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同一屋簷下(2)

一釐米的陽光 墨寶非寶 第1頁,共2頁

聰明人,有聰明人好處,也有聰明人的難處。

季成陽在廚房握著小號鋼刀削土豆皮的時候,看到紀憶晃進來的身影,就明白她去臥室做了什麼,她悄然換了身顏色更漂亮的家居服。

這套衣服,季成陽幫她整理衣櫃時看到過,其實她的大多數家居服都只有顏色差別,只不過這件是煙紫色的,很特別,他自然有些印象。

所以……

他大概能估摸出來紀憶的心思在起著如何的變化。

這就是所謂的女為悅己者容。

紀憶走過來,下巴頦輕輕靠在他手臂上,專心看著他切土豆,他側頭看了一眼,看到她眸光像是含著一汪水,真就看得如此仔細,將身體自然而然靠在他身上。頭髮還是微微有著溼意,掃在季成陽的手背上,若即若離,輕掃而過。

季成陽在高中時候,偶爾也會被女孩子如此對待,比如拿著書本來講個題什麼的,或者靠近說話,有時候距離拿捏得不好,也能碰到對方的頭髮。那時候他並沒有這麼多的感想,有時候還會刻意提點下:「差不多了,接下來的步驟你可以問問課代表。」然後拿起書包離開,去籃球場,或者去樂團的排練廳。

彼時,他就是紀憶這樣的年紀,似乎青春期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大跨步前行了,無心流連身邊的風景。愛情,在那個階段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後來去了美國,不再是中國傳統含蓄的那種感情表達方式,他最尷尬的時候也就是最初參與聚會時,會被只say過幾次hello的金髮女郎摸到大腿內側,或者同是留學生的華人女孩直接提出要求,陪他一同回家。

……

他只猶豫過一次,在取得大學學位的告別party。

那是個與他同一班飛機來美國,已相識四年的女孩子,比他年紀還大了一些。那晚,他因接了實習報社的電話匆匆拿起衣服離開那幢仍舊熱鬧非凡的房子,女孩子追出來,用最含蓄的方式,問他:「我現在有兩個工作機會,有一個是留在這個城市的,你覺得,我‘值得’留在這裡,繼續等你嗎?」

中國式的含蓄表達。

季成陽在對方說完這句話後,看著那雙美麗溫柔的眼睛,從那裡看到了太過多的期待。他稍微遲疑了兩三秒,便就此告別,開車而去。

他想,這是他第一次被女孩子的含蓄感情打動,有了「不忍心拒絕」的念頭,可也只是遲疑了兩三秒而已,就已經冷靜了。

是為了什麼?為了冥冥中早已在他十三歲時見過的那個四歲半的小女孩嗎?

對當時的他來說,不可能是這個答案。

但冥冥中,上帝的確給出了這個答案。

……

就在那個夏天,他去了敘利亞。

再回到中國,就重逢了十一歲的紀憶。

這就是聰明人的好處,他總能很合理地分析出在哪個階段,什麼才是自己需要的。可是當你愛的女孩子,用她自己都不太知道的肢體語言,來表達她愛你……

他不可能不為所動。

甚至為此,早已心猿意馬。

季成陽的視線落在刀鋒上,輕片去一層層的皮,落在垃圾桶裡,有一塊薑黃色的土豆皮落在了外。「掉出來了,」紀憶笑,彎腰去撿,再扔到垃圾桶裡,「要我幫你什麼嗎?」

「不需要,」季成陽低頭,用下巴頦去碰了碰她的額頭,「洗乾淨手,去看會兒書,順便把頭髮吹乾一些。」

「噢。」紀憶笑。

季成陽做飯雖不算是頂級大廚的手藝,但勝在熟練,況且吃火鍋本就不需要多少準備工作,大概到新聞聯播的時間,他們就吃上了。紀憶小時候在家住,爺爺也是每天雷打不動地看新聞聯播,現在暫時住在季成陽家,他也會偶爾看上兩眼。

熱騰騰的火鍋,新聞聯播的聲音,將這個房間填充的真像是個溫暖的家。

紀憶喜歡吃各種蔬菜,還喜歡一下子都扔進去,以前偶爾和同學吃的時候,總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燙,而不是火鍋。

倒是季成陽不覺得有什麼,事實是,不論紀憶做什麼,如今在他眼裡都不會有什麼,他都會往可愛有趣很好非常好的這種方向去思考……只是偶爾提醒一句,肉剛放下去一會兒,不要現在夾菜吃。

吃到半途,紀憶就開始覺得熱,臉頰紅撲撲地,還不停拿餐巾紙去擦汗。季成陽忍不住笑,拿著筷子的那隻手擋在嘴前,虛掩著,咳嗽了兩聲。

紀憶眼睫慢慢忽閃著,去瞧他,並不太明白他在笑什麼。

晚上,季成陽洗了澡出來,換了居家的長袖和運動長褲從浴室走出來,尋不到紀憶,隨便在房子裡溜達了一圈,發現書房後的藏書室裡有燈光。他推開門,看到紀憶開啟了藏書室中間的那盞燈,還有一些書架下層的燈也亮著的,紀憶坐在地毯上,手邊攤開兩三本書。

「我發現,你喜歡在看過的書裡寫一些話,」紀憶揚揚手裡的書,翻出一個書籤,「達芬奇的筆記也是種財富,他喜歡用從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寫,筆下的每個字母在紙上都是反著的,需要在紙上放一面鏡子,才能辨認出他在寫什麼。」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達芬奇傳記。

季成陽的確有這種習慣,但這本書他看了太久,已經忘記自己寫了什麼。

不過他終於明白紀憶在做什麼,她正在這藏書室裡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跡,去尋找那些她因為年幼而瞭解不到的季成陽。

她招手。

季成陽走過去,在她身邊盤膝坐下來。

「你看,你還學著寫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紀憶將書籤遞到他眼下。

他感興趣和了解的東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歡的達芬奇一樣。

她為了更瞭解季成陽,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學家。

達芬奇,繪畫、雕塑、天文、物理、建築、水利、機械、古生物,醫學,甚至是軍事工程,他是個無師自通的獨一無二的全才……她以為她已經足夠了解達芬奇,甚至瞭解到他是個私生子,同時也是個追求同|性|愛情的人,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當她看到季成陽的讀書筆記,又發現,自己其實理解的並不深入。

紀憶又翻出了一個書籤,繼續讀:

「西方有人說,上帝將那些自然科學的法則都隱藏在黑暗裡,所以,牛頓出現了,將黑暗照亮,將自然科學的法則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達芬奇更像是上帝也無法預測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訴世人的東西,可能有些法則,連上帝也不想讓人類知道。」

紀憶念得認真。

季成陽卻聽得有些尷尬,這就是他十八|九歲的想法嗎?就是和現在的紀憶差不多年紀時,腦子裡在想的事情?

紀憶還想再翻,看有沒有什麼更有趣的書籤,她用腳尖去頂了頂季成陽的腳:「你幫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著腳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燈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貝殼,有著健康的粉|紅顏色,可能因為常年喜歡穿運動鞋或者帆布鞋,她腳上的皮膚竟是最細膩的,彷彿剛被牛奶浸泡過似的。

季成陽垂眼,看她的小腳丫繼續頂自己。

「你在想什麼?」紀憶抬起頭問他,聲音裡有些疑惑。

「在想你。」他坦然告訴她。

「想我什麼?」紀憶注意到他看著自己的腳,有些尷尬,收回來。

「很多。」這一瞬季成陽的腦子裡的確掠過了很多,他發現自己的情緒越來越容易浮動,因為面前的這個女孩子。

「噢。」

紀憶看著他的臉,忽然發現,今晚的他特別好看。她想到他在阿富汗的時候,她曾經在電視裡看到的他的採訪,他在講解為什麼戰地記者不能拿起槍自衛……血液在皮膚下慢慢流淌著,帶著燙人的溫度,紀憶在這短暫的安靜中,從坐著,變為小貓兒一樣地用膝蓋和手爬著,將自己挪到季成陽的眼皮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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