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在網上查了查,」斯特萊克說,「二〇〇六年,布羅克班克應該是在曼徹斯特。」
「你怎麼知道是你要找的那位布羅克班克?」
「我不知道,但年紀差不多,中間名的縮寫也一樣——」
「你連他的中間名首字母都記得?」
「是啊,」斯特萊克說,「不過他現在應該不在那裡了。萊恩也一樣。我相信他二〇〇八年住在科比,但之後就離開了。那麼,」他盯著街對面,「餐廳裡那個穿著迷彩服、戴著墨鏡的傢伙在那兒坐了多久了?」
「大概半小時吧。」
斯特萊克判斷,那個墨鏡男同樣也在回盯著他,目光穿過街道兩側的兩扇玻璃。他肩寬腿長,坐在銀色的椅子裡顯得相當憋屈。斯特萊克隔著車流和路人移動的倒影,很難百分百確定對方留著絡腮鬍。「那兒怎麼樣?」羅賓問,指向綠薄荷犀牛金屬雨篷下的雙開門。
「你是說脫衣舞會?」斯特萊克驚訝地問。
「不,我是說日本餐廳,」羅賓諷刺地說,「當然是脫衣舞會。」
「還行吧。」他說,不太確定羅賓到底在問什麼。
「裡面看起來是什麼樣子?」
「鍍金。好多鏡子。燈光昏暗。」羅賓依然期待地看著他,於是他又說,「中間還有根鋼管,跳舞用的。」
「沒有大腿舞嗎?」
「只能在私人包房跳大腿舞。」
「裡面的姑娘都穿什麼?」
「不知道——反正穿得不多——」
他的手機響了。是埃琳。
羅賓轉開臉,擺弄桌上的閱讀眼鏡。眼鏡裡面裝了拍攝銀髮用的微型照相機。斯特萊克把這東西給她時,她相當興奮,但那股激情早已冷卻。她喝了口番茄汁,望著窗外,儘量不去聽斯特萊克和埃琳的對話。他和女友通電話時,口氣總是很實際。不過話說回來,她也很難想象斯特萊克會對誰甜言蜜語。馬修心情好的時候會叫她「小羅賓」或「羅賓寶寶」,但最近沒這麼叫過。
「……在尼克和伊爾莎家,」斯特萊克說,「嗯。不,我同意……嗯……好吧……你也是。」
他掛了電話。
「你要躲幾天?」羅賓問,「住到尼克和伊爾莎家?」
尼克和伊爾莎是斯特萊克交往時間最長的兩個朋友,來過辦公室一兩次,和羅賓見過面。羅賓挺喜歡他們的。
「嗯,他們說我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為什麼不去埃琳那兒住?」羅賓問,做好了被斯特萊克拒絕回答的準備。她很清楚斯特萊克在公私之間畫的那條線。
「不方便。」他說。他看起來並沒因為羅賓這麼問而煩惱,但也沒有詳細解釋的意思。「我差點忘了。」他補充道,瞥了對面的日本餐廳一眼。之前那個穿迷彩服、戴墨鏡的人已經消失了。「這個是給你的。」
他遞過來一個防狼報警器。
「我已經有一個了。」羅賓說,把自己的從大衣裡掏出來給他看。
「嗯,這個質量更好,」斯特萊克說,指出新貨的諸多功能,「至少一百二十分貝,還能給對方噴上洗不掉的紅色染料。」
「我的有一百四十分貝。」
「我還是覺得這個更好。」
「這是你那種大男人主義思想嗎?覺得你選的電子產品一定就比我的好?」
他笑了起來,一口喝光啤酒。
「回見。」
「你要去哪兒?」
「去見尚卡爾。」
她沒聽過這名字。
「經常給我小道訊息,讓我有籌碼跟警察廳談判的那個傢伙,」斯特萊克解釋道,「是他告訴我是誰捅死那個警察線人的,記得嗎?把我當成大人物介紹給那個混混。」
「哦,」羅賓說,「是他啊。你從來沒告訴過我他叫什麼。」
「要找惠特克,尚卡爾是最佳渠道,」斯特萊克說,「也許他還有挖掘工馬利的訊息。他和那幫人有些交集。」
他眯眼望向馬路對面。
「當心那個迷彩服。」
「你有點神經過敏。」
「我確實神經過敏,羅賓,」他說,掏出一包煙,好利用去地鐵站的這幾分鐘,「但有人送了我們一條他媽的人腿。」
作者「J.K.羅琳」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