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14 &15 假包與黑警

撥雲見日 簡藍 第1頁,共2頁

假包案

調查物件:於廷偉

罪名: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sup/sup、受賄

犯罪事實:收受假包生產商「魚頭張」、王久安賄送的錢財,對他們的製假售假行為不予查處

涉案單位:工商局

相關案件:「魚頭張」、王久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sup/sup

黑警案

調查物件:收小偷保護費的地鐵派出所民警

罪名:徇私枉法

犯罪事實:索要小偷財物,對其在地鐵的偷竊行為不予查處

涉案單位:地鐵派出所

相關案件:盜竊案sup/sup,被害人鄧紅靈

半個月後。

莊晨把手裡的證據材料往桌子上一磕:「哎,這案子太沒勁了!」

袁圓圓:「雖然我們正在辦的案子的確比你們的要有意義那麼一丟丟兒,但是你也不能這麼說啊!你想想,我們辛辛苦苦掙錢,費盡心思攢錢,好容易買個包包犒勞自己,結果是假的。應該嗎?合適嗎?!」

張昊插話道:「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你們省吃儉用也要買名牌包呢?」還有人買不起真包,就跑去買a貨?」

袁圓圓理直氣壯:「‘包’治百病啊!」她眼珠一轉,指著張昊道:「你,就說你好了!

你敢這麼問書妙嗎?敢得話,你一定會慘死街頭。」

張昊頓時站在了袁圓圓這邊:「凡是正當消費就應該受到保護。

不能出於仇富心理,說買名牌包買到假貨是活該。再說了,真正的有錢人都去專賣店掃貨,不會買到假的。哪會像我們這些窮人,為了省錢去網購。」

張易來道:「正是這種行為,帶起了歪風邪氣。明明生產的產品質量很好,甚至有些專利都被國際品牌拿去用,假以時日一定能打出民族品牌,卻為了賺快錢,非要假冒洋名牌。結果既侵了人家的權,又不能振興民族經濟。」

袁圓圓:「易來你總是能說出大道理來!」

張易來笑道:「你現在也成熟了啊!要是以前,恐怕也會跳起來說‘名牌包賣得那麼貴,有便宜的假貨買多好!為什麼一定要查人家!’。」

袁圓圓瞪圓了眼睛:「我會嗎?我會嗎?」想了想道:「說不定真的會誒!」

大家都笑起來。

蔣震東插話道:「莊晨,案子是不是重要,不能只看表面。如果我們不辦這個案子,‘魚頭張’恐怕要在監獄裡多呆很長一段時間了。」

「魚頭張」是個做假包的。

用專業一點的術語定性,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他的工廠建在一家工業園裡。

那裡有好幾家都是生產假包的。

數他的生意最好。

因為他傍到了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的隊長於廷偉。

於廷偉這個人其實不怎麼樣。

每次「魚頭張」都要低三下四甚至放棄尊嚴地哀求他。

他才肯高抬貴手。

到今年,他連貴手都不肯抬了。

「魚頭張」接二連三被他開了天價罰單。

沒等緩過勁兒來,又被公安拷走了。

坐在看守所監倉裡的「魚頭張」越想越不對勁。

隔壁王久安的廠最近好像風生水起。

檢查支隊來查他的時候,連王久安的廠門都不進。

之前王久安那個王八蛋說要給點股份給公家人。

看來是給了於大人。

「魚頭張」怒從心頭起。

立刻、馬上要求檢舉揭發。

先把王久安給搞進來,再整那個於貪官!

過了很久,他的願望才實現。

他不知道為什麼這麼久。

周書妙知道。

周書妙提審「魚頭張」後向公安核實才知道。

辦案民警出於和於廷偉的人情關係,把記有「魚頭張」檢舉揭發的筆錄隱匿了。

周書妙報告了領導,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sup/sup。

王久安落網。

專案組得以查辦於廷偉受賄和濫用職權的罪行。

「魚頭張」獲得了重大立功的認定,將會被少判不少年。

袁圓圓聽完整個案件,搡了搡張昊:「女票這麼能幹,你是不是特別驕傲啊?」張昊促狹道:「對啊!我驕傲啊!就像有人說起你變成熟了時那樣的驕傲啊!」

袁圓圓臉一紅。

正待開口,門外響起了義憤填膺的聲音:「真是太可恨了!」

話音未落,洪雪和白北走了進來。

袁圓圓連忙問道:「雪姐,怎麼了?寶寶情況不好嗎?」

洪雪道:「臉上的淤血到現在都沒有消,醫生說很有可能會留下痕跡。重點是心臟和大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這個可憐的寶寶,是鄧紅靈的寶寶。

說鄧紅靈,沒什麼人知道。

但是如果說前段時間在地鐵站生孩子的產婦,大家都是有印象的。

她不但是生產,而且是急產。大出血。

好在地鐵站救援及時。

母女倆撿回一條命。

新聞裡在講她們如何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