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鵬在這種環境下破案,靠的是精準到可怕的第六感。
他的殺手鐧就是一時衝動,比如在審訊室對著不順眼的證人、被害人家屬或者嫌疑人一通怒吼,就真的能把兇手找出來。
有些年齡偏大的老民警對這種方式不以為然,可恰恰是這種暴風驟雨的作風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在那個破案數量遠比質量更重要的年頭,張大鵬維持了80%的破案率,高於全市的平均水平——這可是建立在他每年接30到40起搶劫殺人等棘手案件的基礎上。
有個屬於張大鵬的經典案例在重案隊傳頌已久:一名女工被姦殺、扼死。只找到了3個嫌疑人,但各項物證都不理想。
張大鵬笑著鑽進訊問室,分別對每個嫌犯大吼,說他們每個人都殺了同一個人。每當張大鵬進入這種離奇的惱怒狀態時,他的口吃會奇蹟般痊癒。
一個小時以後,他向其中兩名道歉,並給剩下的一個戴上了手銬。
張大鵬很暴力,非常暴力。他對警察頭銜異常看重。只要對方的舉動侮辱了警察,挑釁了警隊,他絕對不會放過。
曾經有個男人,殺害了幼兒園小孩,再把孩子小小的身體塞進洗衣機。
張大鵬在審訊室和他對質,並使用了「適度的教訓」。
男子喘息著,背靠著牆緩緩起身,說,你特麼要不是警察,我早打死你了。
然後張大鵬揉著光腦袋狠狠地笑,不顧同事的阻撓,解開了男人的銬子,把對方逼到死角,說你打我呀!
嫌疑人被張大鵬的恨意嚇得面色蒼白,不敢再吭聲,張大鵬隨即「教訓」了他一頓,隨手拿起重案隊出現場用的相機給嫌疑人和自己拍了一張合影。
「警察可以把槍放下,但一定要在壞蛋放下槍之後。」張大鵬這樣說。
但張大鵬之所以是個混蛋,不僅僅是因為他對嫌疑人混蛋,他對領導和同事也很混蛋。
出現場時,他不認識新來的政委,以為是看熱鬧的,讓對方滾蛋。結下樑子以後,參加同事的婚禮,他給政委敬酒賠禮道歉,政委勉強一笑,沒喝酒。他扔下酒杯,衝著政委的面門就是一拳,被眾人拉開。隨後兩撥人在當天晚上,又在一家浴池碰上了。張大鵬衝過去又是一腳,被同事仰面拉倒,扛出了門。
張大鵬就是這樣,熟稔街頭,千杯不醉,用蹩腳的笑話和屍體、同事、領導保持著距離。
他的前三任女朋友都是歌廳小姐,和人沒什麼親密關係,他本來可以一直混蛋下去。
直到那一起案件發生。
混蛋遭了報應。
後面的日子裡,他用了11年去追蹤一宗兒童綁架案,把自己的日子過得和狗一樣:農村暗訪11次,捱打3次,見證死亡2次,喝醉無數次。他痛哭著發現,原來自己是在和人販子玩一場世界上最難的躲貓貓——大山裡沒有任何線索,就算是警察,走錯一步,也可能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