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罪惡生涯 J.K.羅琳 第1頁,共2頁

feelingeasyontheoutside,

butnotsofunnyontheinside.

blueÖystercult,‘thisain'tthesummeroflove’

外表若無其事,

內心卻笑不起來。

——藍牡蠣崇拜樂隊,《這不是愛的夏天》

之後幾天裡,斯特萊克和羅賓輪流跟蹤銀髮。斯特萊克找藉口要求在上班時間換崗,堅持讓羅賓在天黑之前趁地鐵上人多回家。週四晚上,他一直跟到銀髮安全地回到「第二次」審視的目光之下,然後回到旺茲沃思的奧克塔維亞街。他為了躲避媒體,仍然住在這裡。

這是他在職業生涯裡第二次為避難,借住在尼克和艾爾莎家。他們家大概是他願意長期居留的唯一一個地方,但他在這對各有工作的夫婦家裡,還是覺得難以習慣。那間擁擠的閣樓不管有多麼不便,他可以隨意進出,在結束監視工作後的半夜兩點吃飯,在咣噹作響的金屬樓梯上不必擔心會吵醒誰。而在朋友家裡,無形的壓力讓他不得不偶爾出現在飯桌上,和他們共進晚餐,夜裡搜尋冰箱時覺得自己像個反社會人士,儘管主人叫他別客氣。

斯特萊克入伍之前,就是個整潔有條理的人。在混亂和汙穢中度過少年時期,造就了他與生活環境完全相反的個性。艾爾莎總讚歎斯特萊克經過哪裡都不留痕跡,而她那身為腸胃科醫師的丈夫一路亂扔雜物,任由抽屜開著。

丹麥街上的熟人告訴斯特萊克,攝影記者還在他辦公室門外盤桓不去。他放棄了,決定就在尼克和艾爾莎家的客房度過這一週。客房裡只有光禿禿的白牆,瀰漫著一股等待宿命的憂鬱氣息。他們打算要個孩子,嘗試了好幾年都沒有成功。斯特萊克從來不問他們在這方面的進展,兩人似乎很感激他的這份體貼,特別是尼克。

夫婦兩人都是他多年的朋友,艾爾莎更是他童年時的老相識。她的髮色很淺,總是戴著眼鏡,從小生長在康沃爾的聖莫斯。那裡也是斯特萊克住過時間最久的地方。他和艾爾莎小學時同班。少年時,他經常回去和特德與瓊同住,也因此保持了和艾爾莎的友情。兩人最初相識,是因為瓊和艾爾莎的母親是老同學。

尼克則是斯特萊克在哈克尼上綜合學校時的朋友。他有一頭淺棕色的頭髮,二十多歲時就開始禿頂。尼克和艾爾莎結識於斯特萊克在倫敦舉辦的十八歲生日宴會,兩人之後約會了一年,上了不同大學之後就分手了。兩人二十五六歲時,又見了面,那時艾爾莎已經和律師訂了婚,尼克則有了一位醫生女友。他們再會後短短幾周,各自的戀愛關係就都結束了。一年後,尼克和艾爾莎結了婚,斯特萊克當了伴郎。

晚上十點半,斯特萊克回到他們家。他進屋,反手關上門,尼克和艾爾莎在客廳裡對他打了招呼,叫他趕緊去吃還剩不少的咖哩外賣。

「這是什麼?」斯特萊克問道,無所適從地環顧四周。屋裡擺著好多幅長長的英國國旗,旁邊是一些厚厚的筆記本,大塑膠袋裡裝著將近兩百個紅白藍三色一次性塑膠杯。

「我們在幫忙組織皇家婚禮之後的街道慶典。」艾爾莎說。

「神聖的耶穌基督啊。」斯特萊克陰沉地說,盛了滿滿一盤變涼的馬德拉斯咖哩。

「會很好玩的!你也一起來吧。」

斯特萊克瞥了艾爾莎一眼,她咯咯地笑起來。

「今天過得還好嗎?」尼克問道,遞給斯特萊克一罐坦南特。

「不怎麼樣,」斯特萊克說,感激地接過拉格啤酒,「又有一個委託取消了。我只剩下兩個客戶了。」

尼克和艾爾莎發出同情的聲音。在隨之而來的親密沉默裡,斯特萊克把咖哩一勺勺地遞進嘴裡。在回家的路上,他疲憊又沮喪,大部分時間都在想這條腿所帶來的影響。如他擔憂的那樣,這件事像拆樓用的鐵球,摧毀了他努力經營起來的事業。在網路和紙媒上,他的照片正在飛速增殖,與偶發的可怖事件一起出現。媒體順便提醒整個世界,他本人也只剩一條腿。他並不為這件事感到羞恥,但也不會用它給自己做廣告。現在他的名聲已經受到汙染,沾上古怪而變態的氣息。

「關於那條腿,有什麼新訊息嗎?」斯特萊克吃完一大碗咖哩,喝了半罐啤酒後,艾爾莎問他,「警察發現什麼了嗎?」

「我明晚去見沃德爾,但似乎沒什麼進展。他一直盯著幫派那邊的動靜呢。」

他沒告訴尼克和艾爾莎,可能給他寄人腿的危險人物還有三個。他只說自己曾與職業罪犯打過交道,那個罪犯曾經分屍並郵寄出人體部位。所以尼克和艾爾莎與沃德爾一樣,也認為那個罪犯就是最大嫌疑人。

斯特萊克坐在舒適的綠沙發裡,多年來第一次想起,尼克和艾爾莎也見過惠特克。斯特萊克的十八歲生日宴會是在白教堂的「鍾」酒吧裡辦的,那時他母親已經懷孕六個月。顯然嗑藥嗑高了的惠特克關掉迪斯科舞曲,唱起自己寫的一首歌;瓊阿姨的臉上是混合著反感的勉強微笑,總是息事寧人的舅舅特德則根本無法掩飾憤怒和厭惡。斯特萊克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怒火和想要逃跑的渴望——跑到牛津去,逃開這所有的一切。但尼克和艾爾莎也許不記得這些了——那天晚上,他們徹底沉溺於彼此,為突如其來的兩情相悅驚喜不已。

「你很擔心羅賓吧。」艾爾莎說,好像是在陳述事實,而不是詢問。

斯特萊克哼唧一聲,表示肯定,嘴裡塞滿饢。在過去四天裡,他有足夠的時間反芻整件事。在這樣極端的情況下,羅賓已經成了弱點,儘管這並非她的過錯。斯特萊克懷疑寄件人也知道這一點,不管他是誰,因為他最後把收件人換成羅賓。秘書如果是個男人,斯特萊克恐怕不會如此擔心。

斯特萊克並未忘記,至今為止,羅賓的表現足以讓她成為他幾乎受之有愧的一項財富。他的個頭和令人生畏的長相常嚇得證人不願開口,是她說服他們改變主意。她的魅力和平易近人的態度緩解了太多疑慮,開啟無數扇緊閉的門,上百次地為斯特萊克鋪平道路。他知道自己欠她的,他只希望她現在能暫時躲開這一切,好好藏起來,直到他們抓到寄人腿的人。

「我挺喜歡羅賓的。」艾爾莎說。

「大家都喜歡羅賓。」斯特萊克嚼著第二塊饢,含糊不清地說。事實的確如此:他妹妹露西,給辦公室打電話的朋友們,客戶們——所有人都特地告訴斯特萊克,他們有多喜歡和他共事的那位女人。儘管如此,他還是在艾爾莎的聲音裡聽出一絲疑問。這讓他下決心把對羅賓的討論限制在公事範圍裡。艾爾莎的下一個問題證實了他的猜測:

「你和埃琳怎麼樣了?」

「還行。」斯特萊克說。

「她還對前夫隱瞞你的存在?」艾爾莎問道,語氣有點刺人。

「你不太喜歡埃琳吧?」斯特萊克說,為了好玩,故意反戈一擊。他和艾爾莎認識差不多三十年了。艾爾莎匆忙否認,這在他的意料之中。

「我挺喜歡——我的意思是,我還不是很瞭解她,不過她看起來挺——總之,你很開心,這就夠了。」

他以為艾爾莎不會再提羅賓了。她並不是第一個關心他和羅賓進展的朋友:既然你們相處得這麼好,有沒有可能……他有沒有想過……但艾爾莎是律師,一旦發問就不會被輕易嚇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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