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六通電話(一九八五)

「別怕。」他在她耳邊輕聲說。

「我做不到!」她哭號著說。

「我知道。」他說,同時發現雖然他被勒得肋骨快斷了,哮喘卻減輕許多,呼吸也不再咻咻出聲了,「我知道,米蒂。」

計程車司機又按了一聲喇叭。

「你會打電話給我嗎?」她顫抖著問。

「可以的話。」

「埃迪,求求你告訴我怎麼回事,好嗎?」

要是他真的說了,又能讓她安心多少?

米蒂,晚上邁克·漢倫打電話給我,我們談了一會兒,但重點只有兩件事,就是邁克說「又開始了」和「你要來嗎?」。米蒂,我發燒了,但沒辦法靠阿司匹林治好。我喘不過氣來,但該死的噴劑沒有用,因為問題不在我的肺或喉嚨,而在我心裡。只要可以,米蒂,我一定回來,但我感覺自己就像站在隨時都會崩塌的舊礦井前,站在那裡和陽光道別。

是的,沒錯!她聽了一定會安心!

「不,」他說,「我恐怕不能跟你說。」

說完,他趁米拉還未開口,還未舊態復萌(埃迪,快下計程車,你會得癌症!),大步離開,而且愈走愈快,最後幾乎是跑著上了計程車。

計程車倒回馬路上,米拉依然站在門口,看著車子駛往市區。屋裡的燈光將她變成巨大的黑影。

他揮揮手,恍惚看到她也抬手跟他道別。

「老兄,今晚要去哪裡?」計程車司機問。

「賓州車站。」埃迪說著鬆開握著噴劑的手。哮喘已經躲起來,等待下一次攻擊支氣管。他覺得自己……幾乎沒事了。

然而四小時後,噴劑又有用處了,他對它的需求更甚平日。他正在打盹,忽然一陣抽搐讓他醒了過來。坐在對面的西裝男子放下報紙,臉上微微露出擔憂又好奇的表情。

我回來了,埃迪!哮喘朝他歡呼,我回來了,呃,這一回說不定會殺了你!有何不可呢?反正遲早得動手,你知道!不可能他媽的一直陪你耗!

埃迪胸口劇烈起伏。他慌忙伸手找到噴劑,抓起它朝喉嚨按下噴鈕,接著靠回椅背,等待哮喘過去。他一邊顫抖,一邊回想讓他驚醒的那個夢。是夢嗎?是的話最好,因為他很怕那是回憶,而不是夢。他看見了綠光,和他童年在鞋店x光機裡看到的一樣。還有一個全身腐爛的麻風病人在地道里追逐一個叫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十一歲男孩。男孩大聲尖叫,不停地跑……

(他跑得很快,布萊克教練對他母親說,要是後面有全身腐爛的東西在追他,他跑得更快。這是廢話沒錯,你最好相信。)

接著,他聞到時間死去的味道。有人劃亮了火柴,他低頭看見一張腐爛的臉,是一個叫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的男孩。蛆群在這個一九五八年七月失蹤的男孩臉上鑽進鑽出,有如瓦斯的惡臭便是來自他體內。在那個更像回憶的夢裡,埃迪扭頭看向一邊,發現兩本教科書《英語讀本》和《認識美國》被地底難聞的溼氣弄得又鼓又脹,長滿青苔。(「我的暑假經歷」,作者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我在地道里死了!我的課本長出青苔,變得和西爾斯商品目錄一樣厚!」)他正要放聲尖叫,麻風病人粗糙的手突然攫住他的脖子,插進他嘴裡,讓他背脊猛然抽搐,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不在德里鎮的下水道里,而在靠近火車頭的豪華車廂裡。窗外的月亮又大又白,火車正疾速駛過長島。

走道對面的男人慾言又止,猶豫片刻之後終於開口了:「您還好吧,先生?」

「噢,沒事,」埃迪說,「我睡著了,做了個噩夢,結果哮喘就發作了。」

「原來如此。」男人又舉起報紙,埃迪發現那人讀的是他母親有時戲稱為《猶太時報》的《紐約時報》。

埃迪望著窗外只有明月照亮的沉睡的大地,不時掠過幾棟屋舍或小村落,大多漆黑一片,只有幾處亮著燈,燈光微弱,在鬼火般的月光下顯得縹緲虛幻。

他忽然想到,那個人覺得月亮會對他說話。亨利·鮑爾斯,老天,他真是瘋子。他很好奇亨利·鮑爾斯現在在哪裡。死了?在牢裡,還是在美國中部的遼闊平原上流浪,有如無藥可救的病毒東飄西蕩,在眾人沉睡的深夜搶劫便利商店,或在路邊豎起拇指請求搭車,殺死好心停車的蠢蛋,將他們皮夾裡的現鈔佔為己有?

有可能,都有可能。

還是在某個州立療養院,正和他望著同一個將圓的月亮,對月亮說話,傾聽只有他能聽見的回答?

埃迪覺得這更有可能。他打了個冷戰,心想,我終於想起童年了,想起一九五八年那死寂黯淡的暑假是如何度過的。他覺得現在無論想記起那年夏天的哪個時刻都能記起來,只是他不想。噢,天哪,我真希望能再次忘得一乾二淨。

他額頭貼著骯髒的車窗,一隻手像拿著聖物一樣輕輕握著噴劑,凝視著被火車鑿開的夜色。

往北走,埃迪心想,但他錯了。

不是往北,因為這不是火車,而是時光機。不是往北,而是往回,回到過去。

他彷彿聽見月亮這麼對他說。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忽然頭暈目眩,他緊緊握著噴劑,閉上了眼睛。

貝弗莉·羅根被修理

湯姆才剛睡著,電話就響了。他吃力地支起身子,伸出手,接著感到貝弗莉的胸脯壓著他的肩膀,她搶在他之前拿起話筒。他躺回枕頭上,昏昏沉沉地想誰會在三更半夜打電話來,尤其他們的號碼並沒有登記在電話簿裡。他聽見貝弗莉說了聲「喂」,接著腦袋又開始昏沉。他晚上看棒球時灌了快十八罐啤酒,而且還做了愛。

但貝弗莉一聲吃驚又尖銳的「什麼?」有如冰錐刺進了他的耳朵,讓他再次睜開眼睛。他想坐起來,但電話線卡在他的粗脖子上。

「貝弗莉,把他媽的電話線拿開。」他說。貝弗莉匆忙起身,用手指勾著電話線繞過床邊,自然捲的深紅色頭髮披在睡袍外,幾乎要到腰際了。妓女的頭髮。她的目光沒有掃過他的臉,偷窺他內心的陰晴,讓他有點不爽。他坐起來,腦袋開始疼。媽的,他可能早就頭痛了,只是因為睡著了才沒發現。

湯姆·羅根走進浴室,撒了一大泡尿,感覺尿了有三個小時。接著他想,既然都醒了,何不再來一罐啤酒,把即將到來的宿醉的感覺趕走。

他經過臥室朝樓梯走去,白色四角褲有如船帆在他碩大的小腹下飛舞,兩隻胳膊硬如石板(這種身材給人的感覺更像碼頭搬運工,而不是貝弗莉時裝公司的總裁兼總經理)。他回頭咆哮:「如果是那個男人婆萊斯莉打來的,叫她去找名模混,別打擾我們睡覺!」

貝弗莉抬頭瞄了一眼,搖搖頭表示不是萊斯莉,接著又低頭講起了電話。湯姆覺得頸背肌肉開始繃緊。這是打發嗎?被女人打發?欠乾的女人。看來問題嚴重了,貝弗莉可能需要複習一下誰才是老大。很有可能,她偶爾會這樣,她學東西一向很慢。

他下樓穿過走廊來到廚房,隨手拉了拉卡在股溝裡的四角褲,接著開啟冰箱伸手進去,不料卻只摸到一個藍色保鮮盒,裡頭裝著吃剩的羅曼諾夫義大利麵,完全不見啤酒的蹤影,就連他藏在冰箱最裡面的啤酒(就像他摺好藏在駕照裡應急用的二十美元紙鈔)也沒了。感覺就像棒球打到十四局結果前功盡棄一樣。白襪隊輸了,一群軟蛋。

他瞟了眼廚房吧檯上方玻璃櫃裡的強力黃湯,忽然很想倒一杯金賓威士忌加一塊冰,但最後還是走回樓梯,他知道喝了只會給自己的腦袋找麻煩。走到樓梯口,他瞄了一旁的古董擺鐘一眼,發現已經過了午夜。知道這點並未改善他的脾氣,因為他的脾氣從來就沒好過。

他小心翼翼地上樓,感覺(太清楚了)心臟跳得很厲害。怦怦、怦怦、怦怦。聽見心臟在耳朵、手腕和胸口跳動的聲音總會讓他感到緊張,有時甚至覺得它根本不是舒張收縮的泵,而是左胸裡的大轉速錶,指標直逼紅色警戒區。他討厭那種感覺,也不需要。他需要的是好好睡一覺。

然而,他娶的那個臭娘們還在講電話。

「我瞭解,邁克……對……對,我是……我知道……可是……」

冗長的沉默。

「威廉·鄧布洛?」她驚呼道,湯姆的耳朵又被冰錐刺了一下。

他站在臥室外等心跳緩和下來。現在是撲——通、撲——通,不再怦怦響了。他腦海中浮現指標離開紅色警戒區的畫面,隨即將它揮開。拜託,他是個男人,而且是大男人,不是溫控器故障的火爐。他狀態好得很,像鐵一樣結實。如果她想要複習一下,他樂意奉陪。

他正要走進臥室,忽然決定多待一會兒,聽她說什麼。他不太在意她和誰講電話、講些什麼,只是聽她聲音高低起伏,同時感到一股熟悉的慍怒。

四年前,他在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單身酒吧遇到她,兩人很快就聊開了,因為他們都在標準品牌大廈上班,又有幾個共同的熟人。湯姆在四十二樓的金恩蘭利公司公關部工作,貝弗莉·馬什(孃家的姓)是迪莉亞時裝公司的助理設計師,辦公地點在十二樓。迪莉亞後來成為美國中西部小有名氣的服裝品牌,顧客主要是青少年,生產的裙子、上衣、披肩和休閒褲主要批給店家零售。老闆迪莉亞·卡斯特曼稱呼這些店為「潮店」,湯姆則叫它們「毒窟」。他一認識貝弗莉就看出兩件事:一、她很迷人;二、她很脆弱。不到一個月,他又發現第三點:她很有才華,而且是非常有才華。湯姆在她繪製的休閒服(裙子和上衣)設計圖中看到了驚人的巨大商機。

不過,千萬別在毒窟賣,他心裡想,可是沒說出來(至少當時沒說),打光別再那麼爛,別再折價,別再擺在店面最裡頭的爛位置,跟吸毒用具和搖滾樂隊t恤放在一起。那些是輸家玩的把戲。

早在貝弗莉察覺湯姆對她感興趣之前,他就已經對她瞭解甚深了,而這正是湯姆希望的。他這輩子一直在等貝弗莉·馬什這樣的女人出現,因此立刻像餓虎撲羊般撲了上去。她的脆弱並沒有寫在臉上。從外表看,她就是一個漂亮女人,身材苗條又豐滿,也許臀部遜色一點,但還是很棒,而那對乳房是他見過的最美最棒的。湯姆·羅根從小就是「胸奴」,但高個子女人的乳房通常都令人失望。她們穿著薄襯衫時,凸起的乳頭簡直令人瘋狂,但脫下襯衫就會發現她們只有乳頭,感覺像五斗櫃抽屜裝了兩個球形把手。他的大學室友老愛講「一手掌握就好」,但湯姆覺得那傢伙根本是在胡說八道,什麼都不懂。

嗯,貝弗莉長得是蠻漂亮的,身材火辣,又有一頭動人的紅色波浪鬈髮。但她又很脆弱……在某方面。彷彿她會發出一種無線電波,只有他接收得到。你可以從一些小地方看出來,例如煙抽得很兇(但幾乎被他治好了),眼神飄忽不定,和人交談從不正眼看人,偶爾瞄一眼然後立刻避開,緊張時常常輕搓手肘,還有她的指甲,剪得整整齊齊,但短過了頭。湯姆頭一回見她就注意到這一點。當時她拿著白酒杯,湯姆看著她的指甲心想:她剪那麼短是因為她會咬指甲。

老虎也許不會思考,起碼和人類的方式不一樣……但它洞悉一切。當羊群從水邊退開,察覺死亡那有如髒地毯的氣息不斷逼近時,咱們的大貓看得出哪一隻羊會掉隊,要麼那羊跛了一隻腳,要麼生來就跑不快……或者警覺感不夠發達,甚至可能有些羊(有些女人也是)就是想要被抓。

忽然,一個聲音將他從回憶中驚醒。咔嚓!是他的打火機。

慍怒再度浮現。他胃部滾燙,但不到無法忍受的地步。抽菸。她在抽菸。湯姆·羅根之前針對這個問題給她上過幾堂特別的課,但她現在又犯了。好吧,她學東西很慢,不過好老師最會對付這種學生。

「嗯,」她說,「嗯哼,好吧,好……」她聽著聽著忽然發出奇怪的笑聲,湯姆從來沒聽她這麼笑過,「既然你問起,那就麻煩兩件事:幫我訂個房間,還有為我禱告。嗯,好……嗯哼……我也是。

晚安。」

她掛上電話,湯姆走進臥室,原本打算逞點威風,大吼著叫她把香菸熄掉,現在就熄,馬上!但一看到她,所有的話都吞了回去。他見過她這種表情,但只見過兩三次。一次是在他們生平第一場服裝展之前,一次是請全國買主出席的私人發表會,還有一次是他們去紐約參加國際設計師大獎賽。

她大步走過房間,白色蕾絲睡袍緊貼身軀,香菸叼在嘴邊(他最討厭她嘴裡叼煙的模樣),一縷白霧從左肩往後飄,有如火車頭冒出的煤煙。

然而,真正讓他愣住的是她的臉,他的咆哮卡在了喉嚨裡。他心臟猛地一跳,撲通!同時打了個冷戰。他告訴自己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沒想到她會是這個表情。

只有當工作緊張到極點時,她整個人才會活力四射。剛才提到的三個場合都和工作有關。那時的她完全不同,和他平常熟悉的貝弗莉很不一樣,電力足以摧毀他的恐懼偵測雷達。每當壓力臨頭,貝弗莉總是既堅強又緊張,既無懼又無法預測。

此刻的她氣色飽滿,兩頰潮紅,一雙大眼炯炯有神,頭髮放肆飄逸,絲毫看不出睡意。而且……

噢,各位,你們瞧,瞧瞧這場面!她這會兒是從衣櫃裡搬出手提箱來了嗎?真的是手提箱?老天,還真的是!

幫我訂個房間……為我禱告。

滾,她才不需要在旅館訂什麼房間,未來幾天都不用,因為小貝弗莉要乖乖待在家裡,哪兒也不去,接下來三天還得站著吃飯,謝謝指教。

不過,禱告倒是有必要,看他怎麼修理她。

她將手提箱扔在床邊,走到五斗櫃旁,拉開最上層的抽屜,拿出兩條牛仔褲和一條燈芯絨褲扔進手提箱,接著又走回五斗櫃旁,左肩依然飄著一道白煙。她找出一件毛衣、兩件t恤和一件船岸牌舊上衣。她穿那種上衣明明很蠢,卻怎麼也不肯丟掉。無論剛才是誰打電話給她,肯定不是有錢人。絕對很無趣,就像傑基·肯尼迪在海恩尼斯港度週末一樣悶。

他並不在乎是誰打的電話,也不在乎她想去哪裡,因為她哪兒都不準去。喝太多啤酒加上睡眠不足讓他的腦袋又痛又鈍,但讓他煩心的不是這些。

是那根菸。

他以為她把香菸都扔了,但她顯然有所隱瞞,而證據就叼在她嘴邊。由於她還沒察覺湯姆就站在門口,他也樂得把握機會,回味之前她乖乖聽話的那兩晚。

某一年十月,他們到森林湖市參加派對,回程途中他對她說,以後不準在我身邊抽菸。我在辦公室和派對上已經被別人燻夠了,不想再被你燻。你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嗎?讓我告訴你——聽起來很噁心,不過是實話,感覺就像吃別人的鼻涕!

他以為她起碼會稍微抗議幾句,不料她只是用平常那種害羞討好的眼神看著他,低聲說:好吧,湯姆。

那就把煙扔了。

貝弗莉乖乖照辦。那天,湯姆的心情好了一晚上。

幾周後,兩人看完電影走進影院大廳,貝弗莉想也不想就點了支菸,一路吞雲吐霧回到停車場。

十一月的晚上冰冷刺骨,強風像拿刀的瘋子一樣不放過一寸裸露的肌膚。湯姆記得他聞到了湖水的味道。有時冷天就聞得到,帶著魚腥氣又有點空洞,很淡的味道。他讓她抽菸,甚至還幫她開車門。他坐進駕駛座,把門關上,然後對她說:貝?

貝弗莉把煙從嘴邊拿開,扭頭看向他。湯姆狠狠甩了她一巴掌,結實的手掌大力掃過她的臉頰,他掌心隱隱刺痛,她的頭往後撞到椅背。她睜大眼睛,滿臉驚訝和痛苦……還有別的。她伸手捂住臉頰,感受那股滾燙和麻木的刺痛,同時大喊:噢!湯姆!

他眯起眼睛看著她,嘴角露出微笑,整個人精神百倍,等著看後續發展,看她會如何反應。他的陰莖在褲襠裡硬了,但他沒去理會。那是之後的事,這會兒他正在上課。他在心裡回放剛才的畫面。

她的表情。那稍縱即逝的第三種神情是什麼?先是驚訝,然後是痛苦,再是(回憶)

想起……想起某件事的表情。就那麼一瞬間。他覺得連她自己也沒察覺那個表情出現在了她臉上和心裡。

現在,重點是現在。關鍵在於她沒說什麼,這種事他清楚得很。

她沒說你這個混賬東西!

沒說再見了,死豬。

也沒說我們吹了,湯姆。

她只是帶著受傷的神情,用噙著淚水的棕色眼眸望著他說:你為什麼打我?說完她欲言又止,隨即哭了出來。

扔掉。

什麼?扔掉什麼,湯姆?她臉上的妝被衝出兩道泥溝。他不在乎。他還挺愛看她這個樣子的。很狼狽,但很性感。很賤,但很刺激。

煙,把煙扔了。

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接著是歉疚。

我只是忘了,她哭喊道,只是這樣而已!

把煙扔了,貝,不然就等著再挨巴掌。

她搖下車窗,把煙扔了,接著扭頭看他,臉色蒼白驚惶,卻又很平靜。

你不能……你不應該打我,維繫感情不能……這樣不好。她試著穩住音調,找到成年人的語氣,可惜沒有成功。湯姆把她變小了,讓她在車裡變成了小孩子。性感火辣到了極點,不過是個孩子。

不能和不會是兩回事,寶貝,他說。他雖然語氣平靜,心裡卻很亢奮。而且感情要怎麼維繫由我決定。你要是能接受,那好;要是不能接受,你就走人,我不會阻止你,頂多踹你屁股一腳當作分手禮物,但我不會攔著你。這裡是自由國家,我沒什麼好說的。

你已經說了很多了,貝弗莉低聲說。他又甩了她一巴掌,比之前更用力,因為沒有哪個娘們可以在湯姆·羅根面前耍嘴皮子。就算面對英國女王,他也照打不誤。

她的臉頰撞上了儀表板。她伸手去抓門把,但隨即鬆開,像只兔子般瞪大眼睛縮在角落裡,一隻手捂著嘴巴,帶淚的眼眸充滿驚恐。湯姆默默看她一眼,下車從車後繞到她那邊的門外,把門開啟。

十一月的黑夜裡,颳著大風,他撥出陣陣白霧,湖水的味道非常明顯。

你想下車是吧,貝?我剛才看你去抓門把,猜你一定是想下車。好啊,也行。我叫你不要抽菸,你說好,結果又抽。你想下車?來啊,下車啊。搞什麼,對吧?下車?你想下車嗎?

不想,她囁嚅說。

你說什麼?我聽不見。

我說我不想下車,她聲音稍微大了一點。

什麼?你是抽菸抽到肺氣腫了是吧?你要是沒辦法說話,我就去找個他媽的擴音器來。最後一次機會,貝弗莉。大聲一點,讓我聽得見。你想下車,還是想和我回去?

和你回去,她說,雙手像小女孩般捏著裙子。她不敢看他,眼淚簌簌滑落雙頰。

好,他說,很好。但你要先跟我說,貝,說:「我忘記不能在你面前抽菸了,湯姆。」

她抬頭看他,受傷的眼神表達著難言的懇求,彷彿在說:你是可以叫我說,但請你不要。別這樣,我愛你,難道不能算了嗎?

不行,辦不到。因為她要什麼並不重要,而兩人都知道這一點。

說。

我忘記不能在你面前抽菸了,湯姆。

很好,再來說「對不起」。

對不起,她順從地說。

落在地上的煙還沒熄,有如剪斷的保險絲。散場的觀眾瞄了瞄這裡,只見一個男人站在原木色的新款雪佛蘭薇加的右車門外,一個女人坐在車裡,低頭愣愣地握著雙手,車內的燈光將她的一頭秀髮染成了金色。

湯姆把煙踩熄,在柏油路上留下一塊黑漬。

現在說:「以後沒有你的准許,我絕對不抽菸。」

以後沒有……

她開始抽咽。

……沒有……沒、沒、沒——

快說,貝。

沒有你、你的准許,我絕對不、不抽菸。

他將車門甩上,繞回駕駛座坐好,開車返回他位於市區的公寓。路上兩人都沒有開口。關係的前半段在停車場維繫好了,剩下的一半,四十分鐘後在湯姆的床上搞定。

她說她不想做愛,但他從她的眼神和開啟的雙腿看到了不一樣的答案。

結束前,她尖叫一聲,用嬌小整齊的牙齒咬了他的肩膀。

你到了多少次?兩人衝完澡之後他問。

她撇開臉,聲音幾乎聽不見:這種事你不應該問的。

為什麼?誰告訴你的?羅傑斯先生嗎?

他拇指用力摁著她一邊臉頰,其餘四根手指摁著另一邊,掌心託著她的下巴。

你要告訴湯姆,他說,知道嗎,貝?跟老爸說。

三次,她不情願地說。

很好,他說,你可以抽一根菸。

貝弗莉難以置信地望著他。她身上一絲不掛,只穿著包住臀部的內褲,紅髮披散在枕頭上。光是看她這副模樣,就讓他的馬達又一次蠢蠢欲動。他點點頭。

抽吧,他說,沒關係的。

三個月後,他們公證結婚了。婚禮當天他找了兩位朋友,而她只找了一個,就是凱·麥考爾。湯姆叫她「大奶女權賤貨」。

湯姆站在臥室門口看著她,這些回憶有如快放的電影般在他心裡一閃而過。這會兒她已經走到她有時稱之為「週末櫃」的五斗櫃前,從最下層抽屜裡拿出內衣褲扔進手提箱。不是他喜歡的光滑的絲緞薄紗,而是棉質內衣,小女孩穿的那種,幾乎都褪色了,鬆緊帶也鬆弛發皺了。她還拿了一件棉睡袍,活像是從《草原小屋》裡拿出來的。她伸手到抽屜最裡面,看還有沒有該帶的衣服。

湯姆·羅根走過絨毛地毯來到衣櫃前。他光著雙腳,走起路來像微風一樣安靜。是香菸,這才是他發火的原因。第一堂課上完太久,她已經忘了。他之後也給她上過課,而且上了不少,讓她有時大熱天也得穿長袖上衣,甚至還穿開襟毛衣,並且將釦子扣到最上面,或是陰天也戴墨鏡出門。不過,只有第一堂課來得最突然、最基本——

他已經忘了有人打電話把他從昏昏欲睡中吵醒這件事,眼裡只看見香菸。她現在抽菸,就表示她忘了湯姆·羅根。當然,這是暫時的,只是暫時,但就算暫時也他媽的太久了。她為什麼忘記不重要,任何理由都不足以為此辯護。

衣櫃門後掛著一條黑色寬皮帶,皮帶扣很久以前就被他拆了,前端反折成圓圈當作握把。湯姆·羅根將手伸進握把裡。

湯姆,你真惡劣!他母親有時會這麼說。說「有時」可能不太對,「時常」更貼切。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麼修理你!他小時候三天兩頭捱打,後來總算躲到威奇托州立大學。但顯然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因為他在夢裡仍然聽到她說: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麼修理你!修理……

他們家有四個孩子,他是老大。老四出生後三個月,拉爾夫·羅根就過世了。呃,說「過世」可能不太準確,「自殺」更貼切,因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是坐在浴室馬桶上,將大量鹼液倒進一大杯杜松子酒裡一飲而盡。羅根太太在福特汽車廠找了一份差事,湯姆十一歲就成了家中的男主人。只要他搞砸了,例如保姆回家後小嬰兒把大便拉在尿布裡,直到老媽回來還沒清理……託兒所放學後他忘了去接梅根,結果被多管閒事的甘特太太看見……喬伊在廚房裡亂搞,他卻在看《美國舞臺秀》……只要發生這些事或其他雜七雜八的事情……那麼等弟弟妹妹上床後,家法就會啟動,母親就會拿著棍子祭出開場白: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麼修理你!

要修理人,不要被修理。

他這輩子不敢說學到了什麼,但肯定學到了這一點。

他將皮帶尾端翻面,然後調好握把,緊緊握住。感覺很好,讓他覺得自己是個大人。皮帶抓在他手中有如一條死蛇。頭痛消失了。

她終於在抽屜裡找到了她要的東西,一件白色的鋼圈棉布胸罩。他腦海中閃過一個想法,剛才那通電話可能是情人打來的,但隨即一笑置之。太荒謬了。去見情郎的女人絕對不會帶褪色的平價上衣和起毛球的、鬆垮的大賣場內衣。再說,貝弗莉也沒那個膽子。

「貝弗莉。」他輕輕叫她,她嚇得立刻轉頭,睜大眼睛,長髮飛起。

皮帶遲疑了……微微垂下一點。他望著她,不安的感覺再度升起。沒錯,貝弗莉在大展之前就是這副神情,所以他不會動她,因為他知道她心裡混雜著恐懼和強烈的好勝心,好像充滿照明氣體一樣,只要一點兒火花就會爆炸。對她來說,時裝展並不是脫離迪莉亞自立門戶的機會,甚至不是為了賺錢。

如果是那樣就好了,但若只是那樣,她就不算真的有天分。對她來說,時裝展是一場由嚴師評分的超級考試。在那種場合,她看到的都是些面無表情的生物。沒有表情,只有權威。

此刻她臉上就是那種雙眼圓睜的神經質表情,不只臉上如此,那種氣息籠罩了她全身,幾乎看得見摸得著,有如高壓電,讓她突然變得更誘人,也更危險。湯姆已經許多年沒有見到這樣的她了,不由得心生恐懼。因為她在這裡,那個真正的她,而非湯姆·羅根一手打造、符合他要求的她。

貝弗莉一臉驚詫惶恐,卻又亢奮到極點。她雙頰灼熱發亮,眼瞼下方有兩道明顯的白色斑痕,有如另一雙眼睛,讓額頭也發出奶油色的光。

她仍然叼著煙,角度微微上揚,好像她是小羅斯福總統一樣。香菸!光是看到煙就讓他一肚子火,渾身散發著怒氣。他內心深處隱約記起之前有一天晚上,她用單調冷漠的語氣對他說:湯姆,你知道嗎?我總有一天會被你打死。你會突然發火,打過了頭,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他那時回答:只要你乖乖聽話,貝,就永遠不會有那一天。

此刻,就在怒氣即將淹沒理性前,他心想那一天是不是來了。

香菸。別管電話、打包和她臉上的古怪神情了,他們要先解決香菸的問題,然後他會操她,然後兩人再好好談一談,說不定那時事情的重要性會凸顯一點。

「湯姆,」她說,「湯姆,我必須——」

「你在抽菸。」他說,聲音似乎來自遠處,來自很好的收音機,「看來你忘了。寶貝,你都把煙藏在哪裡?」

「聽著,我會把煙熄掉。」她邊說邊走向浴室,將煙彈進馬桶。即使站得很遠,他依然看得見濾嘴上的齒痕很深。譁——她走出浴室,說:「湯姆,是我一個老朋友打來的,很老很老的朋友。我必須——」

「閉嘴!你要做的就是閉嘴!」他朝她大吼,「閉嘴!」但她臉上並未出現他想看到的恐懼,對他的恐懼。她是在怕,不過卻是因為那通電話,但她該怕的不是那個。她好像完全沒看到皮帶,沒看到他。湯姆心裡浮起一絲不安。他在這裡嗎?這問題很蠢,不過,他真的在嗎?

這問題實在太可怕,太基本,讓他一時像是被人連根拔起似的,成了任強風擺佈的滾草。但他很快穩住了。他確實在臥房裡,今晚的迷糊顛倒也該結束了。他在這裡,他是湯姆·羅根,上帝親手創造的湯姆·羅根。這個發神經的臭娘們要是不在三十秒內給他正經一點,就等著被惡霸警探從快車上推下去吧。

「抱歉了,寶貝,」他說,「我非修理你不可。」

沒錯,他見過這種表情,混雜著恐懼和挑釁。但這是第一次衝著他來。

「放下來,」她說,「我得快點趕到奧黑爾機場。」

你在嗎,湯姆?你在嗎?

他拋開這個念頭。曾經是皮帶的鞭子在他身前有如鐘擺緩緩搖晃。他眼神一閃,隨即將皮帶朝她臉上抽去。

「聽著,湯姆,我老家出事了,很嚴重的大事。我有個老朋友,他本來會是我的男朋友,只可惜我們那時年紀太小。他才十一歲,而且口吃得很厲害。他現在是小說家,我記得你還讀過他的書……

好像是《暗流》?」

她注視著他的臉,但他面無表情,只有皮帶晃來晃去。他低下頭,結實的雙腳微微分開。她伸手不停地搔頭髮,一副心煩意亂的樣子,彷彿她有許多大事必須思考,完全沒看到皮帶。那個惱人的可怕問題再度出現在他腦海中:你在嗎?你確定?

「那本書擺在那兒幾星期了,但我壓根沒聯想到他。也許我該想到的,但我們倆都大了,我甚至已經很久沒想起德里鎮了。總之,威廉有一個弟弟叫喬治,在我認識威廉之前就死了,被人殺死的。

後來,第二年夏天——」

然而,對這些徹底的瘋話,湯姆已經聽夠了。他迅速往前,右手有如拋擲標槍般高舉過頭,皮帶劃破空氣咻咻作聲,貝弗莉見狀想要閃躲,但右肩撞到浴室門框,皮帶結結實實打在她的左前臂,「啪」地留下一道紅色鞭痕。

「非修理你不可。」湯姆又說了一次,語調很清醒,甚至有些遺憾,他齜牙露出森冷的微笑。他想看到那種眼神,看她面帶恐懼、驚惶和羞愧,露出那種神情:你說得對,是我活該,你就在我面前,我感覺到了。接著,愛會回來,一切都會恢復正常與美好,因為他確實愛她。不管她想談打電話來的是誰還是為什麼打來,都可以,但得先等一下。現在是上課時間,要溫習第一課和第二課:先打她,再幹她。

「抱歉了,寶貝。」

「湯姆,別那——」

他側手一揮,只見皮帶吻上她的臀部,發出令人心滿意足的響聲。接著……

天哪,她竟然伸手去抓!她竟然伸手去抓皮帶!

這突如其來的反抗讓湯姆·羅根大吃一驚,差點鬆手。幸好他牢牢抓著握把,皮帶才沒有脫手。

他將皮帶扯回來。

「不准你搶走我手裡的東西,」他啞著嗓子說,「聽見沒有?你要是敢再搶我的東西,就等著一個月小便都像紅莓汁吧!」

「湯姆,住手。」她說,但她的語氣讓他一肚子火,感覺就像遊樂場管理員對鬧脾氣的六歲小孩說話一樣,「這不是開玩笑,我非去不可。有人死了,而我很久以前曾經答應——」

湯姆幾乎沒聽進去,只是胡亂揮舞皮帶,大吼一聲朝她撲去。他用皮帶打她,逼她從浴室門口一路貼著牆壁往後退。他揚手甩手、揚手甩手,不停地抽打她。隔天早上他吞了三片可待因才能將手臂舉到額頭,但此刻的他心裡只有她反抗他這件事,完全不在乎手臂。她抽菸就算了,還想奪走他的皮帶。各位,這是她自找的,他一定會讓她如願以償,他對天發誓。

湯姆狂揮猛甩,鞭子有如雨點落在她身上,逼得她貼著牆壁不斷後退。她用雙手護住臉,但其他部位都袒露在他的攻擊範圍內。安靜的臥室裡充斥著皮帶抽打的聲音,但貝弗莉不像以前偶爾會淒厲尖叫,也沒有求他住手。最糟的是,她甚至沒哭,她以前一定會哭的。臥室裡只有皮帶聲和兩人的呼吸聲。他氣喘如牛,聲音沙啞;她喘得又急又輕。

貝弗莉朝擺在床邊她睡的那一側的梳妝檯跑去。她的肩膀被皮帶抽得發紅,頭髮火紅閃耀,湯姆在她背後奮力追趕,雖然步履緩慢,可是身影巨大,非常大。他以前常打壁球,兩年前弄斷阿喀琉斯腱才沒再繼續,之後體重就有一點失控(用「非常失控」來形容可能更貼切),但肌肉依然結實,只是埋沒在脂肪底下。不過,他發現自己竟然氣喘吁吁,還有一點緊張。

貝弗莉跑到梳妝檯前,他以為她想躲在旁邊,甚至鑽到梳妝檯底下。沒想到她伸手亂抓……接著轉身……一陣炮火襲來。貝弗莉不停地拿化妝品丟他,一罐尚蒂伊香水正中他的胸口,落在他腳邊碎了。嗆人的花香頓時瀰漫開來,將他團團包圍。

「住手!」他咆哮道,「住手!你這個賤人!」

貝弗莉非但沒有住手,反而雙手飛也似的掃過梳妝檯凌亂的玻璃檯面,拿到什麼就扔什麼。他不敢相信她竟然拿東西丟他,愣愣地摸著胸口被砸中的地方,完全無視繼續飛來的化妝品。化妝水的玻璃瓶蓋劃傷了他,傷口不大,只是一個小小的三角形,不過看來某個紅髮女人得在醫院看到明天的太陽了。沒錯,就是這樣。那個女人——

忽然,一罐乳霜重重地砸在他的右眉上方。湯姆聽到一聲悶響,感覺像是從腦袋裡發出的。他眼冒白光,踉蹌著倒退了一步,嘴巴不自覺地張開。這時,一管妮維雅乳霜擊中他的腹部,發出輕輕一聲「啪」,而且她——是嗎?可能嗎?——沒錯,她正在對他大吼。

「你這個混賬,我要去機場,聽見沒有!我有事要辦,非走不可!我非去不可,所以快給我閃開!」

血流進他的右眼,感覺又辣又燙。他用手腕將血抹掉。

湯姆愣愣地看著她,彷彿不曾見過她。事實上也是。她胸脯劇烈起伏,朝湯姆齜牙咧嘴,臉上一陣紅一陣白。不過,她已經彈盡援絕,梳妝檯上的東西全都扔光了。他看見她眼裡露出懼色……

「把衣服放回去。」他努力不讓自己喘氣,那樣聽起來不妙,感覺很脆弱,「接著把手提箱放回去,然後上床。要是你照做,我或許可以稍微手下留情,讓你兩天之後就出得了門,不用兩週。」

「你聽好,湯姆,」她目光堅定,緩緩地說,「你要是再靠近,我就殺了你,聽懂沒有,你這隻肥豬?我就殺了你。」

或許是因為她臉上強烈的憎惡和輕蔑,也可能是她叫他肥豬,或是她胸脯傲然起伏的模樣,他忽然怕得無法呼吸。不是一個花苞或一朵花那麼小的恐懼,而是一整座花園。可怕的恐懼,感到自己不在場的恐懼。

湯姆·羅根朝老婆撲過去,這回沒有咆哮,而是像水底魚雷一樣安靜。此刻的他可能不只想揍她,逼她屈服,而是想將她剛才貿然說出口的威脅還給她。

他以為她會逃跑,或許躲到浴室,甚至樓梯,沒想到她紋絲不動,屁股頂著牆壁用盡全身的力氣將梳妝檯朝他推過去,結果因為掌心冒汗,她雙手一滑,弄斷了兩根指甲。

梳妝檯搖晃了一下,但她隨即再度使力,讓梳妝檯單腳立起搖擺前進,鏡子映著燈光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有如水族館的光影。只見梳妝檯向側前方一倒,前緣撞上湯姆的大腿,將他整個人撞翻過去。

抽屜裡的瓶瓶罐罐滑向一邊,全都撞碎了,發出音樂般的聲音。他看見鏡子砸在他左邊的地板上,立刻放開皮帶,用手臂遮住眼睛。那塊背面塗了銀色物質的玻璃碎落一地。他感覺有的濺在他身上,劃出了血痕。

這時她終於哭了,發出尖叫般的啜泣聲。她不止一次想象自己離開湯姆,逃離他的暴虐,就像當年離開狠毒的父親,趁著黑夜將行囊扔進奧茲莫比短劍車裡遠走高飛。她不是笨女人,就算此刻面對如此誇張的混亂情形,也沒笨到否認自己愛過湯姆,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依然愛他。然而,她還是怕他……

恨他……瞧不起自己當初竟然為了早就忘記的爛理由選擇了他。她的心沒有碎,而是在胸腔裡沸騰融化。她怕自己的理智很快就會被灼熱的心燒光。

然而,在她內心深處有一個聲音喋喋不休。邁克·漢倫用他那不疾不徐的嘶啞嗓音對她說:它回來了,貝弗莉……它回來了……你答應過……

梳妝檯升起、降下,一次、兩次、三次,好像呼吸一樣。

貝弗莉嘴角下垂抽搐,彷彿抽筋似的。她小心敏捷地繞過梳妝檯,踮著腳尖走過鏡子碎片,趁湯姆將梳妝檯推到一邊時彎腰撿起皮帶,接著直起身子,手穿進握把,撥開遮住眼睛的頭髮,看他要做什麼。

湯姆緩緩站了起來,臉上多了不少玻璃劃痕,一條細線般的傷口斜斜穿過眉毛。他眯眼看著貝弗莉,她發現他的四角褲上沾了血。

「把皮帶給我。」他說。

貝弗莉沒那麼做,反倒將皮帶在手上繞了兩圈,倨傲地望著他。

「放下皮帶,貝,馬上放下。」

「你要是再過來,我就抽得你屁滾尿流。」這話是從她嘴裡出來的,她簡直不敢相信。還有,這個穿著沾血內褲的臭男人是誰啊?丈夫、父親,還是大學時期的戀人,曾經一時興起打斷她鼻子的傢伙?老天啊,求你幫幫我,她心想,幫幫我。然而,她嘴巴可沒停下:「而且我說到做到。你又肥又遲鈍,湯姆。我要走了,也許再也不會回來,我想我們結束了。」

「那個叫鄧布洛的男人是誰?」

「你別管了,我曾經——」

她差一點就被他聲東擊西的策略給騙了。他話還沒說完就撲了過來,貝弗莉揮動皮帶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啪」地甩在湯姆嘴上,發出有如塞得很緊的軟木塞掙脫瓶口的聲音。

湯姆號叫一聲,雙手捂嘴,瞪大眼睛,滿臉震驚和痛苦。鮮血從他指間滲出,流到手背上。

「臭婊子,你弄破我的嘴了!」他口齒不清地叫道,「天哪,你弄破我的嘴了!」

他再度張牙舞爪地朝她撲去,嘴邊滿是血跡,看起來像嘴巴咧到耳朵的小丑,門牙也少了一顆。

看著他將門牙吐掉,她心裡一陣噁心,想背過身去,閉上眼睛呻吟,但又覺得興奮莫名,有如被大地震拯救的死刑犯一樣欣喜,陶醉於眼前的一切,心想:可惜沒把牙齒吞下去!真希望你被噎死!

貝弗莉再次揮動皮帶,剛才他用來鞭打她臀部、雙腿和胸部的皮帶,過去四年打了她無數次的皮帶。打幾下要視她的表現而定。湯姆回家發現飯菜是冷的?皮帶兩下。貝在公司忙到太晚忘記打電話回家?三下。嘿,你看看,貝弗莉又吃了一張停車罰單。一下……在胸部。他很高明,很少打到她瘀青,甚至不太痛,只會造成羞辱,那才真的傷人。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渴望那樣的傷害,渴望被羞辱。

該是算總賬的時候了,她一邊想,一邊揮動皮帶。

她將皮帶放低,側手一甩打在他睪丸上,發出的聲音結實輕快,有如婦人拿棍子拍打地毯。只一下就把湯姆·羅根打趴下了。

湯姆虛弱地叫了一聲,彷彿祈禱似的跪在地上,雙手抱著鼠蹊部,頭往後仰,脖子上青筋暴露,痛得面容扭曲。左膝正好壓在尖銳的香水瓶碎片上,他像鯨魚一樣默默倒向一邊,一隻手離開胯下,按上膝蓋。

血,貝弗莉心想,天哪,他渾身是血。

他會沒事的,彷彿被邁克·漢倫一通電話喚醒的新的貝弗莉冷冷地對她說,這種男人永遠不會死,你最好趁他一時不能玩下去,在他決定到地下室拿溫切斯特獵槍之前,趕快離開。

她往後退,不小心踩到梳妝檯鏡子的碎片,感覺腳下一陣刺痛。她彎腰抓起手提箱的把手,眼睛一直盯著他。她倒著退到門口,走進走廊,兩手抓著手提箱擋在身體前方,箱子不斷碰撞她的脛骨,割傷的那隻腳在地板上留下一個個血印。到了樓梯口,她立刻轉身飛奔下樓,不讓自己多想,反正她覺得自己也沒剩下多少理智,起碼眼下如此。

有東西輕輕碰了她的腳一下,她嚇得尖叫一聲。

她低頭一看,發現是皮帶尾,皮帶仍然纏在她手上,在微弱的燈光下就像一條死蛇。她將皮帶扔出樓梯扶手外,嫌惡地皺起臉,看著它落在一樓玄關的地毯上彎成s形。

走下樓梯,她雙手交叉抓住白色蕾絲睡袍的邊緣將它脫了。睡袍沾了血,她一秒也不想再穿,絕對不想。她隨手一扔,只見睡袍有如一道白浪,又像蕾絲降落傘般飄到玄關靠近起居室的一株塑膠植物上。她光著身子彎腰湊向手提箱,乳頭冷冰冰的,硬得像兩枚子彈。

「貝弗莉,給我滾上來!」

她喘了口氣,打了個冷戰,接著又彎腰去開手提箱。他有力氣喊這麼大聲,就表示她時間緊迫,比她想的少得多。她開啟手提箱翻出內衣、上衣和一條舊李維斯牛仔褲,靠著門穿上衣服,眼睛一直盯著樓梯,但湯姆始終沒有出現。他又吼了兩次她的名字,每回都讓她身體一縮,目光四處搜尋,不自覺地齜牙咧嘴,做出動物咆哮的動作。

她匆匆扣起上衣,最上面兩顆釦子不見了(她自己的衣服反而這麼不講究,真諷刺),她想自己這個模樣應該很像趕著再做一回就收工(但又非做不可)的兼職流鶯。

「臭婊子,我要殺了你!你他媽的臭婊子!」

她猛地合上手提箱,箱子自己鎖上了。一件上衣的袖子露在外頭,像吐舌頭一樣。她匆匆環顧房子,心想自己再也不會見到它了。

她發現自己竟然只有釋然的感覺,便開啟門走了出去。

她漫無目的地走了三條街,才發覺自己沒穿鞋子,割傷的那隻腳(左腳)隱隱抽痛。她得找雙鞋子穿,但當時將近半夜兩點,她的皮夾和信用卡都在家裡:她摸了摸牛仔褲的口袋,只找到幾團線頭。

她身無分文,連枚硬幣都沒有。她左右看了看自己住的小區:好房子、整齊的草坪和植物,還有黑漆漆的窗戶,她突然哈哈大笑。

貝弗莉·羅根坐在矮石牆上大笑,手提箱擺在髒兮兮的兩腳間。星星出來了,真是亮啊!她仰頭對著星星笑,狂喜的感覺再度流過全身,有如海浪翻騰,捲走和滌淨一切,淹沒了所有意識,只剩血液在思考,帶著無法形容的慾望大聲對她說話,但她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渴望什麼,只要感覺到慾望那股堅定的溫暖就夠了。慾望,她心想,體內的狂喜似乎開始加速,帶著她衝向無可避免的毀滅。

她對著星星大笑,恐懼又自由,心裡的驚惶和痛苦一樣尖銳,和十月成熟的蘋果一樣甜。她看見石牆後方二樓臥室的燈光亮起,便抓著手提箱的把手遁入黑夜,依然笑個不停。

威廉·鄧布洛翹班

「你要走?」奧黛拉又問了一次。她看著他,臉上寫滿困惑,有些害怕,接著將兩隻光腳丫縮到身子底下。地板很冰。老實說,整間屋子都很冰。今年春天英格蘭南部特別溼冷,威廉·鄧布洛每天早晨和傍晚出去散步時,不止一次發現自己想起了緬因州……更讓他驚訝的是,他隱約想起了德里鎮。

這屋子照理說應該有中央供暖系統,至少廣告上是這麼寫的。整潔的小地下室裡也確實有暖氣爐,收在之前的煤炭箱裡。但他和奧黛拉剛到這裡時就發現英國人對中央供暖的理解和美國人不同。英國佬似乎認為,只要早上起床不用靠小便把馬桶上的冰融掉,就叫有暖氣。現在是早上——八點十五分,威廉五分鐘前掛上電話。

「威廉,你應該很清楚,你不能說走就走。」

「我非去不可。」他說。房間角落裡有一個儲藏櫃,他走過去,從最上層拿了一瓶格蘭菲迪威士忌倒了一杯,不小心灑了一點在杯沿上。「幹!」他嘟囔一聲。

「剛才是誰打電話來?你在害怕什麼,威廉?」

「我沒害怕。」

「哦?你的手平常就那麼抖嗎?平常早餐前就喝酒?」

睡袍下襬拍打著他的腳踝,他走回椅子前坐下,試著擠出笑容,卻怎麼也笑不出來,只好放棄了。

電視上,英國國家廣播公司主播正準備結束晨間的壞訊息集錦,開始播報昨晚的足球比分。一個月前他們來到這個叫弗利特的郊區小鎮度假,英國電視機的質量讓兩人印象深刻:一臺功能正常的派伊彩色電視,畫質真的讓你覺得身歷其境。可能掃描線比較多吧,威廉說。我不知道,但看起來很棒,奧黛拉說。不過,他們很快就發現電視上除了《朱門恩怨》之類的美劇之外,就只有體育節目,而且播個沒完,不是難懂又無聊(例如飛鏢錦標賽,所有參賽者看起來都像罹患高血壓的相撲選手)就是徹底無聊(英式足球已經夠難看了,板球更糟)。

「我這幾天很想家。」威廉啜了口威士忌說。

「家?」她說,一臉困惑的表情讓他忍不住笑了。

「可憐的奧黛拉!嫁給一個男人都快十一年了,竟然完全不瞭解他。這是怎麼回事啊?」說完他又笑了,仰頭把酒喝完。但他的笑和他大清早手裡就端著威士忌一樣,讓她不由得擔心。那笑聲聽起來像痛苦的咆哮。「不知道其他夫妻是不是也像這樣幾乎不瞭解對方。我猜一定是。」

「威廉,我知道我愛你,」她說,「愛了十一年,這就夠了。」

「我知道。」他對她微笑,笑容很美,很疲憊,帶著驚恐。

「拜託,拜託你告訴我怎麼回事。」

她坐在破舊的椅子上,雙腳縮在睡袍下,用美麗的灰色眼眸看著他。他愛這個女人,娶她為妻,至今依然愛她。他試著透過她的眼神看出她知道多少。他試著將那段往事當成故事。他做得到,但他知道不會成功。

從前在緬因,有個窮孩子靠獎學金上了大學。他從小就想當作家,但選修寫作課後,卻發現自己踏進了一個陌生又可怕的天地,沒有指引,也找不到方向。班上有同學想當厄普代克,有人想成為新英格蘭的福克納,他卻只想寫小說,用淺白的文字描寫窮人的慘淡生活。班上有一個女同學很崇拜喬伊斯·卡羅爾·歐茨,但又覺得歐茨在性別歧視的社會中長大,因此「文字輻射量」很高。她說歐茨寫不出純淨的作品,但她做得到。還有一個又矮又肥的研究生,講話總像在喃喃自語,不曉得是不能還是不想好好說話。那傢伙寫過一個劇本,裡面有十二個角色,每個人的臺詞只有一個字,觀眾看到最後才會發現那十二個字連起來是「戰爭是沙豬軍火販子的工具」。創意寫作研討課(課號eh-141)

的老師給了他一個a。除了碩士論文,那位老師還寫了四本詩集,都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他抽大麻,隨身掛著和平標誌。一九七〇年五月,反戰示威迫使校園關門,胖研究生的劇本由一個游擊劇團擔綱演出,那位老師也軋了一角。

威廉·鄧布洛寫的東西完全不同。他寫了一則密室推理短篇、三篇科幻小說和幾篇深受愛倫·坡、洛夫克拉夫特和理查德·麥瑟森影響的驚悚小說。他後來常說那幾篇小說很像裝了增壓器、漆成熒光紅的十九世紀中葉的殯葬車。

其中一篇科幻小說拿了個b。

「這篇好多了,」那位指導教授在作業封面上寫道,「異形反擊象徵以暴制暴的惡性迴圈,而我特別喜歡‘針鼻’宇宙飛船影射社會性別意識入侵的橋段。雖然小說的觀點始終有一點混亂,但很有意思。」

其他小說沒有一篇高於c。

有一次,他終於在課上發表意見。一位臉色發黃的女同學寫了一篇短文,描述一頭牛在荒原(可能是核戰後,也可能不是)審視一臺廢棄引擎。全班討論了整整七十分鐘,那個女同學夾著雲斯頓煙一根接一根地抽,不時擠一擠太陽穴的青春痘,一邊堅持她的短文是模仿奧威爾早期的風格寫的,目的在於描述社會政治現狀。大多數同學(包括老師)都同意她的說法,但還是討論個沒完。

威廉站起來,全班都扭頭看他。他個子很高,很顯眼。

他小心翼翼地開口,沒有結巴(他已經五年多沒結巴了):「我實在不懂,一點也不明白,小說為什麼一定要和社會有關?政治……文化……歷史,這些元素不是隻要把故事說好就自然會呈現嗎?我是說……」他環顧四周,看見一雙雙閃著敵意的眼睛,隱約察覺他們認為他是在批評。說不定真的是。他覺得他們在想:或許同學之中就有一位沙豬軍火販子。「我是說……難道就不能讓故事只是故事嗎?」

沒有人回答,教室裡鴉雀無聲。威廉站著,承受一道又一道冷酷的目光。黃臉女孩吐了一口煙,將煙摁熄在她從背包裡拿出來的菸灰缸裡。

最後,指導教授開口了。他像對著一個胡亂發脾氣的小孩解釋事情似的輕聲對威廉說:「所以你認為福克納寫小說只是為了說故事?莎士比亞寫劇本只是想賺錢?好吧,威廉,告訴我們你是怎麼想的。」

威廉認真思考了很久才回答:「我認為八九不離十。」但他得到的是同學們非難的眼神。

「我看,」指導教授一邊玩筆,一邊半眯著眼睛,微笑著對威廉說,「你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教室後面爆出一陣掌聲。

威廉憤而離席……但隔週又去上課,決心堅持到底。那七天他寫了一則叫《黑暗》的短篇故事,描寫一個小男孩發現自己家地下室有怪物,於是挺身和怪物對抗,最後殺了它。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他有一種昇華的感覺,甚至覺得不是他在說故事,而是故事從他筆下流出來。寫作中途,他曾經放下筆,將又熱又疼的手放到十二月零下十二攝氏度的空氣中,手差點冒煙。他四處閒逛,綠色短筒靴踩在雪上吱嘎作響,好像需要上油的門閂,而那個故事在他腦海中膨脹,簡直要爆出來了,彷彿急於解脫成為實體,他覺得,要是不讓它趕快從他筆下宣洩出來,他的眼珠子就會爆開。「得把那狗屎弄出來才行。」他對著黝黑的冬夜吐露心事,同時微微一笑——笑得很勉強。他發覺自己終於知道應該怎麼辦了。他摸索了十年,忽然找到了佔去他腦袋大量空間的推土機的啟動鈕。推土機發動了,不斷加速。這臺龐然大物並不美,沒辦法載漂亮女孩參加畢業舞會,也象徵不了什麼地位,但卻能幹活,能把東西推倒。要是不小心,連他也會被推倒。

威廉衝回屋裡奮筆疾書,一直寫到凌晨四點才趴在活頁本上睡著了。若是有人跟他說《黑暗》其實是在描寫他弟弟喬治的遭遇,他一定會很驚訝,因為他已經很多年沒有想起喬治了——起碼他真的這麼認為。

他將小說交給指導教授,教授在封面上打了一個f發還給他,下面潦草地寫了六個大字。前四個是「浪費紙漿」,後兩個是「垃圾」。

威廉拿著十五頁手稿走到柴爐前,開啟爐門正準備扔進去,忽然覺得這麼做荒謬到了極點。他坐在搖椅上望著死之華樂隊的海報,開始哈哈大笑。浪費紙漿?很好!浪費就浪費!反正樹木多得是!「就讓他媽的樹全被砍光吧!」威廉大喊,笑得流出淚來,淚水順著臉頰滑落。

他重新打好封面,換掉有教授評語的那一張,將手稿寄給一家叫《白領結》的男性雜誌社(他覺得他們應該叫《嗑藥裸女》才對)。然而,他手上那本破破爛爛的《出版市場指南》卻說他們會買恐怖小說,而他在附近雜貨店買的兩本《白領結》也確實收錄了四篇恐怖小說,夾在裸女照、色情電影宣傳和壯陽藥廣告之間。其中一篇的作者是丹尼斯·艾奇森。老實講,他寫得還真不賴。

威廉將《黑暗》寄出時,其實沒抱什麼希望。他之前投了許多稿子給出版社,得到的回函只有退稿信,因此當《白領結》的小說編輯開價兩百美元(出刊後付費)買下稿子,威廉簡直難以置信。助理編輯還在回函裡補了一句:「真是雷·布拉德伯裡的《罐子》之後最棒的恐怖小說!」又說,「可惜全美國只有大約七十人會讀到。」但威廉·鄧布洛不在乎。那可是兩百美元!

他拿了退選單去找導師,導師簽了名。威廉·鄧布洛將退選單和小說助理編輯的致賀信釘在一起,貼在創意寫作課教授研究室門上的佈告欄裡。他在佈告欄的角落裡看到一則反戰漫畫,手忽然像自行啟動一樣,從上衣口袋掏出筆,在漫畫上寫下:要是哪一天小說和政治變成一回事,我就自殺,因為我只會寫小說。政治一直在變,故事卻始終如一。他頓了一下,覺得有點弱(卻又擋不住這種感覺),又補了一句:我想你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三天後,退選單寄回給他。那位教授簽了名,在「退選成績」一欄狠狠賞了他一個f,而不是他應得的「成績未定」或c,還在底下寫道:你以為錢能買到一切嗎,鄧布洛?

「沒錯。」威廉·鄧布洛對著空蕩蕩的公寓說,接著捧腹大笑。

大四那年,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寫起了長篇小說,結果搞得遍體鱗傷,還嚇掉半條命……但總算安然脫困,完成了將近五百頁的鬼故事。他將稿子寄給維京出版社,心想這只是第一站,還有漫漫投稿路要走……他會選擇維京是因為喜歡他們的海盜船商標,作為出發站感覺不錯,沒想到這第一站成了最後一站。維京買下版權……童話故事就此展開。當年的結巴威二十三歲就站在了成功的頂端。三年後,他在離新英格蘭近五千公里的好萊塢松樹園教堂和年長五歲的女電影明星結婚,一舉成了名人。

小報專欄喧騰了七個月之久,大家都猜結局不是兩人離婚,就是宣告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雙方的朋友(和敵人)都這麼認為。就算不看年齡差距,兩人也是天差地遠。威廉很高,已經開始禿頭,而且有發福的傾向。他說話很慢,有時甚至口齒不清。奧黛拉卻是一頭赭發,有如雕像一樣美麗,感覺像女神下凡,而非俗世之人。

他受邀將自己的第二本小說《暗流》改寫成劇本(其實是因為他堅持劇本至少初稿要由他來寫,否則就不出售版權。經紀人嘀咕說他瘋了,但威廉不為所動),沒想到寫得很不錯,於是電影公司請他到環球影城修改劇本,並參與制作會議。

他的經紀人蘇珊·布朗是個身材嬌小的女人,身高一米五二,百分之百活力充沛,百分之兩百堅持己見。她對威廉說:「別去,老威,回絕他們吧。片商砸了很多錢在上頭,一定會找高手寫劇本,甚至請得到戈德曼。」

「誰?」

「威廉·戈德曼,唯一去了那裡還能都搞定的人。」

「你在說什麼啊,蘇?」

「待在那裡,而且混得不錯,」她說,「能夠做到這兩點的機率就和擊敗肺癌一樣,不是不可能,但有誰敢試?絕對會被酒色財氣榨乾,不然就是讓人昇天的新毒品。」蘇珊用迷人至極的棕眼熱切地望著他,「而且就算那份工作被某個蠢蛋拿去,而不是戈德曼,那又怎樣?反正你的小說都上市了,他們也改不了半個字。」

「蘇珊——」

「聽著,威!拿了錢就閃吧。你年輕力壯,他們最愛這種人。你一去那裡,他們會先扼殺你的自尊心,接下來是寫作能力,讓你連一條直線都畫不好,最後更會割了你的卵蛋。你寫東西像大人,其實只是髮際線很高的小孩而已。」

「我非去不可。」

「有人放屁嗎?」她說,「絕對有,因為臭死了。」

「我要去,我非去不可。」

「老天!」

「我一定要離開新英格蘭。」他很怕說出下一句,感覺像發毒咒,但為了蘇珊他不得不說,「我非得離開緬因不可。」

「到底為什麼?你說啊!」

「我也不曉得,但就是得這麼做。」

「你是說真的,老威,還是在寫小說?」

「我是說真的。」

兩人是在床上進行這番對話的。她的乳房小如蜜桃,也和蜜桃一樣甜美。他很愛她,但兩人都知道這份愛不夠好。她坐起來,棉被夾在腿間,點了一根菸。她在哭,但他不曉得她知不知道他看出來了。就只有眼裡一點淚光。不過最好別提,所以他什麼也沒說。他愛她的方式不夠好,但他非常在乎她。

「那你就去吧,」她轉身背對他,用公事公辦的語氣乾巴巴地說,「要是你回心轉意,而且還有力氣的話,再打電話給我。我願意重新來過,如果還能重新來過。」

電影版的《暗流》定名為《黑魔煉獄》,由奧黛拉·菲利普斯領銜主演。片名很爛,但電影倒是拍得不錯,而他在好萊塢只失去一樣東西,就是他的心。

「威廉。」奧黛拉又叫了他一聲,將他從回憶中拉回現實。他發現她把電視關了。他朝窗外瞄了一眼,看見濃霧漫上了玻璃。

「我儘可能向你解釋,」他說,「你有權知道,但請你先幫我做兩件事。」

「好吧。」

「幫自己泡杯茶,然後說說你對我知道多少,或你覺得自己知道多少。」

她一臉困惑地望著他,接著走向高腳櫃。

「我知道你來自緬因州。」奧黛拉一邊說一邊用早餐的水壺泡茶。她不是英國人,卻帶著一點清脆的英國腔,因為她正在拍攝電影《閣樓》,而這也是兩人來這裡的原因。《閣樓》是威廉第一部原創電影劇本,本來也屬意由他執導,幸好他婉拒了,否則他現在一走了之,整部電影就要砸鍋了。他知道劇組的人會怎麼說。威廉·鄧布洛終於顯露本性了,還不是又一個臭作家?比廁所裡的老鼠還瘋狂。

天曉得他感覺自己現在有多瘋狂。

「我知道你有一個弟弟,你很愛他,但他過世了,」奧黛拉接著說道,「我知道你在一個叫德里的地方長大,弟弟死後兩年左右搬到班戈,十四歲又搬到波特蘭。我知道你父親在你十七歲那年死於肺癌,你靠著獎學金和在紡織工廠打工念大學,還沒畢業就寫了一本暢銷小說。你一定覺得很怪……

收入變了,未來也是。」

她走到他這邊,於是他在她臉上看見了:她察覺兩人之間隔著看不見的距離。

「我知道你一年後寫了《暗流》,然後來到好萊塢,在開拍前一週遇到了一個日子過得一團糟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奧黛拉·菲利普斯。她略微理解你經歷過的一切,那種瘋狂的減壓過程,因為她五年前也還只是平凡的奧黛拉·菲爾波特,而且就快沒頂——」

「奧黛拉,別說了。」

她眼神堅定地望著他:「哎,有什麼關係?我們就老實說了,讓魔鬼去慚愧吧。我當時快沒頂了。

遇到你的兩年前,我先認識了波仔,一年後又認識了可卡因,那玩意兒更棒。於是我早上波仔,下午可卡因,晚上喝酒,睡前吃安定,它們就是奧黛拉的維生素。誰叫我有太多重要的訪問要接,太多好角色要演?那時的我簡直就像傑奎琳·蘇珊某一本小說裡的某個角色一樣,感覺棒呆了。你知道我現在對那段時光有什麼感覺嗎,威廉?」

「不知道。」

奧黛拉喝了口茶,眼睛一直望著他,咧嘴笑了:「感覺就像在洛杉磯國際機場的電動走道上跑步一樣,你懂嗎?」

「呃,不是很懂。」

「就是那種會動的履帶,」她說,「大概四百米長。」

「我知道什麼是電動走道,」他說,「但我不懂你的比喻——」

「你只要站在上頭,它就會把你一路送到行李提取處。不過你也可以不要站著不動,而是往前走,甚至跑,就和你平常走路、慢跑、跑步或衝刺一樣,反正就是那個意思,因為你的身體會忘記你的速度其實包含了電動走道原有的速度。所以,機場的人才會在走道盡頭貼告示:走道移動,減速慢行。我遇到你的時候,感覺就像跑到電動走道盡頭突然踩在完全不動的地板上一樣。當時的我就是那樣,身體比腳快了十幾公里,完全無法保持平衡,遲早摔個狗吃屎。但我沒有,因為你抓住了我。」

她將茶放到一邊,點了一根菸,依舊望著他。威廉看見打火機的火苗微微搖晃,這才發現她的手在發抖。火苗先搖到煙的右邊,然後左邊,最後才點著了煙。

她深吸了一口煙,再匆匆吐出來。

「你問我對你知道多少。我知道一切似乎都在你的掌控中。我知道這個。你似乎從來不趕著喝下一杯酒,參加下一場會議或派對。你似乎很有自信,知道那些東西都會出現……只要你想,它們就會出現。你說話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由於緬因人說話本來就慢,但主要因為你就是這樣。你是我遇到的第一個敢慢慢說話的人,讓我不得不慢下來聽。威廉,我眼中的你是那種不會在電動走道上跑步的人,因為你知道它會帶你過去。你從不過度興奮,也不歇斯底里。你不會週六下午租一輛勞斯萊斯開到羅迪歐大道去炫耀,而且還會掛上特製車牌。你沒有媒體經紀人幫你在《浮華世界》或《好萊塢報道》上搞宣傳,也絕對不上約翰尼·卡森的脫口秀。」

「作家想上《卡森秀》得會變紙牌戲法或折彎湯匙才行,」他笑著說,「法律可能有規定。」

他以為奧黛拉會笑,但她沒有。「我知道在我需要你的時候,在我像赫茲租車廣告裡的橄欖球明星辛普森一樣被電動走道甩出去的時候,你就在我身邊。也許是你救了我,讓我沒有灌太多酒又嗑錯藥,但也可能我會沒事,一切都是大驚小怪,可是……我感覺不是後者,起碼心裡不是。」

她將煙捻熄,前後只抽了兩口。

「我知道從那之後你一直在我身邊,而我也在你身邊。我們在床上很合,這點從前對我很重要,但我們出了臥室也很合,而這點現在對我來說似乎更重要。我覺得自己好像可以和你一起變老,而且無所畏懼。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運動量不足。我還知道你晚上有時候會做噩夢——」

威廉嚇了一跳,應該說大吃一驚,幾乎感到害怕了。

「我不做夢的。」

奧黛拉笑了:「記者問你的時候,你是這麼回答的沒錯,但那不是事實。當然也有可能是你消化不良,所以晚上才會呻吟,但我不認為是這樣,威廉。」

「我會說夢話嗎?」他小心翼翼地問。他記不起自己做過什麼夢,完全忘了,好夢或壞夢都不記得。

奧黛拉點點頭,說:「偶爾會,但我從來都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有幾次你還哭了。」

威廉一臉茫然地看著她,嘴裡湧起一股異味,從舌頭一路蔓延到喉嚨,味道很像溶解的阿司匹林。

現在你知道恐懼的滋味了吧,他心想,也該知道了,畢竟你寫了那麼多恐懼。他想自己終究會習慣這個味道,只要活得夠久。

回憶忽然蜂擁而至,彷彿心裡有一個黑袋子在不斷膨脹,有毒的(夢境)

影像隨時會從潛意識裡湧入清醒的理性心靈的視線範圍內。要是突然發生這樣的事,他一定會發瘋。他努力將它們壓下去,他做到了,但還是聽見一個聲音——彷彿有人被活埋了,正在地下呼喊。

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聲音。

你救了我一命,威廉。那些大男孩真討厭,我有時覺得他們真的想要殺我——

「你的手臂。」奧黛拉說。

威廉低頭一看,發現手臂上起了雞皮疙瘩。不是小點,而是有如蟲卵的白色大顆粒。兩人望著雞皮疙瘩,誰都沒有說話,彷彿在欣賞博物館裡的有趣珍藏。雞皮疙瘩緩緩消退。

兩人沉默了片刻。奧黛拉說:「我還知道一件事,今天早上有人從美國打電話給你,說你必須離開我。」

威廉起身瞄了酒瓶一眼,走進廚房拿了一杯橙汁回來,說:「你知道我有一個弟弟,也知道他過世了,但你不曉得他是被謀殺的。」

奧黛拉倒抽了一口氣。

「謀殺!啊,威廉,你為什麼從來沒——」

「沒告訴你?」他笑了,笑得很像吠叫,「我不知道。」

「怎麼回事?」

「我們那時住在德里鎮,有一年發生了水災,就在洪水快退去的時候,喬治在家很無聊,我感冒躺在床上,他要我用報紙給他做一艘船。我前一年在夏令營學過怎麼做。他說他要把船放到威奇漢街和傑克遜街的水溝裡,因為那裡的水還是滿的。於是我幫他做了船,他跟我說了謝謝就出門了。等我再看到喬治,他已經死了。要不是我得了感冒待在家裡,或許他就不會死。」

威廉頓了一下,用右手掌心摩挲左臉頰,彷彿在感受胡楂。他的眼睛被鏡片放大了,一副沉思的模樣……但沒有看她。

「事情發生在威奇漢街,離傑克遜街口不遠。兇手將喬治的左手臂扯斷了,就像小學生扯斷蒼蠅翅膀一樣。法醫說他死於驚嚇或失血過多。但對我來說,喬治怎麼死的沒有多大差別。」

「天哪,威廉!」

「我猜,你一定會好奇我為什麼從來沒跟你說過。老實講,我也很好奇。我們結婚十一年了,而你到現在才知道喬治出了什麼事。我認識你們全家,包括你那些姑姑叔叔。我知道你祖父住在愛荷華市,有天晚上喝醉酒拿著電鋸在車庫亂走,就這樣過世了。我知道這些事,因為結了婚的人就算再忙,只要過一陣子就會知道對方的大小事,就算聽煩了,根本沒在聽,也會留在腦子裡,像滲透一樣。我這樣說你同意嗎?」

「是的,」她小聲說,「你說得對,威廉。」

「而且我們一向無話不談,對吧?我是說,我們都不會覺得對方很煩,讓講述變成滲透,不是嗎?」

「嗯,」她說,「今天之前我是這麼想的。」

「別這樣,奧黛拉。過去十一年來,我經歷的事情你全都知道。每一個案子,每一個想法,每一次感冒,每一個朋友,每一個對我不好或想對我不好的人,你都清清楚楚。你知道我和蘇珊·布朗睡過,也知道我喝醉酒有時會哭,唱片常常放得太大聲。」

「尤其是死之華樂隊。」她說。威廉笑了,這回她也跟著笑了。

「你還知道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的夢想。」

「嗯,應該吧。但這……」她頓了一下,搖搖頭,沉吟片刻,「這通電話和你弟弟有什麼關係,威廉?」

「讓我慢慢告訴你,別催我一下子就講重點,否則會害我瘋掉。那件事實在太大……太……太可怕……我希望能一點一點說。你知道……我壓根沒想過要跟你說喬治的事。」

她皺著眉頭望著他,輕輕搖了搖頭,意思是: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奧黛拉,別說談論喬治,我已經二十多年沒有想起過他了。」

「但你跟我說你有個弟弟叫——」

「我只是陳述事實,」他說,「就這樣,他的名字只是兩個字,不會在我心裡喚起任何陰影。」

「但我想,你的夢也許受了影響。」奧黛拉說,聲音非常輕。

「你說呻吟嗎?還有哭泣?」

她點點頭。

「你說的可能沒錯,」威廉說,「事實上,應該就是那樣。但不記得的夢就不算夢了,對吧?」

「你真的從來沒想起過他?沒開玩笑?」

「沒錯。」

她搖搖頭,顯然無法置信。「連他的死狀都沒想過?」

「除了今天,奧黛拉。」

她望著他,又搖搖頭。

「結婚前你問我有沒有兄弟姐妹,我說我有一個弟弟,他在我小時候過世了。你知道我父母親都走了,而你家人一大堆,讓你沒時間多想什麼。但事情不止如此。」

「什麼意思?」

「掉進黑洞的不止喬治,我也二十年沒有想起德里鎮,還有我那群玩伴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賤嘴理查德、斯坦利·烏里斯和貝弗莉·馬什……」他手指撥弄著頭髮,臉上露出勉強的笑容,「感覺就像得了嚴重的失憶症,連自己失去記憶都不記得了。要不是邁克·漢倫打電話——」

「邁克·漢倫是誰?」

「他也是我的玩伴之一。我是在喬治死後才和他熟起來的。他當然不再是個孩子了,我們也都不是了。那通電話是他打的,越洋電話。他說:‘喂——請問是鄧布洛家嗎?’我說是,他說:‘威廉?

是你嗎?’我說是。他說:‘我是邁克·漢倫。’到這裡為止我完全沒有感覺,奧黛拉,他可能想推銷百科全書或伯爾·艾弗斯的唱片。但他接著說:‘我在德里。’這句話好像在我心裡開啟了一扇門,可怕的光從裡頭躥了出來,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誰,也想起了喬治和其他人,一切都是——」

威廉彈了下手指。

「‘啪’的一聲就出現了。我知道他一定會叫我回去。」

「回德里。」

「對。」他摘下眼鏡,揉揉眼睛,抬頭望著她。她這輩子還沒見過一個男人怕成這樣。「回德里。

因為我們答應過,他說。他說得沒錯。我們是答應過。我們所有人,那幾個孩子。我們手牽手在流經‘荒原’的小溪旁圍成一圈,用玻璃割破手掌,感覺像玩歃血結盟一樣,只不過是玩真的。」

威廉伸出手掌,他雙手掌心各有幾條捱得很近的白線,似乎是疤痕。她握過他的手(兩隻手都握過)千百次,卻從來沒注意到這些細紋。疤痕很淺沒錯,但她以為——

還有派對!那場派對!

不是他們初次見面的那場派對,是第二次。但有二多虧有一,因為這第二次是《黑魔煉獄》的殺青派對。現場很吵,喝得大醉,全塔培加峽谷都在發瘋。或許沒有她在洛杉磯參加過的一些派對那麼討厭,因為電影拍得比預期好,所有人都知道,不過對奧黛拉·菲利普斯來說,這場派對是好上加好,因為她愛上了威廉·鄧布洛。

那個自稱會看手相的女孩叫什麼?她記不清了,只記得她是化妝師的兩名助手之一。她記得那女孩把上衣脫掉(露出非常薄的胸罩),當成吉卜賽頭巾綁在頭上,喝酒抽大麻搞得很亢奮,幫其他人看了一整晚手相……直到不省人事為止。

奧黛拉已經忘了那女孩的分析是好是壞,是睿智還是愚蠢,因為她那天晚上也很亢奮。她只記得那女孩抓住威廉的手掌和自己的比較,宣稱她和威廉是天作之合,是生命共同體。她見到那一幕,看見那女孩用精心塗了指甲油的手指劃過威廉的掌紋,心裡頗為嫉妒——真蠢,在洛杉磯電影圈,男人摸女人屁股就和紐約男人吻女人的臉問安一樣平常。但她就是感覺女孩的動作裡帶著一絲親密與流連。

那時威廉的掌心還沒有白色的小疤痕。

她用情人般的嫉妒眼神望著那女孩。她很確定自己記得沒錯,確定那是事實。

她告訴了威廉。

威廉點點頭說:「你說得對,當時還沒有疤。雖然不敢保證,但我覺得昨晚還沒有,起碼在犁與手推車酒吧的時候沒有。我和拉爾夫又在比腕力賭啤酒,如果有的話,我應該會發現。」

他朝她咧嘴微笑,但笑容乾巴巴的,很拘謹,很害怕。

「我想疤痕是在邁克·漢倫打來電話之後出現的,我想是這樣。」

「那是不可能的,威廉。」她伸手去拿煙。

威廉看著自己的手。「斯坦做的,」他說,「我現在記得很清楚,他用可樂瓶的碎片割我們的手。」

他抬頭看著奧黛拉,眼鏡後面的眼神顯得既受傷又困惑。「我記得碎片在陽光下發亮。是新款的透明玻璃瓶。之前的可樂瓶是綠色的,你還記得嗎?」她搖搖頭,但他沒有看她,繼續低頭望著手掌。「我記得斯坦最後才割自己的手,但他假裝要割腕,而不只是在掌心劃一小道。我知道他在唬人,但差點就要撲過去……阻止他,因為那一剎那我感覺他很認真。」

「威廉,別再說了。」奧黛拉低聲說。她右手抓著打火機,但這回必須用左手抓住右手腕才能穩住它,姿勢就和警察預備開槍時一樣。「疤痕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不會消失了又出現。」

「那麼,你之前看到過嘍,嗯?你的意思是這樣?」

「疤痕很淡。」奧黛拉說,語氣尖銳得出人意料。

「我們都在流血。」威廉說,「我們站在水裡,離我、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本·漢斯科姆蓋的水壩不遠——」

「你說的該不會是那位建築師吧?」

「有人也叫這個名字?」

「天哪,威廉,新的bbc通訊中心就是他蓋的!他們還在吵那棟建築到底是美夢成真,還是失敗品呢!」

「呃,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同一個人。雖然不太可能,但我想說不定是的,因為我認識的本很會蓋東西。我們在帳篷聚會,之後圍成一圈站在水裡,我右手牽著貝弗莉·馬什的左手,左手牽著理查德·託齊爾的右手,有如南方的浸信禮。我記得看見了遠處的德里儲水塔,就和想象中大天使的袍子一樣白。我們承諾,我們發誓,萬一還沒結束,萬一它又出現……我們就會回去,從頭再做一次,阻止它,讓它永遠消失。」

「阻止什麼?」奧黛拉忽然火冒三丈,吼道,「阻止什麼?你他媽的到底在說什麼?」

「我本來希望你不、不會問。」威廉說到一半就停了。她看見茫然的驚恐如汙漬般在他臉上漫開。

「給我一根菸。」

她將整包煙遞給他,威廉點了一根。她從來沒見過他抽菸。

「我以前還口吃。」

「你口吃?」

「嗯,那時候。你說我是全洛杉磯唯一敢放慢速度說話的人,但事實是我不敢說快了。不是謹言慎行,也不是深思熟慮,更不是智慧。所有口吃矯正者說話都很慢。這是一種後天的技巧,例如,自我介紹前先想想自己的中名,因為比起其他詞彙,口吃的人最難應付的就是名詞,而所有名詞中最麻煩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口吃。」她微微笑了,彷彿他說了個笑話,而她現在才聽懂。

「喬治遇害之前,我只是輕度口吃。」威廉嘴裡說著,腦子裡已經聽見自己的話在重複,彷彿隔了幾毫秒。他說得很順,緩慢抑揚一如往常,但在心裡「喬治」和「輕度」卻出現疊音,變成「喬、喬治」和「輕、輕度」。「我的意思是,我曾經很慘——通常是老師點到我,尤其我知道答案又想答的時候,更嚴重——但都撐過去了。喬治死後,我的口吃嚴重惡化,到了十四或十五歲時,情況又稍微好轉。我在波特蘭念契夫魯斯高中,那裡有個語言治療師,托馬斯太太,她真的很厲害,教了我幾個很棒的技巧,例如說話之前先想自己的中間名,然後再大聲說:‘嗨,我是威廉·鄧布洛。’我在修法語一級,她教我有字卡住就換講法語,因此,每當我覺得自己像個超級大蠢蛋,跳針似的‘這這、本本本’個沒完,我就改講法語,celivre(這本書)脫口而出,屢試不爽。而法語一說出口,我就換回英語,立刻講得很順,毫無問題。要是卡在s起頭的單詞,例如ship,skate或slum,我就發咬舌音:thip,thkate,thlum。這樣就不會口吃。

「這些都很有用,但關鍵是我開始遺忘德里和那裡發生的一切。記憶就是那時消失的,我們住在波特蘭,我念契夫魯斯高中那幾年。我不是一下子就忘了所有事情,但現在回想起來,我得說時間短得驚人,也許不超過四個月。我的口吃和記憶一起消失了,好像有人擦了黑板,將所有等式抹掉一樣。」

他將果汁喝完。「我剛剛‘不、不’了一下,是我這麼多年來第一次口吃,可能有二十一年了吧。」

他看著奧黛拉。

「先是傷疤,然後是口、口吃,你聽、聽到了嗎?」

「你是故意的!」她說。她嚇壞了。

「沒有,我想,我的說法說服不了任何人,不過卻是千真萬確。口吃很有意思,奧黛拉,令人毛骨悚然,因為你常常沒發覺自己在結巴。可是……你在意識裡會聽見,感覺就像腦袋比嘴巴快了一步,或是五十年代的小孩經常放進老爺車裡的破舊音響,後座喇叭的聲音比前、前座快一、一秒。」

他起身在房間裡焦躁地走來走去,滿臉倦容。奧黛拉回想起十三年來他賣力工作的模樣,覺得很不安,彷彿只要拼命做事,幾乎不眠不休,就能證明自己有點天分似的。她察覺自己內心的不安,想將它甩掉,卻甩不掉。要是那通電話其實是拉爾夫·福斯特打的,邀威廉再到酒吧比腕力或下雙陸棋,或是《閣樓》的製作人弗雷迪·費爾斯通打來商量事情的呢?或者,套用住在這條街上的醫生太太的英式說法,是某人「誤撥電話」呢?

這些想法有什麼意義?

唔,意義就是德里鎮和邁克·漢倫什麼的全是幻覺,神經崩潰前的幻覺。

但那些疤痕呢,奧黛拉?你怎麼解釋?他說得沒錯,疤痕之前沒有……現在卻出現了。事實就是如此,你很清楚。

「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她說,「誰殺了你弟弟喬治?你和其他那些孩子做了什麼?又承諾了什麼?」

他走到她身邊,像老派的人求婚時一樣跪在她面前,牽起她的手。

「我想我可以告訴你,」他柔聲說,「我想只要我想說,我就能告訴你。大部分細節我都不記得了,但只要我開口,它們就會回來。我可以感覺到那些回憶……等著出來,就像蓄滿雨水的烏雲。只是這場雨非常髒,被雨水養大的東西都會變成怪物。也許有其他人我就能面對——」

「他們都知道嗎?」

「邁克說他會打給所有人,他覺得他們都會出現……可能除了斯坦。他說斯坦在電話裡聽起來怪怪的。」

「對我來說,你講的所有這些都很奇怪。你嚇壞我了,威廉。」

「對不起。」他向她道歉,然後吻了她。她感覺就像被陌生人吻了一樣,然後發現自己恨邁克·漢倫。「我想我應該儘量解釋清楚,我想這麼做比半夜偷偷溜走要好,我猜他們有幾個可能會這麼做。

但我非去不可。我覺得斯坦也會去,就算他語氣再怪也會出現。也許我只是無法想象自己不去。」

「因為你弟弟?」

威廉緩緩搖頭。「我可以說是,但那就是撒謊了。我愛喬治,我知道,你聽到我說我二十年沒想起他一定覺得奇怪,但我真的愛死他了。」他微微一笑,「喬治很瘋,但我愛他,你懂嗎?」

奧黛拉有一個妹妹。她點點頭說:「我懂。」

「但不是因為喬治。我沒辦法解釋,我……」

他走到窗邊,望著窗外的晨霧。

「我覺得自己就像一隻候鳥,能夠察覺秋天到了……知道自己必須回家。那是本能,親愛的……

我想我相信自由意志其實受本能支配,除非開煤氣、吞槍管或跳碼頭自殺,否則有些事就是非做不可。

你無法抗拒它們,做出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根本就不存在。你無法阻止它們,就像你不會呆呆站在本壘板上被快速球砸一樣。我非去不可,那個承諾……就像一枚魚、魚鉤在我心裡。」

她起身小心翼翼地朝他走去,覺得自己脆弱得快要崩潰了。她伸手搭在他肩上,將他轉過來。

「那帶我一起去。」

他臉上閃過一絲驚恐,不是怕她,而是為她感到害怕。那赤裸裸的恐懼讓她忍不住後退,心裡頭一回真的害怕起來。

「不行,」他說,「不可能,奧黛拉,你想都別想。我不准你靠近德里,五千公里內都不行。我想,接下來幾周德里會變得很可怕。你待在這裡繼續拍戲,必要時儘量幫我找藉口。答應我!」

「我該答應嗎?」她盯著威廉說,「我該答應嗎,威廉?」

「奧黛拉——」

「我該答應嗎?你做了承諾,結果你看你現在被搞成什麼樣了?還有我,因為我是你妻子,而且我愛你。」

他的大手緊緊抓住她的肩膀,讓她隱隱作痛。「答應我!你答應我!求、求、求求——」

奧黛拉看著威廉張嘴結舌,有如離水後拼命呼吸的魚,她終於受不了了。

「我答應你,好了吧?我答應你!」她淚水決堤,說,「你高興了吧?老天!你瘋了,這整件事都瘋了!但我答應你!」

他摟著她的肩膀將她帶到沙發上,幫她倒了一杯白蘭地。她小口喝著,讓自己慢慢鎮定下來。

「那你打算什麼時候走?」

「今天,」他說,「搭協和的飛機。假如開車去希思羅機場而不是搭火車,應該剛好來得及。弗雷迪要我吃完午飯去拍攝現場,你九點就到了,所以什麼都不知道,懂嗎?」

奧黛拉勉強點點頭。

「等劇組發現,我已經到紐約了。假如轉、轉機順利,日落前就會到德里。」

「我什麼時候才會再見到你?」她輕聲問。

他伸出一隻手緊緊摟住她,什麼也沒說。

德里:插曲之一

這些年來,有多少雙人類的眼睛……

瞥見了他們的秘密解剖?

——克里夫·巴克《血之書》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邁克·漢倫的《德里:一部城市野史》。該書其實是一摞未出版的筆記與零散手稿(感覺很像日記),於德里鎮立圖書館書庫中被人發現,書名就寫在活頁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筆記中幾次提到這部作品,用的名稱卻是《德里:由地獄後門觀之》。

有人推論,漢倫先生應該認真考慮過出版事宜。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

整個城市都鬧鬼,這有可能嗎?

就像屋子鬧鬼一樣?

不是某棟屋子、某個街角或某個小公園裡的籃球場(沒有籃網的籃筐映著夕陽,有如某種血腥罕見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區,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嗎?

你看:

鬧鬼(haunted):「經常有鬼魂或幽靈出沒。」《芳克瓦格諾斯標準英語詞典》。

難以忘懷(haunting):「不斷在心中浮現,很難忘記。」出處同上。

縈繞(tohaunt):「經常出現或重現,尤指鬼魂。」不過,聽好了,也指經常造訪之處,同義詞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型當然是我加的。

還有一個定義,這個定義和上一個相同,都將haunt視為名詞。我真正害怕的是這一個:「動物獵食之處。」

就像痛揍阿德里安·梅倫,將他扔下橋的那些野獸嗎?

就像在橋下等待的野獸嗎?

動物獵食之處。

什麼東西在德里鎮獵食?什麼東西以德里鎮為食?

你知道,這蠻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里安·梅倫的意外嚇成這樣,為何還能繼續活著,甚至維持正常作息。我感覺好像掉進了一則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應該到結尾才感覺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東西終於從棺材裡爬出來,吞食……當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過,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師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裡或愛倫·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開啟德里《新聞報》讀到昂溫那小子的初審訊息才明白殺死喬治·鄧布洛的小丑可能又回來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時甦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將現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隨時保持警覺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烏龜的聲音。沒錯……我寧可這樣想。我知道威廉·鄧布洛也會這樣認為。

我在舊書籍裡挖出往昔的恐怖新聞,在舊報刊裡讀到過去的殘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內心深處聽見一個不斷增強和匯聚的力量發出聲音,有如貝殼嗡鳴,而且愈來愈響。我彷彿聞到閃電將至的強烈臭氧味。於是,我開始記筆記,為一本我幾乎確定此生無法完成的書做準備。與此同時,我的生活仍在繼續。在某個精神層面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誕、最騷動不安的驚恐中,而在另一個層面上,我卻繼續過著小城圖書館館員的平淡生活。我將書本上架,幫讀者辦理借書證,關掉粗心讀者忘了關的微縮膠捲閱讀機,和卡羅爾·丹納調笑,說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說很想和我上床,而我們都知道她在開玩笑,但我並沒有,就像我們都知道她不會在德里這種小地方久留,而我會在這裡終老,用膠帶粘補破頁的《商業週刊》,一手抓著菸斗一手拿著《圖書館期刊》參加每月的採購會議……在半夜驚醒,雙手握拳抵著嘴巴不讓自己尖叫。

哥特式小說裡那一套都是錯的。我頭髮沒有變白,也不會夢遊。我講話並沒有變得神秘難解,也不會在運動外套口袋裡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點多,僅此而已,有時肯定讓人覺得有點誇張和詭異,因為我笑的時候,身邊的人偶爾會看我。

一部分的我說(威廉會說那是烏龜的聲音)我應該打電話給他們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確定嗎?我想要完全確定嗎?不,當然不想。但老天,發生在阿德里安·梅倫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結巴威的弟弟喬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處了。

要是它又開始活動,我會打給他們,非打不可。但不是現在,反正也還太早。上回它動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動,因此……我先等著,一邊撰寫這份筆記,一邊久久凝視鏡子,看當年的男孩變成了怎樣的陌生人。

男孩一臉羞怯,像個書呆子;男人的臉則像西部片裡的銀行出納員,就是那種從來沒有臺詞,只在搶匪進來時面露驚恐、高舉雙手的角色。要是劇本安排有人被壞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邁克還是邁克。眼珠有點鬥雞,加上睡不好,眼神有點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難察覺的……多近呢?接吻那麼近,但我已經很久沒有那麼靠近某個人了。各位若只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覺得「他看書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認為各位能看出這個有著出納員溫和臉孔的人正在努力掙扎,拼了命才勉強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電話給他們,其中幾個人可能會喪命。

每一個失眠的漫漫長夜,我都得面對這些思緒。我穿著式樣保守的藍色睡衣躺在床上,眼鏡摺好放在床頭櫃上,旁邊永遠擺著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們還記得什麼,記得多少。我就是覺得他們一點也不記得了,因為沒有必要。聽見烏龜說話的只有我,記得一切的也只有我,因為只有我待在德里,而他們四散各地,根本察覺不出他們的生活其實循著同一個模式。找他們回來,讓他們看見這個模式……沒錯,可能會讓其中幾人遇害,甚至無一倖免。

因此,我反覆思量,在心裡,回想他們,拼湊他們過去的長相和現在可能的模樣,判斷他們哪一個最脆弱。我有時覺得是「賤嘴」理查德·託齊爾——雖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里斯、哈金斯和鮑爾斯追到。理查最怕鮑爾斯(我們都是),但其他人也讓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電話到加州,他會不會覺得可怕的惡霸又回來了,兩個從墓裡、一個從柏丘(他到現在依然會痛罵的地方)的瘋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時又覺得埃迪最脆弱,因為他嚴重哮喘,還有一個專橫的母親。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饒人,其實和我們一樣害怕。結巴威?萬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機就能趕走的呢?還是斯坦利·烏里斯?

他們頭上都懸著一把鋒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覺得他們渾然不知,而我是握著開關的人。只要翻開電話本,一個個打電話給他們就行了。

也許我不必如此。我抱著一絲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錯了,呼喊其實來自我怯懦的心,而非聲音更低沉和真實的烏龜。畢竟,我手上有什麼證據?梅倫七月遇害,十月一個小孩陳屍內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個小孩被人發現死在紀念公園,就在初雪前。也許如報紙所言是流浪漢乾的,也可能是某個瘋子,犯案後已經離開德里,或像某些書裡提到的開膛手傑克一樣羞愧自責,自行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許。

但阿爾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內波特街那間該死的老房子對面……而且和二十七年前喬治·鄧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約翰遜家的男孩死在紀念公園,一條腿從膝蓋往下都不見了。當然,德里儲水塔位於紀念公園,而男孩陳屍在塔基附近,離「荒原」不遠。斯坦利·烏里斯就是在儲水塔看見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過,這一切也可能只是捕風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於兩者之間——是某種邪惡的響應。可能嗎?我覺得可能。這裡是德里,什麼都有可能。

我想,從前在的如今還在——那東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緬因白禮軍團焚燬「黑點」時也在,還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納鋼鐵廠爆炸前都在。那東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後大約二十七年現身一次,有時早一點,有時晚一點……但一定會來。愈回溯,就愈難查到發生差錯的時間,因為記錄更粗略,口述歷史的缺漏也更大。不過,只要知道去哪裡、在什麼時段找,就能朝解決問題邁進一大步。因為你瞧,它一定會回來。

它。

所以——對,我想我得打那幾通電話。我想這是註定好的。我們出於某種原因被選中,負責永遠阻止它。是宿命?是機緣?或者又是那隻該死的烏龜?難道它不只會說話,還會發號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覺得不重要。威廉許多年前說,烏龜幫不了我們。假如當時是這樣,現在一定還是這樣。

我想到我們手牽手站在水中,承諾要是它再出現,我們就回來——我們像德魯伊般圍成一圈,雙手流著承諾之血,掌心貼著掌心。那個儀式可能和人類歷史一樣古老,有如無人察覺的輕叩聲聲敲入長在已知和未知的邊界上的力量之樹裡。

因為那些雷同之處——

我把自己搞成威廉·鄧布洛了,結結巴巴說著同一件事,不停地重複少數事實和一堆令人不悅(而且虛幻)的假設,愈寫愈偏執。這不好。沒有用處,甚至危險。然而,等待事情發生實在不好受。

記筆記應該讓我放寬視野、擺脫偏執才對。畢竟這不只是六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的故事。這些孩子沒有一個快樂,沒有一個被同學接受,在艾森豪威爾總統任職期間的一個炎炎夏日同時遭遇夢魘。這本筆記可以說是將鏡頭拉遠一點,看見整座城鎮,將近三萬五千人在此工作、吃飯、睡覺、性交、購物、開車、散步、上學、入獄,偶爾被黑暗吞噬。

我真心認為,要了解一個地方的現在,就得認識它的過去。若各位問我是哪一天確定事情又開始了,我會說是一九八〇年初春我去造訪艾伯特·卡森的那一天。卡森去年過世了,九十一歲的他不只年歲大,榮銜也多。他於一九一四年到一九六〇年擔任圖書館長,時間長得不可思議(不過他本身就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人)。我覺得要了解這一帶的歷史,艾伯特·卡森絕對是最佳人選。那天,我們坐在他家的門廊上,我提問題,他用嘶啞的嗓子回答——卡森當時已經罹患喉癌,最後也死於喉癌。

「那些書沒一本能看,你應該很清楚。」

「那我該從哪裡開始?」

「啊?你說開始什麼?」

「研究這裡的歷史,德里鎮發展史。」

「哦,那個啊,你從弗裡克和米肖開始,他們應該是最好的。」

「讀完之後——」

「讀?拜託,讀他們幹什麼!直接扔進垃圾桶就好!那只是第一步,接著讀巴丁格。要是我聽說的傳言有一半是真的,那布蘭森·巴丁格這個死傢伙不僅研究做得隨便,還犯了致命的錯誤。不過,它來德里的時候,他倒是感覺到了。巴丁格把大部分事實都搞錯了,但錯得很有感情,漢倫。」

我微微一笑,卡森也咧開老皮革似的嘴唇笑了。雖然是笑,卻有點恐怖,感覺就像開心地守著新鮮的動物屍體、打算等它腐爛到恰到好處再大快朵頤的禿鷹。

「讀完巴丁格之後,去讀埃夫斯,記下他提到的所有人物。桑迪·埃夫斯還在緬因大學做民俗研究,讀過他的作品之後,去見他一面,請他吃頓晚餐。我會帶他去奧林諾卡,因為那裡上菜慢得好像永遠上不完。從他那裡挖訊息,帶著筆記本記下人名和地址,然後去找這些人談——還活著的傢伙,應該還剩幾個。哈——哈——哈!從他們那裡再問出一些人名,這樣一來你需要的線索就湊齊了。假如你有我想的一半聰明,又能找到足夠多的人,就會發現一些沒記在歷史書裡的事情,說不定會讓你睡不著覺呢。」

「德里……」

「德里怎樣?」

「德里不太對勁,是吧?」

「對勁?」他用氣若游絲的沙啞嗓音說,「對勁什麼?什麼叫對勁?某某人用柯達膠捲以某某鏡頭拍的坎都斯齊格河日落嗎?如果是的話,那德里對勁得很,因為德里有一堆美麗照片。還是某個陳年老處女委員會想保留州長官邸,或在儲水塔懸掛紀念牌?如果是的話,那德里還是對勁得很,因為我們有太多老處女什麼事都管。或者在鎮中心豎一個醜死了的塑膠保羅·班揚雕像?哦,要是我的打火機還在,又有一卡車凝固汽油彈,我告訴你,我一定會親自解決那個死玩意兒……但要是有人認為塑膠雕像很美,那德里仍然對勁得很。所以問題是,你覺得什麼叫對勁,漢倫?嗯?更重要的是,什麼叫不對勁?」

我只能搖搖頭。他要麼知道,要麼不知道;要麼會說,要麼不會說。

「你指的是你可能聽過的悲慘故事?還是你已經瞭解的悲慘故事?世界上永遠有悲慘的故事。城鎮的歷史就像雜亂的老別墅,裡頭有太多房間、隔間、丟髒衣物的滑槽、閣樓和稀奇古怪的藏匿處……更別說秘密通道了。你要是探索‘德里別墅’,也會發現這些東西。沒錯,你事後可能會後悔,但你一定會有所發現,而東西一旦被找到,就不可能找不到了,對吧?某些房間上了鎖,但有鑰匙……有鑰匙。」

他看著我,雙眼炯炯有神,閃爍著老年人的精明。

「你可能以為找到了德里最黑暗的秘密……但永遠有新的秘密,找到一個又有另一個。」「你是說——」

「抱歉,我想我得告退了。我的喉嚨今天很糟糕,我該去吃藥了,然後小睡片刻。」意思是,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

我從弗裡克和米肖開始,也照卡森的建議將他們的作品扔進了垃圾桶,但事先讀了一遍。他們果然和卡森說的一樣糟糕。我又讀了巴丁格,抄下注釋逐一追查。這條線索好一點,但各位也明白,註釋這東西很特別,有點像荒野上的曲折小徑,不停地分岔再分岔,只要轉錯一個彎就會讓人走到滿是荊棘的死路上或沼澤流沙裡。我在大學時的圖書館教授就曾說:「只要看見註釋,就立刻踩住它的腦袋將它殺死,免得它開枝散葉。」

註釋真的會開枝散葉,雖然有時還不錯,但我想多半沒好事。巴丁格的《舊日德里鎮史》(一九五〇年由緬因大學出版社發行)寫得很生硬,書中的註釋橫跨百年,涵蓋了歷史書、民俗研究論文、雜誌文章和市政報告與會計賬目。這些東西不是被人遺忘、塵封多時,就是早已停刊或看了令人頭昏腦漲。

我和桑迪·埃夫斯的談話就有趣多了。他的資料來源不時和巴丁格的重疊,但也僅止於此。埃夫斯花費了大量時間蒐集口述歷史(其實就是故事),幾乎逐字抄錄。換作布蘭森·巴丁格,肯定覺得這麼做不入流。

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間,埃夫斯寫了一系列關於德里的文章。我開始調查事件始末時,他訪談過的老人幾乎都過世了,不過他們的兒子、女兒、侄子和表親還在。當然還有一條世間真理,那就是舊的老人去了,會有新的老人來,而好故事從不消失,只會代代相傳。我坐過許多人家的門廊和臺階,喝過很多種茶、黑標啤酒、自釀啤酒、自釀根汁汽水、自來水和礦泉水,聽了很多話,錄音機的齒輪轉個不停。

巴丁格和埃夫斯都同意一件事,最初來德里定居的白人大約有三百人,全部來自英國,擁有皇家許可狀,對外統稱德里公司。英國王室劃給他們的土地包括現在的德里、新港大部分割槽域和周邊城鎮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七四一年,德里鎮的居民全都消失了。六月還在——當時還有大約三百四十人——十月就不見了,鎮上的木屋全數廢棄,其中一間被火焚燬,位於現在的威奇漢街和傑克遜街口附近。米肖堅稱鎮上居民是被印第安人殺光了,但除了那間焚燬的屋子,沒有任何證據,而真正的失火原因更像是爐灶過熱,結果把房子燒了。

印第安人血洗德里?很可疑,因為既沒骸骨也沒屍體。洪水?那年沒有。瘟疫?周邊城鎮都沒有記載。

那些人就那樣消失了。所有人,三百四十個,沒留下一點痕跡。

據我所知,美國曆史上沒有這種例子,唯一可堪比擬的只有弗吉尼亞羅諾克島殖民者消失事件。但全美小學生都知道羅諾克島,有誰聽過德里?就連德里居民對那件事也顯然一無所知。我問了幾個正在上緬因州史必修課的高中生,沒有一個知道那件事。我又查了《緬因州今昔》,裡面有四十多則跟德里有關的條目,但多半講的是伐木業興盛之時,隻字未提最早的殖民者……然而,這樣的——我該用哪個形容詞?——這樣的「沉默」也符合我察覺的模式。

德里有一道「沉默之幕」,將發生過的許多事遮了起來……但擋不住傳言。我想沒有什麼能夠阻止人們說話,然而必須用心去聽才行,可惜懂得這個技巧的人很少。我自認過去四年學會了這項技巧,如果我的技巧還不夠好,大概代表我天分不夠吧,因為我練了很久。之前有一位老人告訴我,他妻子在女兒死前三週一直聽見廚房水槽的排水孔裡有人跟她說話。那是一九五七年年底、一九五八年年初的冬天。當時發生了連續殺人事件,直到翌年夏天才結束。喬治·鄧布洛第一個遇害,那位老人的女兒是早期受害者之一。

「一大堆聲音,七嘴八舌的。」老人告訴我。他在堪薩斯街經營「海灣」連鎖加油站,訪談期間不時離座,緩緩跛行到加油槍旁幫人加油、檢查機油存量和擦風擋玻璃。「她說她很驚訝,但回過一次話。她湊近排水孔,朝裡頭大喊:‘你到底是誰?叫什麼名字?’她說所有聲音一起回答,有的嘟囔,有的口齒不清,還有的咆哮、尖叫、狂吠和大笑。她說他們說的是魔鬼附身者對耶穌說的話:‘我名叫群。’她有兩年不敢靠近水槽。那兩年我每天在這兒幹活十二小時,幫人加油,回家還得洗碗盤!」

他從辦公室門外的販賣機上拿了一罐百事可樂。這位七十二三歲的老先生工作操勞,頭髮灰白,眼角和嘴角爬滿皺紋,有如一條條河流。

「聽到這裡,你大概以為我瘋了,」他說,「但只要你把那個吱嘎轉的玩意兒關掉,我就告訴你另一件事。」

我關掉錄音機,微笑著說:「就我過去兩年聽到的事情,你得花上很大工夫才能讓我相信你瘋了。」他也對我微笑,但臉上沒有笑意。「有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樣在洗碗——大概是一九五八年秋天,事件平息之後。我老婆在樓上睡覺。上天只賜給我們貝蒂一個孩子,從她死後,我老婆就常常在睡覺。總之,我拔掉水槽的塞子,水開始往下流。你聽過肥皂水流進排水孔的聲音吧?很像在吸東西。水槽發出那種聲音,我沒注意聽,心裡只想著到棚子裡砍點柴火回來,不料排水聲突然變小了,我聽見女兒在底下。我聽見貝蒂在該死的水管裡笑著,但仔細點聽,又覺得比較像尖叫,甚至兩者都有,在水管裡又叫又笑。我就只聽見過那麼一次。或許是幻覺,但……我不覺得是。」

我和他四目相對。光線穿透骯髒的厚玻璃窗,在他臉上佈滿歲月的影子。他看上去和《聖經》裡的瑪土撒拉一樣老。我記得我那時感覺很冷,非常冷。

「你覺得我在編故事?」老人問我。一九五七年他才四十五歲,上天只給了他一個女兒,貝蒂·裡普森。那年聖誕節剛過不久,貝蒂被人發現凍僵在外傑克遜街,整個身體被撕裂開來。

「沒有,」我說,「我不認為你在編故事,裡普森先生。」

「你沒有說謊話,」他有些驚奇,「我從你臉上看得出來。」

我想他打算多說一點,但我們背後忽然傳來尖銳的鈴聲,只見一輛車子壓過柏油路上的管子,開到加油槍邊。鈴聲讓我們兩個都嚇了一跳,我忍不住輕輕叫了一聲。裡普森起身跛著腳走向車子,一邊用廢紙團擦拭雙手。但等他回來看到我,那表情卻好像我是剛從街上跑來的不速之客,於是我便告辭離開了。

巴丁格和埃夫斯還有個共識,就是德里真的不對勁,這地方從來就不對勁。

艾伯特·卡森過世前不到一個月,我去見了他最後一次。他喉嚨的狀況惡化了很多,只能嘶嘶地小聲說話:「還想寫德里的歷史嗎,漢倫?」

「我還在考慮。」我說,但我當然不打算寫德里的歷史,壓根沒想過,而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上二十年,」他低聲說,「而且沒有人會讀,也沒人想讀。放棄吧,漢倫。」他停頓了一會兒,接著說道:

「你知道巴丁格後來自殺了吧?」

我當然知道,但那只是因為人就愛說話,而我學會了聽。《新聞報》說那是一起意外,布蘭森·巴丁格摔倒了,他確實摔倒了,但報道沒提他是從衣櫃裡的凳子上摔下來的,脖子上還套了個繩圈。

「你知道週期的事嗎?」

我一臉驚詫地望著他。

「沒錯,」他低聲說,「我知道。每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來一次。巴丁格也知道,很多老一輩的人都知道,只是絕口不提,就算灌他們再多酒也沒轍。放棄吧,漢倫。」

他伸出鳥爪般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可以感覺到熱騰騰的癌細胞在他體內流竄、狂歡,吞噬所剩無幾的好東西。艾伯特·卡森這個儲藏櫃快被掏空了。

「邁克,你不會想蹚這攤渾水的。德里有東西會吃人。放手吧,放棄吧。」

「我沒辦法。」

「那就小心一點。」卡森說,垂死的臉龐上雙眼忽然睜得大大的,像孩子一樣害怕,「小心點。」

德里。

我的故鄉,以愛爾蘭的一個郡命名。

德里。

我是德里人,在德里醫院出生,就讀於德里小學、第九街中學和德里高中,之後進了緬因大學——老一輩的人常說那裡「不在德里,但就在路盡頭」——畢業之後回到德里,在德里鎮立圖書館工作。我來自小城,活在小城,和千百萬人沒有兩樣。

可是。

可是:

一八七九年,一群伐木工人發現了幾個夥伴的屍體。這幾個人在坎都斯齊格河上游被雪困住,就在「荒原」(德里鎮的孩子現在仍然這麼稱呼那裡)邊上。罹難的工人共有九名,全都是碎屍。腦袋滾到一旁……更別說手臂……一兩隻腳……還有一個人的陰莖被釘在小木屋的牆上。

可是:

一八五一年,約翰·馬克森毒殺全家,將屍體圍成一圈,自己坐在中央,吞下一整顆白龍葵蘑菇暴斃身亡。他死前一定非常痛苦。治安官發現了他的屍體,在報告中寫道:他第一眼看過去以為屍體在對他咧嘴笑,馬克森「臉上的蒼白笑容恐怖至極」。蒼白笑容指的是滿嘴毒蘑菇。馬克森死前痙攣發作,肌肉抽搐,垂死的身軀宛如遭受酷刑,但還是不停地往嘴裡塞蘑菇。

可是:

一九〇六年復活節,基奇納鋼鐵廠的老闆為「德里鎮的乖孩子」安排了復活節尋蛋遊戲,地點在大廠房(最近開張的德里購物中心就坐落於此)。危險區域全數封閉,工廠員工自願擔任警衛,確保愛冒險的小孩不會從柵欄底下鑽進去探險。五百枚巧克力彩蛋用鮮豔的緞帶綁好,藏在封閉區外的廠房各處。根據巴丁格記載,找到一個彩蛋就能領取獎品。週日的廠房很安靜,孩子們笑著鬧著叫著,在廠房裡奔跑,在大傾瀉桶底下、領班辦公桌的抽屜裡、生鏽的齒輪上和三樓的鑄鐵模裡(這些模子在老相片中看起來就像巨人廚房裡的杯子蛋糕模具)找到彩蛋。基奇納家族三代成員都出席了活動,看孩子歡笑嬉鬧,等著遊戲結束頒發獎品。活動預計進行到四點,就算彩蛋沒有全數找出也照樣結束。不過,遊戲提前四十五分鐘就結束了,因為工廠在三點十五分發生了爆炸。日落前,救援人員從廢墟中拖出七十二具屍體。最終共有一百零二人罹難,其中八十八人是小孩。星期三,德里鎮還沉浸在悲劇帶來的震驚與愕然中,一名婦女在自家後院的蘋果樹上發現了一個男孩的頭顱,牙齒上沾著巧克力,頭髮上黏著血。他叫羅伯特·多赫,九歲,是最後確認的罹難者。還有八個孩子和一個大人的屍體始終沒有尋獲。這是德里鎮史上最嚴重的悲劇,比一九三〇年的黑點酒吧大火還慘烈,發生原因至今無人知曉。鋼鐵廠的四個熔爐當時都沒開,不僅移到角落,而且完全關閉。

可是:

德里鎮的謀殺率是新英格蘭同級城鎮的六倍。對於這樣的初步統計結果,連我自己都難以置信,便將資料拿給一名常來圖書館打電玩的高中駭客,讓他利用空閒時間跑資料,沒想到他大幅加碼(駭客外衣下藏著一個絕世高手),另外加了十幾個小型城鎮到他口中的「資料庫」裡,最後弄出一個柱狀圖給我看,只見德里鶴立雞群,有如豎起來的大拇指。對此他只說了一句:「漢倫先生,這裡的人一定脾氣惡劣。」我沒說什麼。要是開口,我可能會告訴他不是德里居民,是某個東西脾氣壞又邪惡。

德里每年有四十到六十個孩子無故失蹤,下落不明,大部分是青少年,一般認為他們是離家出走了。我想有一些確實是。

而在卡森絕對會稱之為「週期」的時期,失蹤率更是高到破錶。比方說,一九三〇年,也就是黑點焚燬的那一年,德里的失蹤孩童超過一百七十人。別忘了這還是有報案和記錄的數字。我將資料拿給現任警長看,他卻說:這沒什麼好意外的,那時是大蕭條,那些小孩可能喝膩了馬鈴薯湯或在家裡餓得發慌,決定跳上火車一走了之。

據報道,德里鎮一九五八年有一百二十七名孩童失蹤,年齡從三到十九歲不等。我問拉德馬赫警長,一九五八年還在大蕭條嗎?他說,沒有,漢倫,不過人就喜歡四處跑,尤其是小孩,他們的腳特別癢,可能約會耽擱了聚會,和死黨大吵一架就閃人了。

我拿出一九五八年四月的《新聞報》,指著查德·洛的相片問他,你覺得這孩子離家是因為遲到和死黨吵架嗎,拉德馬赫警長?他失蹤時才三歲半。

拉德馬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很高興和我談話,如果沒別的事,他還有事要忙,於是我就離開了。

鬧鬼,縈繞,獵食。

這裡經常有鬼魂或幽靈出沒,例如水槽下方的水管裡;問題經常出現或重現,例如每二十五年、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這裡也是動物獵食之處,對喬治·鄧布洛、阿德里安·梅倫、貝蒂·裡普森、阿爾布雷克特家的女兒以及約翰遜家的兒子來說。

動物獵食之處。沒錯,讓我難以釋懷的正是這個。

只要再出事,無論大小,我就會打電話,非打不可。而我也有我的推測,逝去的內心安寧與記憶——該死的記憶。哦,還有一個東西——我還有這本筆記,對吧?我的哭牆。此刻我坐在桌前,雙手抖得幾乎無法動筆。我坐在關門後的圖書館裡,傾聽從漆黑的書架間傳來的微弱聲響,注視昏黃燈光留下的影子,確定影子沒有移動……沒有改變。

我坐在電話旁。

我伸手按著電話……往下滑……碰到轉盤。它能幫我聯絡到他們,我的老友。

我們曾經一起深入。

一起踏進黑暗。

要是再進去一次,我們能全身而退嗎?

我想,不能。

神哪,求求你別讓我打電話給他們。

神哪,求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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