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幽靈抗辯

2011年年末,我從派出所加入刑警隊機動車偵查中隊,心中暗自慶幸以後再也不用跟經常打架的醉鬼們打交道了。機動車偵查中隊主管的是盜竊機動車、用干擾器開車門盜竊車內財物和砸車玻璃等案件。我個人覺得,這類案件是刑事案件中最難偵破的案件。原因是這類案件經常沒有犯罪現場(車被開走了),違法分子和車主也沒有社會關係和私人恩怨,大多數是流動性的隨機犯罪。

不過,回顧我在機動車偵查中隊的時光,也不乏高光的時刻,剛調過去半年就破了幾起系列大案。比如,一對四川籍的兄弟,專偷奧迪q7,隨後將車身噴成其他顏色,以三萬到四萬的價格賣給其他外地人,某著名女星的座駕也被他們偷了。還有幾個修車店的小賊,他們四處盜竊北京吉普,之後轉賣給內蒙古的牧羊人。

從2005年起,盜竊機動車的案件逐漸減少。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隨著新車價格下降,二手車越來越不值錢;另一方面,偷來的車也不好上路,頂多在鄉下開一開。機動車偵查中隊的案件越來越少,領導辦公室傳出風聲,有可能要把機動車偵查中隊解散。

與此同時,重案組的兩個辦案隊在單位裡倒顯得異常扎眼。重案組是領導的寵兒,他們大多數時間不在單位,沒案子的時候工作時間玩遊戲領導也從來不批評他們——一牆之隔的我們,上班時間打個私人電話都提心吊膽——局長還年年單獨請他們吃飯,表彰他們,原因是一整年所有的命案都破了。更讓人羨慕的是,他們的休息日比我們多多了。當手頭所有案件都清理掉後,他們就可以留下一個探組值班,其他人在家休息。

市局的一位領導說過一句話:「本質上,所有的案件都是重案。」分局一位主管治安的領導也曾經說過:「重案組的民警,個個拿出來都可以當探長用;重案組的探長,個個拿出去可以當隊長用。」重案組的民警們自然有一種骨子裡的驕傲。當你恭喜他們破了一個「巨牛」的案件時,他們會輕描淡寫地和你說,「沒錯,是抓了一個人,刀扔到房頂了,總隊用無人機拍到的。」

任何人在他們隔壁都會忍不住對他們的辦公室好奇。看似一間普普通通的辦公室,裡面卻裝著沾血的刀、各式自制手槍、破碎屍體的照片等。這個直面各種罪惡真相的地方,和全支隊就隔著一扇木門。

有一回,我偶然路過他們辦公室,看到他們正一臉嚴肅地坐在黑板前開會,他們隊長站在前面唾沫橫飛,像是傳銷組織現場。我忍不住想聽聽出了什麼事。他們隊長看到我,我衝他點了點頭,他不耐煩地一擺手,一個比我還小的男同事板著臉過來把門關上了。他們組裡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我鬧了個大紅臉,心說,有什麼了不起的。

我和他們組裡的大多數人都只是點頭之交的同事關係,只知道他們組裡有個抓人不要命的「李逵」,有個愛眯縫著眼、走到哪兒身邊都圍著一圈人的「老貓」,有個戴眼鏡、總笑呵呵摸著肚子的老楊。

我之前從來沒想過自己能加入重案組——一個案件被百分之百偵破、全分局所有資源可以隨便排程使用的隊伍。直到那一次,一個偶然的機會,命案的世界向我開啟了大門。機緣巧合之下,一個手裡有數條人命的連環殺手點名要和我單聊,視其他重案偵查員為空氣。我進入那個充滿「鮮血和殘肢」的世界,與重案組隊長老關、訊問能手「老貓」等人結下了奇妙的緣分。

2012年2月,一輛破普桑巡邏車沿著路邊渾濁的小河緩緩駛入齊家村。車上有兩名派出所老民警,他們穿著便衣,神態輕鬆,連個本子都沒拿。一個月後市裡要召開每年一度的盛會,分局要求民警對轄區內所有登記在冊的前科犯、吸毒人員和重點人口進行摸底教育,「敲山震虎」,以進一步降低案發率。

齊家村坐落於城市西北郊的山區,這裡空氣清新而乾燥,村裡人講著土話,管去市區叫「進城」。全村幾百名男女老少,只有一名前科犯需要「教育」,他叫李新楊。他家境貧寒,但眉清目秀,鼻樑高挺,酷似一位著名歌手。

三年前,二十三歲的李新楊騎著「狗騎兔子」(帶篷三輪摩托)拉黑活,有個客人把裝著十五萬元現金的黑皮包落在車上。客人剛下車就想起來了,追著三輪車大喊半天,近在咫尺的李新楊裝聾作啞,一腳油門,直奔城外。二十天後警察抓住李新楊時,跟著他的眼神在枕頭裡搜到了兩根金條。李新楊嘴裡大喊冤枉:「我當時真沒聽見他喊我!不然我能不還錢嗎?!」最終他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服刑兩年。去年年底他出獄,如今在家幫老孃賣豆腐。

兩名老民警來到李新楊家裡時,他剛給滿滿一鍋豆腐點完滷,準備上屜。他那張臉,比鍋裡的豆腐還要白幾分。李新楊看到民警來了,表情極不自然,沒等民警開口「教育」,他就深深地嘆了口氣:「這鍋豆腐算是糟蹋了,我爸也吃不上了。」

民警感覺有事,立刻想到最近的系列電動腳踏車盜竊案。民警把李新楊叫到裡屋,說了很多類似於「知道我們怎麼找到你的嗎?」「自己琢磨琢磨吧」之類虛張聲勢的話。李新楊的腦袋越垂越低。

「不用我們說了吧?你自己交代。」民警漫不經心地把玩著手裡的工作證。

李新楊抬起頭,看了民警一眼,低聲嘟囔一句。

「大點聲!」民警一拍桌子,李新楊的肩膀跟著一抖。

他先抿住了鮮紅的雙唇,同時兩隻手用力地搓臉,然後大聲重複了一次——

「我殺人了。」

屋裡死一般寂靜。

訊問室鐵門緊閉,煙味燻人,李新楊開始接受他的第一次訊問。

兩名老民警不動聲色地看著他。李新楊的神情倒很放鬆,就像拋下了心裡的一塊大石頭。很快,他就開始交代自己夥同一名男子殺害四名女子並分屍的前前後後。

老民警打算讓李新楊先把殺害四名女子的經過大概敘述一下,然後再從中摳細節。李新楊交代一會兒,打報告說,想要上廁所。「迄今為止」他都很配合,似乎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老民警帶李新楊走進廁所,李新楊小便時,旁邊一個年輕的民警湊過頭來問老民警:「這傻貨犯什麼事了?」

話音剛落,李新楊的表情發生了微妙變化。回到訊問室,他立刻翻供:「我剛才說的都是胡話,我沒殺人,那都是做夢夢到的。」隨後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十分鐘之前,這間訊問室裡還瀰漫著血腥味,而此刻,這場訊問彷彿成了荒誕的玩笑。

審不下去了,案子被移交到我所在的分局,因為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身份已被核實,屬於我們的管界。

當地刑警隊隊長拿著那份尚未簽字的筆錄和訊問錄影,對我們分局的重案組隊長老關滿臉歉意。老關拿過筆錄,細細看了一遍,不置可否。老關身後的重案組偵查員們已經快要罵出來了,他們都在抱怨當地刑警隊送來了一件麻煩事。

我馬後炮地分析,當地刑警隊有一個更好的訊問方向——先問清楚屍體在哪兒,因為有了屍體,案件就破了一半;沒有屍體,案件就相當於沒發生過。

老關是個極度沉穩的人,重案組一幫人大多是「瘋子」,只有他壓得住。他沒抱怨,也沒叫苦,一聲不吭去看守所再次提訊了李新楊。別看李新楊「懦弱膽小」,這次他卻是一個字都不肯說。後來又提訊了幾次,依然什麼也不說,逼急了他就撂一句:「那幾天我洗衣服,水都是紅的。」但也僅限於此。

案件進展到此時,重案組收到一個好訊息,一個壞訊息。

好訊息是在李新楊家中搜到三封信。逮捕李新楊的那一天,他回答問題時都沒看眼前的民警,反而一直盯著旁邊的小書桌。那張書桌是他上初中時父親用了三個晚上親手做出來的。書桌上貼著他的「三好學生」獎狀,那也是他人生中唯一值得誇耀的事情。獎狀下面的抽屜裡,有三封沒寄出的信。那是李新楊在上個月親筆寫的,信封上的收件人是「市公安局」。至於他是否真的想寄出這三封信,只有天知道。他的字雖然歪斜,但力透紙背。信裡講述了兩個農村男人用鐵絲絞、刀捅、胳膊勒等方式,殘忍虐殺四個「城裡」陌生女人的經過。信裡提到的同夥,綽號叫「老虎」,和李新楊曾是獄友,目前仍然逍遙法外。

壞訊息則是李新楊被移交過來之前,已經被刑事拘留了九天——然而警方連一具屍體也沒找到——留給重案組的時間不多了。

不過,基於三封信的內容,加上那七八頁筆錄和訊問錄影,老關在腦海中反覆描繪的案件輪廓已經有了很多清晰的細節。

去年年底,李新楊剛出獄沒幾天,一個叫「老虎」的獄友找上門來,兩人一起去了火鍋店喝酒。老虎出獄後幹了黑車司機,李新楊在做小攤販,兩人都覺得錢少活累不順心,在酒桌上互倒苦水。

老虎是個夜貓子,專挑半夜做生意,經常在南城拉送歌廳小姐。就在前兩天,一個穿著超短牛仔裙、滿身酒味的歌廳小姐大半夜上了他的車,結果在車上大吐。吐完,還沒等老虎說話,小姐就不耐煩地從挎包裡拿出一沓鈔票,扔在老虎的大腿上。

和李新楊說起這件事,老虎恨得牙癢癢,「世道是真的變了,她們怎麼就能掙這麼多?穿得那麼騷,不如讓咱哥倆弄了。」

早在監獄裡,老虎就總說「社會不公平,再出獄要弄死幾個」。這話在監獄裡當不得真,通常都是犯人們故作兇狠的大話,李新楊每天能聽一籮筐。但李新楊預感到,老虎現在可不是說說而已,他真要動手了。

酒過三巡,李新楊還是非常猶豫,老虎向他再三保證,肯定出不了什麼事,最終兩人決定找歌廳小姐收點「保護費」。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老虎戴著口罩,開著他的灰色捷達,帶李新楊在南城一歌廳附近轉悠。凌晨三點多,歌廳最後一撥客人散去,小姐們換上便服,紛紛離開霓虹燈火,走進黑暗。

李新楊在老虎的吩咐下藏進後備廂,等待訊號。不一會兒,李新楊感覺有人上了車,隨後車身開始顛簸,一路上能隱隱約約地聽見老虎和女子調笑的聲音。

「我當時都氣壞了,到底還動不動手?都準備搶劫了你還和人家逗悶子,真有病!」

過了一會兒,車停了。李新楊聽見三聲喇叭響,接著後備廂被開啟,李新楊用絲襪套住頭,跳出後備廂,和老虎一起把女孩扔到車後座上。

供述錄影中李新楊很生氣,因為老虎並未按照約定矇住臉,戴上帽子遮住禿頭。李新楊回憶起當時,覺得自己戴著絲襪像個傻子。他還記得那個女孩是南方人,「五官很大,兩個眼睛間的距離略微有些寬,頭髮很濃密,很漂亮」。

老虎是個「上輩子」(監獄裡管進監獄之前叫上輩子)「練過」的人,平時看著笑眯眯,胖得像個彌勒佛,但繃起胳膊來肌肉有豆腐塊那麼大。老虎坐到後座上用胳膊夾住女孩的脖子,換李新楊開車,女孩幾乎要窒息過去。

「我們剛從裡面出來,你就當做善事,給我們捐點錢,幫我們洩洩火。」隨後,老虎就在逼仄的後座上強姦了女孩,還逼迫女孩抬起頭來看著他的臉。

李新楊在信裡寫道:「我特瞧不起老虎,一個老爺們兒管不住下半身就是廢物。」

兩人翻開女孩的皮包,拿走了兩千多元現金。李新楊提議把人扔到郊外去。這句話誤導了女孩,她以為這兩人是要弄死自己,把屍體扔掉。她可憐巴巴地說自己銀行卡里還有錢,只要留她一條命,就把錢都交給他們。老虎於是提出把人先帶回他的住處,多弄點錢。

李新楊在供述中說自己當時有些不情願,但還是被迫同意了。三個人一起回到了老虎在東部郊區的平房。天太黑,心情又亂,李新楊說記不得平房在什麼位置了。

在那個封閉的陌生空間裡,一個痛哭流涕、不斷哀求的女孩激起了兩個社會渣滓最大的惡性,他們似乎在虐待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感,忘記了最初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錢。

他們用女孩的胸衣、長筒襪,還有麻繩,將女孩綁在牆角。老虎用菸頭燙她的胳膊,用打火機燒她的後背,還逼著她喝了一瓶二鍋頭。女孩早早說出了自己的銀行卡密碼,但李新楊和老虎都沒有去取錢的膽量,他們只是變本加厲地折磨她。喝了酒,兩人更亢奮。他們逼女孩做出各種動作取悅自己,在監獄裡規規矩矩任人擺佈的二人,在此時找到了擺佈他人的快感。

在第一次供述時李新楊還在為自己辯解,他說他酒醒後看到女孩滿身的傷痕,陷入了深深的後悔和懼怕中,但又怕放了女孩,她會去報警。

老虎逼著女孩給老闆和家人打了幾個電話報平安。女孩又被拘禁了兩天,她的身體越來越虛弱,多次哀求看起來善良點兒的李新楊去買點「止疼片」,或者給她來上一根菸。

「我保證不報警,只要你們放我回去,我什麼都能幹。」女孩苦苦哀求。

剛開始女孩對生還抱有希望,直到她不經意間看到老虎用她的手機給她父母發了簡訊,簡訊內容是「我要去離家很遠的地方,讓誰都找不到我」,女孩失聲痛哭。老虎拿著拖鞋抽了她兩個耳光,「閉上你的臭嘴,再出聲就把你扔到河裡」。

李新楊說自己不敢再走進那間屋子,老虎也討厭那裡的味道。兩個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僵持了兩天,各自動著心眼。老虎要李新楊去把女孩弄死,李新楊在供述裡則說寧可自己死也不敢動手。

那天夜裡,李新楊躺在炕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老虎就在身邊張著大嘴,發出巨大的呼嚕聲,女孩痛得受不了,偷偷在隔壁房間裡低哼,痛苦的呻吟聲吵醒了老虎。

老虎拉著李新楊,走到關著女孩的房間門口,用血紅的眼睛盯著李新楊:「你記住,就這一次。」說完,他走進去用胳膊在女孩脖子上勒了一會兒,女孩就沒氣了。夜裡,老虎將女孩的屍體分解了。

李新楊躺在炕上,一夜未眠。第二天清早,老虎拉著他,一起拿上十幾個裝有屍塊的塑膠袋去拋屍。起初,老虎非要把屍塊全部扔到南城的一個高檔小區門口,說要嚇唬嚇唬人,李新楊誓死不從。最後,兩人上了高速公路,隔幾十公里扔一個袋子,一直扔到了山西五臺山。

在派出所的訊問室裡,李新楊告訴老民警,他一路扔,一路發抖。老虎還對他說:「這都跨了幾個省市了你還害怕,還能幾個省市的公安局一起立案啊?總不能胳膊立個案,腿立個案吧?」

李新楊的這些供詞,老關只信一半,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老虎就是主犯。可當老關問起這個主犯在哪兒時,李新楊直接站起身來,緊張得褲子都溼透了,緊緊貼在屁股上:「你們把老虎抓進來,我才能徹底放心說。」

還有一些疑點,諸如老關問他老虎殺人的平房在哪裡,他作為一個本地人,連去過的地方都認不出來。以及在他的信裡,頻繁提到了另一個地點——歌廳,而歌廳的位置李新楊同樣語焉不詳。這裡面肯定有貓兒膩。

拋屍後的兩天裡,老虎一直盯著李新楊,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洗澡。到了第二天晚上,李新楊說老虎突然提出要帶他去「耍耍」。於是,他們拿著從歌廳小姐手裡搶來的錢,去歌廳找小姐消費了。

老虎挑了家小歌廳,隔音效果特別差,也沒什麼人是真正奔著唱歌去的。老虎先挑了一個小姐,李新楊挑了半天也不滿意,直到又一排女孩進來,老虎一眼相中了一個穿著包臀裙、桃花眼、嘴巴略大的女孩,非要李新楊挑她。

整晚李新楊都能感受到老虎對自己身邊這個女孩灼熱的目光。老虎不斷調戲著這個愛笑的女孩,說她長得像自己前女友。女孩有點害怕老虎,她縮到李新楊的另一側,低聲問李新楊,為什麼老虎那雙紅紅的眼睛不停在她脖子和胳膊上掃來掃去。李新楊沒敢吭聲,自從老虎分解過屍體以後,他就一直這麼看人。

老虎不顧李新楊反對,起身唱了一首《少年壯志不言愁》,唱到「金色盾牌,熱血鑄就」時,螢幕上出現了一位穿著灰色襯衫的警察。

李新楊說自己當時心裡又悶又火,不知道老虎為什麼非在這個時候來這麼一首歌,老虎則唱得眉飛色舞,還不時回過頭看一眼李新楊,臉上笑眯眯的。李新楊明白了,老虎就是為了看他焦躁不安又不敢發作的樣子。

酒過三巡後,女孩對英俊的李新楊明顯有了好感,老虎提出要帶女孩出臺,李新楊百般阻撓,他知道老虎想幹什麼。但女孩還是出臺了,她同意了老虎「八百元包夜」的報價,跟著他們出了歌廳,去了老虎的平房。

李新楊和女孩睡在一個房間,老虎睡在另一個房間。凌晨三點,老虎輕輕敲門,讓李新楊出去。

「我當時就求老虎,把女孩給放了,他說我要是不敢幹就滾開,然後就衝進了房間。」

女孩剛睜開雙眼,就被老虎壓了上去。不過沒想到的是,女孩全程冷冰冰地一聲不吭,之後不管老虎怎麼咆哮,她都不假辭色。

「我給你錢?錢真給了你,那我還有命在嗎?」女孩想得很明白。

李新楊在門外聽得心驚肉跳,進來給女孩求情。老虎索性把李新楊也扔到了炕上,掏出刀來指著兩人鼻子告訴女孩,要麼給錢,要麼兩人一塊死。

李新楊這樣描述當時的情形,說他嚇得呆住了,分不清老虎當時是不是真的對自己動了殺心。

女孩一時糊塗交出了銀行卡和密碼,老虎拽著李新楊來到大街上。此時天色已經大亮,老虎找來街邊一個大爺替他們取出了銀行卡里的三萬多塊錢,大爺收下四百,樂呵呵地走了。

晚上回到家裡,女孩仍不屈服。老虎似乎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玩的玩具,他拿起女孩的手機,裝作打電話的樣子,不停給女孩報著假訊息:「哎,你爹好像出車禍了;哎,你媽好像生病住院了。」

善良天真的女孩一次次擔心,她用哀求的目光看著李新楊,李新楊突然就來了勇氣,他挺起胸膛站得筆直,讓老虎把人放了。

老虎笑眯眯地拿出手機,按下110,說要帶著李新楊自首。李新楊一開始並不相信他是真的要打電話,只是冷笑,直到電話那頭響起了女接線員的聲音:「您好,請問您要報警嗎?」李新楊崩潰了,他搶過手機,掛掉電話。

老虎詭秘一笑,湊到李新楊的耳邊微微低語,口裡撥出的熱氣搔得他耳朵癢癢的:「今天這個,你動手,不然,咱倆就一塊進去。」接著又補了一句,「不過進去之前,我要殺你全家。」

話音剛落,老虎就把刀放在了李新楊的手心裡,緩緩幫他握緊。李新楊流著眼淚走到女孩面前,哆哆嗦嗦地舉起刀。女孩哭得一塌糊塗,一邊哭一邊說:「大哥,我平時不出臺,這次都是衝你來的。」

李新楊抖了一下,一刀插了過去。

「我當時有一股無名火,就重複了十多下捅人的動作。」

「這才是我兄弟!」老虎從他手裡拿過刀,笑著摟住他的肩膀,拍拍他胸口,一會兒拿毛巾給他擦臉,一會兒又端盆收拾血跡。李新楊麻木地轉身回到炕上躺著。

「我就在想,自己為什麼不能和老虎一樣什麼都不在乎呢?」

第二天早上,李新楊起床,發現屋裡乾乾淨淨,屍體不見蹤影。他問老虎把屍體放哪了,老虎冷笑說這就不要問了,「反正你別忘了,人是咱哥倆一塊辦的」。李新楊知道,老虎不相信他。

李新楊在炕上癱了兩天,直到天上下起小雨。他走到門口,發現門前的小泥溝裡全是泥水,他覺得自己變成了一條狗,趴在地上衝著小泥溝爬過去,喝了一嘴泥湯子。老虎在他身後冷笑,說要想死就把臉埋進去,別出來。

李新楊心想反正都這樣了,繼續幹吧。那天夜裡,他們再次出來逛歌廳,利用李新楊的俊臉又勾上了孫燕。

剛帶回家,老虎就忍不住對孫燕拳打腳踢。因為孫燕在外面養著情人,所以自己身上一共就幾百塊錢。於是李新楊提議讓她再約一個過來,孫燕顫抖著拿起手機,以兩千元的價格約了莎莎。

老虎讓李新楊先把孫燕幹掉,因為家裡同時有兩個女人不好收拾。李新楊說這回該你動手了,老虎說他還要負責分屍。兩人爭執不下,僵持半天,最後他們分別拿著鐵絲的一端,絞死了孫燕。「這回算咱倆合資的」。老虎怪笑。

沒承想孫燕的手機響了。老虎接起電話,莎莎說路太遠,不過來了,老虎假意問她在哪,要去接她,莎莎說在某某大樓。

老虎拉著李新楊出去找莎莎,李新楊不停埋怨老虎這事幹得太瘋,老虎聽煩了,指著路邊一個走夜路的紅衣女人說:「我看那個人就是莎莎。」

老虎猛地一打方向盤,車身微微一抖,女人飛出幾米遠,鮮血從女人身下湧出。小區近在咫尺,女人發出微弱的叫喊聲,艱難地伸出手,似乎想要觸碰眼前的光芒。

李新楊之前的筆錄和錄影記錄就到此,他再不說話了。

警察們皺起了眉頭,眼前這個李新楊一股腦兒地把所有罪行都推給了老虎,最難纏的案件就是這種「幽靈抗辯」,即同案犯裡被逮捕的第一個犯人,將罪名都推到未被逮捕的同謀身上。現在最關鍵的兩點是逮到老虎和找到屍體。在這之前,我們甚至都無法確定所謂的老虎是否真的存在,又到底誰夥同的誰。

為了證實這些口供內容,民警們走訪了轄區所有的歌廳,結果是,見過李新楊的人都說,他在歌廳裡很活躍,能喝能唱能耍,而且總是仗著一張俊臉主動約小姐出去。

回到辦公室,一位預審的老民警揉了揉太陽穴,笑著說,大傢伙別太發愁,沒準李新楊腦子有毛病,胡編亂造等著出名呢。幾個年紀小的民警在旁邊附和了兩聲。負責訊問李新楊的民警不樂意聽了,從卷宗裡面把筆錄抽了出來,說:「這殺人、分屍,說得有鼻子有眼的,能是編的?」

老法醫眯著眼聽了一會兒,直起身來說:「絕不可能是編的,筆錄裡有好多細節,沒殺過人、分過屍的絕對說不出來。」

幾個年輕人沒話了。

不一會兒,圍繞老虎這個人是否存在,民警們陷入激辯。比如,兩個人朝夕相處那麼長時間,李新楊連老虎真名都不知道,還是不願說?筆錄裡李新楊描述的老虎確實也不太像真人——殺人、分屍,有一種無師自通的純熟,聽起來就像是編的。但李新楊犯不上拿殺人這種事開玩笑,也許,殺人是真的,但老虎是李新楊拿出來糊弄警察的。

漸漸地,大家心裡裝著的事越來越多,也就都不說話了。辦公室裡燈火通明,窗外是更深更黑的夜。

我還記得,那幾天他們重案組辦公室裡每天都是滿滿的陌生人,重案組的民警都愁眉苦臉的,那時我根本不知道一牆之隔的他們的辦公室裡討論的是什麼案子。

幾天後,民警再次提訊李新楊。李新楊有氣無力地將腦袋搭在椅子上,瘦骨嶙峋,只有偶爾轉動的眼珠子表明這人還活著。

他已經絕食五天了,民警給他買的豆奶和粥等食物,他一口不吃。雖然目前他還沒有生命危險,但已經被送往公安醫院做鼻飼和靜脈補液。兩名民警長期看護他,給他放相聲聽,還好煙供著,他沒煙抽就把食物往外吐。「等我餓死了,家裡人就知道我是冤枉的,等著他們來找你們吧。」李新楊這樣對民警說。

民警對他說:「你說之前的供述是自己編的,是覺得我們找不到老虎嗎?你非得等到我們抓住老虎,你們倆一塊進來才說是吧?」

李新楊竟然點頭,且囂張地說:「等你們找到老虎再說吧。」

民警怒不可遏,卻又只能努力冷靜下來,重新一點點和李新楊聊。李新楊不僅僅畏罪,心裡還有對尚未被捕的老虎的顧忌。這個奄奄一息、口唇生瘡的人,還記著老虎的那句威脅:

「不過進去之前,我要殺你全家。」

事後老關和我講到這裡時無奈地一笑,說頭一次碰上這麼狠的嫌疑人,把同夥嚇成這樣。

老虎的身份很好查,他和李新楊是在同一個監區服刑的。為深入瞭解老虎,老關來到了李新楊當年服刑的監獄,提起老虎,監獄管教訴苦的話說了一籮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