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公安局的麻煩

一號會議室 陳玉福 第2頁,共2頁

汪吉湟眼裡冒著火,閃著淚花,在護士和一干警的幫助下,他背靠被子坐了起來。拿電話的手說啥也抬不起來。他撥了一個號碼。讓護士把電話給他拿到了耳邊。接電話的是于波書記。

汪吉湟說:「於書記,有個事得立即給你彙報。」

于波:「噢?這麼急,還在醫院吧?」

汪吉湟:「是在醫院。是這樣的,今天一早,市中級法院把公安局的賬號封了,理由是公安局原來的三產公司借了環球的錢,是公安局擔保的。你看於書記,今天是給幹警發工資的日子,這……」

于波打斷了汪吉湟的話:「吉湟同志,好好看病,法院那邊我馬上打電話,別說公安局的擔保是無效的,就是有效也不能讓幹警拿不上工資。你派財務科的同志二十分鐘後到銀行提款。」

汪吉湟長出了一口氣,說:「謝謝,我代表公安局全體幹警謝謝你,謝謝新市委!」

「別謝了!」于波又打斷了汪吉湟的話,問:「你的傷勢究竟怎麼樣?金局長說,沒傷著骨頭沒傷著大腦,是這樣嗎?」

「是!於書記,請你放心,我已經上班了,現在就在辦公室。」

「胡鬧!」于波嚴肅了起來,批評說:「你不能拿生命當兒戲,趕快去醫院!」

汪吉湟說:「你聽我說呀,於書記,醫院派了一個護士,就在辦公室給我打針、換藥。我這是住院上班兩不誤呀。」

于波說:「是嗎?千萬要注意身體,千萬!」

汪吉湟又一次說了謝掛上了電話,他望著擁進來的幹警們說:「大家去領工資吧。領完了該幹啥幹啥去。有市委的支援和關懷,天不會塌下來的。」

幹警們紛紛離開了副局長辦公室。幾個沒走的幹警說:「汪局長,於書記說的沒錯,千萬要注意身體。身體可是革命的本錢。」

「謝謝,我會注意的。」

幾位幹警走了。

汪吉湟又讓護士幫忙,給金局長打通了手機,把今天發生的事給金安彙報了一遍。

半小時後,幹警們高興地從財務領到了本月的工資。他們似乎從於書記和汪副局長的通話裡看到了希望。他們想,好好幹吧,困難肯定是暫時的。

5月24日9時。多雲。

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佘副院長要求特事特辦,一個小時內完成立案、開庭工作

佘副院長讓于波書記就法院查封公安局賬號的事婉轉地批評了一頓。於書記說:「佘副院長,你法院獨立辦案這一點我不干涉,可是你查封公安局賬號就欠妥當吧。你法院的黨組織還歸新城市委領導嘛!在新城市社會治安問題十分嚴峻的情況下,你們這樣做是在幫誰的忙呀?法律上的問題,我于波得向你學習,可有一點我還清楚,這公安局擔保的合同根本就沒有法律效力。你看這樣好不好,佘副院長,你呢,先把公安局的賬號啟封,其他的事,等我開完引水工程的會,回來再說,你看怎麼樣?」

佘副院長還有啥說的,只有諾諾連聲的份了。他說:「於書記,這件事從法律角度講,公安局是有連帶責任的。但是,既然於書記說了,我這就派人去通知銀行。」

「好!」于波說,「就這樣,佘副院長。再見!」

佘副院長雖然通知銀行解凍了公安局的賬號,可那個氣呀,他一點也咽不下。堂堂中級法院主管業務的副院長,還從來沒有受過這種窩囊氣呢。在生氣時,錢虎打來了電話。

錢虎說:「佘院長,那個王義山和我們的律師就在我辦公室,你看我給你講過的那個案子,公安局刑警孫至富開槍打死王義山哥的案子,你是不是給下面說一下。」

佘副院長說:「你帶著他們,拿上訴狀立即到我辦公室來,我給你辦!」

錢虎:「好!佘院長,我給你準備了五位數,事成之後,另有……」

佘副院長打斷了:「錢總,有些事見面談吧。」

一會兒工夫,錢虎推門進來了。他從手提包裡掏出了五沓百元大票,替佘副院長放進了抽屜說,「剛才我是用手機給你打電話,法院院長的電話總不會讓人竊聽吧?」

佘副院長說:「凡事小心一點為好。你讓他們進來吧。」

錢虎拉開門,朝外招了招手,律師和死者弟弟王義山走了進來。佘副院長打電話讓立案庭庭長、民庭庭長馬上到辦公室來。

放下電話後,他翻起了王義山的訴狀。他說:「對,主題明確,刑警隊不是獨立的法人,被告就應該是公安局。」

兩位庭長進來了。佘副院長交待說:「這個案子很特殊,我們來他個特事特辦,一個小時內完成立案、開庭前的一切工作。十點半鐘準時開庭!」

民庭庭長說:「這怕來不及吧?」

佘副院長說:「來不及也得這樣做,我告訴你了特事特辦的。」兩位庭長拿著訴狀出去了。

錢虎說:「唉呀!佘院長,真沒想到你這麼夠朋友。你放心,我們決不會虧待你的。」

佘副院長擺擺手說:「不衝別的,就衝這位農民兄弟,這公安局也太不像話了,動手打人,隨便開槍。法不容情呀,換了別人我也會這樣的。」

王義山一下子跪倒在了佘副院長面前:「院長大人,我替急瘋了的二老爹孃給你磕頭了。」說完梆梆地磕起頭來了。

佘副院長忙扶起了王義山說:「小夥子,快起來,下去準備吧,準備開庭。」

錢虎握握佘副院長的手說:「佘院長,我們先走一步。」

送走錢虎等人後,汪吉湟的電話就打來了。

佘副院長由衷地笑著說:「怎麼,汪副局長,我可給你啟封了呀。」

汪吉湟說:「這件事多謝你,剛剛你們來人送傳票,說是讓我們派人十點鐘到法院開庭。」

「開庭?」佘副院長裝出一副吃驚的口氣說:「開什麼庭?總不會有人告公安局吧?」

汪吉湟說:「好像是王義山告的公安局。」

佘副院長:「王義山?王義山是誰呀?什麼事告公安局?……是這樣呀,那就先讓你們金局長來吧,來了再說。」

汪吉湟說:「金局長住醫院了,還是我來吧。」

5月24日10時。晴天。

「引黃入新」工程工地,于波看到了新城日報頭版頭條一篇醒目的報道

程忠正主持新城市「引黃入新」工程開工典禮:「大會進行第七項,由市委書記于波同志、省水利廳廳長劉光同志、鄰省九溝縣縣長郝裡嘎、鐵道部隧洞總公司的領導歐陽傑同志為工程開工剪綵!」

在噼裡啪啦的鞭炮聲中,于波等領導剪下了紅得耀眼的綵球。場下掌聲陣陣。

剪綵完畢,程忠又宣佈道:「下面由新城市引黃入新工程指揮部副指揮鍾祥同志點炮!」

鍾祥神情冷峻,像將上戰場的勇士一樣莊嚴地從主席臺走到了一邊的簡易電線杆,他把配電盤上一個紅色的按鈕摁了一下,遠處隧洞出口處立刻炮聲震天,塵土滾滾。場上場下又是一陣掌聲雷動。

散會後,市政府於秘書拿著一沓報紙走了過來。他說,這是剛剛送來的昨天的《新城日報》。

于波接過了一張,頭版頭條赫然一條加了三個驚歎號的訊息映入眼簾:

我市水情再次告急!!!

副標題是:新城水庫上游斷流前所未有

本報訊(記者曉林)連日來,新城水庫兩側兩股來水持續減少,儘管市上採取了棄農保工、保城市用水的非常措施,但水庫自四月二十日關閘蓄水以來,庫容回升幅度不大,不斷惡化的局勢並沒有任何轉機。截至五月二十二日,新城水庫總蓄水1377萬立方米,已經到了死庫容以下的極限庫容,能夠放出可利用的水幾乎沒有。記者到水庫上游觀察的情況更是令人擔憂,往年用吊橋過人的新川峽,如今到了人們踏著河床就能過去的地步。一句話,水已基本斷流。據當地老人講,這裡河水斷流的事情他們活了一輩子還沒有見過呢。直河斷流,前所未有,我市水情已經到了非常嚴峻的地步。據悉,我市引黃入新工程將於近日舉行正式開工大典,這確是造福我市的千年大計工程。然而,遠水不解近渴,近期內研究對策,將刻不容緩。

見程市長和市四大班子、隧洞總公司的領導走了過來,于波忙把報紙摺好裝進了小皮包。

程市長說:「別裝了,鐵軍首領都看到了。」

于波說:「歐陽經理,隧洞一分公司為了我市的引水工程,千里迢迢,來到這麼個含氧量僅為144%、海拔高度為三千多米的地方,進行三個全國第一的工程:一是穿越九龍山主脊的隧洞,二是海拔最高的引水隧洞,三是小斷面獨頭掘進最長的隧洞。新城市缺水呀,你們完成了這一巨大的工程,等於是給了新城市第二次生命呀!我們新城市,一定給你們當好後勤部長。」

歐陽傑說:「於書記,你們就放心吧。為了打好第一戰,我們組織了五十二名正式職工參加的掘進、襯砌、機械三個小分隊,其中有黨員13名。我們一定在引黃入新工程指揮部的指導和監督下,發揚鐵軍開拓進取和艱苦創業的精神,把具有中國引水第一隧的引黃入新工程當作我們的生命工程來抓、來看。你們看——」

歐陽傑帶著領導們參觀了分公司為保證工程安裝好的六臺250千瓦的發電機、五臺九立方米和十二立方米的空氣壓縮機,還有輔架好的風、水、電管路等。在已經清開的被炸山石處,歐陽傑還讓領導們參觀了工作著的噴吐著濃霧的鑿岩機,那飛旋著的鑽桿,插進了石巖的深處。

程代市長說:「總的來看,隧洞一分公司的準備工作充分,是我們沒有想到的。有你們這樣吃苦耐勞的精神,就沒有戰勝不了的困難,也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

省水利廳劉光廳長插話說:「是呀,隧洞一分公司科學的組織管理、精良正規的施工方法和戰勝一切困難的決心,是保證月掘進120米目標的有力保證。我對此很滿意。」

歐陽傑謙虛地說:「主要是新城市委、市政府支援得好,我們才能做到這一點。不瞞各位說,你們中間現在肯定有人感到不適吧?如頭疼、胸悶、氣喘、耳膜擠脹、兩腿顫抖、渾身乏力等等。」

大家紛紛說,確實是這樣的。於書記說,「我今天早起感覺還好一些了,程市長表現比我還糟。」

程忠笑笑說:「見到鐵軍戰士們眉頭也不皺一下,我反倒好多了。」

大家的情緒很好,整個工地的氣氛也很熱烈。臨時搭成的主席臺上十五個金光閃閃的大字是「新城市引黃入新工程正式開工大會」,兩邊是鐵軍移山倒海、敢教日月換新天精神寫照的一副對聯。側面一塊大牌子上寫著鐵軍向新城市人民表的態度:不負重望、敢打硬仗;優質工程、萬年大計。

機器轟鳴聲伴著民工的號子聲,在群山中迴盪。

5月24日10時30分。陰天。

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汪吉湟栽倒在了被告席上

中級法院民庭庭長審判長宣佈開庭。

原告王義山與其律師坐在左邊的原告席上,作為被告的公安局副局長汪吉湟、刑警田小寧坐在被告席上。汪吉湟左手被紗布吊在胸前,氣憤之情溢於言表。

審判長讓原告辯護人讀完了起訴書後,被告辯護人田小寧針對起訴書的內容進行了答辯。最後,這位公安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強調說:刑警孫至富等四名刑警是公安局接到攔截裝有毒品三輪車任務的情況下執行公務的。原告王林山、王義山兩人在公安人員盤查有毒品車輛時,讓停車卻不停車,孫至富肯定認為這就是犯罪嫌疑人,於是便「鳴槍示警」,導致了原告之一王林山中彈身亡,實屬過失傷人,而非故意傷害。

原告辯護人律師反駁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孫至富等擁有警車一輛,完全可以用於追趕可疑車輛,為何非要鳴槍示警?根據《刑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明知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案中,孫至富明知沒有月亮,在可見度幾乎為零的曠野裡,向三輪車射擊,可能會發生傷人的結果,卻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這一行為應屬間接故意犯罪的行為。被告再三聲稱是「鳴槍示警」,而事實是被告當時距三輪車約四十米,坐在車上的受害人頭部距地面至少有一點五米左右,根據這些資料,我們計算出被告開槍時,彈道與水平面的夾角最多不超過143度,如此一個仰角,幾乎就是水平射擊,是一種非常明顯的、對「傷害結果」毫不考慮的放任行為,絕非什麼「鳴槍示警」。另外根據調查,被告是從工人崗位上調進刑警隊不到兩年的警察,根本沒有受過正規槍械訓練。讓一個沒有一點使用槍支知識的人佩帶槍支,這是公安局的嚴重失職,理應承擔一切責任。

田小寧望望汪副局長,後者用眼光鼓勵他,他又辯護道:有一點,也是本案問題的關鍵,請法庭考慮,那就是在孫至富等執行任務時,有可能原告就是販毒嫌疑人,讓原告停車原告不停車的情況下,公安人員有權使用槍支,有權鳴槍示警。否則,要是讓被告跑了,把毒品流失到社會上那要造成多大的危害呀!

一派胡言!審判長髮威了:照你的說法,凡是嫌疑物件就可以開槍打,打死了就白死了,那你們公安局還有王法沒有?

汪吉湟被激怒了,這是審判長說的話嗎?你讓人家辯護,就是辯護錯了也不要緊,你幹什麼跳起來指責被告辯護人呢。他說:「審判長,你有點過分了,當庭辯護為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你總不能不讓人說話吧?」

審判長以牙還牙道:「你們公安局的權力不是很大嗎?」

旁邊的書記員搗了搗審判長,這個審判長才閉上了嘴巴。

書記員代審判長問原告:你們同意當庭調解嗎?

原告律師說,只要給予適當的賠償,我們願意。

又問被告,你們公安局同意當庭調解嗎?

田小寧用目光徵求汪副局長的意見,後者點了點頭。

田小寧說,如果是在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基礎上調解,我們也可以考慮。

原告律師提出讓另兩名警察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要被告賠償原告父母精神損失費40萬元;原告今後二十年的生活費每天按30元計、護理費每天按一人20元計,共是641萬元;原告一家住院期間的各種花費以及農業、生意上的各種損失計10萬元。以上共計1141萬元。

汪吉湟見審判長在原告律師報這些數字時幸災樂禍的神情,氣得七竅生煙,這分明是藉此機會整公安局嘛,100多萬的賠償,公安局能拿出來嗎?一次次的打擊,一次次的失意,使這位熱血漢子的傷痛發作,一頭栽倒在了地上。

田小寧忙扶起了汪吉湟,大聲喊:「汪局長,汪局長,你怎麼樣?」

審判長一夥見汪吉湟昏倒了,對視一笑,慢悠悠地走了。

田小寧背起汪吉湟衝出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