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夏·烏里斯後來跟母親說,她當初就該知道事情不對勁。她應該料到的,她說,因為斯坦利從不在傍晚洗澡。他都是清早淋浴,或者深夜一手拿著雜誌,一手拿著冰啤酒,泡個熱水澡。傍晚七點洗澡不是他的作風。
還有書也是。照理說,讀書應該讓他很開心,但不知道為什麼,他顯得沮喪不安。那件可怕的事發生前三個月左右,斯坦利發現他小時候的一個朋友成了作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里夏跟母親說,是個寫小說的。書上的作者名是威廉·鄧布洛,但斯坦利有時叫他「結巴威」。那個人的作品他幾乎都讀過。事實上,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傍晚,他洗澡時讀的就是那人的小說,最新的一本。帕特里夏讀過一本他早期的書,純粹出於好奇,但只讀了三章就放棄了。
帕特里夏跟母親說,那本書不只是小說,而且是恐怖小說。她說話的語氣就像講起黃色書刊時一樣。帕特里夏為人親切和善,卻不怎麼擅長表達。她很想向母親形容那本書有多可怕,為什麼她讀了之後感到很不安,但就是表達不出來。「裡面都是怪物,」她說,「全都是追捕小孩子的怪物。除了殺人,還有……我不知道……不舒服的感覺和傷害,那一類的。」事實上,她覺得那本書根本就像色情小說。她想表達卻怎麼也想不起來的就是這個詞,或許因為她雖然知道這個詞,卻從來沒說過。她說:「但斯坦利卻像找回童年玩伴似的……他說想寫信給他,但我知道他不會寫……
我知道他也覺得讀了那些小說不舒服……而且……而且……」
說到這裡,帕特里夏·烏里斯哭了。
那天晚上,距離喬治·鄧布洛一九五七年遇到小丑潘尼歪斯將近二十八年(還差半年左右),斯坦利和帕特里夏窩在位於亞特蘭大市郊的家中,電視開著,帕特里夏坐在雙人沙發上,一邊縫東西,一邊看她最愛的遊戲節目《家族之爭》。她迷上了理查德·道森,覺得他戴著連結串列的模樣性感到了極點,只是她打死也不肯承認。她喜歡那個節目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幾乎每次都能猜到最受歡迎的答案(《家族之爭》沒有正確答案,只有最受歡迎的答案)。她有一次問斯坦利,為什麼她常常覺得問題很簡單,參賽家庭卻答不出來。斯坦利說:「等你站到燈光底下,題目可能就變難了吧。」她覺得丈夫臉上似乎閃過一道陰影。「一旦真槍實彈,事情就會變困難,就會說不出話來,如果來真的的話。」她想了想,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斯坦利有時對人性很有見地,她覺得比他的老友威廉·鄧布洛強多了。那傢伙靠寫恐怖書賺了大錢,專用人類的低劣本性吸引眼球。
烏里斯夫妻其實過得也不差!他們住的是高階社群,兩人一九七九年花了八萬七千美元買下這棟房子,現在隨隨便便就能賣十六萬五千美元,而且搶手得很。這不表示她想賣,但知道這點感覺很不錯。她有時開著沃爾沃(斯坦利開賓士的柴油車,她開玩笑叫那輛車「奔斯」)從奔狐購物中心回來,看到他們的房子優雅地坐落在紫杉圍籬後方,總是會想:誰住這裡啊?嘿,是我!烏里斯太太!不過,這樣的想法有時不怎麼令人開心,因為其中摻雜了強烈的驕傲,反而讓她有點不舒服。你知道,從前有一個十八歲的寂寞女孩,名叫帕特里夏·布倫姆,她去參加畢業舞會之後的派對,卻被擋在紐約上城葛洛因頓的鄉村俱樂部外,原因當然是她的姓氏和梅子諧音。的確,一九六七年的她還是個又瘦又小的猶太梅子,那樣的歧視當然違法,可哈哈哈那又怎樣?不過,這一切都過去了。只是一部分的她永遠過不去,永遠記得她和邁克·羅森布拉特走回車上,他父親的車,聽見自己的高跟鞋和他租來的皮鞋踩過碎石的聲音。邁克為了那一晚特地借了車,還花了一下午打蠟。一部分的她永遠記得自己和邁克比肩同行。他穿著租來的白色晚禮服,在柔和的春天傍晚是多麼耀眼!她穿著淺綠色晚禮服,母親說她看起來就像美人魚。猶太美人魚,哈哈哈真好笑。他們倆昂首闊步,她沒有落淚,還沒有,但她知道他們不是走回車上,不算是,而是逃回車上,和發臭沒有兩樣。兩人從沒覺得身上的猶太烙印那麼深過,覺得自己就是當鋪老闆,駕著牛車,油頭垢面,尖鼻子、黃皮膚,是天大的猶太笑柄,很想發火卻沒有怒氣。怒氣是後來才有的,在時過境遷之後。當時她只覺得屈辱,只能感覺到痛苦。忽然有人笑了,尖銳的竊笑,有如快速彈過的鋼琴音符。回到車裡,她終於可以哭了。不用說,這個姓氏和梅子諧音的猶太美人魚哭慘了。邁克·羅森布拉特笨拙地伸手撫摸她的頸背,想安慰她,卻被她扭頭甩開了。帕特里夏覺得屈辱、骯髒、猶太。
紫杉圍籬環繞的高雅的房子讓她好過了一點……但不是完全好了。傷害和羞辱還在,即使她被這個時髦、富有、安靜的小區接受,也無法抹去當年那段永遠走不完的返回車上的路,還有兩人腳下的碎石聲響。就算已經成為這家鄉村俱樂部的會員,就算餐廳總管總是用低調恭敬的「烏里斯先生、太太晚安」招呼他們,她還是無法忘懷。當她開著一九八四年出廠的沃爾沃轎車回家,看著自家的房子坐落在大片綠地中央,她經常(她覺得也太經常了)會想起那聲尖笑。她會希望當年嘲笑她的女孩如今住在低劣的小區平房裡,被異教徒丈夫家暴,懷孕三次又流產三次,丈夫在外頭和染病的女人廝混。
她希望那女孩椎間盤突出、扁平足,竊笑的齷齪舌頭上長滿囊腫。
她討厭自己有這些念頭,這些不厚道的想法。她決心改進,不再品味這些難以入口的苦酒。這些念頭會平息幾個月,不在心裡浮現。帕特里夏會想:也許一切真的過去了。我不再是那個十八歲的小女孩,而是三十六歲的女人了。耳中聽見車道上碎石響個不停,甩開邁克·羅森布拉特試著安慰她的那隻猶太人的手——那已經是半輩子前的事了。那個愚蠢的小美人魚已經死了,我應該忘了她,專心過我的日子。好,很好,非常好。但可能在某個地方,例如超市,忽然聽見隔壁走道傳來尖笑聲,她的背脊就會一陣刺痛,乳頭變硬發疼,雙手抓緊推車把手或緊緊交握,心裡想:一定有人說我是猶太人,可笑的大鼻子猶太佬,而斯坦利也是大鼻子猶太佬。他準是會計師沒錯,猶太人最擅長數字了。
我們一九八一年讓他們加入,沒辦法,因為那個大鼻子婦科醫生勝訴了。但我們都笑他們,笑個沒完。
或者,她會覺得聽見了碎石聲,然後想:美人魚!美人魚!
於是,憎恨與屈辱又會像偏頭痛一樣捲土重來,讓她對自己、對人類感到絕望。狼人。鄧布洛的書,那本她沒能讀完的小說,就在講狼人。狼人個屁!那種人懂什麼?
但大多數時候,她感覺挺好,覺得自己沒那麼差勁。她愛丈夫,愛他們買的房子,通常也愛她的生活和她自己。一切都好。當然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平順,這怎麼可能?她當初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既生氣又不滿。他們是在姊妹會派對上認識的,他從紐約州立大學轉學到她的學校,拿獎學金讀書。兩人共同的朋友介紹他們認識,帕特里夏當晚就覺得自己可能愛上他了。到了期中休假,她已經很確定自己的心意了。來年春天,斯坦利將一枚小鑽戒插在雛菊上送給她,帕特里夏接受了。
她的爸媽很擔心這門婚事,但最後還是答應了。他們其實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看著斯坦利·烏里斯不久之後投入擠滿年輕會計師的職場叢林,沒有家人的支援,只能拿他們的女兒當人質勒索。不過,二十二歲的帕特里夏已經成年,就快取得學士學位了。
有天晚上,她聽見父親說:「我下半輩子都得養那個狗孃養的四眼了。」那天她父親和母親外出用餐,父親多喝了幾杯。
「噓,小心被她聽見。」露絲·布倫姆說。
那一晚,帕特里夏直到半夜都無法入眠,兩眼乾澀,身體忽冷忽熱,心裡恨透了他們兩個。她花了兩年時間,希望甩脫那股恨意。她心裡的憎恨已經夠多了。照鏡子的時候,她偶爾會看到恨意在她臉上留下了印記,劃下了皺紋。但這場仗她獲勝了,是斯坦利幫她打贏的。
他的父母也很擔心這門婚事。他們當然不認為自己的孩子註定將貧窮低賤,但卻覺得「孩子們太急了」。唐納德·烏里斯和安德烈婭·貝爾託利二十歲出頭就結為連理,卻似乎忘了這回事。
只有斯坦利信心滿滿,對未來很有把握,完全不擔心父母害怕孩子們會遇到的陷阱。事後證明他的信心贏了,父母的恐懼輸了。一九七二年七月,畢業證書上的墨水還沒幹,帕特里夏就已經在亞特蘭大以南六十公里的小城特雷諾找到工作,教授速記和商務英語。每次回想起自己當初是怎樣得到那份差事的,她都覺得有點,呃,有點詭異。她從教師期刊抄了四十個招聘廣告,然後用五個晚上寫了四十封信,每晚八封,請對方告知詳細資訊。她每所學校都申請,其中二十二家回信表示已經招到人了,還有幾家學校詳細解釋了他們要求的專長,一看就知道她毫無機會,申請只是浪費雙方時間。最後剩下十二所學校,每一所看起來都有希望。她正在傷腦筋,斯坦利出現了,心想她要是填完十二所學校的求職表格,肯定會瘋掉。他看了看滿桌的檔案,用手指點了點其中一封信,是特雷諾的督學主任寫來的,她不覺得這封信有什麼特別之處。
「就是它。」斯坦利說。
她抬頭看他,被他語氣裡的確定嚇了一跳。「那裡是佐治亞州,你知道什麼我不知道的資訊嗎?」「沒有,我只在電影裡見過那個地方。」
她揚起一邊眉毛看著他。
「《亂世佳人》,費雯麗和克拉克·蓋博,明天再想,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講話像是南方來的嗎,帕蒂?」
「像,像南布朗克斯人。既然你並不瞭解佐治亞,又沒去過那裡,為什麼——」
「因為就是它。」
「你怎麼可能知道,斯坦利?」
「當然能,」他答得很乾脆,「我就是知道。」帕特里夏看著他,知道斯坦利不是在開玩笑,而是認真的。她感覺一股不安躥上脊背。
「你怎麼知道?」
他原本面帶微笑,這時微笑卻消失了,甚至有一點困惑。他的眼神暗了下來,彷彿退到心靈深處請教某個精確運轉的機器。不過說到底,他對它的理解就和一般人對手錶的認識差不多。
「烏龜沒辦法幫我們了。」他忽然說,聲音很清楚。她聽見了。出神的表情依然掛在他臉上,那種詫異、沉思的表情。她開始害怕。
「斯坦利,你在說什麼?斯坦利?」
斯坦利渾身一震,手撞到了裝桃子的盤子。她剛才瀏覽申請表格的時候,手裡一直拿著桃子在吃。
盤子摔到地上碎了,斯坦利的眼神慢慢清明起來。
「啊,該死!對不起。」
「沒關係。斯坦利——你剛才說什麼?」
「我忘了,」他說,「但我覺得我們應該考慮佐治亞,親愛的。」
「可是——」
「相信我。」他說,於是她相信了。
面試順利得驚人,帕特里夏搭火車返回紐約之前就知道自己會拿到那個職位。貿易繫系主任一眼就喜歡上了她,她也是,兩人幾乎一見如故。確認信一週後就寄來了。特雷諾聯合學校開出九千兩百美元的薪水,外加一紙試用合約。
「你們會餓死。」赫伯特·布倫姆聽到女兒打算接受這份教職之後說,「餓死的同時還會熱死。」
帕特里夏轉述父親的話給斯坦利,他聽完模仿《亂世佳人》的對白說:「別聽他胡謅,斯嘉麗。」
她原本怒氣衝衝,眼淚都快奪眶而出了,聽他這麼一說撲哧笑了出來。斯坦利一把將她擁入懷中。
他們的確打得火熱,餓死倒沒有。兩人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九日結婚。帕特里夏新婚之夜還是處子之身。那一晚在波可諾斯的度假飯店,她光著身子鑽進冰涼的被子底下,心情激動不已,甜美的慾望有如閃電,夾雜幾道恐懼的烏雲。斯坦利鑽進被窩,身體精壯結實,陰莖像個驚歎號立在褐色陰毛中間。當他躺到她身邊時,帕特里夏輕輕說了一句:「親愛的,別弄痛我。」
「我永遠不會傷害你。」斯坦利抱住她,對她許下承諾。他一直信守諾言,直到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他提前泡澡的那一天。
她教書教得很順利。斯坦利找到開面包車的差事,週薪一百美元。那年十一月,特雷諾購物中心開張,他在布洛克報稅代辦公司找到工作,辦公室在購物中心,週薪一百五十美元。兩人年薪一萬七千美元。當時汽油每升只要九美分,白麵包一條最便宜只要十美分,這樣的年收入綽綽有餘。來年三月,帕特里夏·烏里斯不動聲色,悄悄將避孕藥扔了。
一九七五年,斯坦利離開布洛克自行創業,雙方家長都覺得是匹夫之勇。他不是不能創業——他當然應該創業!但他們都認為此時太早了,只會讓帕特里夏背上過重的經濟負擔。(赫伯特有一天和弟弟在廚房喝了一晚上酒,沉著臉對他說:「等她被那個賤坯弄大了肚子,就得靠我接濟了。」)雙方家長都同意男人根本不該年少創業,連想都不該想,至少得等年紀夠大,生活穩定了再說——例如七十八歲。
然而,斯坦利再度展現超乎常人的自信。他年輕、聰明、機敏、儀表不凡。他在布洛克廣結人脈。這些都是事實。但他不可能知道「柯利多錄影帶」——新興的錄影帶行業的先鋒——會在特雷諾郊外設立據點,距離烏里斯夫婦一九七九年遷入的郊區只有十六公里,也不可能曉得他們進駐不滿一年就決定僱人做市場調查。就算他事先聽到小道訊息,也不可能想到他們會僱用一名年輕的四眼猶太佬,一個笑容可掬、走路長短腳、平時愛穿闊腳牛仔褲、臉上還留著青春痘疤的小夥子,而且還是紐約人。
但他們真的僱了他,而且斯坦利似乎早就胸有成竹。
斯坦利的表現讓柯利多決定全職僱用他。起薪呢?三萬美元年薪。
「好戲還在後頭,親愛的,」那天晚上,他在床上對帕特里夏說,「他們打算在八月擴張版圖,只要未來十年沒有人毀滅世界,他們肯定能跟柯達、索尼和rca平起平坐。」
「那你打算怎麼回覆他們?」帕特里夏問,但她已經知道答案了。
「我會說,很高興和你們共事。」他說完哈哈大笑,將她拉到懷裡親吻。不久,他趴到她身上,兩人高潮了一次、兩次、三次,有如躥向夜空的爆竹……但還是沒懷孕。
在柯利多工作期間,斯坦利結識了亞特蘭大一些最有錢有勢的人。出乎他們的意料,那些人一點也不難搞,不僅接納他們,而且很親切,心胸開闊,和那些北方佬完全不同。帕特里夏記得斯坦利有一回寫信給他的父母,在信裡說:美國最有錢的人就住在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我要讓其中一些有錢人更有錢,而他們也會讓我更有錢。可是沒有人能當我的老闆,除了帕特里夏,但我已經是她的老闆,所以我想我沒什麼好怕的了。
等他們離開特雷諾時,斯坦利已經是擁有六名員工的老闆了。一九八三年,兩人的收入正式踏入未知領域,也就是傳說中的六位數。帕特里夏只耳聞過,從來沒有真正見識過。但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就像週六早晨起床穿拖鞋那麼容易。她有時想到這點就覺得害怕,還曾經不安地開玩笑說這是和惡魔做交易。斯坦利聽了幾乎笑到岔氣,但她卻不覺得有那麼可笑。她想,自己以後是永遠笑不出來了。
烏龜幫不了我們。
她有時會毫無來由地夢見這句話,彷彿是陳年舊夢殘留的片段,然後她會醒過來。她會轉身靠近斯坦利,想要摸摸他,確定他沒有消失。
他們生活愜意,沒有酗酒,沒有外遇,也沒有吸毒、無聊和大吵大鬧,爭執未來該何去何從。他們只有一個陰影,而最早指出來的是她母親。從事後看,這件事似乎註定得由她提起。陰影以問題的形式出現,寫在露絲·布倫姆寄給女兒的信裡。帕特里夏每週都會收到母親寄來的信,那封信是一九七九年初秋從他們在特雷諾的舊房子轉寄來的。帕特里夏坐在擺滿紅酒紙箱的起居室裡讀信,從箱子裡拿出來的家當擺了一地;她感覺孤苦淒涼,孑然無依。
那封信和露絲以往的信沒什麼兩樣。四張藍色信紙寫得密密麻麻,每張開頭都寫著四個大字:露絲隨筆。她字跡潦草,很少有人能看明白。斯坦利有一回向帕特里夏抱怨岳母寫的字他一個也不認得,她說:「認得做什麼?」
那封信裡全是老媽才會感興趣的話題。對露絲·布倫姆而言,回憶是一片遼闊的三角洲,以不斷移動的現在為起點,朝過去展開愈來愈廣的人情糾葛。她信裡提到的人,有許多就像舊相簿裡的照片,在帕特里夏的記憶中已經開始變得模糊,但在她腦海中卻鮮明依舊。她對他們健康的關心、對他們在做什麼的好奇似乎從來不曾消退,而她的評語永遠陰暗。她寫道,帕特里夏的父親依然老是胃痛,但他始終堅持那是消化不良,要他懷疑是胃潰瘍,除非他開始吐血,說不定吐血也沒用。親愛的,你也知道你父親那個人,他工作起來像頭騾子,有時連腦袋也像騾子。我這麼說上帝都會點頭。蘭迪·哈倫根去做輸卵管結紮手術,醫師從她的卵巢裡摘了一堆高爾夫球那麼大的囊腫出來。不是惡性腫瘤,謝天謝地,但卵巢裡有二十七個囊腫,人還沒死?天!一定是因為紐約市的水,露絲很有把握。這裡的空氣也很髒,但她敢說水才是真兇,會讓人體內累積毒素。她不知道帕特里夏曉不曉得,她有多感謝神讓「你們兩個孩子」住在鄉下,水和空氣(重點是水)比較乾淨。在露絲眼中,只要出了北部就是鄉下,亞特蘭大或伯明翰都一樣。瑪格麗特阿姨又和電力公司槓上了。斯特拉·弗拉納根又結婚了。
有些人就是不吸取教訓。理奇·休伯又被開除了。
就在尖酸刻薄的絮叨之間,露絲·布倫姆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彷彿閒話家常般就把「難言之隱」說出來了:「那麼,你和斯坦利打算什麼時候讓我們倆抱外孫?我們都準備要溺愛他了,男孩、女孩都一樣。你們或許沒發現,帕蒂,我們已經不年輕了。」說完話鋒一轉,開始聊起路口布魯克納家的女兒被學校送回家,因為她沒穿胸罩,上衣薄得一覽無遺。
帕特里夏心情低落,很想念他們在特雷諾的舊家,對未來感到茫然,甚至有一點恐懼。她走進日後成為臥室的房間,躺在床墊上(彈簧墊還在車庫裡頭,而這張床墊擺在沒鋪地毯的地板上,宛如擱淺在黃色沙灘上的漂流物),腦袋枕著手臂哭了將近二十分鐘。她想淚水終究要來,母親的信只是讓淚水提早決堤罷了,就像灰塵飄進鼻子裡讓人打噴嚏一樣。
斯坦利想要孩子,她也想要孩子。兩人在這件事上意見一致,就如同他們都喜歡伍迪·艾倫的電影,都會偶爾上猶太教堂,政治立場相近,都不喜歡大麻,在其他上百件大小事情上,他們的好惡也都一致。他們在特雷諾的舊家專門空出一個房間,均分成兩半。他在左半邊擺了一張辦公桌和一把讀書用的椅子,她在右半邊擺了縫紉機和玩拼圖的牌桌。兩人對那個房間的用途有很強的共識,因此絕少談起。那房間的存在就像鼻子和兩人左手上的婚戒一樣理所當然,總有一天會成為安迪或珍妮的臥室。問題是孩子呢?縫紉機、布料籃、牌桌、辦公桌和懶人椅一直襬在原地,日子一天天過去,它們在房間裡的地位似乎愈來愈穩固,愈來癒合法。這就是她的想法,只是表達不出來,就像「色情」兩個字,在她腦海中閃動的概念逃脫了她的捕捉,無從形諸言語。不過,她倒是記得,有一次來了月事,她開啟浴室洗手檯底下的櫃子想拿衛生棉。她記得自己看著那袋衛生棉,感覺袋子似乎揚揚得意,彷彿在說:嗨,帕蒂!我們是你的孩子,你只會有我們當你的孩子。我們肚子餓了,快餵我們吃東西,快喂血給我們!
一九七六年,距帕特里夏扔掉最後幾顆避孕藥已有三年,兩人一起到亞特蘭大造訪一位名叫哈卡維的醫生。斯坦利對醫生說:「我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哪裡有問題,有的話該怎麼辦。」
他們做了檢查,結果顯示斯坦利的精子活躍得很,帕特里夏的卵子也很好,所有該暢通的管道都很暢通。
哈卡維手上沒有婚戒,臉色紅潤,表情開朗愉悅,就像期中考試結束後去科羅拉多滑雪度假回來的研究生。他說或許是他們太緊張了,而這樣的情形並不罕見。他告訴他們心理因素確實有影響,這點和性無能很像:你愈想就愈辦不到。可以的話,他們做愛時最好別去想懷孕的事。
回程途中,斯坦利一直臭著一張臉,帕特里夏問他怎麼回事。
「我才沒有。」他說。
「沒有什麼?」
「我做那檔事時才沒想過懷孕!」
帕特里夏本來有些落寞和恐懼,聽了忍不住撲哧一笑。那天晚上就寢後,當她覺得斯坦利肯定已經睡著了的時候,他忽然開口說話,把她嚇了一跳。他的聲音很平,卻伴隨著哽咽。他說:「是我,是我的錯。」
她轉過身來,雙手摸索著抱住了他。
「別說傻話。」她說。但她心跳得很快,太快了。他不只嚇到了她,還彷彿看透了她的心思,讀出了她內心深處早就認定但直到此刻才恍然發覺的秘密。她說不出理由,也拿不出根據,但就是感覺(應該說知道)他說得沒錯。是有地方不對,但不是她,是他。是他體內的什麼。
「別胡說八道。」她抵著他的肩膀厲聲低語。他身上微微冒汗,她忽然明白他在害怕。恐懼有如寒氣從他體內一波波散發出來,光著身子躺在他身旁突然變得像光著身子面對開著門的冰箱一樣。
「我沒有胡說八道,也沒說傻話,」他的聲音還是那樣平,仍舊帶著哽咽,「你其實也很清楚是我,但我不曉得為什麼。」
「這種事誰會曉得。」她語氣嚴厲,很像在罵人。她母親害怕時也是這種口氣。說話的同時,她感覺身體一陣顫抖,像是被鞭子抽到似的。斯坦利感覺到了,將她抱得更緊一些。
「有時候,」他說,「有時候我覺得我知道。我常做一個夢,很糟糕的夢,每次醒來我都會想:
我知道了,我知道哪裡不對了。不光是你沒懷孕的事,而是所有的一切,我生命中所有的不對勁。」「斯坦利,你的生活沒有不對勁!」
「我不是說裡面,我裡面沒問題。」他說,「我是說外面,有事情應該結束卻沒結束。每回從夢裡醒來,我都會想:我的美好人生只不過是颱風眼中的寧靜,而我對風暴一無所知。我很害怕,但恐懼……很快就淡了,和其他的夢一樣。」
她知道他會做噩夢。她有五六次被他驚醒,發現他在床上翻滾呻吟。也許他做過更多噩夢,只是她都睡著了。每回她伸手抱他,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總是回答:我不記得了。說完便伸手拿煙,起身在床邊吞雲吐霧,等待殘夢像冷汗般從他體內排出。
沒有小孩。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晚上,就是斯坦利提前洗澡那天,望眼欲穿的雙方家長還在等著當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空出來的房間依然空著,加長型和迷你型衛生棉還待在浴室水槽下的櫃子裡,大姨媽依然每月造訪。她母親雖然自顧不暇,但對女兒的痛苦倒也沒有視若無睹。她來信不再提起這件事,斯坦利和帕特里夏每年兩次回紐約造訪他們時,她也三緘其口。沒有人再開玩笑問他們吃維生素e了沒,斯坦利也不再提到小孩。但她有時在他沒察覺時會發現他臉上閃過一絲陰影。
某種陰影,彷彿他急著想記起什麼。
除此之外,他們的生活一切都很美好,直到五月二十八日晚上電話鈴響起。她當時正在看《家族之爭》,旁邊還擺著斯坦利的六件襯衫、她的兩件上衣、針線包和紐扣盒。斯坦利手裡拿著威廉·鄧布洛的新作,那本小說才剛出版,連平裝本都還沒上市。封面印著張牙舞爪的怪物,封底是一個禿頭戴眼鏡的男人。
斯坦利坐在電話旁,拿起話筒說:「喂,這裡是烏里斯家。」
他聽了一會兒,皺起了眉頭:「你說誰?」
帕特里夏感到一瞬間的恐慌,事後卻不好意思承認,只好對父母撒謊說她一聽到電話鈴響就知道事情不對了;其實她就擔心了那一秒鐘,放下手邊的針線活兒抬頭看了一眼。但也許沒有差別,也許在電話鈴響起之前很久,他們就知道會出事,和被低矮的紫杉圍籬環繞的高雅房子格格不入的事,太過註定所以不值一提的事……因此害怕一秒鐘就夠了,就像被冰錐刺了一下。
是我嗎?她問,心想可能是她父親心臟病犯了,因為他體重超過標準二十斤,而且打從四十出頭就一直「肚子痛」。
斯坦利對她搖搖頭,電話裡的人說了什麼讓他笑了。「你……是你啊!老天爺,我真白痴!邁克!
你怎麼——」
他再次陷入沉默,靜靜地聽著,微笑從臉上消失了。她察覺(或自認為察覺)他露出剖析的神情,表示有人正在描述自己的麻煩,或是解釋某件事情突然生變,或者告訴他什麼新奇有趣的事。她猜是第三個。新客戶?老朋友?可能吧。她將注意力轉回電視節目,發現一個女的撲上去抱住理查德·道森,在他臉上狂吻。她心想親過道森的女人肯定比親過「巧言石」的女人還多。要是有機會,她也願意吻他。
斯坦利的藍色牛仔襯衫需要黑紐扣。帕特里夏一邊找,一邊隱約察覺對話似乎變調了。斯坦利不時嘀咕,甚至問道:「你確定嗎,邁克?」接著沉默了許久才開口說:「好吧,我瞭解了。對,我……
對,對,所有東西。相片我有。我……什麼?……不,我沒辦法百分之百保證,但我會仔細考慮。你知道那個……哦?……他真的那樣?……嗯,那還用說!我當然是。對……當然……謝謝……對。再見。」
說完掛了電話。
帕特里夏瞄了斯坦利一眼,發現他正茫然地望著電視機上方。電視裡的觀眾正在為萊恩一家鼓掌,他們剛拿到兩百八十分,問題是:「中學生說他們最討厭哪一門課?」他們猜大多數觀眾會答「數學」,光憑這個答案就拿了一堆分數。萊恩全家蹦蹦跳跳,興奮地尖叫,斯坦利卻愁眉不展。帕特里夏後來告訴父母,她覺得斯坦利的臉色不太好。這是真的,但她沒有說她當時不以為意,認為那只是燈光作怪,因為玻璃燈罩是綠色的。
「斯坦,誰打來的?」
「啊?」他回頭看她。看他的神情,帕特里夏覺得他有點心不在焉,或許還摻雜幾分惱怒。事後她在心裡反覆回憶當時的情景,逐漸覺得丈夫是在刻意將自己從現實中抽離,一次抽離一點,那是即將墮入黑暗的男人的神情。
「打電話來的是誰?」
「沒誰,其實沒人。」他說,「我想去泡個澡。」說完站起身來。
「什麼,七點鐘就洗澡?」
斯坦利沒有回話便走出了起居室。她原本想問他哪裡出問題了,甚至想追出去問他是不是想嘔吐
——他在床上很放得開,但其他方面有時卻拘謹得很。他說要去洗澡,其實可能是去嘔吐,把跟身體不合的東西弄出來。可是,新選手皮斯卡波家正要登場,帕特里夏知道理查德·道森一定會拿他們的姓氏開玩笑,而且她還沒找到該死的黑紐扣,明明盒子裡有很多。肯定是躲起來了,只有這個可能……
於是她沒說什麼,完全把斯坦利忘了,直到節目結束,她抬頭看見椅子空著,才又想起他來。她之前聽到樓上傳來放水聲,過了五到十分鐘就停了……但這會兒她才發覺自己沒聽到開啟冰箱門的聲音,表示他沒拿啤酒就上樓了。某人打來電話扔了一個大麻煩給他,她表示半點同情了嗎?沒有。有試著幫他一把嗎?沒有。察覺異狀了嗎?還是沒有。全是因為那個笨蛋節目——她甚至不能怪釦子,釦子只是藉口。
好吧,她會拿一罐迪克西啤酒上去,坐在浴缸旁陪他,幫他刷背,假扮日本藝伎為他洗頭,問清楚哪裡出了問題……那個人是誰。
帕特里夏從冰箱裡拿了一罐啤酒上樓,看見浴室的門關著,才真的開始覺得不安。門不是虛掩著,而是緊緊地關著。斯坦利泡澡從不關門,這是他們兩人之間的小玩笑:門關著表示他正在做小時候母親教他的事,開著表示他不介意做他母親按規矩留給別人教他的事。
帕特里夏用指尖輕輕敲門,突然覺得(而且很明顯地覺得)聽起來很像爬蟲的窸窸聲。不用說,打從兩人結婚以來,她從來沒像客人一樣敲過浴室的門。不光浴室,所有的門都一樣。
不安的感覺突然變得強烈起來,讓她想起卡森湖。她童年常去那裡游泳,八月初的湖水就像溫泉一樣暖……但偶爾會有令人驚喜的暗流,涼得讓人發抖。前一刻還很溫暖,下一刻就感覺流過臀部的水溫驟降了二十度。當年的感覺扣掉驚喜,就是她現在的感受。帕特里夏再度被冰流掃過,只是這回不是在她臀部下方,凍僵她浸在卡森湖深水裡的修長雙腿。
這回暗流掃過的是她的心。
「斯坦利?親愛的?」
她不再用指尖輕輕敲門,而是用力拍打,但依然毫無響應。她開始捶門。
「斯坦利?」
她的心。她的心從胸口蹦出來了,在喉嚨裡劇烈跳動,讓她呼吸困難。
「斯坦利!」
在呼喊的間隙(四下只有她的叫喊聲,離她每天安枕入眠的床不到九米,自己的叫喊聲讓她更加害怕),帕特里夏聽見一個聲音,讓驚慌有如不速之客從她心底深處躥了出來。那個聲音很輕,其實,只是滴水聲。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她彷彿看見水龍頭前端出現了一個水滴,愈來愈重,愈來愈大,像懷孕一樣,然後落了下去:滴答。
只有滴答聲,沒別的聲音。她忽然確信今天晚上心臟病發的不是她父親,而是斯坦利。
她低哼一聲,抓住刻花玻璃門把用力扭轉,但門依然紋絲不動。它鎖上了。帕特里夏·烏里斯心裡冒出三個從不:斯坦利從不傍晚洗澡,斯坦利洗澡時從不關門(除非上廁所),斯坦利從不鎖上門不讓她進來。
她心慌意亂地想,難道心臟病是可以準備的嗎?
帕特里夏舔舔嘴唇,發出在她聽來好似細砂紙滑過板子的聲音。她又喊了他一次,但除了水龍頭持續、惱人的滴水聲,浴室裡依然毫無動靜。她低頭髮現自己手上還拿著那罐啤酒。她愣愣地看著啤酒罐,心臟像兔子似的在喉嚨裡狂奔;她望著啤酒罐,彷彿這輩子從來沒見過似的。事實上,她好像真的沒見過,起碼沒見過這個,因為啤酒罐一眨眼就變成了電話聽筒,和蛇一樣又黑又嚇人。
「這位女士,有什麼問題嗎?您需要什麼幫助?」黑蛇嘶嘶地說道。帕特里夏將它丟回機座上,一邊擦手一邊逃離。她環顧四周,發現自己回到了起居室,這才忽然意識到驚慌像小偷一樣悄悄爬進她的頭腦,佔據了她。她想起來了。她剛才將啤酒扔在浴室外,子彈似的衝下樓,心裡模糊地想著:
這只是虛驚一場,我們以後講起這件事一定會笑死。他只是放滿水之後想到沒有煙,所以衣服沒脫就出去拿——
沒錯。只是浴室的門已經鎖了,而他嫌開鎖太麻煩,就開啟浴缸上方的窗戶鑽了出去,像只蒼蠅似的沿著外牆往下爬。沒錯,一定是這樣,肯定是——
驚慌再度湧上心頭,彷彿就要溢位杯緣的黑咖啡。她閉上眼睛對抗驚慌,像蒼白的雕像般一動不動,頸部的脈搏跳得飛快。
現在她想起自己為何跌跌撞撞跑下樓了。她想要打電話,嗯,對,是這樣沒錯,但她想打給誰?
她忽然有個瘋狂的想法:我要打給烏龜,但烏龜幫不了我們。
反正無所謂。她已經按了0,也一定說了什麼奇怪的話,因為接線員問她有什麼問題。她是有問題。但你要怎麼跟那個沒有臉的聲音說?你要怎麼跟他說斯坦利把自己鎖在浴室裡,無視她的呼喊?
還有持續不斷的滴水聲快讓她心臟病發了?得有人幫幫她。有人——
她猛地在手背上咬了一口。她試著思考,試著強迫自己思考。
備份鑰匙。廚房櫥櫃裡有備份鑰匙。
她立刻行動,不料拖鞋踢到了擺在椅子旁的紐扣盒。幾顆紐扣撒了出來,映著燈光,有如澄澈的眼睛在閃閃發亮。她起碼看見六顆黑紐扣。
櫥櫃在水槽正上方,門後掛著一塊上了亮光漆的鑰匙形木板,是斯坦利的一位客戶兩年前送給他的聖誕禮物,在自家工作室做的。鑰匙板上釘了許多小鉤子,掛著家裡所有鑰匙。每個鉤子上都有兩把一模一樣的鑰匙,掛鉤下方貼有標籤膠帶,上頭是斯坦利整齊的小字:車庫、閣樓、一樓浴室、二樓浴室、前門、後門。最旁邊是汽車的備份鑰匙,分別標著賓士和沃爾沃。
帕特里夏開啟櫥櫃,鑰匙搖晃著,她抓起標有二樓浴室的鑰匙轉頭就跑,跑到樓梯口時開始走。
恐慌還沒走遠,奔跑只會讓它回來。或許,只要她慢慢走,就不會有事。即使有事,神在天上看到她走路,或許會想:哎呀,好險,我剛才犯了大錯,現在還有時間挽回。
她像參加婦女讀書會一樣沉著地走上樓,沿著走廊來到關著的浴室門前。
「斯坦利?」她喊了一聲,再次轉動門把,心裡忽然害怕到了極點,不想用鑰匙,因為一旦用鑰匙就不能回頭了。要是神沒有在她動用鑰匙之前挽回一切,就表示他打算袖手旁觀,畢竟奇蹟是過去的事了。
但門仍舊鎖著,只有不變的滴答聲……和隨之而來的安靜。
她的手在發抖,鑰匙在門板上咔咔作響,兜了幾圈才找到鎖孔插了進去。帕特里夏轉動鑰匙,聽見門鎖啪地彈開。她慌忙去抓門把,但門把再度滑脫——不是因為門鎖著,而是因為她掌心冒汗。她握緊門把用力一轉,將門推開。
「斯坦利?斯坦利?斯坦——」
浴缸的藍色浴簾被推到不鏽鋼橫杆的另一端。她看著浴缸,忘了喊她丈夫。她愣愣地注視著浴缸,表情嚴肅,有如第一天上學的孩子。她很快就會開始尖叫,隔壁的安妮塔·麥肯奇會聽見她的叫聲,以為有人闖入烏里斯家,還殺了人,便打電話報警。
但在那一刻,帕特里夏·烏里斯只是默默地站著,雙手交握垂在黑色棉布裙前,表情嚴肅,瞪大雙眼,像是第一天上學的小孩。接著,她原本近乎莊嚴的表情開始轉變,瞪大的眼睛開始浮凸,恐懼得咧開了嘴巴。她想尖叫卻發不出聲音,聲音全卡在喉嚨裡。
日光燈開著,浴室裡十分明亮,沒有半點陰影,什麼都看得見,想看不想看的都一清二楚。浴缸裡的水是亮粉色的,斯坦利背靠浴缸一頭躺著,頭往後仰的幅度之大,讓他的黑髮下緣觸及兩塊肩胛骨之間。他睜開的雙眼要是還能看見東西,肯定覺得帕特里夏上下顛倒。他的嘴像彈開的門一樣大張著,極度驚恐的表情凍結在臉上。一盒吉列牌刮鬍刀片擺在浴缸邊。他兩手從手腕內側到手肘各劃了一刀,兩邊手腕橫著劃了一刀,形成兩個血淋淋的t字。慘白燈光下,傷口閃著紅紫色。她看著裸露的肌腱和韌帶,覺得很像切開的廉價牛肉。
一個水滴在閃亮的鉻質水龍頭前端緩緩成形,愈來愈鼓,好像懷孕一樣。水滴閃閃發光,然後墜落。滴答。
他死前用右手食指沾著自己的血在浴缸上方的藍瓷磚上寫了一個大大的單詞,兩個字母歪七扭八,右邊的字母旁有一道之字形血痕,她覺得是他手垂下來落進浴缸時弄上去的。她想那個字(斯坦利在世上留下的最後的痕跡)一定是他昏迷之前留下的,彷彿在對她哭喊:
又一滴水落進浴缸。
滴答。
夠了。帕特里夏·烏里斯終於能出聲了。她盯著丈夫發亮的、死寂的雙眼,開始放聲尖叫。
理查德·託齊爾閃人
開始嘔吐之前,理查德一直覺得自己做得不錯。
他聽完邁克·漢倫說的所有事情,講了該講的話,回答了邁克的問題,甚至提了幾個問題。他隱約察覺自己用了某個角色的聲音,不是奇怪或誇張的那種,例如他錄廣播節目有時會用的聲音(他最愛的角色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起碼目前如此,那角色受歡迎的程度直追觀眾最愛的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而是溫暖渾厚又有自信的聲音,「我很好」的聲音。聽起來很棒,可惜是假的,就和其他配音一樣是個謊言。
「你還記得多少,理查德?」邁克問他。
「非常少,」理查德說完頓了一下,「但我想夠多了。」
「你會來嗎?」
「會。」理查德說完就掛了電話。
他靠著椅背在書房坐了一會兒,隔著書桌眺望窗外的太平洋。左邊有兩個小鬼,但不像踩著衝浪板,而是騎在上頭,因為現在沒什麼浪。
桌上的鐘顯示此刻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零九分。鍾是某個唱片公司送的禮物,很昂貴的led石英鐘。當然,邁克那兒比這裡快三小時,已經天黑了。他想到這點就起雞皮疙瘩,於是起身找事情做。首先當然是放唱片——不是精挑細選,而是從架上幾千張唱片中隨便拿一張。搖滾樂和配音一樣,都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不放音樂他就沒法工作,而且愈大聲愈好。這回他拿到的是摩城精選輯,唱歌的是馬文·蓋伊,他不久前才加入理查德所謂的「全是死人樂隊」。馬文·蓋伊唱著《我聽見竊竊私語》。
哦,你一定不曉得我怎麼會知道……
「還不壞。」理查德說,甚至露出了微笑。情況很糟糕,殺得他措手不及,但他覺得自己會有辦法應付,不用擔心。
他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家。接下來那個小時,他忽然覺得現在這樣好像自己已經死了,卻得到允許為自己的生意收尾……當然還包括安排後事,他覺得自己做得相當不錯。他試著聯絡認識的旅行社小姐,心想她可能已經下班,正在高速公路上,不過還是姑且一試,沒想到竟然接通了。他跟她說了他的需求,她請他等十五分鐘。
「我欠你一次,卡羅爾。」他說。過去三年他們雖然從未謀面,關係卻也從託齊爾先生和費尼小姐進展到了理查德和卡羅爾。
「那好,你現在就還,」她說,「你能學變態公文包給我聽嗎?」
理查德立刻(配音如果還要想,就永遠也說不出來了)說:「我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前兩天有一個人來找我,想知道罹患艾滋病最慘的地方是什麼?」他微微壓低嗓子,但聲音變得更輕快,美國口音依然很明顯,卻讓人感覺是有錢的英國佬在說話,咬字不清,讓人困惑又著迷。理查德壓根不曉得變態公文包是何許人也,但他敢說他一定穿白西裝,讀《時尚先生》雜誌,用高腳杯喝東西,身上散發出椰子洗髮精的香味。「我立刻回答——是怎麼向你母親解釋它是你從一個海地女孩身上感染到的。我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不來不硬,來了就硬,我們下回見。」
卡羅爾·費尼一邊大笑一邊尖叫:「太像了!一模一樣!我男友說他不相信你能發出那麼多聲音,一定是靠變聲器之類的東西——」
「親愛的,這就叫天分。」理查德說。變態公文包退場了,換成頭戴高帽、肩扛高爾夫球袋的紅鼻子諧星費爾茲上臺。「我身體裡都是天分,得把毛細孔堵住免得噴出來,就像……呃,噴泉。」
費尼再次笑著尖叫。理查德閉上眼睛,感覺頭要開始痛了。
「幫我想點辦法吧,拜託了。」他用的還是費爾茲的聲音,接著,沒等她笑完就掛了電話。
現在,他又得做回自己。這實在很難,而且一年難過一年。不是自己的時候比較容易勇敢。
他想挑一雙好穿的便鞋,最後還是決定穿球鞋。就在這時,電話又響了。是費尼打來的,她以前回電話從來沒這麼快過。理查德當下有股衝動,很想用彪福·齊斯德萊佛的聲音,好不容易才忍住。
她幫他訂到了一張美國航空的夜班頭等艙機票,從洛杉磯直飛波士頓,晚上九點半出發,隔天清晨五點左右抵達洛根機場。達美航空的班機早上七點三十分從波士頓起飛,八點二十分將他送到緬因州的班戈市。她已經向阿維斯租車公司訂了一輛轎車,從班戈國際機場的租車櫃檯到德里只有四十一公里。
只有四十一公里?理查德想,真的嗎,卡羅爾?嗯,可能吧,用公里算的話。其實你根本不曉得到德里究竟有多遠,我也不曉得。不過,天哪,老天爺,我會搞清楚的。
「我還沒訂旅館,因為你沒說要在那裡待多久,」她說,「你要我——」
「不用了,我自己來吧,」理查德說,接著就讓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接手了,「你真是小可愛,寶貝兒,嬌滴滴的小可愛。」
他好好講完電話(永遠要讓對方笑著掛上話筒),接著撥了緬因州查號臺的號碼207-555-1212,詢問德里旅館的電話。老天,那旅館還真是陳年舊物。他已經多少年沒有想到它了,十年?二十年?
還是二十五年?要不是邁克打來電話,他可能永遠不會想起那個名字。然而,他生命中曾有一段時間每天走過那棟紅磚樓房,有幾次是跑過去的,後面跟著亨利·鮑爾斯和貝爾奇·哈金斯,還有那個叫維克多什麼的大塊頭。他們在他後面狂追,大聲喊著「你跑不掉的,臭爛臉!別想逃,你這個小鬼!別想逃,你這個四眼玻璃!」之類的罵人的話。他們到底追到他沒?
理查德還沒記起來,接線員就答話了,問他旅館在哪個城市。
「在德里,先生——」
德里!老天,就連說出「德里」兩個字都讓他覺得很陌生,好像親吻古董一樣。
「您能查到德里旅館的電話嗎?」
「請稍等。」
不可能,德里早該煙消雲散,被都市更新計劃夷為平地,變成音樂廳、保齡球館或電玩店才對,不然就是某個皮鞋推銷員好運用完,喝醉酒在床上抽菸把整座城市都燒了,清潔溜溜,就像亨利·鮑爾斯老是拿來揶揄他的那些玻璃杯。布魯斯·斯普林斯汀的歌是怎麼唱的?美好時光……在少女眨眼間消逝無蹤。什麼少女?噢,貝,是啊,貝……
旅館可能變了,但顯然沒消失,因為話筒另一端傳來毫無起伏的語音答覆:「號碼……是……九……
四……一……八……二……八……二。重複,號碼……是……」
理查德一次就記下來了。結束通話錄音電話,感覺還不賴。他不禁想象地底深處埋著一個巨大的球形「查號」怪獸,幾千只鉻質手臂抓著幾千根電線,忙得滿頭大汗,感覺就像電話版的八爪博士。理查德覺得自己所在的世界愈來愈像個巨大的電子鬼屋,所有數字鬼魂和害怕的人類不安地共存著。
借用保羅·西蒙的歌名,就是依然佇立,多年後依然佇立。
他打電話給旅館。他上次看到旅館時,還是戴著膠框眼鏡的孩子。那個號碼1-207-941-8282好撥得很。理查德將話筒拿到耳邊,從寬大的風景窗往外看。衝浪的人走了,一對情侶牽著手從他們剛才衝浪的地點緩緩往岸上走,感覺就像掛在卡羅爾·費尼旅行社牆上的海報一樣完美。唯一的缺憾是兩人都戴了眼鏡。
別想逃,臭爛臉!我們要打爆你的眼鏡!
克里斯,他忽然靈光一閃,他的姓是克里斯。維克多·克里斯。
老天,他根本不想知道這些,尤其現在,不過似乎不重要了。記憶地窖出事了,理查德·託齊爾收藏美好往事的地方出問題了,門開啟了。
只不過那裡有的不是唱片,對吧?你在那裡不是「金曲」理查,不是炙手可熱的電臺dj,也不是擁有一千種聲音的男人,對吧?而正在開啟的那些……那些其實也不是門,對吧?
他試著甩掉那些念頭。
記得我很好,我沒事。你沒事,理查德·託齊爾沒事。抽根菸就好了。
他四年前戒了煙,不過現在需要來一根。
那裡沒有唱片,只有屍體。你把屍體埋得很深,但一場瘋狂的地震將它們從地下全吐了出來。在那裡,你不是「金曲」理查。你只是「四眼田雞」,和你的同伴在一起,嚇得連蛋都快變成葡萄果醬了。那些不是門,也沒有開啟。那是地窖,理查德,它們正在崩裂。你以為吸血鬼都死了,這會兒全部飛了出來。
一根菸,一根就好。看在老天的分上,一根卡爾頓就好。
別想逃,四眼田雞!絕對要你把他媽的書包吃下去!
「德里旅館。」帶著北方腔的男人說。那個聲音經過新英格蘭、中西部,再鑽過拉斯維加斯的賭場底下,一路傳到他耳中。
理查德問對方能不能幫他在旅館預訂一個房間,明天入住。對方說可以,問他想停留多久。
「說不準,我有——」他微微頓了一下。
他到底有什麼?他腦海中浮現一個揹著格子呢書包的男孩,被問題少年們追趕。他看見男孩身材纖細,戴著眼鏡,臉色蒼白,似乎在用一種神秘的方式對著過往的欺凌大喊:打我啊!來打我啊!打我嘴唇!把我牙齒上的嘴唇打爛!打我鼻子!有種就把它打到骨折流血!打我耳朵,讓它腫得像花菜!
把我眉毛劃開!打我下巴!把我擊倒啊!打我眼睛!誰叫它們躲在討厭到極點的膠框眼鏡後頭,一隻鏡腳還用膠帶粘住,讓眼睛看起來又大又藍!把眼鏡打斷!讓碎鏡片戳穿一隻眼睛,讓它永遠看不見!
他媽的!
「我有事要到德里出差。我不知道生意要談多久,不如先訂三天,保留延期的選項,如何?」
「保留延期的選項?」櫃檯接待人員遲疑地問,但理查德沒說什麼,耐心等對方自己搞懂,「哦,我明白了!沒問題!」
「謝謝。還有我……呃……希望你十一月投咱們一票,」肯尼迪總統說,「傑基想要……呃……重新裝潢……呃……白宮,而且我也幫……我弟弟羅伯特……呃……安排好工作了。」
「託齊爾先生?」
「是。」
「好……線上還有另外一個人。」
肯定是dop的老政客,理查德心想,也許你不知道,dop是死老黨的意思。他忽然打了個冷戰,於是又急忙對自己說,別擔心,理查德,沒事的。
「我也聽到了,」理查德說,「一定是跳線。房間怎麼樣?」
「哦,房間沒問題,」接待人員說,「德里這裡有生意,但一直沒大發展。」
「是嗎?」
「嗯哼。」接待人員說。理查德又打了個冷戰。這部分他也忘了——新英格蘭人答「是」的方式:
嗯哼。
別想逃,討厭鬼!亨利·鮑爾斯鬼魅般的聲音朝他嘶吼,他覺得體內有更多地窖開啟了。他聞到的不是屍體的腐臭,而是早已凋零的回憶的惡臭,感覺更糟。
他將自己的美國運通卡號碼報給接待人員,掛上電話之後又打給史蒂夫·科沃爾,klad電臺的節目主任。
「什麼事,理查德?」史蒂夫問。洛杉磯的調頻搖滾電臺競爭激烈,不過klad在最新的收聽率調查中排行第一,讓史蒂夫心情大好——這時候最適合求他幫忙,謝天謝地。
「嘖,你會後悔問我這句話的,」他對史蒂夫說,「我要閃人幾天。」
「閃人——」他可以想象史蒂夫皺起了眉頭,「我不太懂你的意思,理查德。」
「箭在弦上,我要閃了。」
「什麼叫你要閃了?排班表就在我面前,你明天下午兩點到六點錄音,和之前一樣的時間。事實上,你四點要訪問克拉倫斯·克萊蒙斯。你知道克拉倫斯·克萊蒙斯是誰吧,理查德?就是布魯斯·斯普林斯汀要他‘上臺吹幾聲’的大塊頭。」
「麥克·奧哈拉訪問他和我訪問他是一樣的。」
「克拉倫斯不想跟麥克聊天,理查德。他不想接受鮑比·羅素訪問,也不想和我聊。他是彪福·齊斯德萊佛和殺手袋子男的崇拜者啊,夥計,他只想跟你聊。我可不想見到體重一百一十公斤、差點當上職業美式足球隊員的薩克斯樂手在我錄音室裡大發雷霆。」
「我可不記得他是那種人,」理查德說,「我們講的是克拉倫斯·克萊蒙斯,又不是凱斯·穆恩。」
電話那頭陷入了沉默,理查德耐心等待。
「你不是認真的吧?」最後,史蒂夫問他,語調悲傷,「我是說,除非你母親過世或腦袋長了腫瘤,否則這就叫放鴿子。」
「我非去不可,史蒂夫。」
「真的是你母親生病了?她死了嗎?」
「我母親十年前就死了。」
「那是你長了腦瘤?」
「我連腸息肉都沒有。」
「這不好笑,理查德。」
「我沒開玩笑。」
「你這麼做真他媽差勁,我討厭這樣。」
「我也不喜歡,但我非去不可。」
「去哪裡?為什麼要去?怎麼回事?你說啊,理查德!」
「有人打電話來,我很久以前認識的人。在另一個地方。當年出了一件事,我答應過,我們都答應過,要是再發生那樣的事,我們都會回去。我想應該是出事了。」
「你說的到底是什麼事,理查德?」
「我現在最好別說。」再說,若我告訴你實話,說我不記得了,你會認為我瘋了。
「你何時做了這麼偉大的承諾?」
「很久以前,一九五八年夏天。」
又是一段長長的沉默。他知道史蒂夫正在想:這個擁有「金曲」理查、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殺手袋子男等綽號的人是在整我,或者是他精神崩潰了?
「你那時只是個孩子。」史蒂夫的語氣毫無起伏。
「十一,快十二歲。」
沉默再度降臨,理查德耐心等待。
「好吧,」史蒂夫說,「我會幫你排程,讓麥克代班。我也可以打電話叫查克·福斯特頂個幾次,只要我找得到他窩在哪家中國餐館。我這麼做是因為我們認識很久了,但我不會忘記你這回放我鴿子,理查德。」
「嗨,你少來了。」理查德說,他的頭愈來愈疼。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難道史蒂夫真的以為他不知道?「我只不過請幾天假,你卻說得好像我在電臺執照上拉屎一樣。」
「請假幹嗎?去北達科他州的狗屁瀑布參加幼童軍聚會,還是去西弗吉尼亞州的雞巴城?」
「兄弟,狗屁瀑布應該在阿肯色州。」彪福·齊斯德萊佛用他有如大槍管的聲音說,但史蒂夫不為所動。
「就為了你十一歲時答應的事?拜託!十一歲小孩的承諾哪能算數!而且,理查德,你應該很清楚,我們不是賣保險的,也不是律師事務所,而是娛樂業,雖然沒什麼了不起,但你應該他媽的很清楚,要是你早一星期通知我,我現在就不會一手拿話筒一手拿胃藥了。你這是抓著我的卵蛋往牆上摔,你清楚得很,所以別再侮辱我的智商了!」
史蒂夫講到後來簡直是在咆哮。理查德閉上眼睛。我不會忘記的,史蒂夫說,理查德知道他不會。
但他說十一歲小孩的承諾不能當真,那就大錯特錯了。理查德不記得自己答應了什麼,也不確定自己想要記起,但絕對很認真。
「史蒂夫,我非去不可。」
「我知道,我也說我會處理了,所以你就去吧,快去啊,你這個爛人。」
「史蒂夫,你這麼說太荒——」
但史蒂夫已經掛了電話。理查德放下電話,才剛鬆手,電話又響了。他不用接就知道是史蒂夫,他肯定氣極了。現在跟他講什麼都沒有用,場面只會更難看。他將電話側面的開關往右撥,鈴聲戛然而止。
他上樓從衣櫃裡拎出兩隻手提箱,隨手塞了一堆衣服,包括牛仔褲、襯衫、內衣和襪子,看都沒看一眼,等到了旅館才發現自己帶的是童裝。他拎著手提箱下樓。
小房間牆上掛著安塞爾·亞當斯拍的大瑟爾黑白相片,他拉動隱藏鉸鏈,將相片移開,露出保險箱。他開啟保險箱,裡面是一堆檔案,包括這間房子(恰巧位於斷層線和森林火災區之間)的地契、愛達荷州一塊八公頃林地的土地權狀和一沓股票。他當初買這些股票很隨意,股票經紀人看到他就頭痛,但沒想到這些年來一直穩定上漲。他有時想到都覺得不可思議,他竟然快成為(還不是,但快了)有錢人了。這都要歸功於搖滾樂……當然還有配音。
他在檔案堆裡翻找。地契、土地權狀、股票、保單,甚至還有一份最新的遺囑。全是將你和生活牢牢綁在一起的枷鎖,他心想。
理查德忽然有一股強烈的衝動,想掏出打火機一把火燒了這些該死的「茲因某故」「據本檔案」和「凡持有本證明者」。他真的可以。收在保險箱裡的這些檔案突然變得不值一文。
這時,他才真正感覺到驚恐。和靈異無關,而是發覺一個人有多容易將生活銷燬棄置。真正可怕的是這個。只要拿出電風扇對著自己多年累積的一切按下他媽的按鈕就可以。燒了它或吹散它,然後閃人。
檔案只是小嘍囉,真正的傢伙在後頭。現金。十元、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鈔票,總共四千美元。
拿出來塞進牛仔褲口袋裡。他心想,自己當初將錢放進保險箱時,是不是已經知道會有這一天。
某個月五十元,下個月一百二十元,再下個月或許只放十元。沒用的錢,跑路費。
「靠,真可怕。」他沒發現自己脫口而出。他隔著寬大的窗戶茫然地望著海灘。海灘上空無一人,衝浪的人走了,度蜜月的(是的話)也走了。
唉,是啊,醫生,一切都回來了。比方說,你還記得斯坦利·烏里斯嗎?跟你打賭我記得……還記得我們以前說了什麼而且覺得很酷嗎?斯坦利·魷魚絲,那些大孩子都這麼叫他。「嘿,魷魚絲!喂,他媽的膽小豬,你想跑去哪裡?找你的玻璃同志吹喇叭嗎?」
他猛地關上保險箱的門,將相片轉回原位。他上一回想到斯坦利是什麼時候?五年前嗎?還是十年、二十年前?他一九六〇年春天和家人搬離德里,那些死黨的臉消失得多快啊,那群可憐的窩囊廢。
他們常到「荒原」小屋廝混,那地方明明雜草叢生,卻叫那個名字,還真好笑。他們戲稱自己是叢林探險家,想象自己是被日軍包圍的海軍工程隊,在太平洋一座珊瑚島開闢了降落跑道。他們還是水壩工人、牛仔和降落叢林星球的航天員,什麼角色都有,但無論扮演什麼,別忘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躲避。躲避那些大孩子,亨利·鮑爾斯、維克多·克里斯和貝爾齊·哈金斯那票流氓。他們真是一群窩囊廢:斯坦利·烏里斯的猶太大鼻子;威廉·鄧布洛只有喊「唷嗬,銀仔!」才不會結巴得讓你想跳樓;
貝弗莉·馬什總是渾身瘀青,將菸捲在上衣袖子裡;本·漢斯科姆胖得不行,簡直像人類版的大白鯨;
還有理查德·託齊爾的厚眼鏡片、全a的好成績、聰明的嘴巴和看了就想幫他改造一番的臉。有哪個詞可以拿來形容他們呢?有的,當然有。法文中那個貼切的詞就是「軟腳蝦」。
回來了,全都回來了……這會兒他在自己的窩,卻像暴風雨中的流浪狗一樣瑟瑟發抖,因為他不只回憶起當年一塊兒逃跑的夥伴,還有其他東西,他已經很多年未曾想起的東西,在表面下顫動。
血淋淋的東西。
內波特街的房子,還有威廉的尖叫:「你殺、殺了我弟弟,你這、這個渾蛋!」
他都記得嗎?夠多了,足以使他不想再記得這一切,我敢跟你打賭。
垃圾、糞臭和某個東西的味道,比垃圾和糞臭都難聞。是獸臊味,是它的惡臭,在德里鎮地底的黑暗裡,伴隨著機器轟隆作響。他記得喬治——
不行了,他轉身朝浴室跑去,絆到伊姆斯椅險些摔倒。差一點就來不及了。他跪著滑過浴室滑溜的地板來到馬桶前,有如動作古怪的地板舞者,抓著馬桶邊,將胃裡的東西全吐了出來,卻仍未止住嘔吐。忽然間,喬治·鄧布洛出現在他眼前,彷彿昨天一樣。一九五七年秋天遇害的喬治,事情就從他開始。那年洪水剛過,喬治就死了,一邊手臂被人扯斷。理查德早將這一切從記憶中抹去,但有時它們仍會回來。是啊,那些事情會回來,有時候。
嘔吐完畢,理查德伸手去抓沖水把手,頓時水聲嘩啦,化成熱騰騰酸水的晚餐就這麼香噴噴地衝走了。
流進下水道。
流進下水道的幽閉、惡臭和漆黑裡。
他放下馬桶蓋,額頭貼著蓋面開始哭泣。從他母親一九七五年過世以來,這是他頭一回落淚。他下意識將手放在眼睛底下,隱形眼鏡從他眼裡滑出來,在他掌心閃閃發亮。
四十分鐘後,像被掏空又像被滌淨的理查德將手提箱扔進名爵跑車,把車從車庫倒出來。天色漸暗,他看著剛種了新樹的房子和沙灘,看著有如淺綠寶石嵌著一條金線的海水,心裡忽然確信:他再也看不到這些了,他即將赴死。
「回家了,」理查德·託齊爾輕聲對自己說,「回家了。神啊,幫幫我。」
他掛擋開車,再次覺得人要從看似穩固的生活墜入突如其來的深淵——無來由地走進黑暗,邁向陰暗界——是多麼容易。
沒錯,就是無來由地走進黑暗。在那裡什麼都可能遇上。
本·漢斯科姆喝酒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如果想見見被《時代》雜誌譽為「全美最具潛力新生代建築師」的那個人(《時代》雜誌《都市節能與少壯先鋒》,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就得開車離開奧馬哈市,沿著80號州際公路往西開,在斯威德霍爾姆下交流道,再經81號高速公路開進斯威德霍爾姆市區(地方不大),在「巴奇吃到飽」餐館(炸雞排是本店招牌菜)轉彎上92號高速公路,一齣市界就右轉上63號高速公路,接著直行穿越荒蕪的蓋特林鎮,最後抵達赫明頓鎮。和赫明頓鎮比起來,斯威德霍爾姆簡直就是紐約市。這裡的商業區有八棟樓,全都在同一條街上,一邊五棟,一邊三棟,包括「剪乾淨」髮廊(窗上貼著十五年前的泛黃佈告,寫著:嬉皮請到別處理髮)、一間二輪影院和低價雜貨店,還有內布拉斯加房貸銀行、76加油站、雷氏藥房和一家全國農具五金行——鎮上只有這家店看上去生意比較興隆。
靠近街盡頭有一家小酒館,離其他建築有一點距離,感覺像是被流放了,位於大空地旁邊,名字叫紅車輪。要是順利開到那裡,就會在坑坑窪窪的停車場上看見一輛一九六八年出廠的老凱迪拉克敞篷車,車後插著兩根民用波段天線,車頭的裝飾車牌上只寫著三個字:「本的車」。進了停車場朝酒吧走,就會看到那個傢伙:瘦瘦高高,皮膚曬得黝黑,穿著條紋襯衫、褪色的牛仔褲和破爛的技師靴,臉上除了眼角看不到半點細紋。他三十八歲,外表可能比實際年輕十歲。
本在吧檯邊坐下。「你好,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一邊打招呼,一邊將紙巾放在吧檯上。他的語氣裡有一點驚訝,事實上也是。他從來沒有見過漢斯科姆在工作日晚上出現在紅車輪。他通常週五晚上來這裡點兩杯啤酒,週六再喝個四五杯。他總會問起瑞奇·李的三個兒子,離開時也總會在杯底壓一張五元鈔票當小費。就交談能力和個人偏好而言,本絕不是瑞奇·李最喜歡的客人。每週十元小費(聖誕節變成五十元,五年來都是如此)是不賴,但要他陪本聊天,憑這點錢還差遠了。聊伴本來就不多見,在這種鄉村酒吧,聊天又不值錢,談得來的物件更是比母雞牙齒還稀罕。
雖然漢斯科姆在新英格蘭出生,在加州上大學,卻有著誇張的得州人性格。瑞奇·李很仰賴他週五和週六的光臨,因為這些年的經驗告訴他,他可以信賴這一點。漢斯科姆先生也許在紐約蓋摩天大樓(他已經在那裡蓋了三棟最受矚目的建築),在雷東多海灘興建美術館,在鹽湖城蓋商業大樓,但每週五晚上八點到九點半之間,正對停車場的門都會開啟,而漢斯科姆會走進來,彷彿就住在小鎮另一頭,因為沒什麼好看的電視節目所以決定過來晃晃。其實他有一架里爾噴氣式飛機,還有私人起降跑道,在位於詹金斯的農場上。
兩年前他到倫敦設計英國廣播公司的通訊中心,並且擔任監造人。英國報紙至今仍然對那棟新大樓的好壞激辯不休(《衛報》:「倫敦二十年來最美麗的建築」;《鏡報》:「史上最醜,可以和我丈母孃徹夜狂歡後的醜臉媲美」)。漢斯科姆接下那份工作時,瑞奇心想,嗯,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見到他了,說不定他會完全忘了我們。的確,本·漢斯科姆前往英國那一週,週五果然不見他的蹤影。
但八點到九點半之間只要有人開門,瑞奇·李就會抬頭瞥一眼。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見到他了。結果一段時間就是隔天晚上。隔天晚上九點十五分,門開了,漢斯科姆穿著牛仔褲、「南方佬萬歲」t恤和那雙技師靴緩緩走進來,彷彿剛從鎮上過來。瑞奇·李掩不住興奮,喊道:「嘿,漢斯科姆先生!天哪!你怎麼來了?」漢斯科姆先生似乎微感詫異,好像來這裡正常得很,一點問題也沒有。這樣的事發生了不止一次。接下來那兩年,他積極參與通訊中心的工程,卻依然每週六出現。他說他週六早上十一點搭乘協和飛機離開倫敦,十點十五分抵達紐約肯尼迪機場,比他離開倫敦的時間還早了四十五分鐘,至少鍾是這麼顯示的。瑞奇·李聽得嘖嘖稱奇,讚歎道:「老天,簡直像時光旅行一樣,對吧?」
轎車在機場待命,載他到新澤西的泰特波洛機場,那趟路週六早上通常用不了一小時,中午前就能輕鬆坐上他的私人飛機,兩點三十分抵達詹金斯。他告訴瑞奇,只要往西飛行的速度夠快,一天彷彿永遠過不完。他會小睡兩小時,再和工頭談一小時,交代秘書半小時。下機後他會先吃晚餐,再到紅車輪待一個半小時左右。他總是一個人來,總是坐吧檯,也總是獨自離開,即使內布拉斯加這一帶不曉得有多少女人願意幫他脫襪子。回到農場,他會睡上六小時,然後所有流程再來一遍。瑞奇·李和不少客人說過這些事,沒有一個不聽得入神。說不定漢斯科姆是同志,曾經有個女的這麼告訴他,但瑞奇·李瞄了她一眼,看著她精心打理的髮型、精心剪裁的服裝(絕對是名牌)、鑽石耳環和眼神,知道她是從東部來的,可能是紐約,來這裡短暫拜訪親戚或老同學,一心只想趕快離開。不對,他說,漢斯科姆先生並不娘。在他說話時,那女人從皮包裡拿出一包多拉爾煙,叼了一根在晶亮的紅唇上,讓瑞奇幫她點菸。你怎麼知道,她微微一笑。我就是知道,他說。他確實知道。他很想告訴她,我覺得他是我這輩子遇到過的最孤獨的男人。但他不打算對這個紐約女人說這些。那個女人望著他,彷彿他是新品種的人類,很有趣。
這天晚上,漢斯科姆先生臉色有點蒼白,有點心不在焉。
「嗨,瑞奇·李。」他說著在吧檯邊坐下,開始端詳自己的手。
瑞奇·李知道他接下來六到八個月得去科羅拉多泉市監工,在鑿切填平的山壁上興建六棟建築,打造山州文化中心。他告訴瑞奇·李,落成後一定會有人說那些建築就像小孩留在樓梯上的積木,起碼有一些人會,而且不無道理。但我想這個案子會成功的。我從來沒做過這麼大規模的建築,興建過程一定很恐怖,但我想會成功的。
瑞奇·李心想,漢斯科姆先生可能有一點怯場。這很正常,沒什麼好意外的,因為人有名到一定程度就會成為箭靶。或者只是感冒了,最近流感猖獗得很。
瑞奇·李從後架上拿了一個杯子,正要湊向奧林匹亞啤酒的龍頭。「瑞奇·李,別倒酒。」
瑞奇·李驚訝地轉過頭來,看見本·漢斯科姆抬起頭。他忽然非常害怕。漢斯科姆看起來不像怯場,也不像感冒了,都不像。他看起來像是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拳,還搞不清楚怎麼回事。
有人死了。他沒結婚,不過誰沒家人?他家有人過世了。一定是這樣,就像滾下茅坑的是大便一樣不會錯。
有人投了硬幣到點唱機裡,芭芭拉·曼德雷爾開始哼唱一名醉漢和一個寂寞女人的故事。
「漢斯科姆先生,你還好吧?」
本·漢斯科姆看著瑞奇·李,眼神忽然比臉上其他部分老了十……不對,二十歲。瑞奇·李發現漢斯科姆先生的頭髮花白了,讓他嚇了一大跳。他以前從來沒注意到他有白髮。
漢斯科姆笑了,笑得很可怕,令人毛骨悚然,感覺就像殭屍在笑。
「我想不太好,瑞奇·李。不好,今晚不行,一點也不好。」
瑞奇·李將杯子放回去,走回漢斯科姆面前。酒吧空得像美式足球季後的週一晚上,付錢喝酒的客人不到二十個。安妮坐在廚房門邊,和做快餐的廚師玩牌。
「是壞訊息嗎?漢斯科姆先生?」
「的確是壞訊息,故鄉傳來的。」他看著瑞奇·李,目光卻停在他身後。
「漢斯科姆先生,我很遺憾。」
「謝謝,瑞奇·李。」
漢斯科姆沒再多說。瑞奇正想問有沒有他能幫忙的地方,漢斯科姆突然說:「瑞奇·李,你店裡的威士忌是哪一種?」
「如果別人問,我會說四玫瑰,」瑞奇·李說,「不過你的話,就是野火雞。」
漢斯科姆聽了微微一笑:「謝了,瑞奇·李。我想你還是得用上那個杯子,幫我倒一杯野火雞,倒滿。」
「倒滿?」瑞奇·李問,顯然很吃驚,「老天爺,那我等一下得抬你出去了!」或是叫救護車,他心裡想。
「今晚不會,」漢斯科姆說,「我想不用。」
瑞奇·李仔細打量漢斯科姆先生的眼神,想看他是不是在開玩笑,但立刻明白他是認真的。於是他從後架拿了原來那個杯子,再從底下的架子上拿出一瓶野火雞,開始倒酒。瓶頸撞擊杯緣發出聲音,威士忌汩汩流出,讓瑞奇不禁看得入了迷。他決定修正之前的想法,漢斯科姆先生不是隻有一點得州人的性格:這絕對是他這輩子倒的最大杯的威士忌,不僅空前,而且絕後。
叫什麼狗屁救護車,他要是喝光這玩意兒,我就得叫斯威德霍爾姆的帕克和沃特斯來收屍了。
不過,他還是將酒倒好,拿到漢斯科姆面前。瑞奇·李的父親曾經告訴他,只要對方還清醒,管它是毒藥還是小便,他付錢叫你倒什麼你就倒給他。瑞奇·李不知道這個建議是好是壞,但他知道一件事:想賣酒維生,這麼做能救你一命,免得被良心給生吞活剝了。
漢斯科姆若有所思地望著眼前的特大號威士忌,問:「瑞奇·李,這麼一杯酒,我該付你多少錢?」
瑞奇·李緩緩搖頭,眼睛停在那杯威士忌上,不想抬頭面對那雙注視著他的深陷的眼眸。「不用,」
他說,「這杯本店招待。」
漢斯科姆又笑了,這回正常一點:「是嗎?謝了,瑞奇·李。我現在要示範我一九七八年在秘魯學到的招數給你看。我那時在一個叫弗蘭克·比林斯的傢伙手下做事,用你們的話來說,應該叫見習吧。我覺得弗蘭克·比林斯是全球最頂尖的建築師。他在秘魯發高燒,醫生給他打了幾十億種抗生素,全都沒用。他發燒燒了整整兩週,然後就過世了。我現在要示範的是我跟印第安工人學來的。那裡的私釀酒非常烈,剛灌下去覺得沒什麼,很溫和,但馬上就像有人拿火焰槍插進你嘴巴往喉嚨裡塞似的。
然而,那些印第安人喝酒就像灌可樂一樣,我幾乎沒見過誰喝醉,更是從來沒見過有人宿醉。我一直沒勇氣嘗試他們的喝法,不過我想今晚可以試試看。那邊有幾片檸檬,幫我拿來好嗎?」
瑞奇·李拿了四片檸檬,整整齊齊擺在酒杯旁新放的紙巾上。漢斯科姆拿了一片,像要點眼藥水一樣頭往後仰,開始將檸檬汁擠進右邊的鼻孔。
「天哪!」瑞奇·李嚇得大叫。
漢斯科姆喉嚨收縮,滿臉通紅……瑞奇看著淚水順著他平滑的臉頰流向耳朵。點唱機開始放編織者樂隊的歌,關於橡皮人那一首:「噢,天哪,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受多少。」
漢斯科姆伸手在吧檯上亂摸,抓起另一片檸檬將汁水擠進左邊的鼻孔。
「這樣根本是在自殺嘛。」瑞奇·李輕聲說。
漢斯科姆將擠乾的兩片檸檬扔到吧檯上。他雙眼火紅,抽搐似的劇烈喘息,透明的檸檬汁從兩邊鼻孔流出來滴到嘴角。他伸手抓起酒杯,一口氣灌了三分之一。瑞奇·李看呆了,愣愣地望著漢斯科姆的喉結上上下下。
漢斯科姆放下杯子,打了兩個冷戰,接著點點頭。他微微一笑看著瑞奇·李,眼睛不再那麼紅了。
「果然像他們說的那樣有效。當你全神貫注在鼻子上,就不會留意自己灌了什麼到喉嚨裡。」
「你瘋了,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說。
「廢花。」漢斯科姆回答,「你還記得吧,瑞奇·李?我們小時候都說‘廢花’。我跟你提起過我小時候很肥嗎?」
「沒有,先生,你沒說過。」瑞奇·李低聲說。他現在相信漢斯科姆先生一定聽到了什麼天大的壞訊息,所以真的瘋了……起碼暫時失去了理智。
「我是大肥豬,從來沒打過棒球或籃球,玩捉迷藏永遠第一個被抓,連我自己都受不了。我那時真的很胖。我老家有幾個傢伙時常找我麻煩,其中一個叫雷金納德·哈金斯,不過大家都叫他貝爾齊。
另一個叫維克多·克里斯,還有其他人,但最壞的是一個叫亨利·鮑爾斯的傢伙,比所有人加起來還要壞。瑞奇,如果世上真的有邪惡的孩子,那一定是亨利·鮑爾斯。他不只欺負我一個,但問題是我跑得沒有其他人快。」
漢斯科姆解開紐扣,將襯衫拉開。瑞奇·李上身前傾,看見漢斯科姆先生腹部有一塊扭曲滑稽的疤痕,就在肚臍上方。皺巴巴的,很白、很舊的疤痕。他發現那是一個英文字母。有人在他腹部刺了一個h,可能早在漢斯科姆先生長大之前。
「亨利·鮑爾斯干的,感覺像上輩子的事了。幸好他只刺了個字母,沒讓我帶著他的全名到處跑。」
「漢斯科姆先生——」
漢斯科姆又拿了兩片檸檬,一手一片,仰頭將檸檬汁像鼻藥一樣滴進鼻孔。他身體猛烈顫抖,將檸檬片放到一邊,拿起杯子灌了兩大口,打了個冷戰,之後又灌了一口,接著閉著眼睛伸手摸索,想找到加墊的吧檯邊。他扶著吧檯站了一會兒,有如遭遇巨浪、緊握欄杆的水手,接著睜開眼睛,對瑞奇·李微微一笑。
「我可以這樣搞一整夜。」他說。
「漢斯科姆先生,我希望你別再喝了。」瑞奇·李緊張地說。
安妮拿著托盤回到侍者區,點了兩杯米勒啤酒。瑞奇·李倒了兩杯遞給她,覺得兩條腿有點發軟。
「漢斯科姆先生還好嗎,瑞奇·李?」安妮問。她看向瑞奇·李背後,他扭頭順著她的視線望去,發現漢斯科姆先生正倚著吧檯,小心翼翼地從瑞奇·李放配酒菜的小盒子裡挑出檸檬片。
「我不知道,」他說,「我覺得不太好。」
「那就別杵在這裡,快去想點辦法啊。」安妮和其他女人一樣,特別偏袒本·漢斯科姆。
「我不知道。我老爸常說,只要客人還清醒——」
「你老爸的腦袋連地鼠都比不上,」安妮說,「別管你老爸了,瑞奇·李,你得阻止他才行,他這樣下去會掛的。」
瑞奇·李乖乖聽話,走回本·漢斯科姆面前:「漢斯科姆先生,我真覺得你喝得夠——」
本·漢斯科姆頭一仰,手指一擠,這回真的像吸可卡因一樣,把檸檬汁吸進了鼻孔,接著喝水似的猛灌了一口威士忌。他神情嚴肅地看著瑞奇·李。「叮咚,我看見他們了,他們都在我家客廳的地毯上跳舞。」說完之後哈哈大笑。杯子裡的威士忌大概只剩五釐米高。
「夠了。」瑞奇·李說著伸手去拿酒杯。
漢斯科姆將杯子輕輕推開,讓瑞奇·李撲了個空。「傷害已經造成了,瑞奇·李,」他說,「傷害已經造成了,兄弟。」
「漢斯科姆先生,拜託——」
「該死!瑞奇·李,我差點忘了,我有東西要給你的三個孩子。」
漢斯科姆穿著褪色的牛仔背心。他伸手去掏口袋,瑞奇·李隱約聽見叮噹聲。
「我父親在我四歲時過世了,」漢斯科姆說,口齒依舊清晰,「留下了一屁股債務和這個。我想送給你家的三個小鬼頭,瑞奇·李。」他說完將三枚銀幣放在吧檯上,銀幣映著柔和的燈光閃閃發亮。瑞奇·李倒抽了一口氣。
「漢斯科姆先生,謝謝你的好意,但我不能——」
「本來有四枚,但有一枚被我送給結巴威他們了。他叫威廉·鄧布洛,但我們都喊他結巴威……只是以前的稱呼,就像我們說‘廢花’一樣。我有一群死黨,他是其中之一。我還是有朋友的,你知道。
我胖歸胖,還是交得到朋友。結巴威現在是作家了。」
瑞奇·李幾乎沒在聽,盯著那三枚銀幣看得入了迷。一九二一、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就算只看純銀含量,天知道這三枚銀幣現在值多少錢!
「我不能收。」他又說了一次。
「我堅持。」漢斯科姆先生說完拿起杯子一飲而盡。他早該躺在地上了,但眼睛卻盯著瑞奇·李不放。那雙眼睛泛著淚光,充滿血絲,但瑞奇·李可以按著《聖經》發誓,注視他的這個人絕對清醒。
「你有點嚇到我了,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說。兩年前,鎮上有名的酒鬼格雷沙姆·阿諾德拿著一卷二十五美分硬幣走進紅車輪,帽帶上還插了一張二十美元紙鈔。他將零錢拿給安妮,要她四枚四枚投進點唱機,接著將那張二十元鈔票放在吧檯上,要瑞奇·李給所有客人倒酒。這個酒鬼阿諾德從前是赫明頓公羊隊的明星球員,帶領球隊拿到學校第一座(可能也是最後一座)高中籃球聯賽冠軍盃。那是一九六一年的事了。當時這個年輕人的前途似乎不可限量,但他第一學期就被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退學了,理由是喝酒、嗑藥和徹夜狂歡。他回到老家,撞爛父母送給他當畢業禮物的黃色敞篷車,在老爸的農用機械行當首席業務員。阿諾德的父親眼看兒子突然變壞,而且再也不會浪子回頭,怎麼也參不透箇中緣由,一夕間蒼老了許多。五年後,他不想開除兒子,只好賣了機械行,搬到亞利桑那州去過退休生活。機械行還在父親名下時,阿諾德有段時間至少還會假裝工作,但那時就已經酒不離手了,後來更是完全被酒精控制。他常發酒瘋,但他帶著硬幣請所有人喝酒那天,表現得卻像苦薄荷糖一樣甜,客人們也都親切道謝。安妮一直在放摩·邦迪的歌,因為阿諾德喜歡他的鄉村音樂。
阿諾德坐在吧檯前——瑞奇·李發覺就是漢斯科姆先生現在坐的位子,這讓他愈來愈不安——喝了三四杯波旁苦艾酒,跟著點唱機哼唱,一點沒惹麻煩,瑞奇·李關店時乖乖回家,沒想到隨後就在二樓的衣櫃裡上吊自盡。格雷沙姆·阿諾德那天晚上的眼神和本·漢斯科姆現在的眼神有一點像。
「有點嚇到你了,對吧?」漢斯科姆問,眼睛依然盯著瑞奇·李。他推開酒杯,雙手利落地交疊在銀幣前。「應該是吧,但你絕對沒有我害怕,瑞奇·李,你最好祈禱永遠不會。」
「呃,到底出了什麼事?」瑞奇·李問,「也許,」他舔了舔嘴唇,「也許我能幫上忙?」
「出事?」本·漢斯科姆笑了,「沒什麼事。我晚上接到老友的電話,一個叫邁克·漢倫的傢伙。
我早就忘記他了,瑞奇·李,但可怕的不是這個。畢竟我認識他的時候還很小,而小孩都會忘記事情,對吧?絕對是。廢話。我真正怕的是,來這裡的途中,我忽然發覺自己不只忘了邁克,而是忘了童年的一切。」
瑞奇·李茫然地望著漢斯科姆,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麼。但漢斯科姆無疑真的很害怕,肯定是。
感覺很滑稽,但是千真萬確。
「我是說我完全忘了。」他說,一邊用指關節輕敲吧檯以示強調,「瑞奇·李,你聽過誰得了徹底的健忘症,連自己有健忘症都忘了嗎?」
瑞奇·李搖搖頭。
「我也沒聽過。但我現在就是這樣,前一秒還在飆車,下一秒忽然想到這件事。我記得邁克·漢倫,但那是因為他打電話給我。我記得德里鎮,但那是因為他從那裡打電話給我。」
「德里?」
「可是也就這樣。我發現自己甚至不曾回想過童年,從我……我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但突然間,就這樣啪的一下,一切都開始湧現,就像我們對第四枚銀幣做的那樣。」
「你們對那枚銀幣做了什麼,漢斯科姆先生?」
漢斯科姆看了看錶,忽然溜下高腳凳。他微微晃了一下,但僅此而已。「我可不能錯過時間,」
他說,「晚上的飛機。」
瑞奇·李立刻一臉警覺,漢斯科姆笑了。
「是搭飛機,不是開飛機。我這回搭聯合航空,瑞奇·李,不自己開。」
「哦,」他想自己鬆了一口氣的表情一定寫在臉上,但他不在乎,「你搭飛機要去哪裡?」
漢斯科姆的襯衫還敞著。他低頭若有所思地望著腹部皺巴巴的白色舊疤,接著將釦子扣好。
「我應該說過了,瑞奇·李,答案是回家,我要回家。記得把銀幣給孩子們。」說完他朝門口走去,但他走路的樣子,甚至他拉褲側的動作,都把瑞奇·李嚇壞了。他忽然覺得眼前的情景和格雷沙姆·阿諾德死前(雖然他的死幾乎沒人難過)的情景是那麼相似,彷彿見到了阿諾德的鬼魂。
「漢斯科姆先生!」他擔憂地喊道。
漢斯科姆回過頭來,瑞奇猛地後退,臀部撞上後架,酒瓶碰在一起發出叮噹聲,彷彿在竊竊私語。
他後退是因為他忽然確定本·漢斯科姆死了。沒錯,本·漢斯科姆陳屍某處,也許是水溝、閣樓或衣櫃裡,頸上纏著皮帶,身體離地兩三釐米,搖搖晃晃,而眼前站在點唱機旁回望他的是鬼魂。那一瞬間,他確定自己穿透漢斯科姆的身體看到了桌椅。就那一瞬間,但已經夠讓他的心臟凍結了。
「怎麼了,瑞奇·李?」
「沒、沒、沒事。」
本·漢斯科姆望著瑞奇·李。他眼窩下方有兩團黑紫,雙頰因酒酣而滾燙,紅紅的鼻子看起來像發炎了。
「沒事。」瑞奇·李輕聲又說了一次,但目光就是無法從那張臉上移開。那個死於罪惡、此刻卻直挺挺站在地獄冒煙的側門邊的人的臉。
「我那時很肥,家裡又窮,」本·漢斯科姆說,「我現在想起來了。我記得一個叫貝弗莉的女孩或結巴威用銀幣救了我一命。我嚇得快要瘋了——被什麼嚇到我可能晚點會想起來。但我有多害怕並不重要,反正恐懼遲早會來。它就在那兒,在我心裡,像個大氣泡似的不斷膨脹。我得走了,因為我之前得到的和現在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我們當年做的事。得到就要付出,這世界就是這樣。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神讓我們從小孩子長起,讓我們靠近地面,因為他知道我們必須摔很多次、流很多血才能學到一點教訓。得到就要付出,你擁有的就是你付出的……而你所擁有的一切遲早會找上門來。」
「但你這個週末還是會來的對吧?」瑞奇從麻木的雙唇間擠出這句話。不祥的感覺愈來愈強,他只抓得住這一絲希望。「你這週末還是會和平常一樣過來吧?」
「我不知道。」漢斯科姆先生說完露出慘白的微笑,「我這回要去的地方比倫敦遠多了,瑞奇·李。」
「漢斯科姆先生——」
「記得把銀幣給孩子們。」他又說了一次,接著便消失在夜色中。
「這到底怎麼回事啊?」安妮問,但瑞奇·李沒理她。他翻起吧檯隔板衝到對著停車場的窗戶旁,看見漢斯科姆先生的凱迪拉克車燈亮起,引擎加速轉動,車子離開泥土空地,捲起滾滾煙塵。車尾燈愈來愈暗,在63號高速公路彼端變成兩個紅點,內布拉斯加的晚風開始將煙塵吹散。
「他灌了一大杯威士忌,你竟然還讓他開著大車走人?」安妮說,「幹得好啊,瑞奇·李。」
「算了。」
「他會害死自己的。」
瑞奇·李五分鐘前也是這麼想的,但這會兒看著車尾燈消失在視野中,卻轉身對她搖搖頭說:「我想不會,但以他今晚的樣子,或許死了還好一點。」
「他跟你說了什麼?」
瑞奇·李搖搖頭。漢斯科姆說的話在他腦海中攪成一片,湊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意義。「無所謂,但我想我們再也不會見到那小子了。」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吃藥
想了解二十世紀末的美國中產階級男人,只要看他們的藥櫃就行了,起碼大夥兒都這樣說。不過,老天,你真該瞧瞧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藥櫃。埃迪拉開藥櫃,仁慈地移開了鏡子裡他蒼白的臉和茫然瞪大的眼睛。
櫃子最上層擺著安力神、益速得、益速得加強錠、康泰克、健胃仙、泰諾和一大罐藍色的維克斯軟膏,藍得有如困在玻璃瓶裡的傍晚的天空。另外還有一瓶咖啡因錠、一瓶然自瀉藥(埃迪很小的時候,電視廣告裡勞倫斯·威克常說:「然自,倒著寫的自然。」)和兩瓶菲利普氧化鎂制酸胃乳,一瓶原味,嚐起來像粉筆,一瓶是新款薄荷味,嚐起來像薄荷味的粉筆。一大罐羅雷茲緊挨著一大罐塔姆斯,塔姆斯則挨著一大罐橙味迪潔藥片。三個罐子像三隻怪異的小豬儲錢罐排排站著,只是裡頭裝的是藥片,不是硬幣。
第二層是維生素:維生素e、維生素c、玫瑰果維生素c、維生素b和b複合物及b12。再有就是治療令人難堪的皮膚問題的離氨酸、治療令人難堪的膽固醇和心血管問題的卵磷脂、鐵、鈣、魚肝油、每日一錠綜合維生素、美益達綜合錠和善存。櫃子頂上還有一大罐潔利妥,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層,歡迎檢視成藥機動打擊部隊。這裡有伊克雷克斯和卡特小藥丸,任務是幫助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腸胃出清存貨。旁邊是考佩克泰特、派普託畢斯莫和普利佩瑞遜h,預防存貨離開得太快太痛。另外還有旋蓋裝的塔克斯,主要負責善後工作,例如勸離賴著不走的傢伙或處理特大號專送包裹。再來是對付咳嗽的44號處方、打擊感冒的奈齊爾和特利通,還有一大瓶蓖麻油、一盒蘇克雷以防埃迪喉嚨痛,外加四種漱口水:克羅拉塞普提克、思必樂、噴霧式思必樂和獨家配方無可模仿的必備老牌李施德林。維視爾和妙蓮負責眼睛,氫化可的松和尼歐斯波林藥膏專攻皮膚(要是離氨酸沒有發揮效力,這是第二道防線)。一管奧西5和一瓶奧西洗面奶(因為埃迪寧可多花錢也不想多長痘),加上幾粒四環素藥片。
三瓶煤焦油洗髮精擠在一旁,有如憤恨的謀反者。
櫃子底層很空,但都是狠角色,絕對能讓人飄飄欲仙,飛得比本·漢斯科姆的噴氣式飛機還高,摔得比瑟曼·芒森還慘。這裡有安定、佩可丹、阿米替林和達爾豐綜合錠,還有一盒蘇克雷,但開啟來看不到喉糖,而是六顆安眠酮。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一向信守童子軍格言。
他一隻手拎著手提袋走進浴室,將袋子放在洗手檯邊,拉開拉鏈,開始用顫抖的手將瓶瓶罐罐、條條管管掃進袋子裡。平常他會小心翼翼一把一把拿,但現在沒那個閒工夫。埃迪覺得選擇既簡單又殘酷:要麼立刻起程不斷移動,要麼在一個地方久待,待到開始思考一切有什麼意義,然後被自己嚇死。
「埃迪?」米拉在樓下高喊,「埃迪,你在做什麼——」
埃迪將裝了安眠酮的喉糖盒扔進袋子裡。藥櫃幾乎空了,只剩米拉的美多錠和一小支快用完的碧唇護唇膏。他遲疑了片刻,將碧唇也掃進袋子裡,正要拉上拉鏈時又內心交戰了一番,最後將美多錠也丟進去了。反正她可以再買。
「埃迪?」這回米拉已經走到樓梯的一半了。
埃迪拉上拉鏈,離開浴室,袋子在身側甩來甩去。他個子矮小,長著一張兔子般易受驚嚇的臉,頭幾乎全禿了,只剩下幾撮黑白交雜、無精打采的殘發。袋子很沉,他的身體明顯歪向一邊。
一個胖得要命的女人吃力地往二樓爬,埃迪聽見樓梯吱嘎作響,發出抗議。
「你在做什麼——」
不用心理醫生說,埃迪也知道自己娶了有母親影子的女人。米拉很肥,五年前兩人結婚時她還只是胖而已,但他有時覺得自己心裡早就知道她會有這麼一天。老天,他媽就已經是大胖子了。埃迪看米拉走上二樓轉角,感覺她從來沒這麼肥過。她穿著白睡袍,胸部和臀部非常突出,像兩道浪頭一樣。
她脂粉未施,臉色又白又亮,神情極度驚恐。
「我得離開一下。」埃迪說。
「什麼叫你得離開一下?剛才那通電話怎麼回事?」
「沒事。」他說完飛快地衝過走廊,跑到衣帽間,放下手提袋,接著開啟衣帽間的摺疊門,將六件一模一樣的黑西裝推到一邊。那六件黑西裝掛在其他顏色較為鮮豔的衣服旁邊,就像烏雲一樣顯眼。
他上班都穿黑西裝:他彎下腰,樟腦丸和羊毛的味道撲面而來。他從衣帽間深處拎出一隻手提箱,開啟,開始朝裡面扔衣服。
她的身影罩住了他。
「怎麼回事,埃迪?你要去哪裡?告訴我!」
「我不能告訴你。」
她盯著他,思考該說或該做什麼。她很想將他一把推進衣帽間,背抵著門不讓他出來,直到他不再發瘋為止。她可以這麼做,但鼓不起勇氣。她比埃迪高七釐米,重九十斤,卻不知道該做和該說什麼,因為他太反常了。就算她走進電視室發現他們家新買的大螢幕電視飄在空中,她也不會這麼心驚膽戰。
「你不能走,」她聽見自己說,「你答應要幫我拿到阿爾·帕西諾的簽名。」她在說什麼啊?真荒謬!但遇到這種事,荒謬總比沉默好。
「你會拿到的,」埃迪說,「但你得自己去當他的司機才行。」
天哪,她的腦袋已經被一堆恐懼弄得暈頭轉向,現在又多了一個。她輕聲尖叫:「不可能,我從來沒——」
「你非做不可,」埃迪說,他已經開始挑鞋了,「就只剩你了。」
「我的制服都不合身了!胸部太緊了!」
「叫德洛雷斯幫你改一下。」他冷冷地說,接著抓了兩雙鞋,找到一個空鞋盒,放了第三雙鞋進去。上等的黑皮鞋,還很結實,只是磨損多了點,不再適合穿去上班了。假如你的工作是在紐約幫有錢人開車,許多還是有名的有錢人,你非得穿得體面不可,而這幾雙鞋都不體面了……但就他這會兒要去的地方,以及到了那裡他可能得做的事情來說,它們應該還過得去。說不定理查德·託齊爾會—
—
想到這裡,他忽然眼前一黑,覺得喉嚨開始縮緊。他發現自己打包了一整間藥房的藥,卻獨獨把最要緊的東西——哮喘噴劑——忘在樓下音響櫃上。他嚇得冷汗直流。
埃迪猛地合上手提箱,將箱子鎖好,回頭看了眼米拉。米拉站在走廊裡,一手按著粗短有如矮柱的脖子,彷彿有哮喘的人是她。她看著他,臉上充滿困惑與驚恐。埃迪很想同情她,但他自己也怕得要命,實在顧不了她了。
「到底怎麼了,埃迪?那通電話是誰打來的?你遇到麻煩了嗎?一定是,對吧?你惹上了什麼麻煩?」
埃迪一手拎著封口袋,一手拎著手提箱朝她走過去,因為兩邊重量比較平均,他的身體不再那麼歪。她走到他面前擋住樓梯,埃迪以為她會死守陣地,但當他的臉就快撞到軟綿綿的乳房路障時,她卻讓開了……因為害怕。埃迪從她面前走過,腳步絲毫沒有放慢,她傷心得號哭起來。
「我沒辦法幫阿爾·帕西諾開車!」她哭號著說,「我一定會撞到路標什麼的,我知道一定會!
埃迪,我好怕——」
他看了看樓梯邊桌上的賽斯·托馬斯時鐘。九點二十。那個講話像讀稿機的達美航空櫃員剛才說,最後一班往北到緬因州的班機已經飛走了,八點二十五分離開拉瓜迪亞機場。他打給美國國鐵,得知十一點三十分還有一班車從賓州車站開往波士頓。他可以在南站下車,搭計程車到阿靈頓街的鱈魚角租車公司。這些年,鱈魚角和埃迪任職的皇家紋章公司簽了一個很有用的互惠協議,因此他只打了通電話給波士頓的巴奇·卡靈頓,就搞定了他的北上行程。巴奇說他們會準備一輛加滿油的凱迪拉克豪華轎車等他,讓他風光出發,沒有討人厭的客人坐在後座,叼著大雪茄把車裡弄得臭氣熏天,還問他哪裡能搞到馬子或白粉,兩個都有更好。
風光出發,的確,埃迪心想,大概只有搭靈車能比這更風光吧。但別擔心,埃迪——你回程可能真的搭靈車了,假如找得到屍骨的話。
「埃迪?」
九點二十。還有很多時間和她談談,對她和顏悅色。不過,這天要是她的打牌日就好了,他可以用磁鐵將字條固定在冰箱上(他總是將字條留在冰箱上,保證她不會漏看),然後一走了之。雖然像逃犯一樣連夜潛逃不太好,但現在這樣更糟,感覺就像必須重新出門,而且這事他得做三次。
有時候,家就是心的歸宿,埃迪胡亂想著,這我相信。老鮑比·弗羅斯特說過,家是永遠會收留你的地方。只可惜,家也是進去容易出來難的地方。
他站在樓梯邊,往前的勢頭暫停了。他心裡充滿恐懼,喉嚨縮得像針孔一樣,發出咻咻的呼吸聲。
他看著啜泣的妻子。
「和我一起下樓,我儘量把事情告訴你。」他說。
埃迪將兩件行李(一箱衣服和一袋藥物)放在玄關邊上,接著想起另一件事……應該說想起他過世多年的母親。她依然經常在埃迪心裡對他說話,惦記著他。
知道嗎,埃迪,你腳溼了就會著涼——你和其他孩子不一樣,身體很脆弱,需要特別小心。所以,你下雨一定要穿雨鞋。
德里經常下雨。
埃迪開啟玄關的櫃子,從鉤子上取下整整齊齊裝在塑膠袋裡的膠鞋,放進裝衣服的手提箱。
乖,埃迪。
禍從天降的時候,他和米拉正在看電視。埃迪走進電視房,按下按鈕讓電視螢幕降下去——那螢幕大得誇張,紐約噴射機隊的弗里曼·麥克尼爾看起來就像週日下午電影裡的巨人一樣。他拿起電話叫了一輛計程車,派車員說可能要十五分鐘,埃迪說沒問題。
埃迪掛上電話,從昂貴的索尼音響上拿起哮喘噴劑。我花了一千五百美元買了一套頂級音響裝置,讓米拉把巴里·曼尼洛的唱片和「超級金曲」的每一個動人音符聽得清清楚楚。他心裡這麼想著,忽然湧起一絲罪惡感。這不公平,他當然知道不公平。就算沒有四十五轉鐳射光碟,原來那些刮痕累累的唱片也能讓米拉聽得很開心,就像她不在乎守著皇后區那套四房小屋,住到兩人都老了,頭髮花白也無所謂(其實,埃迪·卡斯普布拉克頭上已經有幾綹頭髮花白了)。他會買下這套豪華音響,理由就和他買下這棟位於長島的粗石別墅(他們常常在屋子裡像罐頭裡的兩顆豆子般晃來蕩去)一樣:因為他買得起,因為可以安撫母親在他心中溫柔、驚恐、時常令人不知所措又陰魂不散的聲音。這些東西在說:媽媽,我做到了!你看這一切!我做到了!現在你可以稍微閉嘴了嗎?
埃迪將噴劑塞進嘴裡,有如吞槍自盡的人按下噴鈕。一股噁心的甘草味從他口中躥到喉嚨。他深吸一口氣,感覺原本快要閉上的呼吸道又暢通了,胸口的鬱塞也開始緩和。突然間,他聽見心裡有聲音,是鬼魂的聲音。
您沒收到我的字條嗎?
收到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嗯,布萊克教練,要是您不識字,我現在告訴您字條上寫了什麼。準備好了?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很好,我要說了,請您豎起耳朵聽。好了沒?我家埃迪不能上體育課。我重複一遍,他不能上體育課。埃迪很嬌弱,讓他跑……或跳的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這裡有埃迪最新的體檢報告,這是州里的規定。上頭說埃迪比同年齡孩子矮小了點,但其他方面完全正常。於是我又打了電話給您家的家庭醫生確定狀況,他也說——
那麼您是說我騙人囉,布萊克教練?您是這個意思嗎?唔,他就在這裡!埃迪就站在我旁邊!您聽見他的呼吸聲了嗎?聽到沒?
媽……拜託……我很好……
埃迪,你懂什麼?我是怎麼教你的?大人講話不要插嘴。
我聽見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您聽見了?很好!我還以為您聾了呢!他聽起來就像低擋爬坡的卡車,對吧?要是這還不算哮喘——
媽,我會——
安靜,埃迪,別再插嘴了。布萊克教練,要是這還不算哮喘,那我就是伊麗莎白女王!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埃迪上體育課似乎玩得挺開心的,身體狀況也不錯。他喜歡玩遊戲,跑得也很快。我和貝恩斯醫生談過,他提到「身心失調症」,不知道您是否考慮過——
——考慮過我兒子瘋了?您是不是要說這個?您是不是要說我兒子瘋了?
不是,但——
他很嬌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我兒子很嬌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貝恩斯醫生說他找不到埃迪有任何——
「——身體毛病。」埃迪把話接完。真是難堪的回憶。他母親在德里小學體育館裡對布萊克教練咆哮,他瑟縮在母親身旁嚇得喘不過氣來,其他孩子擠在籃球架旁邊看好戲。他已經好多年沒想起這件事了,直到今天。不過,邁克·漢倫那通電話喚起的回憶不會只有這個,他很清楚。他感覺到還有更多回憶,更多壞的甚至更糟的往事擠在一起,就像百貨公司門口等著搶購特價品的顧客一樣,很快就會突破封鎖一擁而上。他很確定。那些回憶會找到什麼特價品?他的理智嗎?有可能。半價出清,缺損品,跳樓大甩賣。
「身體沒有毛病。」他又說了一次,接著忽然深吸一口氣,將噴劑塞回口袋。
「埃迪,」米拉說,「拜託你告訴我到底怎麼回事!」
她豐潤的臉頰上兩道淚痕閃閃發亮,雙手不停地扭絞,好像兩隻粉紅色的無毛動物在玩鬧。他向米拉求婚之前曾經給她拍過一張相片,放在他母親的相片旁。他母親六十四歲那年死於鬱血性心臟衰竭,當時體重已經破錶,超過一百八十公斤,準確地說是一百八十四公斤。她的身體似乎只剩乳房、屁股和腹部,安上一張永遠驚恐蒼白的臉,簡直像頭怪物。不過,他擺在米拉相片旁的那張相片是一九四四年拍的,埃迪兩年後才出生(你生下來很孱弱,母親的幽魂在他耳邊說道,好幾次我們都以為你活不成了……),當時他母親還算苗條,只有八十一公斤。
他想他當年應該比較過兩張相片,希望在最後關頭阻止自己精神亂倫。他看看母親,看看米拉,又看看母親。
兩人實在很像,簡直像一對姐妹。
埃迪看著兩張像到極點的相片,向自己保證絕對不會做傻事。他知道公司的同事開他玩笑,說他是小杰克,但事情沒他們想得那麼簡單,玩笑和挖苦他還受得了,問題是他真的想演這場弗洛伊德鬧劇嗎?不,他不想。他想和米拉分手。他希望和平收場,因為米拉對他真的很好,男女關係的經驗比他還少。等她離開他的生命,消失在地平線另一邊,他或許就能報名去上一直想上的網球課……
(埃迪上體育課似乎玩得挺開心的)
或是參加聯合廣場大酒店的游泳俱樂部……
(埃迪喜歡玩遊戲)
更別說第三大道車庫對面新開的健身房了。
(埃迪跑得很快只要你不在埃迪就跑得很快只要沒人在他旁邊一直提醒他很嬌弱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看他的臉就知道即使他才九歲他也知道他能為自己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朝您不讓他去的方向拼命跑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讓他跑)
但他還是娶了米拉,老習慣終究佔了上風。家就是回去會被永遠拴住的地方。噢,他真想痛扁母親的幽魂。雖然很難,但只要能解決問題,他覺得自己做得到。結果最後,是米拉讓埃迪難以獨立。她用掛念責備他,用關懷釘死他,用溫柔鎖住他。米拉和他母親一樣徹底摸清了他的個性,知道他的罩門:埃迪覺得自己身體很好,一點也不虛弱,結果反而使他更容易受傷。他需要被保護,免得被自己盲目的勇氣害死。
遇到下雨天,米拉會開啟櫃子,從塑膠袋裡拿出雨鞋放在門邊的衣帽架旁。每天早晨,她會在他沒抹奶油的全麥吐司旁擺一盤點心,乍看像是無糖彩色燕麥片,其實是各式各樣的維生素(這會兒幾乎都在埃迪的封口袋裡)。米拉和母親一樣瞭解他,讓他毫無勝算。年輕時,未婚的埃迪曾經三次離家,但三次都回到了母親身邊。四年後,母親死在皇后區公寓的玄關處,肥碩的身體將門完全擋住,醫護人員(打電話的是樓下鄰居,因為他們聽見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倒地時發出的轟然巨響)不得不弄壞廚房和逃生梯之間上鎖的門才進得去。那是埃迪第四次回家,也是最後一次,起碼他那時這麼認為。
回家囉,回家囉,嘀哩嘀哩啦!回家囉,回家囉,帶著肥豬胖米拉!她是肥豬,不過是可愛的肥豬。
他愛她,而且他真的沒有勝算。她用洞悉一切、讓人著迷、有如蛇蠍般致命的眼神望著他,將他引到她身邊。
這次是永遠回家了,他當時想。
但也許我錯了,埃迪想,也許這不是家,從來不是——也許我今晚要去的地方才是家。家是逼你面對黑暗中那個東西的地方。
他無助地打了個冷戰,彷彿沒穿雨鞋出門冷到了一樣。
「埃迪,求求你!」
米拉又開始哭了。眼淚是她的最後防線,和他母親一樣。淚水是無法還擊的柔性武器,能將對方的溫柔與善良變成盔甲上的破洞。
這不表示他身上穿著盔甲。埃迪不是喜歡武裝自己的人。
對他母親來說,淚水不只是防線,更是武器。米拉很少這麼惡劣……無論淚水攻勢惡不惡劣,他都發覺米拉正在用這一招……而且很有效。
他不能讓她得逞。不難想象深夜獨自搭著火車奔向波士頓有多寂寞,手提箱放在置物架上,裝滿靈丹妙藥的手提袋擺在腿間,恐懼像發臭的維克斯軟膏壓在胸口。何不讓米拉陪他上樓,吃幾顆阿司匹林,用酒精按摩身體?何不讓她送他上床,或許(或許不會)來一場放得更開的性愛?
但他承諾過。承諾過。
「米拉,你聽我說。」他刻意壓平聲音,彷彿在陳述一個事實。
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真誠又驚惶地看著他。
他以為自己會開始解釋,儘可能地解釋,告訴她邁克·漢倫打來電話,跟他說又開始了,對,他覺得其他人也會來。
但他說出來的卻是理智的話。
「明天一早立刻到公司找菲爾談,跟他說我得請幾天假,由你幫我開車載帕西諾——」
「埃迪,我真的沒辦法!」她哭號著說,「他是大明星!我要是迷路一定會被他吼,我知道他會,他會吼我,他們都是那樣,司機一迷路就開罵……而且……而且我一定會哭……可能會出車禍……會出意外……埃迪……埃迪……你一定要留在家裡……」
「老天!拜託你閉嘴!」
米拉被他的聲音嚇得縮了一下,露出受傷的表情。埃迪伸手握住噴劑,但不打算掏出來用。她會察覺這個弱點,拿來對付他。主啊,要是你存在,請相信我沒有說謊,我不想傷害米拉,不想劃傷她,甚至不想讓她有瘀青。但我承諾過,我們都承諾過,還發了血誓。神啊,求你幫助我,我真的非做不可……
「我很討厭你吼我,埃迪。」她低聲說。
「米拉,我也不喜歡吼你,只是我不得不。」他說。米拉打了個哆嗦。又來了,埃迪,你又傷了她。你乾脆揍她幾拳算了,搞不好還仁慈一點,而且快得多。
忽然間,可能因為揍人的念頭讓往日影像浮現,他看見了亨利·鮑爾斯的臉。他已經許多年沒想起這個人了,對他平復心情沒有幫助,一點也沒有。
埃迪閉上眼睛,隨即睜開了,說:「你不會迷路的,他也不會吼你。帕西諾先生人非常好,他會體諒你的。」他從沒載過阿爾·帕西諾,但很慶幸,根據過去的經驗,這個謊言離事實應該不遠。一般人都認為名人喜歡找碴兒,但埃迪載過許多名人,他知道這個判斷通常是錯的。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而且例外通常都很可怕。為了米拉好,他衷心希望帕西諾先生不是例外。
「是嗎?」米拉怯怯地問。
「是的,他人很好。」
「你怎麼知道?」
「季米特里奧斯還在曼哈頓租車公司的時候,幫他開過兩三次車,」埃迪想也不想就說,「他說帕西諾先生給小費都是五十美元起跳。」
「就算他只給我五毛錢小費也無所謂,只要他別吼我就好。」
「米拉,事情只要一二三就解決了。一,明天傍晚七點到聖瑞吉飯店接人,然後載他到美國廣播公司大樓,他們要重拍帕西諾主演的舞臺劇的最後一幕,我記得劇名叫《美國野牛》;二,十一點左右,載他回聖瑞吉飯店;三,回車庫還車,然後簽退就行了。」
「就這樣?」
「就這樣。你倒立都做得來,米蒂。」
她以前聽到他叫她小名都會咯咯笑,這會兒卻用孩子般痛苦嚴肅的表情看著他。
「要是他不想回飯店,想去吃飯、喝一杯或是跳舞呢?」
「我想他不會的,但如果他想,你就載他去。如果你覺得他打算混一整晚,過了十二點就用車上的無線電話打給菲爾·托馬斯,那時他手下會有空出來的司機可以來替你。我要是能去,絕對不會讓你跑這一趟,但公司裡有兩個人請病假,季米特里奧斯去休假,其他人也都排滿班了。米蒂,我保證你半夜一點之前就能躺回床上,絕對不會超過一點,我百分之六百確定。」
「百分之六百」也沒把她逗笑。
他清了清喉嚨,手肘抵著膝蓋彎腰向前。母親的幽魂馬上說:坐好,埃迪,像這樣姿勢不良會擠壓你的肺。你的肺很虛弱。
埃迪坐直身子,但他自己幾乎沒察覺。
「最好我只用開這一次車,」米拉幾乎是嗚咽著說,「我這兩年腫了好多,制服穿起來特別難看。」
「就這一次,我發誓。」
「埃迪,那通電話是誰打來的?」
這時,兩道燈光忽然掃過牆面,彷彿就在等這一刻似的。計程車拐進車道,按了下喇叭,讓他鬆了一口氣。他們花了十五分鐘討論帕西諾,完全沒提到德里、邁克·漢倫和亨利·鮑爾斯,真是不錯。
對米拉好,對他也好。除非必要,否則他不願再想或談那些事了。
埃迪起身說:「計程車來了。」
米拉猛然起身,匆忙間踩到自己的睡袍邊,往前倒去。埃迪抱住她,但整件事忽然變得非常可疑:
她可是比他重了一百磅啊。
她又開始號啕大哭。
「埃迪,你一定要告訴我!」
「不行,沒時間了。」
「你以前從來不瞞我的,埃迪。」她哭著說。
「我現在也沒瞞你啊,不算是,因為我也不太記得了,起碼還沒想起來。打電話來的人曾經是,呃,現在還是我的老朋友,他——」
「你會生病的,」她絕望地說,一邊跟著他回到玄關,「我知道你會的。埃迪,求求你,讓我一起去。我會照顧你,帕西諾可以搭計程車什麼的,反正不會死。你覺得怎麼樣?好嗎?」她聲調愈來愈高,近乎歇斯底里,而且愈來愈像埃迪的母親,和他母親死前幾個月一樣又老又肥又瘋狂,讓他膽戰心驚。「我可以幫你擦背,看著你吃藥……我……我會幫你……只要你叫我別說,我就不會說出去,但你什麼都可以跟我說……埃迪……埃迪,求求你別走!埃迪,求求你!求——求你!」
埃迪已經走到前門。他步履蹣跚,有如逆著強風低頭行走,他又開始咻咻地呼吸。他提起似有千斤重的袋子和手提箱,感覺米拉豐滿的雙手碰到他,試探著,用無助的渴望而非真實的力氣拖著他,竭力用充滿關切的溫柔的淚水誘惑他,喚回他。
我辦不到!埃迪絕望地想。他喘得更兇了,比小時候還糟。他伸手去抓門把,門把卻從他手邊退開,一路退到漆黑的外層空間。
「只要你不走,我就做酸奶咖啡蛋糕給你吃,」米拉口齒不清地說,「我們可以弄爆米花……我做你最喜歡的火雞晚餐給你……你想明天早餐吃也行……我現在就去做……還有火雞醬汁……埃迪,求求你!我好怕,你把我嚇壞了!」
她抓住埃迪的衣領往回拉,有如魁梧的警察逮住想溜走的可疑傢伙。他用僅存的力氣繼續往前走……就在他氣力耗盡、失去反抗的力量時,忽然感覺米拉鬆手了。
她又號啕大哭起來。
埃迪一手握著門把——謝天謝地,門把真冰!他開啟門,看見奇克計程車正等在門口,宛如理智世界派來的使者。夜色清朗,星星璀璨閃亮。
他回頭看著米拉,呼吸聲咻咻作響:「請你理解,我並不想這麼做,假如有選擇,只要有一絲選擇的餘地,我就不會去。請你理解,米拉,我要去,但我會回來的。」
然而,這話聽起來像在撒謊。
「什麼時候?去多久?」
「一星期,或許十天,絕對不會拖很久。」
「一星期!」米拉尖叫,像三流歌劇裡的女伶般抓著自己胸脯,「一星期!十天!求求你,埃迪!
拜託——」
「米蒂,別這樣好嗎?別這樣。」
奇蹟發生了,米拉真的不再說話。她用哭腫的眼睛看著他,沒有生氣,只是為他也為自己感到恐懼。兩人相識這麼多年,他頭一回覺得自己可以安全地愛她。因為他就要離開了嗎?他覺得是。不對……
不是覺得,他知道是。他感覺自己已經是活在望遠鏡另一端的人了。
但也許沒關係。他是這個意思嗎?他終於覺得愛她不要緊?就算她長得像他母親年輕的時候也無所謂?就算她在床上看《跑車雙搭檔》和《鷹冠莊園》時會吃布朗尼而且碎屑會掉到他那邊也可以?
就算她人不聰明,就算她知道並原諒他將自己的藥放在藥櫃而把她的藥擺在冰箱也沒關係?
還是……
會不會……
這些事情他都想過。在不同的時間點,在兒子、愛人與丈夫三個角色詭異交纏的這段歲月中,他都曾想過。而現在他就要離家遠去,而且感覺是最後一次,一個新的可能忽然出現,一個令他震驚的意外突然像大鳥的翅膀般掃過他。
難道米拉比他還害怕?
難道他母親也是?
又一則往日記憶從潛意識裡浮現,有如不懷好意的煙火躥了出來。德里鎮中央街上有一家叫鞋船的鞋店。某天,他記得自己也就五六歲吧,母親帶他到店裡,叫他乖乖坐好,等她挑一雙參加婚禮時穿的白色高跟鞋。於是他乖乖坐好,看著母親和店員加德納先生交談。但他只有五歲(或六歲),母親第三次否決加德納先生拿給她看的高跟鞋後,他開始覺得無聊,便走到角落裡去看他注意到的東西。
他起初以為那是立著的木箱,走近了才發現是桌子,那是他見過的最古怪的書桌。它好窄!漆木桌面閃閃發亮,上面有許多彎曲的線條和他看不懂的雕刻。桌子前面還有三級小階梯,他從來沒見過有階梯的桌子。他走到桌前,發現那個像桌子的東西底部有一個凹槽,槽旁邊和頂端各有一個按鈕(真吸引人!),看起來就像《錄影帶隊長》裡的太空望遠鏡。
埃迪繞到另一邊,發現了一句標語。他一定過六歲了,因為他讀得懂。埃迪輕輕念出那幾個字:
您的鞋合腳嗎?量量看!
他繞回桌子前面,爬上三級階梯,將腳放進量鞋器的凹槽裡。他的鞋子合腳嗎?埃迪不曉得,但他很想量量看。他將臉貼著橡膠面罩,按下按鈕,只見一道綠光從他眼前閃過。埃迪倒吸了一口氣,看見一隻充滿青煙的鞋子裡飄浮著一隻腳。他動了動腳趾,裡頭的腳趾也動了。果然和他想的一樣,是他的腳沒錯。接著他發現自己不但能看到腳趾,還看得到骨頭!腳的骨頭!他將大拇指壓到食指上(彷彿想偷偷躲掉說謊的後果),只見望遠鏡裡的詭異骨頭彼此交叉,但不是白色,而是精靈似的綠色。他看見——
就在這時,他母親厲聲尖叫,尖銳驚慌的叫聲有如鐮刀般劃破了安靜的鞋店,又像火球或騎馬捎來末日訊息的使者。埃迪嚇得慌忙轉頭,只見母親穿著襪子衝過來,裙子向後飄舞,途中撞倒了一張椅子,撞飛一個總是讓埃迪腳底發癢的量鞋器。她胸脯上下晃動,嘴巴嚇得張成o形。店裡的客人都轉頭看她。
「埃迪!你下來!」她吼道,「下來!那些機器會讓你得癌症!快下來!埃迪!埃迪——」
埃迪猛然退開,彷彿機器忽然變得滾燙似的。由於驚慌失措,他完全忘了背後有階梯。他腳跟踩到階梯邊緣,身子慢慢後仰,雙手瘋狂甩動,想維持難以恢復的平衡。不過,他心裡難道沒有一點瘋狂的喜悅嗎?我要摔倒了!我就要知道摔倒撞到頭是什麼感覺了!幹得好!……他當時不是這麼想的嗎?難道這只是成年人將想法強加在自己總是充滿模糊猜想與影像(明亮得失去意義的影像)的童年心靈上,蓋過當時想的……或想要想的事情嗎?
無論如何,這個問題註定得不到答案,因為他沒摔倒。他母親及時趕到,將他抱住。他號啕大哭,但沒有摔倒。
所有人都在看他們。他還記得。他記得加德納先生拿起量腳器,檢查滑尺還能不能運作,另一名店員將撞倒的椅子扶正,接著拍拍手臂,露出覺得有趣又厭惡的表情,之後才恢復客氣漠然的銷售員面孔。但他記得最清楚的是母親淚溼的臉頰和炙熱的口臭,記得她不斷在他耳邊低語:「我絕對不准你再這麼做,絕對不準,絕對不準再這麼做。」他母親每當遇到麻煩就會反覆念這一句。一年前某一個悶熱的夏日也是如此。那天,保姆帶埃迪到德里公園的公立泳池玩水,當時五十年代的小兒麻痺大流行才剛緩和,他母親發現之後將他拖出泳池,告訴他絕對、絕對不準再這麼做。所有孩子都在看,就像這會兒所有店員和顧客都在看一樣,而她的呼吸帶著同樣的臭味。
她一邊將埃迪拖出鞋店,一邊朝店員咆哮,警告他們要是她的孩子出了事,大家就法院見。那天早上,埃迪嚇得哭哭停停,哮喘也嚴重了一整天,晚上久久無法成眠,心想癌症到底是什麼,是不是比小兒麻痺更嚴重,會不會讓人死掉,多久會讓人死掉,死前有多難受,還有,他死後會不會下地獄。
他只知道事情非同小可。
他只知道她很害怕。
非常害怕。
「米蒂,」他隔著多年的回憶說,「可以和我吻別嗎?」
米拉吻了他,將他緊緊抱住,弄得他脊椎都在響了。埃迪忍不住想,要是我們在水裡,她一定會害我們都溺死。
作者「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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