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歸案

警方連夜偵破,到天亮早飯前,除了曹景凱已死,參與雨夜襲擊宋修德的歹徒十一個人已歸案六人,還有兩人下落不明。這些人年齡最小的兩個有十五六歲,其餘最大的也不過三十歲。有兩個想逃走,在車站被布控的警察抓了個正著。

刑偵大隊為防止串供,把這些人進行了隔離審訊,獲知未歸案的兩個被江有沱當場打傷,一個斷了四根肋骨,肝臟破裂,一個被大拇指摁瞎了雙眼,踢爆了睪丸,這倆當場就不行了,還沒到家便死在了半道。幾人害怕,沒敢告知他們的家人便連夜埋到沙河溝子的河堤上。孫一水馬上讓他們帶路去指認現場。沙河裡的水覆邊覆沿的,這雨真是近二十多年最大的一場暴雨。警方在河沿上挖出了兩具屍體,一個雙眼沒了、蛋碎了,另一個肋骨斷了好幾根,胸都都塌扁扁了。

這些人目擊了兩人在暴雨中被打的經過。他們說,那個司機不是人,頭上捱了一鐵棍,棍子都彎彎了人還沒事。他們還說,那個司機雙手像簸箕一樣裹住同伴的腦袋,一句話都沒說過,就知道拿兩個大拇指拼命地往眼窩子裡摁,眼見手指戳進去半截,眼珠子滾到鼻樑子上悠悠盪盪像兩個大吊墜。那司機摳眼珠的時候腿也不閒著,一個勁往上踢同伴的褲襠,同伴像是被打夯機夯著屁股似的,一下子蹦躂半米高,還沒著地又被夯起來半米高再落下。看那狠勁兒,同伴的兩個蛋在那司機第一腿踢上去的時候怕就已被搗得稀巴爛了。

這些人中,有四個是宋修仁公司的保安,其餘兩個雖然不是員工,卻與其他四個勾連扯把的,平時聚在一起賭博喝酒,就是那種有事能替上的關係。

這些人都是直周縣人,警方訊問時沒有抵賴的意思,問什麼說什麼。直周的小混混有一種文化:犯事趕緊跑,被抓趕緊招。這是一種原則,上可以逍遙法外,下可以爭取寬大處理。總之就是把幹壞事的成本降到最低。

年齡最小的兩個,染著長長的黃毛,扎著小辮,耳朵上也像個女人似的穿著耳環,其中一個外號叫捶布石的被江有沱一拳打斷了右鎖骨,跺斷了左腳小趾,手機也被江有沱搶了去。孫一水先派人把他送醫進行了處理。另一個外號叫棒槌,他的右胳膊有個紋身,像是少先隊員的臂章,不過是六道槓。他來的時候,金四九扯住他胳膊,「紋的是什麼?六道槓?少先隊員啊?」

棒槌說,「我紋的是龍,是六條龍。」然後轉過身伸出左胳膊給金四九看,同樣的位置有四個極難堪的四個小字:六龍御天。紋身不是在紋身店裡弄的,像是小孩子拿圓珠筆畫出來的。

金四九往他頭上呼喇了一下,讓押送的警察帶走,「六龍,這麼點個小屁孩就狂成這樣?你當小混混你娘知道不知道?」

經審訊,這些人口供基本一致,指認曹景凱是這次襲擊事件的管事的,但不承認去殺人。他們被告知只是去「修理」一個老傢伙,事成之後每個人一千塊錢酬金。至於其他的,比如曹景凱是不是受了別人的指派,要修理的「老傢伙」是誰則一概不知。

這些人當知道宋修德和曹景凱已死的訊息時,無不大驚失色。有一個當場崩潰抱頭大哭,說今年還要娶媳婦哩,席也擺了,局也訂了,就差幾千塊錢買傢俱過事兒了,現在怕是要泡湯了。這些人竟不擔心兩個同伴已被打死,反而擔心要修理的「老傢伙」和曹景凱死了。他們的想法很簡單,自己去打人反而被人給打死那是人家正當防衛,事不大。要修理的物件死了,那就是殺人了,會被判刑。所以宋修德的死對他們來說是最壞的訊息。曹景凱的死是第二壞的訊息,因為他是僱主,他死了錢就沒了。

下午,刑偵大隊把江有沱也拘來了。江有沱進刑偵大隊的時候戴著手銬,正好看到孫一水,停下來說,「孫隊,你咋逮我?」

孫一水哼了一下鼻子,擦著額頭的汗,斜著眼睛看著他,「涉嫌故意殺人,夜個兒黑咾你沒說實話,當場打死兩個,你行!」

「我是正當防衛。」

「你防衛過當。」

「我有無限制,無限制防衛權,你逮我,我就找縣政府,找縣人大常委會,縣裡不管,我去市裡。」

「你本事不小,還能去哪?」

「直到全國人大,法律是全國人大,定的,我要問他們,為什麼基層執法、執法的敢胡整!」

孫一水擺手讓警員帶進去,問了一個小時,放了。

江有沱走的時候,告訴孫一水,「背後的人是宋修禮,你們得抓他。」

孫一水說,「他有犯罪事實就抓人,你是有證據呀還是胡猜的?」

江有沱沒說話,直接走了。他穿著一條淺綠色的「的確良」褲子,後腰和大腿都溻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