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陰鬱暗沉的十一月夜晚,警察總局牆上的窗戶燈火通明,幾乎讓人心生親切。總局辦公室總有人在工作,因為解決案件刻不容緩,即使是夜闌人靜的時刻,城市始終齜牙咧嘴、危機重重。若非妓女被施暴,便是原本一起飲酒作樂的人隨後卻刀口相向,或者幫派聚眾鬥殿、錢包被搶等等。當街燈亮起,奉公守法的市民沉睡在夢鄉時,卡爾在這棟建築內不知道度過了幾千個小時。不過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夢娜的晚餐之約若是沒讓人那么不舒服就好了。如果不是享用晚餐,而是坐在夢娜床緣,深情脈脈看著她的棕色眼眸該有多棒!這么一來,他也不會那么晚還去檢視是誰打電話給他。只可惜事與願違,阿薩德的來電成了他的救生圈,讓他不得不跑一趟。卡爾搖搖頭走向地下室,看見阿薩德和蘿思正站在走廊上。

「媽的,你們兩個究竟在這兒做什么?」他邊問邊從兩人中間擠了過去。「阿薩德,你知不知道自己在這棟建築物裡窩了十九個小時啊?」

他又回頭看。蘿思正邁著有氣無力的步伐。「還有妳,蘿思,妳為什么還在這兒?你們以為這樣能補假一天嗎?」他走進自己的辦公室,將大衣丟到椅子上。「為什么莉塔‧尼爾森的案子不能等到明天再處理?」

阿薩德揚起粗黑的眉毛,底下那雙紅腫的雙眼把卡爾嚇了一大跳。「這是我們看過的報紙。」他將一疊報紙丟在卡爾辦公桌的桌角。

「哎,我們也沒看得那么仔細。」蘿思進一步補充道。

才怪,卡爾瞭解蘿思,阿薩德嘴角的笑容也說明他們早把報紙翻爛了,這兩人絕對已查閱過警方檔案中一九八七年九月的失蹤人口申報資料。他對兩位屬下了如指掌。

「那段時間,報紙上沒有提到任何販毒事件,或是發生在那區與強暴有關的單一案件。」

「到底有沒有人思考過,莉塔‧尼爾森可能把她的賓士車停在別的地方呢?其實不是她自己把車停在卡本路?」卡爾問。「或許我們根本不必往哥本哈根找人。倘若停車的人不是她,那么她很可能消失在航行於大帶海峽前往哥本哈根的渡輪上。」

「有的,這點調查過了。」蘿思說。「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她當天上午出現在諾勒布羅,雜貨舖的老闆對於她記憶猶新,因為她問能不能使用信用卡。」

卡爾抿了抿嘴唇。「不過,她為什么一大早就出門了?你們斟酌過這點嗎?」

只見阿薩德點頭。「因為她和人有約,只有這個理由。至少我是這么認為。」

卡爾也持同樣的想法,他認為那是她大清早離家的原因。若是沒有充分的理由,沒有人會在凌晨五點出門,尤其莉塔‧尼爾森從事的是越夜越忙碌的工作。如果她破曉動身不是為了要趕上哥本哈根商店星期六開門營業的時間,那么除了和人有約之外,還有什么好考慮的?

「她若在哥本哈根和人有約,對方會比我們清楚她失蹤的始末,或者莉塔根本沒有抵達那兒。不過無論如何,應該都會有人注意到才對。」卡爾猜想。「你們認為當初的調查工作是否夠徹底?」

「是否夠徹底?」阿薩德望向蘿思,她同樣一臉茫然回望他。經過漫長一天的工作,這兩個人已經快不行了。

「嗯,至少徹底到和她曾有聯絡的人都知道她失蹤了。」蘿思說。「雖然我們的同事花了三天挨家挨戶展開地毯式調查,雖然當地的報紙、甚至跨區的報紙全報導了這件案子,雖然警方透過電視、廣播在全國發布尋人啟事,但除了雜貨舖老闆之外,沒半個人有回應。」

「所以妳的意思是,有人知道她失蹤的訊息,卻不想出面。因為那些人很可能必須為她的失蹤負責?」

蘿思倏地雙腳併攏,把手抬到假想的帽子邊緣說:「是的,閣下。」

「省省吧。你們說那三天還有很多人失蹤,後來也沒再出現。是這樣嗎,阿薩德?」

「沒錯。我們剛才又發現了另一個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人。」他回答說。「於是我們申請了那個星期之後的報紙,確保在警方內部的名單之外,沒有遺漏掉其他東西。」

卡爾還在消化前一個句子。「所以說,包括莉塔在內,我們手上……有五個行蹤不明的人?五個在兩個星期內消失得無影無蹤的人,是嗎?」

「是的。在我們集中調查的那十四天內,一共有五十五樁失蹤人口案,十個月後還沒被找到的有五人,而且直到二十三年後的今天依舊沒結果。」蘿思點點頭。「我想短短幾天內出現那么多失蹤人口,幾乎可以說是破了丹麥的紀錄。」

卡爾想要弄清楚她眼下的那團黑是什么?是疲勞的痕跡?或者只是糊掉的睫毛膏?

「讓我看看。」他的手指滑過他們名單上的名字,然後拿起原子筆在其中一個名字下畫線。「這個人可以刪掉了。」他指著一個女子的年紀和她失蹤時的情形。

「嗯,我們也覺得她太老了。」阿薩德同意說。「不過我姑姑比她還大四歲,聖誕節她就八十五歲了,卻還是每天砍柴勞動。」

廢話一堆,卡爾心想。「聽好,阿薩德,這個女人頭腦痴呆,何況是從療養院失蹤的,所以我不太相信她還能砍柴。不過名單上其他人的情形又是如何?你們調查過了嗎?他們的失蹤和莉塔‧尼爾森是否有關?」

兩人不約而同露出詭異的笑容。

「哎,說吧,你們查到了什么?」

阿薩德戳了一下蘿思的腰。所以查到的人是她。

「菲力普‧諾維格。諾維格與旬納司高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這間事務所位在高薛。」她說。「諾維格在女兒最重要的手球比賽前一天對她說,雖然很早以前答應會坐在觀眾席幫她加油,但很遺憾他不能去了,她得和母親去參加比賽,因為他必須前往哥本哈根參加一場非常重要的會面,可惜會面無法延期。」

「然後他便不見了?」

「對。他那天從黑斯森林搭火車,預計在中午十二點半抵達中央火車站,之後行蹤不明,彷彿被地表給呑沒了。」

「有人看見他下火車嗎?」

「有,兩個從高薛搭火車來的人認出了他。他在當地的業務很多,所以有些人認得他。」

「啊,我似乎有點印象。」卡爾說,故意忽略正在流鼻水的鼻子。「轉眼間消失無蹤的高薛市知名律師。沒錯,當年新聞喧騰一時。後來不是在哥本哈根某個河道發現他的遺體了嗎?」

「沒有,他始終下落不明。」阿薩德說。「你一定弄錯了。」

「這件案子有貼在我們外面的板子上嗎,阿薩德?」

阿薩德點點頭。那么它一定和莉塔‧尼爾森的案子用藍白繩連線起來了。

「蘿思,我看見妳那邊的檔案還有關於這案子的訊息。關於諾維格,上面寫了什么?」

「寫他出生於一九二五年。」她才說了這句,就硬生生被卡爾打斷。

「一九二五年,他媽的!」一九八七年他已經六十二歲了,當個打手球的。「少女父親未免太老了吧!」

「卡爾,打斷我之前先聽我把話聽完!」蘿思罵道,無力的眨了眨眼後繼續說下去:「他生於一九二五年,一九五〇年在歐胡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後,在一九五四年之前都在維倫斯貝克的羅森與龐德事務所擔任助理。一九五四年以後,諾維格在高薛執業,一九六五年進入地方法院。在私生活方面,他一九五〇年與莎拉‧尤麗結婚,生了兩個小孩,一九七三年與妻子離異,一九七四年,迎娶秘書蜜耶‧韓森,同年生下女兒西西莉亞。」

這時,她的目光從檔案移到卡爾身上,意味深長注視著他。她上述所言解釋了諾維格這把年紀還有個青少年女兒的原因。和女秘書有一腿的律師,亙古不變的題材菲力普‧諾維格顯然對自己追求的東西一清二楚。

「他多次參與當地聯合協會的主席選舉,當選過三次,還是教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一直擔任至一九八二年。後來他的事務所被指控欺騙委託人,被迫卸下職務,事情鬧上了法院,但由於缺乏證據最後沒有遭到起訴。不過他因為此事失去了許多客戶,在失蹤前五年,資產急速減少,最後負債累累。他甚至還因為酒後駕車被吊銷駕照。」

「嗯。」卡爾又噘起下唇,心裡渴望來根促進身體健康與靈活思考的香菸。

「不行,卡爾,你現在不準抽菸,門兒都沒有!」蘿思搶先他一步。

卡爾下巴掉了下來,驚愕的看著她。她究竟怎么……

「我不知道妳為什么說這種話,蘿思。」他清清喉嚨,現在連脖子也開始癢起來了。「那個,阿薩德,你的銅茶壺裡會不會剛好還有茶啊?」

阿薩德的棕色雙眼倏地一亮,但立刻又回覆無神疲累。「沒有。不過我可以幫你泡一杯好喝的咖啡,你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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