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蜜雪兒坐在沙發邊緣,雙手掩面。好可怕,她幾乎哭了一整晚。她們一到家,她便盡全力讓她們瞭解事態的嚴重性。她們犯下武裝搶劫罪,還開槍射了一個女孩。收音機已經插報了這起事件。但她們嘲笑她,用溫熱的香檳大肆慶祝,還說她可以帶著欠派崔克的幾千克朗回去找他。如果他告訴她夜店的事,她能靜靜聽他說話並裝儍的話,沒有人會懷疑她。

至於伯娜,她完全不該擔心她,她罪有應得。但蜜雪兒冷靜不下來,原因不單單於此。僅僅六天前,她才差點因第逃被撞身亡,儘管她渾身療痛,傷痕累累,她仍能行動自如,簡直是個奇蹟。但另外兩個人有考量到這點嗎?不,她們沒有。現在,她們在公寓裡同居了三天,結果發生了什么事?蜜雪兒只是跟在她們後面收拾爛攤子,而她是個住過醫院、不時還會頭痛的人耶,這樣封嗎?她可不認為。

衣服散落整間公寓。化妝品的蓋子到處亂丟。鏡子上有牙膏,洗手檯裡有頭髮,浴室磁磚上寫著被塗抹掉的「乾爹」的電話號碼。她們不沖馬桶,不煮飯,將那個苦差事留給蜜雪兒,而她之後還得洗碗盤。總而言之,她們完全不像她所以為的那兩個女孩。她想著,原來她在就業輔導中心碰到的酷女孩,在家裡不過是兩條懶蟲。

有天深夜,丹尼絲甚至將一位「乾爹」帶回家,儘管她們曾協議不這么做,而他倆發出的聲音讓蜜雪兒無法成眠。這些種種讓她頭痛更劇。事實上,她完全無法處理這類壓力。然後是昨天!儘管她們口口聲聲保證過,還是以非常糟糕的結局收場。雪上加霜的是,她們似乎根本不在乎。那把手槍被丟回陽臺的箱子裡。她們難道沒考慮到如果伯娜死了,那把槍就是兇器嗎?如果潔絲敏能在箱子裡找到那把槍,警方也絕對找得到。蜜雪兒想到這就快受不了了。

她抬頭看電視螢幕,一想到後果,整個人止不住發抖。已經十點多了,但那兩個廢物仍在房間裡呼呼大睡。tv2的新聞沒播報搶劫和女孩遭到槍擊的新聞,也沒有伯娜是生是死的新聞,他們不是通常會播報這類資訊嗎?

潔絲敏和丹尼絲昨晚把錢灑到空中,掉得到處都是。她們在酩酊大醉中,讓錢像雨般紛紛落在她們身上。有錢當然是好事,但她要如何向派崔克解釋,她為何能突然付清欠他的債務?現在是月底,她在這種時候通常口袋空空。以他對她的認識,他不會察覺事情有異嗎?是的,他絕對會。她想到他、想到他們認識多久,就忍不住大哭。她為何離開他?他只不過想要她接下洗衣店的那份工作,她為何不肯聽他的話呢?

現在有位穿著灰色皮製大衣的電視記者,站在維多利亞夜店前,手裡拿著麥克風。他的嘴唇在動,攝影機交錯拍攝他和夜店。蜜雪兒將聲音轉大。

「兩位女性用圍巾圍住臉,搶走超過十六萬五千克朗,目前仍舊逍遙法外。好幾臺監視器拍下她們的身影;儘管她們似乎熟知現場,臉也經過偽裝,警方還是掌握了她們的年齡和身高等資訊。由於兩位女性動作迅速,打扮時髦,專家認為她倆是身手矯健的二十幾歲丹麥人,一位約一百七十公分高,另一位則稍微高些。根據夜店經理和警衛所言,兩人都是藍色眼睛。」

蜜雪兒屏住呼吸,看著新聞頻道從各個角度播放潔絲敏和丹尼絲的影像。好在監視器沒照到她們的臉,記者也指出這點,而她們身上穿的衣服很常見,這讓她稍感安心。

「警方現在根據一位保鏢的目擊證詞,得到更為詳細的描述。那位保鏢是唯一看見她倆真面目的證人。」記者轉向攝影機。「警方相信嫌疑犯逃往辛哈芬街的方向,目前正詢問計程車公司,並調閱電車車站以及那一帶的監視器畫面,進一步追蹤她們的行蹤。」

他轉回身子面向第一臺攝影機。「警方還不確定這樁搶劫案和夜店後巷內的槍擊案是否有所關聯,但根據被那兩位女性挾持的夜店經理的證詞,犯案兇器是把魯格手槍──二次大戰期間的代表性九毫米手槍──符合後巷槍擊案的兇器口徑。」

螢幕上是那類手槍的照片,蜜雪兒一眼就認出那和箱子裡的手槍一模一樣。

「遭搶擊的年輕女性受害者是警方頭痛人物。他們指認她為二十二歲的伯娜‧西格達多提,曾因暴力和妨礙安寧等多項罪名數度遭到逮捕。警方因此不排除她參與搶劫的可能性,甚至可能是幕後主使。警方目前正在盤問兩位女性,她們是伯娜‧西格達多提的幫派分子,曾和她一起在哥本哈根西南區犯下暴力攻擊女性的案件,而搶劫案就是發生在此地。」

蜜雪兒猛搖著頭。好多人在找她們,如果她母親和繼父知道她也涉案,他們會說什么?那讓她的背脊竄過一股涼意。如果她認識的人知道她涉案,他們會有什么反應?

「根據哥本哈根大學醫院的醫生所述,伯娜‧西格達多提仍舊情況危急,警方因此無法偵訊她。然而,如果她的情況無法好轉,也許得等好幾天後才能進行偵訊。」蜜雪兒瞪著螢幕。倘若伯娜死了,那是謀殺;如果她沒死,伯娜知道她們是誰,至少她能指認潔絲敏,然後遊戲就結束了。如果警方找到潔絲敏,對她大力施壓的話,蜜雪兒相信她無法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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