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任何我的朋友前來詢問福特先生,一定給他看這份登記簿,並代我向倫敦的帕克先生問好。」
「帕克先生?」女主人一臉困惑,但是仍然說,「啊,好的,我會告訴他的,先生。」
溫西結完賬,走出門去。當他開車的時候,看到她站在招牌下面,手裡拿著登記簿,望向那隻在明亮綠色草地上歡快跳躍的公牛。
女主人提到的村莊距離布拉夫只有六英里,拐過一個小彎就到了。這裡有一個小旅館——沒有招牌,只有一個空蕩蕩的鐵架子。溫西又笑了一下,把車停到門口,走進酒吧,點了一大杯啤酒。
「你的旅館叫什麼名字啊?」溫西問道。
主人是一個快活的南方人,大笑著回答:
「狗和槍,先生。招牌被摘下來了,正在重新裱畫。一位先生正在後院工作,他是一位旅行畫家——一位紳士。看他說話的方式應該是從博德過來的。老喬治·韋瑟比送他到這裡,說他在布拉夫為老公牛作了一幅好畫。我猜他要一直畫到倫敦去,真是讓人非常愉快的先生!他是真正的藝術家——為倫敦展會畫過畫。我那幅老招牌風吹日曬,早就該換了——而且,他還吸引了很多小孩子在那裡觀看。」
溫西說:「再沒有什麼比親自去另外一個人的工作現場轉轉更讓人快樂的了。」
「是嗎?啊,是的,先生。如果你喜歡,可以去花園,先生,自己去看一下。」
溫西手裡拿過大杯啤酒,笑著轉了出去。穿過一道掛滿了凋謝薔薇的低矮拱門,他看到了——並且確信那個蹲在翻倒的大桶上,凝視著面前狗與槍招牌的男人正是失蹤的休·法倫。他正高興地吹著口哨,同時把顏料擠到調色盤上。
法倫背朝著溫西。三個孩子正在圍觀他作畫,出神地看著他把濃重的色彩塗抹到板子上。「這是什麼,先生?」
「是為這位先生的衣服準備的綠顏色,不——不要捏它,不然你會弄得全身都是。是的,你要把帽蓋擰緊。是的,這樣可以防止它變幹。是的,把它放回盒子裡……那是黃色。不,我知道這幅畫上沒有黃色,但是我想將它混進綠色中,好讓綠色更加鮮亮。你們會看到的。不要忘了帽蓋。什麼?哦,盒子裡的任何地方。白色——是的,很大一管,是嗎?你看,你可以把白色放一點兒到任何顏色中——為什麼?啊,沒有它顏色就不會特別明亮。當我畫天空的時候你們就可以看到這種效果。那是什麼,你希望那隻狗全身都是白色的?不,我不會畫成斯克魯格斯。為什麼不?啊,斯克魯格斯不適合帶出去打獵。好吧,它不適合,這就是原因。這應該是一隻能夠銜回獵物的狗。這會是一隻深赤褐色和白色相間的西班牙獵狗。哦,好吧,它長著長長的耳朵,很可愛。是的,我敢說它就像艾默裡上校的狗。不,我不認識艾默裡上校。你能把白顏色的帽蓋蓋上嗎?該死!你要是再這樣丟三落四,我就把你送到媽媽那裡去,她會打你屁股。什麼?好吧,這位先生穿綠色的外套是因為他是個獵場看守員。或許艾默裡上校的獵場看守員不穿綠色,但這個人穿。不,我不知道為什麼獵場看守員穿綠色——我想是為了取暖。不,我從來不帶樹幹那樣的棕色,我會用其他的顏色調出來。不,我現在可以調出自己想要的任何顏色。你可以把它們放好,關上盒子。是的,在我開始畫畫之前就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顏色。這個叫調色刀,不,它們不鋒利。它是為了清理你的調色盤。當然也有些人用刀來作畫。是的,很好用,可以摺疊,但是經不起你這樣折騰。是的,如果你想的話,你當然可以用刀作畫。你甚至可以用手指作畫。不,我不建議你們做這樣的嘗試。是的,這樣表面就會很粗糙,畫面就會一塊一塊的。好了,現在我就畫給你們看。是的,我現在就要開始畫天空了。為什麼?啊,你想是為什麼?是的,因為它在上面。是的,當然,藍色太暗了,但是我會放一點白顏色進去。是的,再加一點綠色。你們不知道天空中還有一點綠色?啊,它有的。有時候還會有紫色和粉紅色。不,我不會畫一個紫色和粉紅色的天空。這位先生和他的狗就要出發了。畫中的時間是早晨。是的,我知道,在另一面,他們帶了很多鳥兒和其他東西回家。如果你們好好待著不要問那麼多問題,我會在那一面畫上一個粉紅色和紫色的夕陽。不,做個好女孩,不要拉我的胳膊。哦,勳爵!」
「嗨,法倫!」溫西說,「我發現年輕的孩子們都很熱切地想要學習知識,嗯?」
「上帝啊,」畫家驚訝地說,「溫西,天哪!你怎麼來這裡了?不要說是我老婆告訴你的!」「不完全是。」溫西說,「可是,既然你提到了,我想她確實說過類似的事。」
法倫嘆了口氣。
「好吧,」他說,「把它吐出來,蓋上它。回你們媽媽那裡去,孩子們。我與這位先生有話要說。」
「聽我說,」當他們單獨待在一起的時候,溫西說,「首先,我想說的是,我沒有問訊的權利,但是如果你能告訴我從週一晚上開始你都幹了什麼,我將非常高興。」
「我想我的行為肯定在科爾庫布里郡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法倫說,「離家出走,是嗎?」「啊,不,」溫西說,「你妻子堅持說你的消失是完全正常的,但是——事實上——警察已經在各地尋找你了。」
「警察?到底為什麼——?」
「我想我要抽根菸。」溫西說,「好吧,你不知道事實上人們談論你的時候,說得更多的是自殺或諸如此類的事情。然後,你的腳踏車被人在克里鎮境內的舊礦附近找到了。這——暗示著某些悲慘的事,你知道。」
「哦!我忘了腳踏車了。是的,但是吉爾達——我寫信給她了。」
「所以她現在並不擔心。」
「我想她肯定十分擔心,應該早點給她寫信的。但是——該死的!我從來沒想到他們會找到它。而且——天哪!斯特羅恩肯定也很焦慮。」
「為什麼是斯特羅恩?」
「啊,他當然會告訴大家——他沒有嗎?」
「聽我說,法倫,該死的你到底在說什麼?」
「關於週一晚上啊。可憐的斯特羅恩!他肯定以為我真的去幹了那件事。」「那麼,你什麼時候見到了斯特羅恩?」
「那天晚上,在礦山。你不知道嗎?」
「我什麼都不知道。」溫西說,「把你的故事從頭告訴我。」
「好吧,我不介意,我想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和坎貝爾吵了架。哦!這提醒我了,溫西。我在報紙上讀到了一些關於坎貝爾的有趣故事。有人發現他死了?」
「他是被謀殺的。」溫西冒失地說。
「謀殺?這不是我看到的。但是我已經幾天沒有看報紙了。我只看到——什麼時候看到的?週三早上。我想是——一些關於‘知名的蘇格蘭畫家被人發現死於河邊’的新聞。」
「哦,好吧。那時還沒有公佈於眾,他死於頭部重創,事實上,應該是週一晚上的某個時間或者是週二早上——在米諾奇。」
「是嗎?這個傢伙活該。另外,我似乎看到了這背後的意味。我被懷疑了,是嗎,溫西?」「我不知道。」溫西誠實地說,「但是我感覺或許你應該出來說點什麼。你在週一晚上到處找他。」
「是的,我在找他。而且,如果我遇到了他,或許也會有謀殺發生的。但是事實上,我沒有遇到他。」
「你有證明嗎?」
「啊——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很嚴重?」
「讓我聽聽你的故事,法倫。」
「我明白了,好吧,好吧。週一晚上,我六點鐘回了家,看到那個下流坯正在向我老婆示愛。我氣壞了,溫西。我把他趕了出去——那時候我肯定像個傻瓜一樣。」
「等等,你真的見到坎貝爾了嗎?」
「我進去的時候,他正要離開。我讓他滾出去,然後進屋,說出了我的想法。我告訴吉爾達,我不要那個人出現在我家裡。她還維護他,這就惹惱了我。溫西,你知道,我從來沒跟吉爾達說過重話,但她不能理解,坎貝爾是——一個卑鄙無恥的人,而她讓我成了一個笑柄。她認為她對他只有善良和同情心,但是她不知道這些對坎貝爾這樣的傢伙是沒用的。該死,我知道那個下流坯很迷戀她。當我試著心平氣和地向她指出她這麼做很傻的時候,她卻十分頑固,而且——該死,溫西!我不想像個大男子主義者那樣討論我的妻子,但事實是,她太善良太理想主義,以至於不知道普通男人是什麼想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完全能夠理解。」溫西說。
「就因為我妻子是個極美好的女人。只有——啊,我想我說了很多傻話。」
「我想我能瞭解你說的話。」溫西說,「她沒有告訴我,可是我能想象出來。你大發雷霆,她希望你不要粗鄙地胡思亂想,於是你更為激動,而她更加冷淡,所以你不假思索地又說了很多傷她心的話。她說你是在汙辱她,氣得大哭起來,然後你開始懷疑自己的譴責是不是惹惱了她,就隨口威脅著什麼謀殺和自殺的話,跑出去買醉了。上帝保佑,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好吧,你猜得很對。」法倫說,「我那時候就是這麼想的。至少,我認為坎貝爾是一切的罪魁禍首。我確實喝醉了,我在鎮裡喝了一兩杯,然後衝到門城尋找坎貝爾。」
「你怎麼會在科爾庫布里郡與他錯過了?他一直都在麥克萊倫·阿姆斯酒吧。」
「當時完全沒有想到那裡。我只去了門城,但他不在自己的房子裡。弗格森朝我大喊。我本想和他吵一架,但還沒有醉得那麼厲害。然後我又去喝了一點,有人告訴我看到坎貝爾去了克里鎮,所以我就去追他。」
「不,你沒有,」溫西說,「你拐進了高爾夫球場的路。」
「是嗎?哦,是的。我去找斯特羅恩,但是他不在。我想我給他留了紙條或口訊,說實話,我也記不清了。但是我大概告訴他自己要去克里鎮,先殺了坎貝爾再自殺,類似這樣的話……可憐的斯特羅恩!他肯定很難過!他給警察看那張紙條了嗎?」
「據我所知還沒有。」
「哦!沒有,我猜他也不會。斯特羅恩真是個好人。好吧,然後我去了克里鎮,當我到了那裡,酒吧都關門了,但我還是闖進去,抓住了一個人——天哪!我想他也沒有說出來。好吧,不要管他——我不想讓他陷入麻煩中。你只要知道我在打烊之後又在那裡喝了一杯威士忌。」「是嗎?」
「啊,接下來的部分我也比較模糊了,但是我記得自己上了山,好像還掉下了大坑。我到處瞎轉,踩著那輛破腳踏車顛簸前行——然後,該死,我來到一處礦坑口,幾乎掉了下去。在威士忌的支撐下,我坐在坑邊開始自言自語。我肯定醉得意識不清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那裡說了多長時間。啊,然後,我聽到某個人在大喊,於是也吼了一聲——感覺是這樣。某個人走過來,開始跟我說話——是斯特羅恩。至少,我感覺是斯特羅恩,但是,我承認自己那時候已經沒感覺了。我知道他一直在說話,還試圖抓住我,我使勁掙扎,打了他。那是一場有趣的搏鬥,我知道。接著,我把他打倒了,就開始奔跑。我瘋狂地奔跑,天哪!感覺好極了!酒精控制著我,兩條腿都不像是自己的,狀態好極了。我越過石楠花,星星也在天空中追隨著我,我現在記得了,我的上帝啊!我不知道跑了多長時間,只知道自己腳下踩空從某個山坡上滾了下來。我想自己肯定是在山底睡著了,因為我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晨,躺在長滿歐洲蕨的山谷裡。谷地溫暖舒適,而且我也沒有醉酒後的頭疼。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但我也不介意。沒有什麼好在意的,我不想回家,也不想掐死坎貝爾了。好像世間我所在意的一切都被抖一抖甩掉了,只有自己站在陽光下。我徑直朝前走,這時才感到很餓,因為前一晚沒有吃任何東西,而且目力所及,連個牧羊人的小屋都沒有。
我走啊走,走啊走,那裡有很多小溪,所以我喝了很多水。走了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最後我走上一條大路,又沿著它繼續走,但是沒有遇到任何人。然後,大約是中午時分,我轉過一座橋,終於知道自己在哪裡了。那個地方叫做迪伊新橋,在新加洛韋路上。我還從來沒走過這麼遠。我想自己肯定繞了很多圈子,儘管一直以為太陽在自己右邊。」
「你知道,太陽也是在移動的,」溫西說,「或者說看起來在移動。」
「是的——我不知道走了多遠。總之,我到了那裡,然後朝著新加洛韋出發。我遇到了幾隻羊,幾頭母牛,還有幾輛大車。最後,一個開著卡車的傢伙趕了上來,並把我帶到新加洛韋。我在那裡吃了點東西。」
「那是什麼時間?」溫西迅速問。
「哦,肯定快要三點了。然後我開始想自己要做些什麼。我口袋裡只有十英鎊,但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就是不要回去。吃完飯,我也想好了——我要去流浪。即使再也看不到托爾布斯的塔頂我也不在乎。我看到那裡有輛空卡車,標著一家葛拉斯哥工廠的標籤,我與車上人討價還價,讓他們把我帶到鄧弗里斯。他們經過那裡。」
「那家工廠叫什麼名字?」
「呃?哦,我不知道。車上的兩個人都非常體面,我一直在和他們討論釣魚的事。」
「他們把你放在了哪裡?」
「就在快到鄧弗里斯的時候。你知道,我需要思考一下。問題是我要在那裡搭火車呢,還是找個小旅館住下或怎樣。我害怕在車站遇到熟人,而且車站的一些工作人員也認識我——我經常去鄧弗里斯。去旅館也有同樣的問題……我不知道該怎樣解釋當時的感覺,溫西。好像自己剛從某些事情裡面逃出來,害怕——啊,再被牽扯進去。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遇到任何熟人,就需要編造一個釣魚啊、作畫啊或者其他什麼聽起來很普通的故事,然後就應該回家了。你明白嗎?如果我不得不精心編造一個騙局,那感覺完全不一樣。如果不得不撒謊才能逃離,你就不會感到自由,這不值。我可能沒法讓你明白這一點。」
「為什麼不能?」溫西說,「這就像買週末婚戒。」
「是的——就像二十二克拉一樣令人厭煩。在賓館登記簿上簽名的時候還要考慮接待員是否相信你。溫西,你很富有,沒有什麼能阻止你做喜歡的事情。為什麼你還要費勁做個受尊敬的人?」
「或許正是因為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做任何事情,才讓人覺得無趣。」
「我不知道,」法倫迷惑地看著溫西,「這很奇怪。你覺得自己生活在自由中——是因為錢嗎?還是因為未婚?但是很多沒有結婚的人卻並不——」
「我們是不是有點離題了?」溫西說。
「或許,好吧。我進了一家小旅館——一匹馬大小的地方——只供應四種麥芽酒。我在那裡喝了一杯,看到一個年輕人帶著一輛有側斗的摩托車。他說要取道卡萊爾。這讓我想到一個主意,於是問他是否能帶上我,他說可以。他是個體面的傢伙,並沒有問我任何問題。」「他叫什麼名字?」
「我沒有問他,他也沒有問我。我說自己正在徒步旅行,東西都在卡萊爾。他並沒有疑心,我從來沒遇到過這麼通情達理的人。」
「他是幹什麼的?」
「我想他應該是做二手汽車生意的,也從事腳踏車低價換新等工作。我不懂這些東西,只是他說車子的內部結構不是特別好,路上也確實出了故障,他修車的時候我還幫忙打著手電筒。似乎除了火花塞,他對別的東西並不很在行。他不喜歡談話,只是說已經在路上行駛了三十六小時,但是叫我不必擔心——他即使睡著也能夠開車。」
溫西點點頭。他了解那些做二手汽車買賣的人。他們無情、冷漠、見利忘義,不管什麼天氣,每時每刻都待在外面,並且習慣於幻滅和災難。他們把憂愁的螺絲釘送到買主那裡,然後趁著他們還沒有發現任何問題之前離開。在散熱器還沒有分崩離析,離合器還在正常工作的時候,在家中將這堆令人驚訝的破銅爛鐵拼湊在一起——這就是他們的唯一要務。他們總是筋疲力盡、骯髒不堪,隨時面臨著最差的境況,也習慣性地缺錢和陰鬱。他們不會對那些希望搭乘順風車又付出了金錢的落魄旅客表現出任何形式的好奇。
「就這樣你到了卡萊爾?」
「是的,我幾乎睡了一路,當然除了拿手電筒的時候。醒來的時候也會有些許快樂,和那個年輕人互不相識更增添了這種快樂。你知道,我以前從來沒坐過摩托車側鬥,它可不像汽車。當然,汽車也很讓我著迷,儘管有那麼兩三次機會我嘗試駕駛卻沒有成功發動。我喜歡被載,而這次側鬥之行調動了我的想象力。動力就在外面,你被推著向前——或者說,與它一起前進。這就好像私奔的感覺。比起坐汽車來,你似乎更能感受到機器的力量。這是為什麼?」溫西搖搖頭。
「或許,只是我的想象。總之,我們早上到達了卡萊爾。我在小飯館吃了一點東西,然後,當然,我必須作好計劃。我買了件新襯衫、幾雙襪子,還有牙刷等日用品,還買了一個小背包把東西都塞進去。那時我才想到錢的問題。我必須在某個地方兌現支票,但是那就意味著告訴人們我在哪裡——我的意思是,銀行工作人員或許會給科爾庫布里郡打電話。我想邊走邊賺錢應該會更有趣。我還有足夠的錢買顏料,所以我進了一家藝術品商店,買了盒子、調色盤、筆刷和一些顏料——」
「我想是溫莎-牛頓。」溫西說。
「是的,人們可以在大多數地方很容易地買到它。我一般都是從巴黎帶原料,但是溫莎-牛頓很值得信賴。我想我可以靠為遊人畫畫沿途進入雷克鄉村,這非常非常簡單。一天可以完成兩三幅——你知道,山啊、水啊、霧啊——如果你的作品感情足夠豐富,有些傻子會一次給你十先令。我知道一個人總是這樣完成他的假期——當然,他從來不籤自己的真實姓名。這是批次生產模式。」
「所以你就產生了h.福特先生的主意?」
「哦,你已經去過布拉夫的公牛旅館了嗎?——是的,這個主意讓我十分高興。當我買了顏料之後,錢就只夠賄賂另外一個卡車司機了,但是沒用到。我發現一個開著賴利車的人——牛津小夥子,非常好的小夥子。他要南下,說我可以和他一起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付費。他的名字叫約翰·巴雷特,很健談,正在四處遊蕩自我娛樂——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只是因為剛得到一輛新車,想要看看她的效能。該死,他確實這樣做了。我一生中從未如此害怕。」
「他住在哪裡?」
「哦,倫敦,某個地方。他告訴過我,但是我忘掉了。他還問了很多問題,但我只說自己是個旅行畫家,而他認為這是個很好的笑話。我不介意他這樣說,因為那時就是這種情況,你知道。他問我旅程中有什麼樂事,我就把從朋友那裡聽來的全都告訴他;他問我上一站是哪裡,我回答是加洛韋——就是這麼簡單。到達布拉夫的時候,我說我要在那裡下車。我覺得自己太年輕,還不能死——而且我才剛剛開始冒險。他有一些失望,但還是祝我好運。我去了公牛旅館,因為那裡比其他的地方小,而且我想到了畫招牌的主意。我作了正確的決定,因為第二天天氣很糟糕。本來我計劃要畫些山啊、湖啊什麼的,但沒想到天氣會那樣。我住下,畫完,繼續出發,然後來到這裡。」
法倫再次拿起畫筆,重新研究起狗與槍的招牌。
「非常好,」溫西說,「但是你知道,糟糕的是,在週一晚上和週二下午三點之前,沒有任何證人可以證明你在哪裡。」
「哦!沒有——我完全忘了這個。但是,我想,這不是很重要,對嗎?畢竟,我有一個直接、自然、完美的解釋。」
「或許,對我來說足夠自然了。」溫西說,「但是,警察是否也這麼認為——」「該死的警察!我說,溫西——」
冰冷和死寂的陰影開始在畫家的眼睛裡蔓延。
「這意味著我必須回去嗎,溫西?」
「我恐怕,」溫西說,「這是必須的。」他透過法倫的肩膀看向旅館的後門,兩個穿著粗花呢衣服的粗壯男人出現在那裡。法倫發現了他的緊張不安,轉過頭來。
「天哪!」他說,「全都完了。打包回家,被捕,監獄。」
「是的,」溫西用幾乎聽不到的聲音說,「這一次你不能逃了——永遠。」
二十世紀世紀二十到四十年代,有些英國男女在週末去酒店,男的要給女的買一枚便宜的戒指,假裝他們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