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微軟的官司風波與比爾·蓋茨的慈善活動

比爾·蓋茨傳 劉淑霞 第1頁,共2頁

微軟在發展過程中給對手留下的最深印象就是,其好戰的本性及在競爭中一貫咄咄逼人的策略。比爾·蓋茨曾說過:「一切會動的東西,都是我們的獵物。」可以說,正是由於蓋茨對市場的野心和不顧一切向前衝的勇氣,才使得微軟不斷地向前發展,不斷地取得成功。在微軟發展的這20多年來,它如同一頭遊進了金魚池中的大白鯊,所到之處都會令競爭對手聞風喪膽。

微軟公司在比爾·蓋茨的帶領下,不僅不斷鞏固了其原有的壟斷地位,而且還及時開拓和佔領了計算機的新領域。這讓微軟遭受到了眾人的反對,被競爭對手頻頻推上法庭,進而開始了長達數十年的官司風波。h21.微軟在美國的訴訟風波/h2比爾·蓋茨從1995年到2009年曾經14次在《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上居於榜首,成為世界首富,由他創辦的微軟公司也成為了計算機行業的霸主。

作為行業的霸主,有人會崇拜比爾·蓋茨,也必然會有人憎恨比爾·蓋茨,但是人們卻都不能無視比爾·蓋茨。在同行眼中,比爾·蓋茨就像一個惡魔——他的出現決定著其他軟體企業將無法生產和發展。因而,很多競爭對手都千方百計地想讓微軟垮掉。

在美國矽谷這個全球高新科技產業的聚集地,有7000多家電子企業和軟體公司聚集在這裡。可以說,50年來這裡一直創造著企業神話的奇蹟。1996年,這裡平均每5天就有一家公司上市,每天平均增加60多個百萬富翁,創造了矽谷輝煌的業績。但是這些引以為傲的業績在比爾·蓋茨面前卻會黯然失色。因為這些企業的精英發現他們的億萬資產在世界首富蓋茨面前根本就算不上什麼。由於微軟公司的「視窗」壟斷著計算機的作業系統,所以無論他們想要在視窗這一操作平臺上開發什麼軟體都要依賴於比爾·蓋茨。這使得矽谷逐漸形成了一個專門對抗微軟的組織,其名字叫「億萬富翁俱樂部」。該俱樂部的人們把摧毀微軟當成是自己的任務。

美國在19世紀末期為了保證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制定了反壟斷法,目的是為了限制一個經濟的過度集中,防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導致其他企業無法生存,市場失去活力。也就是說,從法律的角度對某些企業實施限制和制裁。

在微軟公司的發展歷程中,有關法律方面的訴訟就一直存在著。在創業初期微軟就曾經和羅伯茨的微型儀器公司為了版權打過官司,那次差一點就將微軟扼殺在搖籃裡。後來,西雅圖計算機公司因為dos系統把微軟告上了法庭,指控微軟在購買dos版權時,並未告知ibm是其客戶,用極低的價格購買了本公司產品。最後以微軟公司向西雅圖計算機公司支付了100萬美元后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了事。當時微軟依靠dos系統已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微軟公司的股票市值在當時已經高達2000多億美元。接著,1988年3月17日蘋果公司向微軟提起法律訴訟,控告微軟侵犯了蘋果的版權。因為微軟在windows中使用了與蘋果公司相似的圖示。這些訴訟雖然給蓋茨帶來了不少的麻煩,但是也讓微軟公司積累了大量的法律經驗。

微軟公司突飛猛進地發展,很快就成為了全球磁碟操作和視窗作業系統的霸主。1990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開始對微軟公司是否有把dos系統與應用軟體捆綁銷售的行為進行了調查。因為捆綁式銷售是反壟斷法嚴令禁止的行為,由於貿易委員會的調查力度並不大,所以微軟當時對此並不太在乎。1993年,該事件由美國司法部接手繼續調查。這一時期微軟正在開發視窗作業系統,許多軟體企業都認為如果微軟利用視窗軟體進行競爭的話,就更具有不公平的優勢了。於是,司法部就將視窗系統作為了調查重點。1994年在微軟正準備併購一家財務軟體公司的時候,司法部指控微軟為非法兼併,使微軟不得不放棄了兼併這家公司的決定。直到1994年7月,微軟公司才與司法部達成和解。根據和司法部簽訂的協議,微軟公司在向計算機制造廠商發放windows95使用許可證時,不得附加其他條件。這宣告著司法部和微軟公司這一輪的爭鬥結束。

在微軟忙於應付司法部門的調查和開發視窗作業系統之時,網際網路得到了迅速發展,並且湧現出了一批新的優秀企業。比如,網景公司和太陽公司在網路領域上的發展就十分迅速。由於微軟對這一領域的疏忽和不重視,這兩家公司很快就超過了微軟。網景公司為了方便人們在internet上瀏覽和搜尋,開發出了一種專門用於上網的navigator軟體,也被稱為瀏覽器軟體。網景公司的這一軟體在推出後,很快就受到了廣大使用者的好評和喜愛。由於良好的業務促使著網景公司得到了快速成長,所以它很快就成為了美國著名的軟體公司。

在網景等軟體公司利用網際網路而快速發展之時,比爾·蓋茨很快就意識到微軟忽略了internet這一領域。意識到自己的失誤後,蓋茨馬上就採取了應對措施,針對網景公司開發「巡航者」瀏覽器。很快,微軟就推出了internetexplorer瀏覽器,簡稱ie。於是,一場瀏覽器大戰開始展開。1996年8月13日微軟釋出了ie3.0版本,它是第一個支援css技術的主流瀏覽器,並且支援activex控制元件、javaapplet、多媒體等。這個版本的軟體比主要競爭對手網景公司的netscapenavigator更具有代表性。由於ie3.0版本還捆綁了電子郵件、netmeeting及addressbook,所以ie3.0版本上市後很快就受到了使用者的歡迎。憑藉著雄厚財力的支援,微軟公司在推出ie軟體之後免費贈送給使用者,而網景公司則全部依靠瀏覽器收入來維持生存。所以,這場戰爭從開始就決定著將以網景的失敗而告終。經過初期的交手,微軟的ie瀏覽器的市場份額佔有率很快由0%上升到了35%,而網景公司的瀏覽器佔有率則下降為50%。在獲得首戰的勝利後,比爾·蓋茨對網景進行了一次致命的打擊。微軟在1997年9月推出了internetexplorer4.0(ie4.0),並且把它安裝在windows95和後來在1998年推出的windows98系統裡。這時微軟ie4.0從功能和外觀已經超過了網景的navigator,而且微軟還把它捆綁在視窗系統中免費提供給計算機制造商,而當時幾乎所有的電腦都是windows作業系統,使用者有了免費贈送的ie,誰還會花錢去買網景的瀏覽器呢?無疑,微軟的這一舉動給網景公司帶來了致命的打擊。而網景公司對微軟的這一行為當然極為不滿,同時這也引起了司法部的注意,因為微軟將ie4.0安裝在windows作業系統的做法屬於捆綁銷售。

1997年10月20日美國司法部採取了行動,他們向哥倫比亞地方法院提起訴狀,指控微軟公司將ie安裝在windows95的做法嚴重違反了1994年和司法部簽訂的協議,應對其處以鉅額罰款。由於司法部並未掌握足夠的證據證明微軟濫用壟斷權利,所以哥倫比亞地方法院駁回了司法部處以微軟鉅額罰款的要求,但是卻對微軟公司實施了一項臨時裁決,禁止微軟公司在銷售視窗系統時搭售ie軟體。對於司法部這次對微軟的訴訟,比爾·蓋茨則認為在自己公司的系統上開發新軟體屬於正當行為,就像人們不能因為有了單獨生產汽車輪胎的廠商而禁止汽車製造商給自己的汽車安輪胎一樣。比爾·蓋茨對這件事情並沒有十分在意,每天照常參加公司的各項活動,看不出這起案件對微軟公司有任何的影響,最多隻是微軟的律師忙了些而已。

其實,比爾·蓋茨對司法部的這一指控並不擔心,因為無論這場官司的結果如何,比爾·蓋茨都有很大的迴旋餘地。即使敗訴對他的影響也不大,最多是停止免費贈送ie4.0,而且這時網景公司的瀏覽器已經對微軟造不成任何威脅了。而蓋茨最擔心的,是害怕微軟公司因涉嫌壟斷而遭到反壟斷法的處罰——美國的石油大亨洛克菲勒建立的美孚石油公司就是因為涉嫌壟斷,在1911年被美國高等法院下令解體成為幾個獨立公司的。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則於1984年在美國政府反壟斷法的強制干預下,被重新組建了七個子公司,而且在1996年的時候又分割出了兩個公司。由此可見,比爾·蓋茨對反壟斷法心存忌憚,生怕微軟因觸犯了這一條例而遭到分解的命運。

微軟公司接到法院的判決後,針對法院的這一禁令提起了上訴,認為公司將ie4.0與windows95一同銷售是在原有的軟體基礎上整合的,而非司法部所指控的捆綁銷售。同時,微軟的上訴可謂給法院出了一道難題。為了確定微軟到底是捆綁銷售還是整合,法院派出了專家小組對此進行了調查。經過調查,法院認為微軟公司把一個新的功能加在原有的產品中並沒有什麼不對。於是,1998年5月12日,哥倫比亞地方上訴法院撤銷了上次對微軟釋出的那道禁令。h22.微軟面臨著一分為二的危機/h2針對法院的這一裁定結果,美國司法部和20個州聯合起來,於1998年5月18日對微軟提出了新的指控,控告微軟利用計算機市場上的壟斷地位來打擊對手,阻礙行業之間自由的競爭。而且,司法部還蒐集和掌握了微軟的大量證據,用來指控微軟違反了美國的反壟斷法。

於是,美國政府對微軟公司展開了壟斷訴訟。這次的訴訟不僅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而且在全球範圍內針對這個案件展開了一場大爭論。這個情況對於比爾·蓋茨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因為它吸引了全球人們的注意力,使得法院不得不慎重考慮對微軟的最終判決。

雖然這個訴訟案看起來很簡單,但是深究下去卻十分複雜。在案件的訴訟過程中,比爾·蓋茨又顯示出了他天才的法律頭腦。在法庭上,他總是會利用自己超強的邏輯思維來為自己辯解或迴避問題。面對著他人指責微軟是壟斷行為時,蓋茨回答說:「微軟公司的產品只佔軟體產業的百分之四,怎麼能算是壟斷呢?」蓋茨的這種說法竟讓人無從反駁。

因為反壟斷法是在100多年前制定的,那時是工業革命時代,產品的規模數量起著關鍵作用,即那時定義的壟斷是指獨佔、專賣、產品在全國市場上佔有大部分的份額,所以這就可能判定妨礙自由競爭和貿易的企業為壟斷企業。可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尤其在軟體行業,產品種類和數量繁多,已經不能單純從公司的規模大來判斷其是否是壟斷企業了。雖然從表面看,微軟的軟體種類和數量在全行業來說佔有率並不高,但是微軟卻掌握和獨佔著軟體行業的最關鍵部分——計算機作業系統。而所有軟體的開發都必須基於作業系統。如果微軟並沒有濫用這種壟斷權力從事不公平競爭的話,司法部就不會對微軟進行起訴。而在這次提交的訴狀中,正是因為微軟利用其在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強迫他人安裝微軟的瀏覽器軟體等,涉及到了不公平競爭的商業行為,所以司法部才對微軟進行起訴。

1999年正在審理此案的關鍵時期,一個關鍵人物出現在了法庭上,指控微軟,微軟差點因此一分為二。這個關鍵人物就是斯特凡妮,微軟的一個僱員。25歲的斯特凡妮長得十分漂亮,身材也很誘人。從商學院畢業後,進入微軟擔任營銷部的經理。蓋茨看到斯特凡妮後很快就愛上了她。在蓋茨的追求下,斯特凡妮很快就成為了蓋茨的情人。於是,他們經常出入於豪華酒店和酒吧之中。漸漸地,蓋茨對斯特凡妮更加迷戀,對她非常信任,甚至還讓她參加微軟公司的機密會議。一次,在董事會上經理們討論了有關如何用非法手段擠垮競爭對手的問題。而這次會議卻讓斯特凡妮感到有些不寒而慄。於是,她決定和蓋茨劃清界限。1999年在美國司法部對微軟公司壟斷案進行調查時,在法庭上斯特凡妮毅然站在了比爾·蓋茨的對立面,指控微軟公司利用非法手段競爭。當時,她的證詞給了微軟公司一次致命的打擊。訊息傳出後,很多人都紛紛拋售微軟的股票,使得比爾·蓋茨因此損失了80億美元。

而網景公司也向法院作證,在他們拒絕和微軟瓜分網路瀏覽器的建議後,微軟公司便對其封鎖了視窗作業系統的技術細節,導致他們的瀏覽器被迫推遲上市。而且網景公司還說微軟將自己生產的瀏覽器與視窗作業系統捆綁銷售,並不是微軟所說的技術上的原因,其目的是為了對他們公司進行致命打擊,讓他們永遠得不到機會。

蘋果公司則向法院證實,在蘋果公司準備把網景公司的瀏覽器作為預設瀏覽器時,比爾·蓋茨曾威脅說將取消對蘋果公司配套軟體的供應。最後,蘋果公司被迫採用了微軟的軟體作為蘋果電腦預設的瀏覽器。而康柏公司和英特爾公司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

在ibm公司的號召下,美國多家電腦和軟體企業組成了一個反微軟公司的聯盟,為法院多次提供證詞和出示證據,證明微軟公司利用自己的壟斷權利,為其公司的利益服務。

經過哥倫比亞地方法院多輪的聽證、辯論和審理,1999年11月5日負責此案的法官公佈了事實認定書,認定微軟公司屬於壟斷公司,其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了市場的自由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並且指出微軟公司利用它在計算機作業系統市場佔有的統治地位,在競爭中傷害了其他有創造性的公司。認定書雖然不是正式判決,但正式判決都是以認定書作為依據的。即是說,事實認定書的公佈基本決定了微軟在此案中的命運。

1999年11月19日,法院對雙方進行調解,希望促使雙方能達成和解。但是由於雙方意見分歧過大,經過四個月的調解後,以失敗告終。2000年6月7日,哥倫比亞地方法院的托馬斯·傑克遜法官對此案作出了正式判決,將微軟公司一分為二,成為兩家公司,一家公司專門負責生產和銷售視窗作業系統,另一家公司則生產和銷售應用軟體和其他產品。後來法院還對微軟公司的行為作出了規定和限制,包括嚴禁微軟公司對其他競爭公司進行報復,要求微軟視窗作業系統要實行統一定價,並且禁止微軟公司在銷售視窗產品時捆綁銷售瀏覽器或其他產品等。

這個訊息傳出後,最興奮的無疑是網景公司。在判決的當天,網景公司總裁巴克斯代爾說:「今天是值得整個計算機業界慶祝的日子。」

比爾·蓋茨對此作出了迅速的反應,他召開記者釋出會為自己的公司辯護說,微軟公司取得成功是因為微軟能夠不斷通過技術創新來滿足消費者的要求。微軟公司一直遵循著美國的價值觀,為消費服務,重視產品質量,進行著公平的競爭。而且,比爾·蓋茨還發表了公開信,來尋求人們廣泛的支援,以求得到人們輿論上的支援。

與此同時,比爾·蓋茨繼續上訴,並且要求法院延期執行對其的判決。2001年11月2日,微軟公司和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微軟將向其他軟體開發商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便於其他開發商在視窗作業系統上開發軟體;要求微軟簽訂為主要的電腦製造商提供五年的視窗作業系統的協議,並且禁止微軟對製造商支援微軟競爭對手的軟體而對其實施報復;為了確保微軟按協議要求完全得到實施,將組成一個監督小組進駐微軟,對其進行監督。這項和解協議的期限是五年,如果微軟在這五年中違反了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協議都將自動延長兩年。

比爾·蓋茨雖然與美國司法部和九個州達成了和解,但是其他九個州並不同意這一和解協議,他們認為這次制裁力度不夠大,希望法官能夠對微軟採取更嚴厲的制裁措施,要求微軟公開視窗作業系統的技術升級以及瀏覽器的原始程式等。

2002年4月22日,作為微軟的創始人,比爾·蓋茨還親自出庭為微軟進行了辯護論證。1998年蓋茨曾經通過錄影在法庭上作證,當時他的表現給法官留下了迴避法庭質詢的印象,而且其言語還給法官留下好鬥的印象。而在這次作證中他的表現卻非常出色——身穿深藍色西服正裝而不再是以往的休閒裝束出現在法庭上,用言簡意賅,甚至還利用電腦幻燈片向法官介紹了有關微軟視窗作業系統的發展歷程,並且指出瀏覽器對視窗作業系統的重要性和作用。拒絕接受微軟利用非法壟斷而妨礙自由競爭的這一指控。比爾·蓋茨表示,他們的這些要求將威脅到微軟公司的生存,而且傷害了微軟創新的動力,致使微軟不敢有任何新的創造。

在這次微軟和司法部的壟斷案中,最終以微軟作出讓步而告終。比爾·蓋茨說:「雖然協議的內容有些超出了微軟設定的範圍,但是還是值得做的。這個協議在目前這樣的困難時期,將有助於增強美國的經濟,確保軟體產業向市場繼續提供創新性的產品。微軟公司呼籲其他指控微軟的各州能夠接受這一協議。」

2002年11月,美國聯邦法院批准並支援微軟公司在一年前與美國政府達成的和解協議,駁回了其餘九個州要求對微軟實施更嚴厲制裁的申請。h23.微軟與歐盟的壟斷官司之爭/h2比爾·蓋茨基本解決了美國的官司麻煩後,還有另外一個讓他頭痛的事情——歐盟與微軟的官司之爭。

1998年12月,由於微軟拒絕將伺服器軟體與視窗作業系統通訊所需要的互操作性資訊提供給太陽公司,致使太陽公司向歐盟監管機構投訴,引發了歐盟對微軟長達12年的漫長調查和訴訟過程。這場官司對比爾·蓋茨來說並不那麼順利了——歐盟成立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歐洲政治經濟一體化程式,增強歐洲的政治經濟實力,提高歐洲的國際地位,使歐洲可以與美國相抗衡。因而,歐盟對微軟的調查是非常嚴厲的。這次主要調查的內容是,微軟是否濫用其視窗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對伺服器和應用軟體等市場進行干涉。

歐盟委員會是主管歐洲市場的反壟斷機構,歐盟委員會在接管了微軟壟斷案後,曾和微軟談判,試圖找到一種有效可行的方案,但是並沒有成功。比爾·蓋茨希望能夠避免遭受歐盟的制裁,害怕因此會招致美國對微軟進行處罰。2003年8月6日,歐盟反壟斷事務專員馬里奧·蒙蒂第三次向微軟發出宣告,經過歐盟委員會的調查和掌握的證據,證明微軟利用視窗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來獲取伺服器和網路多媒體軟體的市場份額。宣告指出,要麼微軟將自己多媒體播放軟體同視窗作業系統分離,要麼就同意將其他競爭對手的媒體播放器軟體捆綁在微軟的作業系統中。

比爾·蓋茨對任何涉及微軟壟斷的訴訟官司,都會想盡一切辦法來維護微軟的權益,而這次也在歐盟對微軟進行調查之後,微軟的執行長鮑爾默表示,微軟在某些原則問題上是決不會作出任何讓步的。如果迫不得已,微軟只好在法庭上和對手相見。

2003年11月,歐盟召開了指控微軟的反壟斷閉門聽證會。在聽證會上,微軟對歐盟的指控進行了回應,並且與歐盟委員會展開了正面交鋒。而歐盟則指控微軟拒絕向伺服器行業的競爭對手提供相關技術資訊,致使其他軟體公司的產品不能很好地與微軟視窗系統相相容,指責微軟用其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打擊競爭對手的產品。微軟為自己辯護說,競爭對手有足夠多的方式來和微軟的作業系統連線,只不過是因為微軟開發的軟體產品通用性更強,在這方面領先於對手而已。微軟並沒有在任何方面限制競爭對手的軟體產品與微軟的作業系統相容。雙方在聽證會上互不相讓,進行著激烈的對峙。有位律師在聽證會的開場就指責微軟對待所面臨的壟斷指控並不當回事兒,而且他還當場展示了一段錄影。錄影中微軟執行長鮑爾默被問及對「壟斷」一詞是否完全理解時,鮑爾默便大笑起來,說:「我當然知道壟斷是什麼,我與我的孩子們經常一起玩這樣的遊戲。」這位律師說,從鮑爾默的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微軟的高層完全沒把對其的壟斷指控當回事。而微軟的發言人對此作出回應說:「這是控訴方律師的斷章取義,這件事情完全和案件毫無關聯。可見,他們論據的本身就應該受到質疑。」

雖然微軟和歐盟在聽證會上劍拔弩張,但是私下微軟仍然在與歐盟進行著談判和協商,期望雙方能夠達成和解。

2004年3月15日,歐盟通過了一項決議草案,歐盟各成員國一致支援歐盟對微軟的制裁。鮑爾默知道這個訊息後,第二天就和歐盟委員會反壟斷官員馬里奧·蒙蒂舉行了會談,希望雙方能夠在歐盟制裁決定正式宣佈之前達成和解,可是經過四個小時的會談並沒有取得任何結果。3月18日,歐盟委員會舉行新聞釋出會,馬里奧·蒙蒂宣佈,歐盟與微軟公司針對反壟斷案件的和解談判已經破裂,微軟將被判處近2億歐元的罰金。而且,在釋出會上蒙蒂還表示,為了以儆效尤,歐盟決定對美國微軟這一壟斷行為實施處罰。顯然這一決定將會讓歐洲的軟體公司和消費者從中受益。

2004年3月24日,歐盟正式宣佈微軟壟斷罪成立,並對其處以4.97億歐元的罰款(相當於6.13億美元),並要求微軟在四個月內與競爭對手分享通訊程式碼,以保證他們的伺服器與微軟的作業系統更好地相容,還得在三個月內推出不繫結媒體播放器的windows版本。

很多分析人士對此處罰表示,6.13億美元的罰款對於微軟來說,就像買一張車票那樣無關痛癢,根本不會對微軟造成傷筋動骨的影響。因為6.13億美元的罰款數額只相當於微軟現金儲備的1%。如果按照歐盟年銷售10%的罰款上限來說,微軟至少要賠償34.3億美元。

對於這個裁決,比爾·蓋茨並不認可。蓋茨認為把視窗作業系統與附加軟體一起銷售是對消費者有利的。所以,蓋茨準備向歐洲初審法院提出上訴,並且要求法院暫停執行歐盟委員會讓微軟採取的一些補救措施。為此,比爾·蓋茨已經作好了長期訴訟的準備。但這一裁決卻讓歐洲的競爭對手們拍手稱好。有的競爭對手甚至評價說:「歐盟的這一裁決表明,與美國相比,歐洲的競爭環境要好得多。」

在歐盟作出對微軟的判決後,美國政府和國會都對此給予了關注。有部分國會議員對微軟表示支援,指責歐盟委員會的處罰不公。其中,參議員比爾·佛斯特的指責最為強烈,他認為對微軟的裁決與美國司法部對微軟的和解行動相沖突,違反了美國與歐盟達成的反托拉斯共同協議的精神——該協議商定美國公司的壟斷將由美國政府來處理。他們認為,這可能會引發美國和歐盟新的貿易大戰。

2004年7月2日,微軟公司發言人證實,微軟已向歐盟支付了6億美元的罰款。但是由於當時微軟公司還在進行上訴,因此暫時由第三方保管這筆罰金。

2004年12月22日,歐盟初審法院以微軟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證據不足為理由駁回了微軟的上訴訴求,並且對微軟作出裁決,要求微軟必須立即執行歐盟先前對微軟作出的處罰決定,必須提供一款不帶有微軟媒體播放器的視窗系統,並且公佈操縱系統的程式碼,便於其他公司更容易製作與視窗系統相相容的軟體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