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測為中年或是老年人。可能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血液中發現抗血凝劑)。
·血液中無其他藥物成分,或疾病感染情況。
·海岸警衛隊和緊急勤務小組在紐約港搜尋屍體和證據。
·調查失蹤人口報告。
兇手:
·見下文。
作案手法:
·兇手將被害人懸在河水上方甲板上,割破其手指或手腕,直到被害人落水。
作案時間:
·週一下午六點至週二早上六點之間。
證據:
·被害人血型為ab陽性。
·斷裂的指甲,未做保養,形狀寬大。
·鎖鏈圍欄被鉗斷,使用普通鋼絲鉗,無法追蹤。
·時鐘。見下文。
·詩文。見下文。
·甲板上有指甲抓痕。
·無指向性痕跡,無指紋,無腳印,無輪胎印。
犯罪現場二
地點:
·柏樹街旁的巷子內,靠近百老匯大街,位於三個商務大廈(關門時間分別是晚上八點半和晚上十點),和一個政府辦公樓後方(關門時間是下午六點)。
·巷子只有一個出口。寬十五英尺,長一百英尺,地面鋪有鵝卵石。屍體離柏樹街十五英尺。
被害人:
·西奧多·亞當斯。
·住在炮臺公園。
·自由文案。
·無已知仇人。
·無州或聯邦調查局案底。
·尋找與周圍建築大樓的關聯,無發現。
兇手:
·鐘錶匠。
·男性。
·沒有鐘錶匠相關資料資訊。
作案手法:
·將被害人從車內拖曳至小巷中,在被害人上方懸掛金屬橫樑,最終碾碎被害人喉嚨。
·等待法醫屍檢結果。
·無性行為證據。
死亡時間:
·大約在週一晚上十點十五分至十一點之間。等待法醫檢驗確認。
證據:
·時鐘。
·不含爆炸物、化學或生物製劑。
·與碼頭第一現場發現時鐘相同。
·阿諾德製造生產,製造商地址位於馬薩諸塞州的弗雷明翰。目前正在打電話詢問經銷商和零售商。
·兇手在兩個現場均留下詩文。
·電腦列印字型,普通列印紙,惠普印表機及列印墨水。
·詩文:
寒冷滿月高懸於空,
無言死屍沐浴銀光,
死將至,生將終。
——鐘錶匠
·未發現匹配詩文;推測為兇手原創。
·「冷月」出自陰曆,為死亡之月。
·被害人口袋中有六十美元現金,序列號不可追蹤;無指紋。
·現場發現細沙,推測為兇手用來掩蓋痕跡的干擾手段。普通沙子。因為兇手要回到現場嗎?
·金屬橫樑,重八十一磅,兩端帶有孔洞。小巷口施工單位並未使用這種金屬橫樑,未找到其他來源。
·膠帶,一般膠帶,但切口整齊,不同尋常,每截膠帶長度相等。
·細沙中發現硫酸鉈(用於滅鼠藥)。
·被害人外套上的土壤中含有魚類蛋白。
·找到極少痕跡。
·褐色纖維,推測來自車內地墊。
其他:
·汽車:
·推測為福特探路者,車齡約為三年,內有褐色地墊。
·週二上午調查現場周圍車輛沒有任何異常,週一晚間沒有車輛違停。
·有待召妓熱線問詢現場附近的賣淫者記錄,尋找潛在目擊者。
·無更多線索。
與哈勒斯坦因的對話
兇手:
·efit技術合成了鐘錶匠外貌。五十歲左右,圓臉,雙下巴,大鼻子,不尋常的淺藍色眼睛。身高超過六英尺,中長的黑色頭髮,未佩戴首飾,黑色衣服,姓名未知。
·熟知鐘錶知識,知道哪裡有哪些名錶在最近的拍賣會賣出,哪些名錶正在市裡展出。
·威脅店主保密購買資訊。
·共買了十座時鐘,為了殺十個人?
·現金付款。
·要求時鐘上有月相,且有響亮的嘀嗒聲。
證據:
·時鐘購買於哈勒斯坦因鐘錶店,位於熨斗區。
·鐘錶匠所付現金上沒有指紋,鈔票序列號不可追蹤。紙幣上沒有痕跡。
犯罪現場三
地點:
·泉水街四百八十一號。
被害人:
·喬安娜·哈珀。
·無明顯犯罪動機。
·不認識第二位被害人。
兇手:
·鐘錶匠
·同夥
·很可能是被害人早些時候在工作室發現的一名男子。
·白人,體格高大。戴墨鏡,奶白色防風大衣,戴帽子。駕駛一輛suv。
作案手法:
·撬鎖進入。
·襲擊方式未知。很可能將工作室內扎花細鐵線作為兇器。
證據:
·含有魚類蛋白的土壤來自喬安娜的花藝工作室(作為蘭花花肥使用)。
·硫酸鉈來自附近區域。
·花藝工作室的扎花鐵線被剪成相等長度。作為殺人兇器使用?
·時鐘:
·與其他兩座相同,不含硝酸。
·沒有紙條或詩文。
·現在沒有發現腳印、指紋、武器等。
·黑色斑點:屋頂用瀝青。
·用aster熱成像技術在紐約市內尋找可能的來源地點。
其他:
·兇手會在作案前檢查被害人的狀況。出於某種原因而選擇了被害人,是什麼原因?
·有警用對講機。改用加密頻道。
·汽車:
·棕褐色suv。
·車牌號碼未知。
·已發出緊急車輛定位指令尋找。
·案發區域共有四百二十三名棕褐色suv車主。與通緝令對比搜查發現兩名車主。其中一位年紀不符,另一位因販毒在獄中服刑。
本傑明·克萊裡兇殺案
·克萊裡,五十六歲,看起來是結繩自殺而亡。所用繩索為普通晾衣繩。但死者生前右手大拇指受傷折斷,不可能單手結繩。
·電腦列印的遺書表示死者因抑鬱自殺,但調查顯示克萊裡抑鬱程度並沒有這麼嚴重。且沒有精神、心理問題。
·感恩節前後,有兩個男人闖進死者位於韋斯特切斯特的別墅,很可能是去銷燬證據,兩人均為白人男子,其中一個人略高,在別墅中逗留了一小時左右。
·韋斯特切斯特發現的證據:
·撬鎖進入,技術嫻熟。
·壁爐工具和克萊裡書房辦公桌上均發現皮製品纖維痕跡。
·壁爐前土壤的酸性比別墅周圍高出很多,懷疑來自工業區。
·壁爐內發現燃燒過的可卡因痕跡。
·壁爐灰燼中發現:財務記錄,財務表,涉及上百萬美金。
·調查賬目表上的標識,將賬目交給刑偵會計師檢查。
·發現死者日記中的行程安排:給車換機油,預約剪髮,去聖詹姆斯酒吧。
·聖詹姆斯酒吧:
·克萊裡來過幾次。
·在此期間沒有使用過毒品。
·不確定死者曾在這裡見過什麼人,很有可能是酒吧附近紐約警察局一一八分局的警官。
·死者最後一次來酒吧時(死亡前一天)曾在酒吧與人發生爭執,物件不明。
·檢測了一一八分局警官付給酒吧的鈔票,鈔票上的序列號沒有問題,但檢測中發現紙幣上沾有可卡因和海洛因。這上面的毒品有可能是他們自己從一一八分局的證物處中偷來的嗎?
·一一八分局的證物處中只有微量的(六到七盎司的大麻和四盎司的可卡因)毒品儲存丟失。
·一一八分局查處的犯罪團伙極少,但無明顯證據表明其中有警察在包庇罪犯。
·東村共有兩個主要黑幫勢力,有犯罪的可能,但極少可能會是殺害克萊裡的兇手。
·問詢克萊裡的生意合作伙伴喬丹·凱斯勒,繼續跟進克萊裡妻子方面的訊息。
·均表明從未見過克萊裡使用毒品。
·死者看起來不會與罪犯有聯絡。
·比平時喝酒更多;曾去過幾次拉斯維加斯和大西洋城。賭博輸掉大筆金錢,但對克萊裡來說微不足道。
·死者生前抑鬱的原因不明。
·凱斯勒不認識所燒財務表。
·等待克萊裡公司的客戶名單。
·凱斯勒似乎不會因為克萊裡的死亡而獲利。
·薩克斯與普拉斯基均被一輛黑色賓士車跟蹤。
弗蘭克·薩科斯奇兇殺案
·薩科斯奇,五十七歲,無警方記錄,於今年十二月四日被害,家中還有妻子和兩個十幾歲的孩子。
·被害人在曼哈頓上城區擁有別墅和公司。公司主要負責其他大公司和公共設施的維修和垃圾處理工作。
·阿爾特·斯奈德警探是死者案件的負責人。
·沒有嫌疑人。
·謀殺/搶劫?
·生意出了問題?
·死者在皇后區遇害。不確定死者為什麼會去那裡。
·案宗與證據缺失。
·與克萊裡無已知關聯。
·死者公司與本人均無犯罪記錄。
註釋:
一種衛星感測器。
美國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發射升空的探測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