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J.K.羅琳 第1頁,共2頁

危險,是所有偉大精神的鞭策。

——喬治·查普曼,《布西·德·昂布阿的復仇》

斯特萊克想,丹尼爾·查德肯定看不上丹麥街樓上這個租來的閣樓間,除非他能從舊麵包爐或檯燈上找到一些稚樸原始的魅力,可是如果你碰巧是個獨腿的男人,這地方就可圈可點了。星期六早晨,斯特萊克的膝蓋還沒完全恢復,不能裝假肢,但要用的東西隨手就能拿到,單腿跳幾步就能覆蓋他的活動範圍,冰箱裡有食物,熱水和香菸也不缺。斯特萊克今天對這地方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喜愛,玻璃窗上凝結著水汽,外面的窗臺上可見朦朧的積雪。

吃過早飯,他躺在床上抽菸,當床頭櫃用的箱子上放著一杯濃茶。他眉頭緊蹙,不是因為生氣,而是因為太專心。

整整六天,一無所獲。

沒有奎因失蹤內臟的任何線索,也沒有可以鎖定潛在兇手的任何法庭證據(他知道,但凡有一根毛髮、一個腳印,警方昨天都不會把利奧諾拉叫去做那番毫無結果的審訊)。也沒有那個所謂在奎因被害前不久進入房子的蒙面身影的更多訊息(難道警方認為那是嚴重近視的鄰居憑空臆想出來的?)。沒有兇器,沒有進入塔爾加斯路的不速之客的不法之徒的錄影,沒有多疑的散步者注意到新翻動的泥土,沒有腐爛的內臟包在一件黑罩袍裡浮出水面,更沒有發現奎因的旅行包,裡面裝著《家蠶》的筆記。什麼都沒有。

整整六天。他曾經用短短六小時抓住兇手,當然啦,那些都是亡命之徒在一時衝動下犯罪,鮮血橫流,到處都是線索,那些緊張或低能的罪犯,逢人就用謊話喋喋不休地為自己辯白。

這起奎因遇害案不同,它更離奇,更兇險。

斯特萊克把茶杯端到唇邊時,眼前又浮現那具屍體,像他檢視手機照片時一樣清晰。那是一件戲劇物品,舞臺上的一個道具。

斯特萊克雖然苛責羅賓,卻也忍不住問自己: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復仇?瘋狂?殺人滅口(為什麼?)?法庭證據被鹽酸腐蝕,死亡時間模糊,兇犯進出犯罪現場無人發現。精心策劃。每個細節都考慮到了。整整六天,沒有任何線索……斯特萊克不相信安斯蒂斯已經掌握了幾條線索。當然啦,這位老朋友不再跟他分享情報了,自從上次嚴厲警告斯特萊克不要插手,不要多管閒事之後,就不再把訊息告訴他了。

斯特萊克漫不經心地撣去舊毛衣胸前的菸灰,用菸蒂又點燃一支香菸。

我們認為兇犯極其危險,安斯蒂斯對記者說,在斯特萊克看來,這句話既淺顯直白,又特別容易讓人產生誤解。

他突然想起一件往事,想起戴夫·普爾沃斯十八歲生日的那次大冒險。

普爾沃斯是斯特萊克交情最久的朋友,他們從光屁股時候就互相認識了。斯特萊克的整個童年和青春期,因為母親的心血來潮,經常從康沃爾離開又回去,每次都能跟普爾沃斯續上舊情。

戴夫有個叔叔,年少時去了澳大利亞,如今已是千萬富翁。他邀請侄子去過十八歲生日,還可以帶一個小夥伴。

兩個少年漂洋過海地飛過去,那是他們青蔥歲月裡最精彩的一次經歷。他們住在凱文叔叔的海邊大別墅裡,玻璃幕牆,亮閃閃的傢俱,客廳有個吧檯;大海在耀眼的陽光下如鑽石般熠熠閃爍,烤肉簽上串著粉紅色的大蝦;各種不同的口音,源源不斷的啤酒,在康沃爾從未見過的玉腿金髮美女,還有,在戴夫生日那天看到的鯊魚。

「它們被激怒時才危險,」喜歡潛水的凱文叔叔說,「別去觸控,孩子,懂嗎?別在周圍逗留。」

可是戴夫·普爾沃斯喜歡大海,在家時就經常衝浪、釣魚和划船,在海里消磨時間是他的一種生活方式。

殺手出現了,一雙呆滯的細長眼,兩排鋒利的牙齒,他們遊過它身邊時,斯特萊克領略了這頭黑鰭鯊的慵懶和冷漠,並驚歎於它光滑流暢的輪廓。他知道,若不是戴夫鐵了心去摸一把,它肯定會滿足於游弋在蔚藍色的大海。

那道傷疤今天還在:鯊魚咬掉了戴夫小臂上的一大塊肉,他右手的大拇指一直有點不聽使喚。但這並不妨礙他幹活兒:戴夫如今是布里斯托爾的一位土木工程師,他和斯特萊克每次回家仍去維多利亞酒館喝酒,那裡的人都稱他「哥們兒」。普爾沃斯從骨子裡固執、任性、喜歡獵奇,空閒時間還去潛水,但不再去招惹大西洋的姥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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