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1頁,共1頁

母親中槍以後,在短時間內發生了太多事,我們只能根據後來從當時在場的每個人那裡獲得的不同資訊,慢慢拼出事情的原貌。在醫院焦急等待的那天,我們依然有無數問題沒有答案,譬如,以撒後來怎麼樣了?以撒去哪兒了?我們找到以撒以後,他才告訴我們之後發生了什麼。

安德魯帶著我媽逃走以後,四歲的以撒一個人被留在了草坪上,亞伯朝他的小兒子走過去,把他抱起來,放進車裡,發動了車子。在路上,以撒轉頭問父親。

「爸爸,為什麼你要殺死媽媽?」他問。那個時候,我們所有人都以為我媽媽已經死了。

「因為我很不開心,」亞伯答道,「因為我很難過。」

「是吧,但你不應該殺死媽媽。我們現在要去哪兒?」

「我要把你送到叔叔家。」

「那你要去哪兒呢?」

「我要去自殺。」

「不要自殺啊,爸爸。」

「不,我要自殺。」

亞伯口中說的那個叔叔,並不是真正的叔叔,只是他的一個朋友。他把以撒留在朋友那兒,就駕車離開了。他用那一整天的時間去拜訪了所有認識的人,各種親戚、朋友,向他們道別。他甚至告訴了人們他做了什麼。「是我乾的。我殺了她,現在我要去自殺了。再見。」一整天的時間,他都在進行一場詭異的告別之旅,但後來他的某位表兄教訓了他一頓。

「你得拿出個男人樣兒,」這位表兄說,「你現在這樣是懦夫的行為。你得去自首。如果你有勇氣幹了那件事,就要有勇氣面對後果。」

亞伯洩了氣,把槍遞給了表兄。表兄開車帶他去警察局自首。

他在拘留所待了幾周,等著保釋聽證會。我們申請了動議,拒絕讓他保釋,因為他會對我們產生威脅。因為安德魯和以撒還未成年,社工也開始介入其中。我們覺得,這個案子的走勢應該很明朗了,但是有一天,大約一個月之後,我們接到一個電話,通知我們亞伯被保釋了。他被保釋的原因,是個巨大的諷刺:他告訴法官,如果他還被關在牢裡,就不能賺錢養活自己的孩子了。可問題是,他從未養過自己的孩子——都是我媽在撫養。

亞伯就這麼出來了。案件在法律程式上緩緩推進,但所有事情都開始倒向不利於我們的一邊。由於我媽媽奇蹟般地躲過了一劫,所以對亞伯的指控只能是謀殺未遂,加上此前亞伯的那些家暴,在我媽報警後並沒有留下任何記錄,所以亞伯沒有犯罪案底。而且,他還請了個好律師,一直在法庭上強調,他家裡還有孩子在等著他撫養。結果,這個案子根本沒有進入正式的審判環節。亞伯認了謀殺未遂的罪,然後被判了三年緩刑。他一天都沒有在監獄裡蹲過,並且還繼續擁有兩個兒子的共同監護權。直到今天,他還在約翰內斯堡的大街上,行動完全自由。我上次聽到有關他的訊息是,他還住在高地北附近的某個地方,離我母親的住所不太遠。

故事的最後一個碎片,來自我的媽媽。她完全清醒後,從她的視角講述了整件事。她記得亞伯舉起槍,指著安德魯。她記得屁股中彈後跌到地上,接著亞伯走上來,站在她身旁,用槍指著她的頭。她抬起頭,往上看,只看到他的臉下面那個黑洞洞的槍口。然後她開始祈禱,這時槍啞火了。然後又啞火了。然後又啞火了,又啞火了。她跳起來,把他推開,跑向車子。安德魯跳到副駕駛座上,她把車打著,但接著就是一片空白了。

直到今天,也沒人能夠解釋發生的一切。就連警察都不明白。因為那把槍不是不能用。它開過一槍,然後開不了了,然後又開了最後一槍。任何懂一點兒槍支的人都會告訴你,一支9毫米口徑的手槍絕對不會像那把槍那樣啞火。但是在犯罪現場,警察在車道上用粉筆畫了很多小圈,都是亞伯開槍後散落的彈殼,而在他在我媽身旁站立的那個位置上,掉著的是四顆完好無損子彈——沒人知道這是為什麼。

我媽媽的醫院賬單總共是5萬蘭特。在她出院的那天,我付清了全款。那四天我們都是在醫院裡度過的,家庭成員陸陸續續地來探視她,聊天說話,大笑大哭。收拾東西準備回家的時候,我嘮叨著說起了這一週過得有多麼瘋狂。

「你能活下來真是幸運,」我對她說,「我還是不敢相信你居然沒有任何醫療保險。」

「哦,我有保險啊,」她說。

「你有?」

「是啊。耶穌。」

「耶穌?」

「耶穌。」

「耶穌是你的醫療保險?」

「如果上帝和我站在一起,誰還能對我不利?」

「好了,媽媽。」

「特雷弗,我祈禱了。我告訴你我祈禱了。我祈禱是有回應的。」

「你知道嗎?」我說,「這一次我確實無法反駁你。那槍,那子彈——我無法解釋那一切。所以我就姑且讓你這麼說了。」但我還是忍不住最後戧了她一句:「可付醫院賬單的時候,你的耶穌去哪兒了,嗯?據我所知,他沒來付這個錢啊。」

她笑起來,說:「你說得對。他是沒來,但他賜給了我一個可以幫我付這筆賬的兒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