現在是2015年,各種電器早已普及,還有人不會使用它們?譚什想起吳暮土氣的穿著,還有那個老舊的手機,以及她的某些舉止,他又覺得這很有可能。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吳暮落後這個世界十年,或者說,她與世隔絕了十年。
譚什悚然一驚。
什麼地方能與世隔絕?
似乎只有一個地方:監獄。難道吳暮在監獄裡待了十年?她今年25歲,十年前只有15歲,什麼樣的罪名能讓一個未成年人被判刑十年?
譚什不敢想象。
他摸出手機,躲到被窩裡,給西太打電話。
「什麼事兒?」西太的語氣有些慵懶,明顯是還沒睡醒。
「你瞭解吳暮嗎?」譚什開門見山。
「在同事家見過她兩次,怎麼了?」
「你知道她的經歷嗎?」
「知道一些。」
「你說說。」
「她十幾歲的時候,父母離了婚,父親又娶了一個女人。據她說,那個女人很刻薄。她的家在農村,她平時很少回去,就住在單位宿舍裡,週末的時候會去她叔叔也就是我同事家住兩天。」
「她幹什麼工作?」
「在一家幼兒園當老師。」
譚什一怔,他沒想到沉默寡言、舉止怪異的吳暮竟然是一名幼兒園老師。在他的印象裡,幼兒園老師就像太陽一樣,明媚而溫暖。
「你問這些幹什麼?」西太問。
「我問她,她不說,只能問你了。」
「她不太愛說話。沒關係,熟悉之後就好了。對了,你覺得她怎麼樣?」
譚什沉默了幾秒鐘。
西太明白了,又說:「不行就算了。你幫她找份工作,讓她安頓下來就行了。」
「她為什麼想到外地工作?」
「聽我同事說,她父親經常去幼兒園找她要錢,她想躲遠一點。」
「行,我知道了。」
「不好意思,沒能給你介紹一個合適的女朋友,有空我去找你,請你喝酒。」
「我等你。」
結束通話電話,譚什想:也許,是家庭的不幸讓她變得沉默寡言。可是,怎麼解釋她的怪異舉動?
沒有答案。
譚什下床去撒尿。他輕輕地拉開臥室的門,看見外面黑乎乎的,吳暮已經回臥室睡覺了。他一邊走一邊瞟了吳暮的臥室一眼,那房門閉著,裡面死寂無聲。
譚什剛要推開衛生間的門,那扇門突然自己開啟了。
他嚇得打了個哆嗦。
藉著一絲月光,他看見吳暮木木地站在門口。
「你幹什麼?」譚什還有些驚魂未定。
她沒說話。
「你怎麼不開燈?」
「我沒找到開關。」她低低地說。
譚什按亮了燈,說:「這就是開關。」他家裡的衛生間和臥室用的是裝飾開關,看著是一幅畫,按一下畫上的那朵花,燈就亮了。
吳暮看了一眼,沒說什麼,繞過譚什回了臥室,把門關上了。譚什想:剛才,她是不是因為沒找到臥室的開關,所以才在客廳裡藉著電視機的亮光看說明書?
第二天,譚什睡到九點才起床。
吳暮已經在沙發上看電視了。
他衝她點了點頭,去衛生間洗漱。剛刷完牙,手機響了。他接完電話,走出衛生間對吳暮說:「今天我有事兒,得出去一趟,不能陪你了。」
她靜靜地聽著。
譚什拿出錢包,從裡面抽出五百塊錢放到餐桌上,又說:「小區外面有幾家飯店,你要是餓了就去吃點東西。出門的時候記得帶上鑰匙,在鞋櫃上面。」
她看了一眼餐桌上的錢,小聲說:「知道了。」
譚什說:「晚飯也不用等我,我可能很晚才能回來。」
她點了點頭。
停了一下,譚什吞吞吐吐地問:「你想找一份什麼工作?我順便幫你問問。」
她的臉色變了一下,肯定明白了什麼。沉默了幾秒鐘,她低下頭,有些落寞地說:「我也不知道。」
譚什又問:「你還想去幼兒園當老師嗎?」他認識一個幼兒園園長,婚禮上認識的,通過她或許可以幫吳暮找份工作。
她想了想,說:「行。」
「你把身份證和畢業證給我。」
她起身去了臥室,很快又出來,把身份證和畢業證交給了譚什。譚什看了幾眼,裝進包裡,出去了。走到樓梯拐角處,他抬頭看了一眼,發現吳暮還站在門口,定定地看著他,眼神里似乎有一絲不捨。
譚什的心莫名地快速跳了幾下。
離開小區,他先去了那家幼兒園,找到園長說明了吳暮的情況,又給她看了吳暮的身份證和畢業證。園長很痛快地答應了,說幼兒園有一個老師過幾天要休產假,讓吳暮去頂她的班。
離開幼兒園,譚什去了公司,準備主持一場婚禮。
他忙活了一天。
回到小區,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這個小區裡有很多高大的法桐樹,遮天蔽日,把路燈都擋住了,光線暗淡。很多不知名的蟲子在地上爬,在天上飛,其中包括蜈蚣和蛾子。它們一聲不吭。
譚什家在小區最裡面,要走五分鐘。
其中有一段路的路燈壞了,黑漆漆的。樓洞裡,閃著一個個的紅點,像是某種小動物的眼珠子。其實,那是電錶上的燈。
譚什感覺不對勁。
黑暗中,似乎藏著一個人。
他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身後是一排法桐樹,枝丫把水泥路上空完全遮住了,看上去無比幽深。
看不見人。
他轉動著腦袋,最後視線停留在一輛三輪車上。它停在一棵法桐樹旁邊,車斗裡堆放著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張牙舞爪的,看不清是什麼。三輪車旁邊似乎蹲著一個人,太黑了,只能看見他(她)的輪廓。
一輛汽車拐個彎,駛了過來,刺眼的燈光照亮了一切。
譚什看見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蹲在三輪車旁邊,專心致志地啃一塊麵餅。他穿一身髒兮兮的黃布衣服,不太合身,看上去有幾分落魄,缺乏生氣。他停止了咀嚼,咧開嘴,衝著譚什很僵硬地笑了笑。他的牙又黃又黑,有一個門牙還缺了一個角。
汽車走遠了。
那個男人又隱在了黑暗中。
譚什轉身要走。
那個男人嘟囔了一句什麼,可能是因為嘴裡還含著食物,他的發音很不清楚,讓人無法聽懂。
「你叫我?」譚什停下來問。
那個男人慢慢地站起了身,他的身材很高大,比譚什高半個腦袋。
「你家裡有多餘的東西賣嗎?」他的口音很古怪,肯定來自一個遙遠的地方。
「沒有。」譚什隨口回了一句。他住的這個小區,門衛形同虛設,什麼人都往裡放。有一次,他剛走上樓梯,一個面目陰沉的男人忽然冒了出來,手裡拿著一塊巨大的磨石,木木地問:「磨剪子戧菜刀不?」
他往前走了兩步,停在譚什面前,緩緩地問:「多餘的人呢?」
譚什的腦袋一下就大了。他立刻意識到,眼前這個人不懷好意,他的目的肯定不是收破爛這麼簡單。
「你要幹什麼?」譚什後退一步,外強中乾地問。
「你家裡有沒有多餘的人?」他步步緊逼。
「這跟你沒關係。」譚什悄悄地掏出了一串鑰匙,那上面有一把小刀,刀刃三寸長,很鋒利。他一下子開啟小刀,鑰匙「嘩啦嘩啦」響了兩聲。
那個男人後退著走了回去,又蹲到了三輪車旁邊。
譚什鬆了口氣,轉身就走。
「我就在這裡。」他突然開口了,「你家裡要是有多餘的東西,可以賣給我。收破爛廢鐵,收舊書舊報,收桌子沙發,收洗衣機電風扇……」
譚什徑直走開了。
回到家,他往客廳看了一眼,沒看到吳暮。電視機開著,正在演一檔籃球節目。他喜歡籃球。廚房關著門,裡面的油煙機在響,她可能在做飯。
他顧不上籃球,匆匆換上拖鞋,直奔臥室。他住在三樓,透過臥室窗戶,能看到那個男人和他的三輪車。
譚什沒開燈,拉開窗戶,往下看。
外面漆黑一片。
床頭櫃上有一個手電筒。他拿起來,開啟,照向下面。那個男人還蹲在三輪車旁邊,手裡拿著麵餅,專心致志地啃著。發現有人用手電筒照他,他慢慢地仰起頭,眼神有些木。在手電筒強光的照射下,他的臉色十分蒼白,有些嚇人。
時間過去了一分鐘,他一直保持著這個姿勢。
譚什看見他的三輪車上堆著一些破破爛爛的東西:舊躺椅、高壓鍋、蜂窩煤爐子、小木凳、漏勺、沒有腦袋的布娃娃、一隻棉拖鞋、缺胳膊少腿的塑膠模特……
那個男人突然咧開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他的牙似乎更黃了,也更黑了。
譚什一下子把手電筒關上了。
直覺告訴他,那個男人是衝著吳暮來的。
3.拾荒人
譚什走出臥室,發現廚房的門還關著,油煙機還在響。
那油煙機很老了,動靜挺大,跟拖拉機似的。
他推了推門,沒推開,裡面似乎用什麼東西頂上了。他愣了一下,抽了抽鼻子,聞到一股熟悉的香味,是剁椒魚頭。
吳暮會做剁椒魚頭?
譚什記得以前聽西太說過,他工作的那個小縣城,極其缺水,沒有河,沒有湖泊,甚至連一個小水塘都沒有,縣城周圍全是黃沙,一望無垠。沒有水,就沒有魚,那裡的很多人一輩子都沒吃過魚。
吳暮來自一個沒有魚的地方,卻會做剁椒魚頭,這有些反常。難道只是看了幾眼,她就學會了那道菜?
譚什不太相信。他覺得,這就像一個一直生活在沙漠裡的人,有一天到了海邊,看見有人在游泳,她也下了水,居然遊得比魚還要好……
這背後,一定隱藏著什麼秘密。
譚什坐到沙發上,看電視。過了一會兒,廚房的門開啟了,吳暮走出來,看了他一眼,輕輕地說:「吃飯了。」
譚什洗了手,坐到了餐桌旁。
吳暮不但做了剁椒魚頭,還炒了兩盤青菜,還有粥。每道菜都很精緻,看上去十分美味。譚什吃了一口魚肉,細細地品,覺得不比那家湘菜館做得差。
「你跟誰學的做菜?」譚什問。
「我爺爺。」吳暮無聲地喝著粥。
「他是廚師?」
「以前是。」
「怪不得你的手藝這麼好,原來是祖傳的。」譚什逐漸打消了顧慮。
她淺淺地笑了笑。
吃到一半,譚什說:「對了,我今天幫你找到工作了,還是到幼兒園當老師,過幾天就能上班。」
吳暮低下頭,小聲說:「過幾天我就搬走。」
「不著急,等你熟悉這個城市再說。」一道剁椒魚頭,讓譚什對她多了幾分好感。
她沒表態。
吃完飯,收拾完碗筷,兩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大部分時間都是譚什在說,吳暮在聽。她偶爾插一句,總能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她是一個內秀的女孩,譚什想。
客廳裡的燈還是不亮。
它死了,不可能再亮了。
譚什心神不寧,不時豎起耳朵,聽樓下的動靜。當然了,他什麼都聽不見。他看了一眼吳暮,試探著說:「剛才我在樓下遇到一個怪人……」
「是嗎?」她的語氣很平靜。
「他問我家裡有沒有多餘的人。」
她靜靜地看著他。
譚什硬著頭皮說:「你過去看看,認不認識他。」
沉默了一會兒,她突然說:「好。」
他們來到臥室,譚什拉開窗戶,用手電筒往下照了照。
那個男人已經啃完麵餅了,躺在那把舊躺椅上,準備睡覺。他沒有被子。發現有人用手電筒照他,他慢慢地睜開眼,咧開嘴,很僵硬地笑了笑。
譚什瞥了一眼身邊的吳暮。
她的表情很平靜,看不出什麼異常。
譚什說:「就是他。」
「我不認識他。」她輕輕地說。
這天半夜,譚什被什麼聲音弄醒了。仔細聽,不是野貓的叫聲,不是嬰兒夜啼,不是晚歸的人掏鑰匙開門,似乎是有人在爭吵。聲音來自門外。
深更半夜,是誰在樓道里爭吵?
譚什下了床,走到門口,透過貓眼往外看。樓道里的感應燈亮著,燈光昏黃,一個高大的身影從樓上下來,一閃而過,下樓去了。
譚什聽見他的腳步聲越來越遠,終於消失了。
他沒看見他的臉。
他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凌晨三點多一點。在這個時間,所有的活物都應該在睡夢中,只有那些心懷鬼胎的東西還睜著眼,窺視著這個世界。
這棟樓有六層,一層兩戶。譚什在這裡住了很多年,樓上六戶人家的每一個人他都認識,不記得其中有身材高大的人。
難道他是誰家的親戚?
這個時間他下樓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