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北卡

1981年秋,邁克爾·喬丹來到北卡羅萊納大學所在地----教堂山,正式投身到迪恩·史密斯門下,開始了自己的大學生活。

此時的迪恩·史密斯,正處於自己執教生涯的頂峰,即便他還沒拿到ncaa全美冠軍,北卡羅萊納也被很多人視為全美最好的大學籃球隊。花了二十年時間,迪恩·史密斯在教堂山構築起一套信奉過程、崇尚團隊的價值體系,讓他的球員循序漸進地成長,按部就班地走向成熟與成功。

這裡的一切,都被細緻周密地控制著。迪恩·史密斯喜歡這樣。他不喜歡所謂的驚喜。

這裡長幼有序,等級分明,人人都應該耐心等待,等著輪到自己。球隊要做什麼集體決定,教練會跟大四的老球員進行商議,比如打客場的時候去哪裡吃飯,老球員才有發言權。大一新生處於金字塔的最底層,地位比器械管理員還要低。平時訓練,有球跑出邊線,就會有人大叫一聲:"菜鳥!"然後就得有大一新生跑去撿球。連喝水休息,也是由大四球員不緊不慢地先喝,過一會兒輪到大三的,再過一會兒是大二的,最後休息時間快到了,教練才像猛然想起那樣說一句:噢,對了,菜鳥們,趕緊去!

那些在招生過程中感覺被捧在手心裡的少年天才,從來不會得到迪恩·史密斯的任何承諾。迪恩·史密斯的態度是:我們不會承諾給你多少上場時間,但我們認為你可以在這裡打球,我們會讓你成為一名更好的球員,我們知道你會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們相信你會喜歡我們隊的所有人。

因此,來到教堂山,一般北卡球員理想的成長軌跡是這樣:大一,幾乎整年上不了場,但每天訓練和高年級球員交手,依然收穫良多,偶爾得到一點機會,可能就會讓外人眼前一亮;大二,可能場均打個七八分鐘,能讓人們看出,當初北卡為什麼要招他;大三,進入常規輪換陣容,每場大約能打25分鐘左右;大四,成為球隊的頂樑柱,能夠和教練一起做決定。

總的來說,在北卡的體系裡,團隊觀念一定是凌駕於個人能力之上的。多年來,始終有人相信,迪恩·史密斯寧可輸掉某些比賽,也不願給球員更大的自由。因為他相信,長遠來看,球員為了集體犧牲個人,球隊才可以走得更遠。並且,迪恩·史密斯認為,他所要求的無私與紀律,最終會讓球員在後面的籃球生涯和人生中受益。

這支球隊紀律性極強,所有的紀律都指向同樣的目的:尊重球隊,尊重權威,尊重比賽,尊重對手。比如說,如果有球員在比賽裡吃到技術犯規,那麼下一次訓練,他就可以在場邊舒舒服服地坐著喝可樂,但他所有的隊友要加練衝刺跑,為他一個人的過失而贖罪。在這樣的規定下,北卡球員很少領到技術犯規。

規矩很多,紀律嚴明,孩子們能不能聽進去,肯不肯照做,就變得很關鍵。事實證明,經過一段時間,幾乎所有球員都可以接受迪恩·史密斯這一套,進了北卡之後又轉學離開的人少之又少。球員們樂意接受,是因為這一切,目的很明確:規矩和紀律的存在,是為了讓他們成為更好的球員,更好的人,而不是為了讓迪恩·史密斯變得更有名、更有錢,或者更有機會去nba執教。

北卡籃球隊,就像一所大學裡的大學,它自有一套額外的課程。這套課程,更多的是關於人生,而非籃球。等到球員要離開北卡時,他們總能感受到:在這裡幾年,教練更在意他們作為人的成長,而不只是作為籃球運動員的成長;教練更加努力地讓他們為將來的人生做好準備,而不只是為nba做好準備。多年以後,詹姆斯·沃西說:"這就好像,迪恩·史密斯能教你的東西,可以列成一張長長的單子,而籃球,只在這張單子的最底部。為你的人生做好準備,比其他任何東西都重要得多。他教我們如何有耐心,如何等待我們的機會,如何對他人謙卑,如何尊重隊友、尊重比賽。"

北卡的價值體系,給職業籃球圈的人制造了麻煩。有時候,職業球探很難評估一名北卡球員的好壞。有些球員在北卡,看上去會比實際要好,這些人是體系的受益者,他們的優點被放大,缺點被隱藏,至少是被部分隱藏;而有些球員在北卡,個人天賦又受到體系的束縛,無法充分張揚個性,這些人如果換到另一個體系裡,可能每場球能多拿個10分到15分,他們能達到的高度,遠非在北卡的資料所能體現。

迪恩·史密斯那一套,會壓抑球員個性和個人天賦的成長嗎?作為北卡球員的楷模,沃西有著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他說:北卡的體系,不是設計用來約束球員的天賦和運動能力,而是設計用來降低風險;球始終在移動,目的是給每個人創造合適的投籃機會,這意味著,在別的學校能每場出手25次的頂級運動員,在北卡,可能就只會出手12次到15次----沃西本人在北卡的最後一個賽季,已經要當nba狀元秀了,平均每場才出手10.4次,得14.5分;喬丹後來在北卡的最後一個賽季,已經是全美最優秀的大學球員了,場均也才出手14.5次,得19.6分。

在威爾明頓,人人都管喬丹叫"邁克"而不是"邁克爾";來到教堂山,大多數球員還是習慣叫他"邁克",但迪恩·史密斯總叫他"邁克爾"。北卡的媒體公關主管裡克·布魯爾(rickbrewer)就問喬丹:邁克和邁克爾,這兩個稱謂,你自己更喜歡哪一個?喬丹說:無所謂啊,哪個都可以。於是,北卡對外採用了史密斯教練的選擇,從此以後,世人所熟知的喬丹,就是邁克爾·喬丹,而非邁克·喬丹了。

初來乍到,喬丹在迪恩·史密斯的體系裡沒什麼不開心和不適應。迪恩·史密斯讓喬丹一點一點地收穫,卻從來沒有改變他的原則和紀律去遷就喬丹。喬丹天賦再好,迪恩·史密斯也讓他在體系之中發光發熱。喬丹想要什麼,必須自己去爭取,去贏得。

喬丹大一就想打先發,為此他必須擊敗兩個人,一個是大三學長吉姆·布拉道克(jimbraddock),另一個是他最好的朋友巴茲·皮特森。皮特森同樣想打先發,他和喬丹加盟北卡的時候,北卡的先發二號位(得分後衛)是開放的,這也是他最終選擇北卡而非肯塔基的重要原因。

皮特森和很多高中白人球員不同,多數白人球員就是純粹的投手,18歲左右就已經到達了能力的巔峰,不會再進步。皮特森不是,他是一個非常出色的全能球員,有速度,有爆發力,投籃也很準。在他專注於籃球之前,他的高中教練們認為,或許將來某一天,他能去nfl(職業橄欖球聯盟)打四分衛。

對喬丹而言,跟皮特森的競爭是一場重大挑戰。這對室友之間的交鋒,也吸引了全隊的目光。兩人進隊頭一天,全隊40碼(約36.6米)衝刺跑,皮特森跑第二,僅次於沃西,領先於喬丹,這讓喬丹大為懊惱。

起初,兩人之間難分高下,喬丹的身體素質更加出色,皮特森的比賽經驗更為豐富。皮特森在高中時期接受了更好的調教,對比賽的整體感覺更好,投籃也更出色,還有更紮實的防守基本功。不過,皮特森清楚,由於喬丹的運動能力實在太強,他要達到更高的水平,只是時間問題。喬丹的速度、彈跳,喬丹的長臂、大手,都是教不出來、練不出來的,是皮特森永遠比不了的。此外,皮特森還察覺到一樣東西,那就是喬丹內心的飢渴----他渴望進步,渴望優秀,所以教練任何一點點撥,他都能夠吸收成長。

皮特森當時還不太瞭解的,是喬丹的競爭慾望,喬丹激勵自己進步的獨特能力。這一點,後來整個籃球世界都熟知了,nba的球員和教練們會把激怒喬丹視為一種禁忌,因為一旦說錯什麼,結果就會遭受到喬丹的報復。這是後話。當皮特森和喬丹競爭北卡的先發資格時,喬丹的籃球生涯才剛開始,人們對他還認識不足。皮特森不知道,自己高中比喬丹更成功,拿了更多的獎,收到更多的招募信,這些事實,都被喬丹用作擊敗他的動力。皮特森更不知道,在喬丹獲得北卡的獎學金後,在威爾明頓的球場上,還有一些人拿他來譏諷喬丹,他們說喬丹到了北卡也打不上球,說喬丹永遠比不上皮特森,說皮特森會壓得喬丹沒有上場機會。對大多數運動員來說,這種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的垃圾話,很快就會不當回事。可喬丹不一樣,他全記得,他要證明他們是錯的,他要讓那些人把噴出來的垃圾話全部咽回去。

喬丹果然大一就打上了先發。皮特森後來受傷,沒法再跟喬丹爭,而喬丹也擊敗了吉姆·布拉道克。教練們覺得布拉道克的進攻技術更全面,是喬丹的防守能力讓他贏得了先發資格。

迪恩·史密斯厭惡用大一球員打先發。先發資格,會給大一新生帶來大量的上場時間,同時也帶來迅速出名的機會,這跟迪恩·史密斯構築起來的價值體系是背道而馳的。迪恩·史密斯有一個規定:在參加首場聯盟內部比賽之前,大一新生不許跟媒體說話。他對於媒體的行為非常警覺,因為記者的提問會讓球員頭腦發熱,會更多地強調個人而不是整體。迪恩·史密斯尤其不喜歡媒體聚焦在他的大一球員身上,因為大一球員加入球隊不久,還沒有完全融入北卡的文化,對很多紀律還不夠熟悉。

不過,北卡的一切,都是靠自己贏得的。現實就是,邁克爾·喬丹贏得了他的先發席位。在喬丹之前,北卡歷史上只有三個人大一就打先發:一個是菲爾·福特,他當初的潛力,可以跟任何組織後衛相提並論;一個是詹姆斯·沃西,他從高中一年級就開始參加迪恩·史密斯的籃球訓練營,北卡太想要他了,迪恩·史密斯恨不得沃西提前跳出高中加入北卡;另一個是邁克·奧科倫,他能投能搶,是個多面手,1980年nba首輪第6號新秀。

喬丹贏得了先發資格,並不等於贏得了特權。恰恰相反,因為他嘴上狂妄,總跟隊友說什麼我要在你們誰誰誰頭上扣籃,所以經過投票,他攤上了一項繁重的任務:去客場的時候搬放映機。那年頭還沒有錄影帶,放映機又大又沉,一個人搬著它去機場,肯定狼狽不堪,而隊友們就把這重活兒派給了新生喬丹。

迪恩·史密斯每天在訓練裡對待喬丹,也比對待其他年輕人要狠----既然你的野心比別人大,責任比別人大,那麼給你設定的標準,理應比別人更高。在迪恩·史密斯的授意下,羅伊·威廉姆斯同樣死盯著喬丹,總是逼他練得更玩命一些。

喬丹有時候受不了這種區別對待,就向羅伊·威廉姆斯抱怨:"我和其餘每個人一樣努力。"

羅伊·威廉姆斯提醒喬丹:"可是邁克爾,你告訴過我,你想成為最好的。如果你想成為最好的,那你就必須比其餘每個人更加努力。"

接下來,是長久的沉默。喬丹在思索。

終於,喬丹開口了:"教練,我明白了。你會看到的。走著瞧。"

賽季還沒開始,喬丹的輕狂就和他的天賦一樣,表露得很明顯。入學前,他就在隊內比賽中跟高年級學長說:我會在你們頭上扣籃的!他的學長,可不是等閒之輩。詹姆斯·沃西、薩姆·帕金斯、吉米·布萊克(jimmyblack)、麥特·多爾蒂(mattdoherty)這幾位,前一個賽季都是北卡打進ncaa全美半決賽的重要成員。

起初,喬丹的自以為是還真會惹惱隊友,但久而久之,其他人都接受了他的喋喋不休。一來,喬丹的自我吹噓並無惡意,只為逗樂,不為挑釁;二來,不管他吹噓什麼,之後總能真正做到,絕不食言。皮特森覺得,這就是喬丹比賽的一部分,他自己誇下海口,然後用作自己進步的動力。沃西則認為,喬丹就像一隻總在耳邊嗡嗡嗡的小蟲子,不停地告訴你他要幹些什麼,你剛把他趕走,過一會兒他又回來繼續嗡嗡嗡,說更多的垃圾話。

喬丹的碎嘴招人煩,可是每天訓練總有那麼一兩個瞬間,隊友們可以見識到他無與倫比的天賦。有一回,和高年級球員交手,喬丹有個球把所有人都嚇傻了。那次擋在他面前的,是北卡最好的兩名大個兒,沃西和帕金斯。喬丹突到禁區,帕金斯先撲上去阻止他,只見喬丹把球換到左手,從帕金斯身旁擠過。沃西就在帕金斯身後,他有很好的位置封住喬丹的進攻,可是,即便在喬丹甩掉帕金斯的第一時間他就撲向了喬丹,最後還是夠不著球。喬丹在空中擰著身子,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一把傘,護住手裡的球,再從一個完全不可能的角度把球投出去。當然,進了。

訓練沒有中斷,因為在教堂山,訓練永遠不會中斷,但無論如何,那是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訓練之後,每個人都在談論那個球。誰都沒見過那麼強的身體控制力和滯空調整力。最讓沃西難以忘懷的是:似乎一切都發自純粹的本能----喬丹起跳之後,可以在百萬分之一秒內做出決定,再讓他的身體聽從決定,瞬間做出反應。這種本能加智慧再加運動能力的結合,沃西從來沒在其他人身上看到過。後來過了很多年,沃西依然記得那個球,並且認定,那是他看到籃球世界未來二十年模樣的頭一眼,那是一個徵兆。

當時,喬丹才18歲。

對喬丹而言,北卡是個完美的所在。在他身邊,是一群有經驗、有天賦、有擔當的隊友,他沒有必要扛起整個球隊,他可以在不成為球隊中心的前提下好好學習。那年,喬丹還在長身體,並沒有太多像他這般有天賦、有潛力的年輕球員,能在一支由迪恩·史密斯、比爾·古斯里奇、埃迪·福格勒和羅伊·威廉姆斯調教的球隊裡學習打籃球。這意味著,喬丹可以按照自己的節奏從容生長。

喬丹進了北卡的先發陣容,但他還是受到某些限制。賽季開始前,《體育畫報》雜誌知道北卡兵強馬壯,是當時外界認定的最強球隊,他們聯絡迪恩·史密斯,想讓北卡的先發五虎登上一年一度季前特刊的封面。迪恩·史密斯勉強同意了,但有個條件:那四名主力都可以上封面,但第五個不行----來自威爾明頓的大一新生喬丹不行。《體育畫報》的人早就聽說了有關喬丹的傳言,他們懇請史密斯教練讓喬丹一塊兒上,史密斯堅決不同意,他說:其他球員都可以,甚至他自己也可以,但新生就是不行。

後來,迪恩·史密斯向喬丹解釋:"邁克爾,你還什麼都沒有做過,不該上雜誌封面,還不是時候。其他人已經做過了一些事情。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你不應該在那張照片裡。"就這樣,那期《體育畫報》特刊的封面,只有迪恩·史密斯本人,領著詹姆斯·沃西、薩姆·帕金斯、麥特·多爾蒂、吉米·布萊克四名先發球員。等到這支球隊後來真的拿了冠軍,有位畫家把那張封面照片畫成了海報,不過這次,畫面之中添上了喬丹。

賽季前瞻,不只《體育畫報》要做,比利·派克和搭檔埃爾·麥奎爾(almcguire)也在全美播出的電視節目中探討冠軍歸屬。派克提出北卡有冠軍相,麥奎爾不同意。在當電視評論員之前,麥奎爾曾在馬奎特大學執教十餘年,他說:"我聽說北卡會用一個新人打先發,而我知道,你不可能用一個新人贏得全美冠軍。"

開賽之後,看過喬丹打球的人多了起來,有關喬丹的傳說也多了起來。那個年代,已經有了電視轉播,但體育媒體遠遠不及當今發達,加上北卡的進攻體系又不鼓勵張揚個性,所以真正見識到喬丹驚人天賦的人仍然相對較少,許多事情仍然侷限在口頭傳播。有人認為喬丹是下一個"j博士"朱利葉斯·歐文(juliuserving);有人傳說喬丹扣籃的滯空時間比j博士還要長;有人細緻地描述,喬丹在空中是如何閃轉騰挪,最後把球交到左手完成上籃的;還有一些職業球探宣稱,他們獲准觀看北卡的訓練,喬丹偶爾做出一些高階動作,連沃西和帕金斯都比不了。

真實情況是,教練們對於喬丹的進步很滿意。喬丹不只勤奮努力,而且非常專注,學東西特別快。上高中時,他學到的防反跑的方式是某一種,而在北卡,防反跑的方式是另一種,迪恩·史密斯只用一次就教會了他新的方法。在教練們看來,這說明喬丹樂意接受改造,也有決心讓自己達到更高的層次。

當然,大一的喬丹並非無可挑剔。他並不是一個特別好的投手,而對方在比賽時,總傾向於用聯防限制沃西和帕金斯,放喬丹跳投。賽季初一場對肯塔基的比賽,喬丹屢屢被放空,不停地跳投,一直投不進。前北卡球員菲爾·福特和他的nba隊友奧蒂斯·伯德桑(otisbirdsong)一起通過電視觀看了這場比賽,伯德桑困惑地問福特:"這個叫喬丹的小孩,是哪點入了史密斯教練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