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慈善托拉斯:贈與合作原則的價值 彼此相關的慈善機構

在慈善事業上,千萬要謹慎,不要搞重複建設,在慈善團體已經覆蓋的領域,沒有必要再增加一個新團體,而應該加強及完善那些業已開展工作的團體。然而,現實中仍然存在著大量的競爭,大量的重複建設,捐贈時困難最大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確定這個領域是否已經飽和。很多人在捐贈時,只是簡單地考慮他們所捐贈的機構是否得到規範及嚴格的管理,而完全沒有考慮這一領域是否已經存在其他機構;因此,一個人不能只考察這個單一的機構本身,而應該考查同一領域的所有相關的類似機構。下面就有一個佐證。

一群熱心人士計劃興建一家孤兒院,該孤兒院將由最有勢力的一個宗教派別來管理。募捐活動開始了,在這些被呼籲捐款的人中,有一個捐款人在捐贈之前,總是要認真研究該專案的具體情況。他問這個新機構的一個倡導者,這個社群現有的孤兒院有多少張床位,工作效率如何,都建在什麼地方,以及這個社群還缺少哪一層次的孤兒院。

對這些問題,組織者一個也答不上來,於是他決定自己蒐集相關資訊,幫助這個新方案更有效地發揮作用。經過調查,他發現籌建新孤兒院的這個城市有很多家類似的機構,大量的床位在等待新的申請者,這一領域已經達到飽和。這些事實表明完全沒有必要再興建一家孤兒院,於是,他把這個情況告訴了專案的組織者。我希望後來這個計劃被取消了,但事實並非如此,一旦這些熱心人士善心大發,不管這個方案怎麼錯誤,這些慈善團體也會堅定地繼續募捐。

這種方式雖然系統性,但顯然十分呆板,如果按照這種方式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會忽略個人努力的價值。我的觀點是,協同合作的工作團體不應該壓抑個體的工作,而應該鞏固和推動個人的積極性。慈善事業中的協同合作正在日益發展,同時,廣義上的慈善精神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