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對我從來都寸步不讓。每次我犯了錯,迎接我的都是「嚴厲的愛」——訓話、懲戒、暴揍。每次犯錯誤都是這樣。很多黑人父母也是這麼教育子女的,他們要在社會給你懲罰之前,先將你教訓一頓。「在警察把你抓走之前,我必須這麼管教你。」從你能上街的那天起,所有的黑人父母心裡想的都是這件事,因為法律正在外面等著你。
在亞歷山德拉,被捕是生活的常態,十分常見,我們甚至有個簡單手勢來表達這層意思:將兩個手腕輕碰一下,就好像是被戴了手銬一樣。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動作的意思。
「邦哈尼在哪兒?」
手腕輕釦。
「哦,糟了。什麼時候?」
「週五晚上。」
「媽的。」
我媽媽痛恨街區。她不喜歡我在那裡交的朋友。如果我邀請他們來家裡玩,她甚至不想讓他們進門。「我不喜歡那些男孩。」她會說。她並不是討厭他們本人,她討厭的是他們身上所代表的東西。「你和那些男孩惹了那麼多麻煩,」她會說,「你必須要留意自己周圍都是什麼樣的人,因為他們會決定你是什麼樣的人。」
她說她最痛恨街區的地方是,街區不會給我進步的動力。她希望我可以和讀大學的表兄一起玩。
「在大學裡玩和在街區裡玩又有什麼差別呢?」我說,「好像我真能去讀大學似的。」
「是,但是大學的壓力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你。我瞭解你。你的性格是不會坐在原地,讓你眼睜睜看著其他人都超過你的。如果你在一個積極進步的環境裡,你也會變成積極進步的人。我一直跟你說你要改變你的生活,你就是不聽。有一天你會進監獄的,但進去之後,別給我打電話。我會讓警察把你關起來,好好給你個教訓。」
很多黑人父母真的是這麼做的,不給孩子付保釋金,不請律師——這是「嚴厲的愛」的終極形式。但可惜,這種手段並不太行得通,因為你恰恰在孩子最需要愛的時候,給了他「嚴厲的愛」。你想給他個教訓,但這個教訓卻讓他付出了後半生的代價。
有一天早晨,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某家商店在清倉甩賣手機,價格低到匪夷所思,我知道邦哈尼和我可以在街區把它們轉賣出去,大賺一筆差價。這家店在郊區,步行太遠,小巴也不直達。所幸我繼父是開修車行的,後院裡停著一堆舊車。
從14歲開始,我就經常偷開亞伯的破車到周圍轉悠。我說我是在試駕,想檢測一下它們維修得好不好。亞伯覺得這並不好笑。我被逮到過好幾次,逮到後就被我媽大罵一頓。但這並不會阻礙我繼續這麼做。
那些破車大部分都不能合法上路。沒有行車證,也沒有正規牌照。幸運的是,亞伯有在車庫裡存了一批舊車牌。沒多久,我就發現,我可以從裡面挑一塊車牌安到舊車上,然後就可以上路了。那時我19歲,也許20歲,完全沒有想過這樣做的後果。我走到亞伯的車庫,確保旁邊沒人後,挑了一輛車——那輛我開去高中畢業舞會的紅色馬自達,在上面安了箇舊車牌後,便開著它上路去搜羅降價手機了。
開到希爾布洛的時候,我被警察攔了下來。南非的警察攔你停車不需要理由。警察攔你,只因為他們是警察,有權讓你停車,就這麼簡單。我常常看美國電影,裡面的警察讓人停車後還要解釋說,「你沒打轉向燈」,或「你尾燈沒亮」。我總是在想,美國警察何苦還要編個謊啊?我很欣賞南非的一點是,我們的社會系統還沒有文明到需要說謊的程度。
「你知道我為什麼讓你停車嗎?」
「因為你是警察,而我是黑人?」
「沒錯。請出示駕照和行車證。」
警察把我攔下的時候,我很想爭辯:「喂,我知道你們是因為我的膚色才要查我的!」但是這次我沒法爭辯,因為在那一刻,我確實違法了。警察走到我的車窗前,問了我那幾個標準問題。你要去哪兒?這是你的車嗎?這是誰的車?我答不出來,我動都動不了。
那時我還年輕,說來也怪,比起被法律制裁,我更害怕惹怒我的父母。我在亞歷山德拉和索韋託都和警察打過交道,但都是外部環境所致:被迫關閉的派對,對小巴的突然搜查。法律的利劍在我頭頂轉來轉去,卻從來沒有落到我特雷弗的身上。當你跟法律沒打過交道的時候,法律看上去很理智——儘管警察大部分時候是混球,但你也要承認,他們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
但另一方面,你的父母,就一點兒也不理智了。他們在你的整個童年中扮演了法官、陪審團和行刑官等多重角色,好像每次你犯了錯,他們都想判你個無期徒刑。在那一刻,儘管我理應害怕的是面前的警察,但我腦中想的完全卻是,完了完了完了,等我到家後,肯定有大麻煩在等著我。
警察查了下車牌,發現車牌和車對不上。可抓到我的把柄了。「這輛車不是你的!牌照又是怎麼回事?!給我下車!」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啊啊啊啊,這下真惹上麻煩了。我走下車,他給我戴上手銬,告訴我,我因為有偷車嫌疑被捕了。我被帶回了警察局,車則被沒收了。
希爾布洛警察局和南非其他警察局長得一模一樣,都是在種族隔離的巔峰時期由同一個承包商建的,就像同一個警局帝國神經系統的不同分支。如果你被蒙著眼睛,從一個警察局轉到另一個警察局,可能都不會注意到你換了地方。裡面裝著一樣的日光燈,用著一樣的便宜地磚,好像醫院一樣乏味又正統。警察把我押進去後,讓我坐在登記臺前,然後對我提出指控,讓我按下了指紋。
與此同時,他們查了那輛車的資訊,結果對我也很不利。每次我從亞伯的修車廠借車,我都傾向於借那些沒人要的破車,而不是真正的客戶送來的車,我以為這樣就能少惹麻煩。但那是個錯誤的選擇。這輛馬自達是亞伯廠裡的眾多破車之一,沒有明確的車主歸屬,如果它有車主,那麼警察給車主打個電話,車主就會解釋說那輛車正在廠裡維修,整件事就真相大白了。但這輛車沒有車主,所以我根本無法證明不是偷來的。
車被搶,在那時的南非經常發生,太稀鬆平常了,以至於你聽到類似的事件都不會驚訝。比如你約了朋友來家裡吃晚餐開派對,結果接到一個電話。
「對不起,車被搶了,晚點兒到。」
「啊,那可真糟。嘿,各位!戴夫的車被搶了。」
「戴夫好可憐啊。」
然後派對如常繼續,這還是被劫持者活下來的情況,更多時候他們會被殺死。人們總是因為自己的車而受到槍擊。我不僅沒法證明這輛車不是我偷來的,我也沒法證明我沒有為了這輛車而殺人。那些警察一直在逼問我。「你是殺了人才拿到的車吧,孩子?是吧?你是殺人犯吧?」
我真的真的惹下大麻煩了。我唯一的救生索是我的父母,一通電話就可以解決所有事。「這是我繼父,他是修車師傅。我借了他的車,我不該這麼做的。」完事。最差我也只會因為開了沒有行車證的車而被處以輕微的處罰。但是回到家以後,等著我的又是什麼呢?
我坐在警察局裡,因偷車嫌疑而被捕——很可能還犯了劫持汽車罪,甚至殺過人——我腦中在激烈地爭辯著,到底是該給家裡打電話,還是去蹲監獄好。一想到我的繼父,他很可能真能殺了我。在我腦海裡,這完全是可能發生的場景。然後我又想到我媽媽,她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她可不是我現在需要的那種目擊證人,而且她根本不會幫我——因為她明確告訴過我她不會幫。「如果你哪天被捕了,別給我打電話。」我需要有人同情我現在的處境,但我不覺得她會是那個人,所以我沒有給他們打電話。我決定,我不需要他們。我自己已經長大成人,可以處理好自己的事。我給我表兄打了電話,跟他說我正在想辦法解決,先別跟任何人說發生了什麼——現在我只需要想出解決辦法就可以了。
由於我是在傍晚被抓的,所以受審時已經快到晚上熄燈時間了。不管喜不喜歡,我都得在牢裡過夜。這時,一個警察把我拉到一邊,悄悄問我是因為什麼進來的。
南非的程式是這樣的,你被捕後,人要關在警察局的牢房裡,直到保釋聽證會那天。聽證會上,法官會看你的案子,聽取檢方意見,然後要麼駁回起訴,要麼設定保釋金額和開庭日期。如果你可以支付保釋金,那付完錢就可以回家了。但是你的保釋聽證會可能會出現各種紕漏:譬如你的法庭指定律師沒看過你的卷宗,不知道現在是在幹嗎;你的家人付不起保釋金;或者就是法庭本身要推遲工作。「對不起,我們太忙了。今天的聽證到此結束。」不管理由如何,一旦你離開拘留所,你就不能再回來了,如果你的案子當天沒有得到解決,那你要被轉移到監獄裡繼續等待。在監獄裡,你會和一群等待開庭的犯人關在一起,那可不是一群普通人。庭審等待室是個極其兇險的地方,和你關在一起的人中,小到違反交通法規的司機,大到不知悔改的慣犯,應有盡有。你和他們關在一起,可能有好幾天,好幾周,甚至好幾個月。在美國也一樣。如果你很窮,如果你不知道系統規則是什麼樣的,就很可能掉進這個裂縫中,然後你會發現,你身處一個詭異的煉獄之內,即不在監獄裡,也不是不在監獄裡。你沒有被判有罪,但是你依然被關了起來,無法出去。
那個警察把我拉到一邊說:「聽著,你絕對不想就這麼直接去保釋聽證。他們會給你派一個完全不瞭解情況的檢察官,他沒空在你身上浪費時間,而是會向法官申請延期,然後你可能就自由了,但也有可能就會被一直關起來。信我,你可不想那樣。你有權在這裡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你應該找個律師,在上庭見法官之前做好萬全的準備。」他並不是出於好心才給我這個建議的:他和辯護律師有約定,幫他拉客戶,自己從中拿回扣。他把律師的名片遞到我手上,我給律師打了電話,他接了我的案子,然後讓我就待在牢裡,等他在外面處理好一切。
現在,我需要的是錢。儘管律師人很好,但他不是做慈善的。我給一個朋友打電話,問他能否向他爸爸借一點兒錢。他說包在他身上了。他和他父親講了之後,律師第二天拿到了預付款。
由於有律師罩著,我感覺一切事情都盡在掌握之中,我真是聰明極了,掌控了大局,而且最關鍵的是,我媽和亞伯還被矇在鼓裡。
到了熄燈時間,一個警察過來收走了我身上的東西:皮帶,錢包,鞋帶。
「為什麼要拿走鞋帶?」
「以防你上吊。」
「對哦。」
儘管他都這樣說了,我依然不覺得我的處境有多糟。我走進警察局的拘留室,看到房間裡的其他六個人,心想,沒什麼大不了的。一切都會很順利,我會從這兒走出去。我正想著,牢門在我身後「砰」地關上了,守衛大吼了一聲:「熄燈!」這時,我才突然意識到,哦,靠,這是來真的了。
守衛給我發了一塊墊子以及一床扎人的毯子。我把它們鋪在水泥地上,想盡量弄得舒服些。我的腦海中呼嘯著閃過以前看過的每一部監獄電影的情節。我心裡想著,我要被強姦了,我要被強姦了,我要被強姦了。當然,我沒有被強姦,因為這不是監獄,這只是拘留所,兩者差別很大,而且我很快就會發現其中的不同。
第二天早晨醒來後,迷迷糊糊間,我以為一切都只是一個夢。但環顧了一下四周,我才想起來這是現實。早餐來了,我開始了漫長的等待。
拘留所的第一天過得特別安靜,只是偶爾有經過的守衛大聲罵人,列隊點名。在拘留室裡,沒人開口說話。沒有人會在走進拘留室後說:「嗨,大家好!我是布萊恩!」因為每個人都很害怕,沒人想被其他人殺掉。我也不想讓任何人知道我只是個違反交通法規的小孩,我使勁地在腦海裡搜刮各種蹲監獄的犯人形象,然後努力裝出那副樣子來。
在南非,所有人都知道有色人種黑幫是最無情殘暴的一類惡棍。這是你一輩子都無法改變的固有印象。最臭名昭著的有色人種黑幫是數字幫:26幫、27幫和28幫。他們控制著監獄,以兇狠暴力而聞名——打人致殘、酷刑折磨、強姦、砍頭——他們幹這些事都不是為了賺錢,只為證明他們是有多麼兇殘,堪比墨西哥販毒團伙。事實上,很多這類黑幫成員都在模仿墨西哥黑幫的樣子,連外形都是:匡威的鞋子,迪凱斯的褲子,開襟襯衫,紐扣只系最上面一顆。
那時我還是個少年,每次被警察或保安盤查,通常都不是因為我是黑人,而是由於我看上去是個有色人種。有一次我和表兄以及他的朋友去俱樂部玩,門口的保安搜了下穆隆格斯,揮手讓他進去了,搜了我們的朋友,也揮手讓他進去了。但輪到我的時候,瞪著我的臉說。
「你的刀呢?」
「我沒有刀。」
「我知道你身上哪裡藏了刀,在哪兒?」
他搜來搜去,最終只好讓我進去,但他看著我的表情,就好像我一定會惹麻煩一樣。
「別找麻煩!知道嗎?」
我忖度著,如果我進了監獄,人們肯定會覺得我是那種犯了重罪被抓進來的有色人種黑幫成員。所以我開始了我的表演。我假裝我就是那種人,做戲就要做全套。每次警察問我問題,我都操著一口磕磕巴巴的南非荷蘭語,帶著濃重的有色人種口音。想象一下,一個膚色略深的美國白人,從外形上足以被認作是拉美人。他走進監獄,說著一口從電影裡學來的墨西哥黑幫口音:「事情要開始變得麻煩了呢,朋友。」我就是這麼做的——只不過是南非版本。這是我為了捱過牢獄時光想出來的絕佳計劃,而且居然奏效了。那些和我關在一處的傢伙,罪行不過是酒駕、家暴和小偷小摸,他們都沒見過真正的有色人種黑幫,因此,所有人都不敢招惹我。