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聽我說,讓我們現在就做吧。」溫西提議,「你和沃特斯都宣稱能夠模仿坎貝爾的風格。現在開始畫,我給你們計時。稍等片刻,我現在就去警察局借那幅畫給你們參考。雖然這兩件事可能完全不同,但是能讓我們有個大致概念。」

麥克弗森巡官毫不猶豫、但也毫無熱情地把畫布借給了他。他看起來非常沮喪,因此溫西只好停下來問問發生了什麼事。

「很多事情。」麥克弗森回答,「我們找到了一個人,他宣稱週二早上看到坎貝爾的車開上米諾奇,這樣時間表就被徹底推翻了。」

「不!」溫西說。

「是的。那個人是牛頓-斯圖爾特路的修路工人,他看到坎貝爾開著車——至少車裡的人看著像坎貝爾——在九點三十五分的時候從新加洛韋拐上了克里鎮和牛頓-斯圖爾特的路。他不認識坎貝爾,但是他描述了車和帽子還有大氅,他記得這樣清楚是因為那輛車開得太快,以至於差點把正騎著車給工頭送信的他碾在車輪下面。」

「九點三十五分,」溫西琢磨,「稍微有點晚。」

「是的。我們推算他是七點三十分從門城出發的。」

「哦,我並不介意具體時間。」溫西說,「但他必須在格林夫人進來之前離開,還要把屍體停放在某個地方,儘管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冒這樣的險。這是整個案件中另一個讓我迷惑的地方。目前的重點是,按照修路工人的說法,他不可能在十點之前到達米諾奇。我們推算他在格文坐火車,那麼他必須十一點十分出發,這樣他畫畫的速度就要非常快。」

「就是這樣,他必須這麼做。但是還有更多的資訊。有個人在去格文的路上遇到一個騎車人,而那個人根本不可能趕上火車。」

「別開玩笑了。」溫西說,「他必須趕上火車,因為他確實趕上了。」

「確實是,他看到的肯定是另一個人。」

「好吧,那麼,」溫西說,「如果他是另外的人,那就不是我們要找的人。要合乎邏輯。」巡官搖搖頭,這時一個治安官探頭進來,說達爾齊爾警官帶著克拉倫斯·戈登先生回來了,要見巡官。

「說曹操曹操到,」巡官說,「你最好聽聽他怎麼說。」

克拉倫斯·戈登先生矮小結實,面部稜角分明,見到溫西匆忙把帽子摘了下來。

「戴著吧,戴著吧,」溫西親切地說,「我想你作陳述前應該需要發誓。」

戈登先生不以為然地伸出手。

「我確信,」他愉快地說,「我很高興能夠幫助警察,我發誓會陳述事實。但是,先生們,我請你們為我考慮一下,這打擾了我的正常工作。我來自葛拉斯哥,非常不方便——」

「當然,當然,戈登先生,」巡官說,「你是個好人。」

戈登先生坐下來,展開左手上四根胖胖的手指放在膝蓋上,這樣就可以充分展示那枚漂亮的紅寶石戒指。他舉起右手,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強調自己的陳述,開始說道:

「我叫克拉倫斯·戈登,是葛拉斯哥莫斯-戈登工廠的旅行推銷員——經營女士衣服和襪子。這是我的名片。我每隔一週的週一會經過這個地區,晚上待在牛頓-斯圖爾特,週二下午取道巴格勒南路去格文和艾爾,在那裡有一些很好的客戶。上週二吃完午飯我開著自己的豪華轎車從牛頓-斯圖爾特出發。十二點半的時候經過巴希爾。即將到達那裡的時候我看到火車開出車站,所以會記得時間。當我穿過村莊的時候,看到一個穿著灰色外套的人在我前面騎著車快速前進。我對自己說:‘這個人很匆忙,但是騎在路中間——我必須大聲按喇叭。’他低著頭,從一邊蛇行到另一邊,你知道。我再次對自己說:‘如果他不小心點,會出事故的。’我大聲按喇叭,他聽到聲音騎到邊上去了。我經過他身邊,看了看他的臉。就這樣。我後來沒再見到他,這是我在到達格文之前唯一遇到的騎車人。」

「火車在十二點半,不——晚一點兒——十二點三十五分離開車站。」溫西說,「你是對的,巡官,這不是我們要找的人。從巴希爾到格文有十二英里,那個穿灰色外套的人——我的意思是我們要找的人——在一點零七分到達那裡。我不認為他能做到。即使一個好騎手也很難在一小時內騎行二十四英里。半小時內沿這條路騎十二英里——至少安沃斯旅館的那輛車是做不到的。要找一個經過訓練的騎手騎著賽車才行。戈登先生,你確信在那條路上沒有遇到其他的騎車人嗎?」

「一個也沒有。」戈登先生抗議地舉起兩隻手,看向空中認真地回答,「一個騎車人也沒有。如果有的話,我會注意到的,我是個很小心的司機,而且我不喜歡腳踏車。沒有,我沒有看到任何人。當然,那個時候我沒有把這當回事。但是週日妻子告訴我:‘克拉倫斯,無線電詢問上週二巴格勒南路上的旅行者有沒有見到一個騎車人。你聽說了嗎?’我說,‘沒有,我一個星期都在路上,沒有聽到無線電。’然後我妻子告訴我具體情況,我說:‘好吧,如果有時間,我會去告訴警察我看到的情況。’然後我就來了。非常不方便,對生意沒好處,但提供幫助是我的責任。我告訴公司——老闆是我兄弟,他說:‘克拉倫斯,你必須告訴警察,這種事不能隱瞞。’所以我過來了,我就知道這些。」

「非常感謝,戈登先生。你告訴我們一些非常有價值的資訊,我們非常感謝你。但是,還有另外一個問題,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你看到那個人是否在這些人裡面?」

巡官將六張照片攤開放在桌子上,克拉倫斯·戈登先生不確定地彎腰看向它們。

「我幾乎沒看清那個人,你知道。」他說,「而且他戴著眼鏡,這些照片裡的人都沒有戴眼鏡。但是,我想不是這一個。」他將斯特羅恩的照片放在一邊。「這個人長得像軍官,我想應該是個高大結實的男人。我記得那個人不很高大,而且沒有鬍子。那麼這個人」——戈登先生仔細盯著格雷厄姆的照片——「這個人的眼睛很顯著,但是戴上眼鏡就不惹眼了。你們覺得呢?

對他來說,眼鏡是很好的偽裝。這個人也很可能,但是他有八字鬍——我不記得我看到的那人有沒有。如果有的話,也不很長。這個也有可能,還有這個或者這個。不,我也分辨不出來。」

「沒事,戈登先生,你做得很好,非常感謝。」

「我可以走了嗎?我還有公事需要處理。」

巡官放他走,然後轉向溫西。

「不是斯特羅恩,不是高恩,」他說,「高恩也是個很高大的人。」

「似乎根本不是兇手,」溫西回答,「另一條紅鯡魚,巡官。」

「這個地方已經被紅鯡魚搞得烏煙瘴氣了,」麥克弗森巡官嘟囔道,「對我來說神奇的是,那輛腳踏車居然自己跑到了尤斯頓,而且與這個案件沒有關聯。這不合理。格文那個男人是從哪裡來的?而且他穿著灰色外套,戴著眼鏡。但是——半小時騎十二英里——我很懷疑到底能不能做到?如果我們中的一個人像運動員那樣受過訓練——」

「找個人試試,」溫西建議,「或許能給這些可怕的情況帶來一線光明。我必須走了,還有兩個畫家在等著我。‘發出屠殺的號令,讓戰爭的猛犬四處蹂躪。’真奇怪,今天怎麼張口就是素體詩啊。可見我今天的腦袋有多麼空白。」

返回的時候,他發現沃特斯為格雷厄姆提供了畫板、調色盤、畫刀和刷子;兩個人正在激烈地爭論兩種不同畫架各自的優點。

溫西將坎貝爾的畫支在桌子上,放在他們面前。

「就是這個東西,是嗎?」格雷厄姆說,「哈!非常有性格。極端有性格,你不認為嗎,沃特斯?」

「正是這個世界對坎貝爾的期待。」沃特斯點評道,「技巧退化,卻用特殊風格來掩飾,他們都拙劣地強調自己的風格。事實上,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即使是柯羅也一樣。我有一次去柯羅的畫展,看了一百多幅柯羅風格的作品,說實話,我接著就產生了懷疑。他‘是’個大師嗎?」

格雷厄姆拿起畫布,放到燈光下。他皺起眉頭,沉思著用大拇指摩挲它的表面。

「很有趣,」他說,「這個處理風格完全不……有多少人看過它,溫西?」

「目前為止,只有我和警察。自然,還有檢察官。」

「哈!——很好!你知道,我會說——如果我不知道它本來是——」

「什麼?」

「我幾乎要認定這是我畫的。這裡有一些模仿的痕跡。而且這是一種——只看河裡的這些石頭,沃特斯,還有橋下的陰影。比坎貝爾平常的風格顯得更加冰冷,深藍色用得更重。」他伸長胳膊舉起畫,「看起來好像他正在做實驗。不管怎樣,不夠自由。你不這麼認為嗎?」沃特斯走過來,越過他的肩膀看去。

「哦,我不知道,格雷厄姆。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這裡和那裡都有一點磕磕絆絆的痕跡。不,不完全是這樣。有一點遲疑。也許應該這樣說——虛假。我就不滿他這一點。效果很好,但你仔細看,又經不起推敲。一幅地地道道的坎貝爾式作品。可憐的坎貝爾,如果你喜歡,也可以說它充滿了坎貝爾風格。」

「我知道,」格雷厄姆說,「這讓我想起一個好女人是怎麼評價《哈姆雷特》的——裡面都是引語。」

「切斯特頓說,」溫西插話進來,「非常具有確定風格的人,寫作的時候經常像是在進行對他自己作品的拙劣模仿。例如,他提到斯溫伯恩的那句‘從美德的倦怠百合到罪惡的狂喜玫瑰’。我想畫家也是一個道理。當然我不懂這方面的事。」

格雷厄姆看了看他,張開嘴準備說話,但是又閉上了。

「好吧,聊天就到這兒吧。」沃特斯說,「如果我們要複製這幅該死的畫,那最好現在開始。在這裡能看清嗎?我把顏料放在桌子上。請不要像你習慣的那樣邋遢地把它們扔在地板上。」

「我沒有,」格雷厄姆憤慨地說,「如果我不戴帽子,我會把它們整齊地放在帽子裡;如果我戴著帽子,那麼我會把它們放在草地上伸手可及的地方。我才不會把它們都放在包裡,和三明治混在一起。你沒把顏料吃進嘴裡,把燻鯡魚糊在畫板上簡直就是奇蹟。」

「我從來不把三明治放在包裡,」沃特斯反駁道,「我把它們放進口袋裡,左邊口袋。一直都是這樣。你可能會認為我沒有條理,但是我知道在哪裡找到我要的東西。弗格森總是把顏料放進口袋裡,所以他的手帕看起來總是像抹布。」

「這也比衣服上沾著麵包屑要好。」格雷厄姆說,「更別說那一次,麥克勞德夫人以為下水道堵了,結果聞味找到你發臭的舊畫衣。那是什麼?豬臘腸?」

「那是疏忽。你總不能希望我像高恩那樣拿個野餐籃和素描盒,為每一種顏色都找到安身之所,再拎一把水壺到處走,是不是?」

「哦,高恩。那純粹是炫耀。你還記得我偷了他的盒子,在裡面裝滿小魚的那次嗎?」

「那場騷亂太棒了,」沃特斯懷念地說,「他一週不能用那個盒子,因為裡面都是魚腥味。他不得不停止作畫,因為這打破了他慣有的安排——他是這麼說的。」

「哦,高恩是個很有條理的人。」格雷厄姆說,「而我就像一支華脫門鋼筆——在任何位置都能發揮功能。他必須等所有的事情都準備就緒。沒關係,我在這裡,就像一條跳出水的魚。我不喜歡你的刀,我不喜歡你的調色盤,我非常討厭你的畫架。但你不要認為這些小麻煩就會讓我打退堂鼓。你也一樣。開始吧。溫西,你準備好秒錶了嗎?」

「是的。你們準備好了嗎?一,二,三——開始!」

「另外,我想你不會告訴我們怎麼做才能擺脫嫌疑吧?我的意思是,我們會因為畫快了被絞死還是畫慢了被絞死?」

「我還不知道,」溫西回答,「但是我不介意告訴你們,你們畫得越快,我越高興。」

「這不是一場完全公平的測試。」沃特斯將藍色和白色調成早晨天空的色彩,「複製一幅畫和直接畫不一樣。應該會快一點。」

「慢一些。」格雷厄姆說。

「反正是不一樣。」

「這真是一項討厭的技術。」格雷厄姆說,「刀工太多了,我感覺很不順手。」

「我還好。」沃特斯說,「我自己也經常用刀。」

「我過去也用,」格雷厄姆說,「但是最近放棄了。我想我們不需要每一筆都完全精確吧,溫西?」

「如果你要這樣做,」沃特斯說,「那肯定是會慢的。」

「好吧,我們作點讓步,」溫西點點頭,「我只希望你們能畫出同樣的效果就行了。」

兩個人沉默地畫了一段時間,而溫西在畫室裡一刻不曾安寧。他把東西拿起來,然後又放下,不成調地哼著巴赫樂曲的片段。

一個小時快要過去了,格雷厄姆比沃特斯稍快一點。但比起原作,他們的畫面依然不完整。又過了十分鐘,溫西起身站在畫家身後,焦急地看著他們作畫。沃特斯有些不安,他刮掉剛畫的一些顏料,接著又重新補上。他詛咒了一聲,然後說:

「我希望你走開。」

「緊張會讓人神經崩潰。」溫西平心靜氣地回答。

「怎麼了,溫西?我們畫慢了嗎?」

「還可以,」溫西回答,「但十分接近了。」

「好吧,我大約還需要半小時。」格雷厄姆說,「但是如果你擾亂我的話,就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別介意,放手去幹。即使你們顛覆了我的推測也沒關係。我總能查明的。」

半個小時又過去了。格雷厄姆瞥了一眼原作說:「只能畫成這樣了。」他扔掉調色盤,伸了個懶腰。沃特斯看了看他的作品,然後說:「你在時間上打敗我了。」接著繼續畫。他又畫了十五分鐘左右,然後宣佈自己畫好了。溫西踱過來檢查成果,格雷厄姆和沃特斯也站起來一起看。

「總體上還不錯。」格雷厄姆評價,他眼睛半閉著,後退了一步,結果踩到了溫西的腳趾。「你的橋畫得非常好,」沃特斯讚美道,「非常坎貝爾。」

「你的河畫得比我好,也比坎貝爾好。」格雷厄姆回答,「不管怎樣,在這個案子裡,這幅畫的藝術價值並不重要。」

「並不是這樣。」溫西說,他似乎忽然間興奮起來,「我非常感謝你們兩位。來,我們去喝一杯。很多杯。我很想慶祝一下。」

「什麼?」沃特斯的臉變得非常紅,然後又忽然變白了。

「為什麼?」格雷厄姆說,「你的意思是你已經知道是誰了?是我們中的一個?」

「是的,」溫西說,「我的意思是我知道是誰了。我很早之前就應該知道了。事實上,我從來沒有如此多疑。但現在我很確定了。」

埃德加·愛倫·坡(edgarallanpoe,1809-1849),偉大的作家,享有偵探小說鼻祖、科幻小說先驅、恐怖小說大師、短篇哥特小說巔峰、象徵主義先驅等眾多讚譽。

引用莎士比亞名劇《麥克白》中的句子。上文中的鄧肯也是《麥克白》中的人物,即被表弟麥克白將軍殺掉的蘇格蘭國王鄧肯。「你怎麼看起來一副呆頭鵝的蠢相」,是麥克白形容他的僕人。

素體詩,也叫無韻詩,指由不押韻的詩行組成的詩體,通常是抑揚格五音步。

出自莎士比亞《裘力斯·凱撒》第三幕第一場。

柯羅(camillecorot,1796—1875),法國畫家。在近八十年的生命中,留下達三千幅作品,是一位多產的藝術家。風景畫佔其作品的大部分。

阿杰諾·查爾斯·斯溫伯恩(algernoncharlesswinburne,1837—1909),英國詩人及批評家,維多利亞時代最後一位重要的詩人,常寫樂體詩或色情詩來抨擊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規範。然而,他的大部分詩歌都因過度押韻和千篇一律的音調和旋律而失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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