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之歌

「我想我不知道怎麼養花。」紅線看著那盆打蔫的仙人掌垂頭喪氣。

「記錄又創新高,這次竟然是仙人掌……」忘言站在旁邊無可奈何,「姐,你若喜歡花,以後我會負責養,你只要做到離它們遠遠的然後等到開花時欣賞就可以了。」小傢伙嘴裡繼續嘟囔著,「人都說鮮花是精靈向上帝綻放的笑顏,說實在的,如果姐不總是把熱茶水倒到花盆裡去的話,我相信它還會繼續表現對上帝他老人家的愛的。」

「咦,你怎麼知道?」

「姐,誰都能看見花盆裡殘留下的茶葉!」忘言無奈撫額,「本來茶水對於仙人掌這種生命力極強的植物來說並沒有什麼害處,可是前提那必須不是熱的,而姐你總因為急著喝熱巧克力卻又想偷懶少走幾步路去廚房……咳,怎麼說呢?姐是慣犯啊慣犯!所以我認為姐很適合做摧花狂魔(後四字為中文)。」

「臭小子,你中文學好了是吧!你知道摧花狂魔是什麼意思就亂用!看來你是清閒過了頭,讓我來考考你的中文日文韓文武術寶石鑑定……」

「姐,惱羞成怒,遷怒於人是不厚道的!」

「咳,小姐,忘言少爺,抱歉打斷一下,老爺有任務過來。」j的一句話讓在打鬧中的兩個人都靜了下來。

「先生現在在哪裡?」忘言問。

「英國。」紅線連頭都沒有抬就回答說,「看哪裡的警察雞飛狗跳就知道父親的行蹤,這一次竟然和愛德華鬧到了貝克街,難道他真的打算把福爾摩斯先生的蠟像偷回來作為他的戰利品麼?」

愛德華,莫奇·羅賓當年親自挑選的孩子,也由莫奇親自教導。而忘言嘛……

「小子,我這輩子都記得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紅線總是氣鼓鼓的抱怨,「竟然只有一個字——切!」

「因為那時我如果再不出聲,你就要給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態的跳腳,「起的那都是什麼名字啊!海王子、珍珠、還珠……」

紅線捂住嘴笑的渾身發抖,不錯,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換回來的孩子,從死亡線上掙扎回來的他,清醒後卻忘記一切有關自己的前塵往事。歲歲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覺間流年已經拋卻了八載。當年的兩個孩子已經長大,身體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間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日新月異生氣勃勃。20歲的紅線依然是短短頭髮,有著桃子一樣的鼓鼓的臉蛋,圓圓的眼睛終是閃著狡黠的光芒,她總喜歡帶上一副黑框眼鏡,然後一眼望上去讓人雌雄莫辨,伴著她那長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來就像一個可愛的高中小男生。而忘言卻越發向一隻小小的狐狸的方向發展,他有著細長迷人的丹鳳眼,總喜歡眯著將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著白麵小包子一般的臉蛋和可愛的笑容,但對於外人卻懶於微笑,他的頭髮是烏黑的,柔順服帖,常常讓人誤以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紅線知道,這小傢伙會在你疏於防範的時候,就會露出獠牙嚇上你一跳,他今年雖然只有十六歲,卻有一絲少年老成的味道在,他學會的一切都是紅線教出來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們也往往會忘記紅線要比他大的這個事實。

「高燒,折磨,對於一個八歲的孩子來說實在糟糕了,他身上所揹負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爾會嘆息著對紅線說,「忘記了也好,誰說忘卻不是神的恩賜?」但他隨後又會接著說:「小姐真的相信他失憶?這可不是電視劇。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為他起這個名字就是想告訴他,最寶貴的東西,都在心裡埋藏,不必一定要別人傾訴才能證明它們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裝的又如何,每個人心中都有不想被別人提到的過往,那是我們的底線。就算他會給我帶來麻煩或是不可預知的未來,我也絕不會為這些而憂慮,因為從決定救下他的那一刻我就已經有了心裡準備,這是我選擇的路,所以我絕不後悔。

「我唯一忐忑的,把他拖進我的世界。」

「這一次的工作是什麼?」紅線問j。

「人骨笛。」j將圖片給兩人看,藏傳佛教上的法器,藏語稱「罡洞」。長約30釐米左右,相傳是用16歲少女的小腿骨製成,兩端包銀,上面還鑲寶石,據說這種法器吹起來聲音尖利刺耳。

「聽起來真恐怖!」忘言繃起包子臉。

「就像天主教視死亡為神聖的事,死後將屍身獻給上帝,象徵無上的讚美一般,藏傳佛教也認為靈魂是永恆的。」紅線表情肅然,「他們認為一旦靈魂由於死亡而脫離了身體,身體便形同於石塊、土木之類沒有生命的物質。而這些法器所用的骨頭都是人死後被僧人送到天葬廠,按照嚴格的密教規定舉行隆重的天葬儀式後留取的。如今製作人骨法器這種事情已經消失了,而遺留下來的法器都變成了文物,成為了密宗修煉者和工藝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價格不菲。」

「是嗎?可是無論用怎樣的理論來武裝,對於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東西,我還是感到不舒服。」

「不錯,我也一樣。」紅線伸手摟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塵歸塵,土歸土,去去留留,不帶塵埃才是。」

「骨笛的擁有者是個尼泊爾人,我們的僱主正是多次向他購買未果才向老爺下了訂單。」j說道,「首期款已付,我們自然要拿錢辦事。」

「姐,我們這一次要怎麼做?」

「狸貓換太子。」

「我前天在網上在騷河區的一個骨製品工藝店定做了一個仿製品,用它把真的換掉。像人骨笛這種東西,尋常人也不會閒來沒事拿出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發現有問題,事情大概都過去許久了。不過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問我定做骨笛要做什麼?」

「姐,你怎麼回答他的?」

「我說要為神吹奏聖歌啊!」

「姐你說假話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覺(教)’,還神呢?」忘言不無揶揄,「不過用仿製品替換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舉啊,為什麼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預告函什麼的然後再直接下手,多拉風啊!」

「親愛的,做人要低調,做賊更要低調。至於父親為什麼要留梅花——」紅線的臉象是吃了青檸檬一樣扭曲了一秒後恢復原狀,「那是因為從前他在中國城聽了一箇中國古代關於賊的故事,然後他認為那個賊很風雅,所以……至於預告函,親愛的,那是你動畫片和漫畫看多了,只有嫌麻煩不夠多希望警察跟著自己屁股跑的傢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廣而告之,像你姐姐這種內涵深厚的人當然還是選擇低調!」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對先生的評價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臉笑的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門,順便把仿製品取回來,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調人生。」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記得要換一張皮再出門。」

「姐,你幹嘛總是把化妝術講的就像恐怖電影一樣!」

忘言回來的時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帶著手套的手小心翼翼的將骨笛遞給紅線。

「骨製品的表面一般都會處理的很光滑或是塗上明漆,你要把老闆的指紋也清理乾淨,不要留下麻煩。」紅線在看書,所以看都沒看就吩咐道。

「這個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為了這事。」忘言用指尖點點骨頭,「骨製品商店的原料都是動物骨、塑膠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這根骨頭——你覺得它像動物的骨頭嗎?」

這句話成功的把紅線從書里拉了出來,她接過那隻骨笛,觀察了一會兒,蹙起了眉頭,「這骨笛的確是嚴格按照我要求的長度尺寸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顏色也太新鮮了些,應該是新骨,我們要替換的骨笛是上百年的舊骨,骨的重量一定會輕,這樣的仿製品如果遇到細心的人定然會露出破綻,不過在如此倉促的時間內,仿製品能做到這種程度已經不錯了。」隨即她將骨笛遞給了忘言,「但問題在於人骨與獸骨有很大差別,用任何一種動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適的。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是做個切片觀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態規則,多作圓形,管徑大而數目較少,骨板層排列顯著。獸骨的哈佛氏管形態不規則,多作長圓形,管徑小,管數多,骨板層排列不顯著。」忘言將顯微鏡推給紅線,「姐,毫無疑問,我們中獎了,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還沒有消散乾淨,我想它離開人體不過二到三年!」

「骨製品商店裡竟然真的賣人骨,我的上帝,世界真瘋狂!」紅線做了個驚愕的表情。

「從前就有人以剔骨、割肉、挖器官等方式,從殯儀館裡盜取死者遺體骨骼及組織,大發死人財,這種交易如今在黑市中也並不鮮見。姐,你說有沒有必要讓我們的人打聽一下。」

「嗯,別急,我們先查一下骨店老闆的底細吧,一個一輩子跟骨頭打交道的人怎麼會不知道手中的原料是什麼,無論如何他也脫不了干係。我記得他好像叫……麥金蒂·弗什麼的。」

「麥金蒂·弗萊德,至於他的底細——小case!」忘言俏皮的眨了眨眼,拿過自己的筆記型電腦,「我先到警局的資料庫去查檢視這傢伙有沒有案底,放心,就算這傢伙有一次酒後駕車的記錄都跑不掉。」

「好傢伙,多有名氣的人啊!」過了一會兒,忘言就感嘆道,「姐,看看我們這位麥金蒂老闆的過往吧,他可是曾經榮獲了‘曼哈頓藍鬍子’之稱的人吶!」

「藍鬍子?」紅線挑了挑眉毛,「殺妻者!」

「麥金蒂的四任妻子先後失蹤,他的第一任妻子十年前失蹤,那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女人,與人私奔確有可能,但是他後幾任妻子的人品都是極好的,決不是那種不負責任拋夫棄家的人,所以接二連三的失蹤就顯得太奇怪了,順便說一下,他最後一任妻子在兩年前失蹤,身高是一米六二。」

「骨笛用的是人的脛骨,長32釐米,推算起來是一個約一米六的女子腿骨做成的。而這仿製品也是相似的長度,也就是說……該死的,他不會把自己老婆的腿骨賣給了我們吧?」紅線瞪大了眼睛。

「有流言說他把自己的妻子都做成了骨工藝品,但警方多次突擊檢查了他的店鋪和家——店鋪後面就是他的家,那裡所有出賣品、半成品和存貨,原料都是牛骨、豬骨或是塑膠骨粉一類的東西,並沒有人骨製品。在他每位妻子失蹤期間,他的行蹤並無可疑,只是在市內活動,連市郊都沒有去過,而家中也沒有血跡或是可疑跡象。一宗案件沒有證據僅憑懷疑是無法將人入罪的,這可不是《c·s·i》,警察先生們並不是想象中那麼無敵。」忘言搖了搖頭。

「我們應該去會會這位麥金蒂先生。」紅線將視線從忘言的手提電腦上移開,「敢賣給我一根真正的人骨,就要有承受死者與我怨氣的膽量。」

沿百老匯南下的第八街到堅尼街之間就是騷河區,騷河區是藝術家聚居的地區,這裡散佈著許許多多的書店、畫廊和古董店,麥金蒂的骨製品商店就安居於其中一隅。

「我去見他就好,畢竟你今天見過了他一次。」

「嗯,好,麥金蒂先生的兩次酒後駕車的記錄,開的是一款黑色賓士,車的型號和樣子我還記得,我去找找他的座駕。」

「你要做什麼?」

「人可以說慌,但是機器卻不會。如果他車上有gps導航儀,便可以調出它的以往的行駛路線,gps導航儀對駕車人來說非常實用,當然對警方和我們也很實用,科技進步的最大好處是我們越來越沒有所謂的隱私了。如果他開車去取骨或是買骨的話,那我們便能知道大致的地點在哪裡。」

「好吧,我的電子天才,你在搞到資料時小心不要弄響車子的報警器。」

「如果連開車門這樣的小事都搞不定的話,我會親自到那位調到我們布魯克林區重案組的伍德探長那裡報到的。」忘言擺擺手,帶上了他那頂黑色絨線帽離開了。

骨製品商店的名字叫kutnahora。紅線知道這名字的由來,kutnahora,是位於布拉格以東約70公里的小鎮,而世界上著名的人骨教堂就在那裡。

推開kutnahora厚重的門,撲入紅線眼簾的是陳列在店鋪裡的各種各樣的骨工藝品,一顫一顫的蛇骨玩具、蹲坐的青蛙骨骼標本……牆上裝飾了很多骷髏頭骨,角落裡會有藍光朦朦朧朧的照出來,在屋子的某個樑上或是貨架的某個角落裡,會有一兩隻伸出的手骨在微微顫動,平添幾分陰森悽慘。不得不承認,店鋪裝修的很有創意,但是面對這琳琅滿目的森森白骨,實在是讓人心中恐懼。

紅線走到櫃檯前,上面擺放了一個骷髏燭臺,而它的旁邊放著一串骨念珠和一個腿骨的十字架,紅線用手指小心的觸了觸它的頭蓋骨,然後癟了癟嘴,看了一下它們的旁邊,不僅微笑起來。

一株種在白瓷盆裡的的兔耳花(即仙客來)向紅線俏皮的招搖著,唯一讓她遺憾的是,這漂亮精靈的葉子已經有些發黃打蔫了。

「真是可愛的存在,怪不得忘言說花朵是精靈為上帝綻放它們的笑顏,有了你,連死亡的氣息都能被沖淡啊!」只是並不是任何人都能養好花,紅線不無遺憾的用手挑逗著它的花瓣。

「頭骨中最靈的就是頭蓋骨,它是天與人之間交流的中介,它並不完全代表死亡,而是代表對一個靈魂對生死的冥想。我的小姐,看著它的雙眸,你不這麼想嗎?」身後突然有聲音傳來。

紅線嚇了一跳,從兔耳花身上移開視線,繞是她藝高人膽大,但那一剎那,這突然出現沙啞語音還是讓她抖了一下。麥金蒂·弗萊德,kutnahora的店主,綽號「曼哈頓的藍鬍子」。他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身形有些發胖,看真人並沒有看他留在警局的照片上那種陰鬱的感覺,看起來要和氣的多。

從他那個角度,認為紅線注視著的是那骷髏燭臺。

「是。」紅線微笑,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鏡,「我一直認為,死亡與生命對立,並相輔相承。因為生與死畢竟都是我們無從選擇和不可預知的。看到您的作品,我更加體會到了這一點。」

麥金蒂驚愕了一下,他沒有想到在紅線口中能聽到這樣的回答,他笑了:「你真的是我所見過的最有趣的客人,可愛的東方小姐,有什麼可以為你服務的?你是要挑成品,還是定做,當然也可以在指導下自己動手做出作品來。」

「我想挑一個頭骨製品,您有什麼好的推薦?不過,您怎麼看得出我是女孩子?」紅線掃了一眼自己,自己可是一副男孩裝扮。

「衣服髮式可以騙人,但是骨骼是騙不了人的!我看人可是看骨的,失禮的說,小姐你的骨骼就是不錯的,很纖細,但很漂亮。」麥金蒂微笑著看紅線瑟縮著後退了一步,「想要頭骨製品,那個骷髏燭臺就不錯,或者說一個傳說中維京海盜飲酒用的頭骨杯也不錯……」

「在宗教寓意中,頭蓋骨代表著殉道者的聖潔和仟誠,象徵著神靈至高無上的權威。我……想要一個可以供奉在神前的東西。」

「奉獻給神啊,我聽說從前的宗教祭祀中,曾點燃過一千盞童男童女的頭蓋骨做的燈。想想看,那是一個多麼盛大而神聖的景象啊!」麥金蒂一臉神往,迷離的眼神看著櫃檯上的那骷髏燭臺,「人骨是造型最為精美的自然藝術,就如黑夜與白天共存一樣,死之藝術與生之藝術是相輔相承的,死亡藝術繁生於宗教之樹,擁有著無上的崇高與華麗!所以用人骨供奉神真的是最恰當的選擇啊!」

真是個瘋子,紅線心中暗自嘀咕。

「所以,我不想要這種仿製品,供奉神難道不應該真實而無偽嗎?」

「小姐想要真實而無偽的……」麥金蒂盯著紅線若有所思。

「先生,既然我能夠找到這裡,就是說明有人指引了我,價錢方面並不是問題。」

「很抱歉,小姐,我是正當商人,做的也是合法生意。」麥金蒂猛然板下臉來,「小店可能無法滿足小姐你的要求,對不起,幫不了你了。」

「是這樣嗎?」紅線反而笑了起來,「那真是抱歉打擾了您,請問,您這裡有衛生間可以借用嗎?」

「當然,就在後面,請自便。」

紅線欠了欠身,去了衛生間,回來道謝後就離開了店鋪。

「陰鬱多疑而又瘋狂的傢伙,和他再多呆一分鐘我就要瘋了!」紅線伸了個懶腰,狠狠吸了幾口新鮮的空氣,伸開雙臂擁抱了一下陽光。

「姐,有什麼發現?」

「親愛的,姐姐教你一手吧!」紅線摟住忘言的肩膀若有其事,「如果你將來長大當了警察,一定要注意衛生間,那是毀屍滅跡消除證據最佳之地也是罪犯最愛之處,無論如何都應該仔細搜查,因為罪惡不是用水就可以清洗乾淨的。」

「警察?怎麼可能啊。」忘言聞言微笑。

「是啊,你跟著我,還能做什麼啊!」紅線察覺到自己的失言,嘆了口氣。她摸著忘言的頭,覺得眼前溫暖的陽光竟然變的那麼刺眼,晃得人就要落下淚來。

「啊,姐,你知道嗎?我得到行車路線和最終地點了?我厲害吧!厲害吧!」忘言急忙討起紅線歡心來,像小狗一樣在紅線面前跳來跳去,只差搖著尾巴,「麥金蒂去了曼哈頓第五大街,時間就是你訂貨後的那天晚上。而經過33分鐘後,汽車再次啟動,回到了他的家。」

紅線扯出一個微笑,又摸摸他的頭,「我在他的衛生間裡,發現了一雙長筒水靴,還有一條沖洗乾淨的防水褲,但鞋底上有些沒衝淨的淤泥,腥臭難聞,這個傢伙應該是到過河邊或是下水道一類地方。我想麥金蒂不是到第五大街去買名牌的,他去的是那裡的下水道。以我們的經驗看來,無論隱藏屍首還是偷偷交易屍骨,那裡都是個好地方,不是嗎?」

第五大街,是曼哈頓的中軸線,它集中了曼哈頓的精華。這裡寸土寸金,集中了全美國最著名的珠寶、皮草、服裝、化妝品商店,是紐約最具代表性的時尚大道。白晝逝去,黑夜降臨,黑夜中輝煌而璀璨的城市在腳下顯得遙遠而陌生。幾分墮落又有幾分陰霾的氣息包圍住這裡;五彩的霓虹燈、閃亮的招牌下,歌舞昇平、雲鬢香影。空氣中似乎聞得到刺激卻又危險的味道,如罌粟般地蠱惑所有人的內心,引誘他們繼續沉溺在這慾望的都市。

不過是地上與地下,卻是兩個世界。

「水靴、水褲、手套、口罩、手電筒……手槍!忘言,你要是再拿一個防毒面具來我們就可以去演《生化危機》了!」

「下水道是不安全的地方,佈滿垃圾、細菌、害蟲和小動物,卻又空間廣闊,四通百達,幾乎每一個家庭都有一個出入口,同時這裡的環境不可預料,第五大街這麼長,我們也不知道要在裡面找多久,而且也要提防那些在下水道里活動的傢伙——乞丐、流浪漢抑或是黑幫,準備這些我還嫌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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